刘小鹏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1、迷你被告法庭结果如何
根据网易我的世界官方公告公告
一审结果如下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深圳市迷你玩公司所运营的《迷你世界》构成整体侵权,应立即停止侵权。具体判决要点如下:
1、《我的世界》整体内容构成类电作品,受法律保护;
2、《迷你世界》与《我的世界》存在267个核心.元素实质性相似,导致基于该核心元素创作的两游戏整体画面实质性相似,《迷你世界》整体内容侵犯了《我的世界》的改编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3、被告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立即删除游戏中267个核心元素;
4、被告向我司赔偿人民币万元。
仅为一审判决结果后续我会补充
第二次开庭审理
内容:广州知识产权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8)粤73民辖终86号
上诉戚世人(原审被告):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法定代表人:高南。
委托诉讼代理人:夏志勇,广东达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法定代表人:李学凌。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
法定代表人:丁磊,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庭,该司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孟洋,该司职员。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上海网之易吾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徐汇区。培仔拿
法定代表人:王怡,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梦琪,该司职员。
上诉人深圳市迷你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迷你玩公司)、广州华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多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易公司)、上海网之易吾世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之易吾公司)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6民初24206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一审法院经审查认为,本案属不正当竞争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本案中,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主张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侵害其就《我的世界》享有的著作权,网易公司作为被侵权人,其住所地位于天河区,属该院管辖区域之内,故该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权。迷你玩公司和华多公司是否为本案适格主体的问题,涉及案件实体审查内容,不属管辖异议审查范围。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的管辖权异议均不成立,依法予以驳回。一审法院依照民诉法第二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民诉法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裁定驳回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迷你玩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7)粤0106民初24206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主要事实和理由:一、迷你玩公司在管辖异议申请书中主张网易公司不是本案适格原告,一审法院裁定认定的被告是否适格问题涉及实体审查内容不属于管辖异议审查范围配搭,属于认定事实错误。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原告是否适格问题必须进行实质性审查。起诉必要条件之一是原告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所以在立案、管辖权异议阶段必须审查原告是否适格。二、网易公司明显与本案没有利害关系,实为拉取管辖的“连接点”,一审法院故意回避该问题,二审法院应当查明该相关事实。网之易吾公司提供的证据已经明确其为涉案游戏的独家运营方,网易公司不是诉状所称的共同运营方。涉案游戏《我的世界》在行政批文上载明的运营主体均为网之易吾公司,且我国对进口游戏行政审批规定运营主体应是唯一且获得独占性授权,所以网易公司不可能成为共同运营主体,不是本案的适格原告。三、一审裁定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乃适用法律错误。由于本案被诉的涉及软件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属于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本案不应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明确了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所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是指侵权人利用互联网发布直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的行为,比如侵权人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直接侵害权利人对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等。可见,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具有特定含义和范围,而非凡是案件事实与网络有关的侵权行为均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该案件经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申731号再审,再审裁定支持一审、二审裁定。
本案系软件是否存在抄袭的不正当竞争纠纷,并不涉及网络上的信息本身是否构成侵权的问题,故不适用民诉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能将被侵权人住所地视为侵权结果发生地,进而以被侵权人住所地作为管辖连接点。迷你玩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后,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在明显未获得任何著作权授权的情况下,突然增加诉讼请求,要求停止侵犯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著作权。其用意是使本案由涉及软件不正当竞争变为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从而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制造管辖。四、网易公司补充提交证据且称根据Mojang于2017年1月25日给予的授权函将诉权授权网易公司,与法律不符,网易公司不能据此获取任何所谓起诉权利。网易公司提供的该授权书缺页,故意隐藏不利信息,不应被采纳作为证据。即使该后补的授权书给予了网易公司单独起诉的权利,但并未赋予其任何实体性权利。综上,请求撤销一审裁定,依法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华多公司不服一审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2017)粤0106民初24206号民事裁定,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华多公司和迷你玩公司行为相互独立,不存在任何关联,诉讼标的并不相同,不是必要共同诉讼,应当分案处理后,再行确定管辖。二、一审裁定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一)网易公司并非本案适格主体。网易公司并未取得也无权取得涉案游戏任何权利。网易公司于2017年12月15日补充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不能作为确定本案管辖权的依据。管辖权是依据起诉时的状态而确定。本案起诉之时,网易公司并未获得任何授权。也并非《我的世界》运营主体。退一步说,假设该授权书可以作为判断依据,该授权书中并未就涉案游戏授予网易公司任何实质性权利,仅是授予其就本案起诉的权利,网易公司不能据此获得诉权。(二)一审裁定认为,网易公司作为被侵权人,其住所地位于广州市天河区,故该院依法对本案有管辖区,属适用法律错误。本案属不正当竞争纠纷,不是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不应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不应由网易公司所在地法院即天河区法院管辖。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在诉讼过程中,故意增加诉讼请求意图改变案由,从而拉取管辖至一审法院,该行为极不正常。事实上,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并未取得涉案游戏著作权实质性权利,其不正当竞争纠纷的性质并不能因原告的诉请变化而改变。一审法院管辖的唯一连接点是网易公司所在地。如果网易公司不是适格原告,一审法院即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故网易公司是否是本案适格原告成为本案管辖权异议的争议焦点。三、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主诉的是《我的世界》与《迷你世界》两款游戏之间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被诉《迷你世界》的运营主体是迷你玩公司,而华多公司经营的多玩网仅是一个提供游戏资讯的媒体网站,并未参与或联合运营《迷你世界》,并不涉及争议事项。综上,请求撤销一审裁定,依法移送本案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
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二审答辩认为,一审法院对本案有管辖权。一、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提出的异议,即网易公司是否本案适格原告、华多公司是否本案适格被告,是对本案实体争议提出的答辩意见,不属管辖权异议的审理范围,上述问题应由一审法院通过实体审理,经双方充分举证论证后予以查明。二、即便二审法院认为在管辖异议中有必要审理主体资格的问题,网易公司也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本案适格原告。网易公司是《我的世界》中国版官网的运营主体,《我的世界》中文手游官网域名为
http://
在该游戏APPSTORE页面点击“开发者网站”时,将直接跳转至这一域名。且在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与版权方MojangAB联合召开《我的世界》发布会时也已向公众宣布
http://
为《我的世界》中文官网,MojangAB对《我的世界》中文官网的域名及官网运营人均认可。三、华多公司通过其运营的网站推广侵权游戏《迷你世界》,构成共同侵权,是本案适格被告。四、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行为符合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定义,结果发生地法院有权管辖。
本院经审查认为,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以迷你玩公司研发并运营、华多公司运营的游戏侵犯其游戏作品的著作权且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为由,诉请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停止侵犯其游戏所属美术作品的著作权(包括:美术作品的复制、改编和信息网络传播)并删除侵权作品、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5000万元(含维权合理开支),本案属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民诉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所规定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著作权侵权纠纷的管辖连接点为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或查封地、被告住所地。
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主张,本案涉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应适用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的规定,一审法院具有管辖权。首先,本案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诉请保护的是整个游戏的著作权,包括各游戏元素美术作品的复制、改编和网络传播权,并诉请要求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并非单一的诉请停止信息网络传播,故应依案件整体认定案由并确定管辖所应适用的法律;其次,民诉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是将被侵权人住所地确定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发生地之一,本案属著作权侵权行为,前述著作权法解释第四条的管辖连接点并未包括侵权结果发生地,即便网易公司住所地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成立,也不能依此确定一审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网易公司、网之易吾公司的该项主张,于法无据,本院不予支持。
由于本案侵权行为实施地及被告住所地均不在天河区,故一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本案被告迷你玩公司的住所地在深圳市南山区,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均上诉请求将本案移送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同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并分别集中管辖部分知识产权、金融案件的批复》(法[2017]352号)的规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一般知识产权民事纠纷的管辖限额为500万元以下,本案诉讼标的额为5000万元,故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本案依法应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迷你玩公司、华多公司关于一审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的上诉主张成立,但其主张的本案应由迷你玩公司住所地法院即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的上诉主张,因不符合有关级别管辖的规定,本院不予支持,本案应依法移送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综上,一审裁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本院予以纠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百七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17)粤0106民初24206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黄惠环
审 判 员庄毅
审 判 员蒋华胜
二_一八年四月三日
法官助理刘传飞
书 记 员陈淑明
简要概括
一审结果 网易胜诉迷你世界删除抄袭元素
二审结果 网易败诉 终审移交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2014年十一月六日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什么挂牌成立
法律分析:2014年11月6日,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成立。此后,广州、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相继挂牌成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3、【[案例精选]广东省高院2015知识产权精选案例】 关于知识产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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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战队文章: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区别和联系
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均是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两个罪名,但因为两个罪名非常相似及相近,大部分人无法准确了解两个罪名之间的区别和界限,笔者从概念、法律适用及笔者亲办案例等多角度来详尽分析两个罪名的区别、联系。01
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共同点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属于《刑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中的两个罪名,也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中性质最为接近的犯罪。它们的共同之处主要有三点:
1.两罪主体均为一般主体,单位也可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刑法》的第213条、214条、第220条之规定处罚.
2.两个罪名均侵犯了他人注册商标的专用权。均明知自己使用或者销售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3.两个罪名均为故意犯罪,主观上都有获取非法利益的目的。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主观心态:行为人认识到自己使用的商标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但有意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简言之,明知是他人已注册的商标而予以使用。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商品罪的主观心态:行为人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予以销售。
02
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区别
1.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假冒注册商标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知拿并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2.犯罪对象不同。
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注册商标。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即本罪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已经制造的犯罪结果。
3.两罪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
假冒注册商标罪核心在于假冒,即生产和制造擅自使用他人的注册商标的商品。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是销售,即流通领域内的买进卖出,至于如何生产这类假冒商标的商品在所不问。
4.两罪定罪情节不同。
假冒注册商标罪以“情节是否严重”作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2004年12月8日“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9号)(以下简称《敏高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解释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属于“情节严重”:
第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搭迹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
第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3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第三、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下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
第一、 非法经营数额在2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5万元以上的;
第二、 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1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第三、 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以“销售金额是否数额较大”作为罪与非罪的界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解释一》,违法所得在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情节是否严重,则需要根据销售的数量、次数、结果等进行综合判断。违法所得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03
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联系
1、同一行为人对同一种商品实施两种犯罪行为,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实践中往往出现这种情况,行为人既假冒他人注册的商标,又销售这些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获取非法利益。假冒和销售的是同一种产品,这种情形属于吸收犯形态。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是主行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是从行为,应依照主行为吸收从行为的原则处理,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处罚。
2、同一行为人对不同种商品实施两种犯罪行为,以两个罪名数罪并罚。
同一行为人分别对A产品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行为,对B商品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行为,其行为已经独立地构成不同的罪名,对不同的犯罪行为,分别量刑,实行数罪并罚。例如,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人许可,对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后,又参与销售由他人提供的,另外一种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人实际上分别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两种行为,应当分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实行数罪并罚。
3.不同的行为人对同一种产(商)品实施了假冒注册商标罪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的,按照实际情况认定是否构成共犯。
如生产者在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之前,销售者与生产者有共谋,分工合作,则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如生产者实施之前,销售者未与其共谋,只参与销售,则不构成共犯,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评价生产者行为,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罪评价销售者行为。
04
侵犯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的经济处罚及法律后果
1、刑事责任
法院除根据刑法条文规定,对具体的犯罪事实量刑之外,还会对被告人判处罚金和判决追缴违法所得。根据《办理知识产权案件解释三》的规定,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数额的1倍以上5倍以下确认。违法所得数额无法查清的,罚金数额一般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1倍以下确定。违法所得数额和非法经营数额均无法查清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一般在3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一般在1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确定罚金数额。
2、民事责任
除了上述依据《刑法》第213条、第214条,220条,对行为人判处有期徒刑、罚金和追缴违法所得,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被侵权人,也即商标所有人可以另行向行为人提起侵害商标权的民事诉讼。被侵权人依据刑事案件中,公诉机关提供的刑事案件的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侵权行为所涉及的产(商)品的数量、种类,进而依据产品的数量、种类,计算对商标权所有人造成的损失,向被告人追偿损失和所支出的具体维权费用。
05
亲办案例
笔者执业过程中经办了许多涉及到知识产权类的案件,具体分析几件与我们生活联系比较紧密且印象深刻的案件予以讲解。
案例一:实施侵权者既要承担刑事责任,又要承担民事责任。
被告人陈某与其男友两人在一个生产洗发水的小作坊打工,工作内容:灌装假冒的“飘柔“”沙宣”二种注册商标的洗浴用品,小作坊的老板将罐装后的洗浴用品销售出去,后被公安机关抓获,该案件最终被法院定性为假冒注册商标罪,陈某经笔者有效辩护,被判处缓刑,而其男友和老板则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判处罚金。
本案的特别之处就是三名被告人服刑完毕后,广州宝洁有限公司向侵权行为地基层法院,提起侵害商标权的民事诉讼,提起二项诉讼请求,请求三名被告人连带清偿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失、为制止侵权行为支出的品牌保护服务费。
陈某和其男友主张是两名打工者,受雇于老板,按老板要求做事,不是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的答辩意见,并未获得法院的支持,一审法院支持了宝洁公司的诉讼请求。陈某二人提起上诉,最终在广州市知识产权法院与宝洁公司达成和解,并结案。
从该起案件可以看出,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严重性。
案例二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例
王某承包一个小作坊,用茅台的低端酒,勾兑添加后罐入假冒注册商标酒瓶内,用带有标识酒盖封装,制成飞天_台而予以销售,最终被公安机关查获,法院对王某的假冒注册商标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两种行为,最终评价为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定罪处罚。
案例三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例
刘某租用一个商铺,以特殊进货渠道进货假冒的劳力士手表予以销售,被公安机关查获,公安机关无相关证据证明刘某参与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法院最终对刘某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06
结语
2021年9月30日,广州市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全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集中黄埔区检察院、法院管辖改革工作正式开始。这意味着,从规定实施后,全市各区公安分局(白云区暂时除外)立案侦查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将集中送到黄埔区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广州市公安局立案侦查的案件移送广州市检察院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广州市检察院依法指定黄埔区检察院管辖)以及后续由黄埔区法院审理(第一阶段白云区案件暂不移送黄埔区)。
知识产权类案件集中管辖,是副省级国家中心城市第一次,集中管辖最大程度避免同案不同判情形的发生,同时也说明,政府加强维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民众越来越有维权意识,侵权行为人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越来越大,犯罪成本也越来越高,希望我国的每个公民都遵纪守法,不要去触碰法律的底线。
5、2014年十一月六日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2014年11月0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首次开庭;北京时间2014年11月6日下午,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并正式履职。北京。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法律依据:
《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第二条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从审判实践看,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表现为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类型,其中,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案件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更为密切。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应充分考虑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专利类案件相对集中、审判工作基础较好的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编制管理部门意见具体规定。
(二)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监督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定程序设立后,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知识产权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接受所在地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三)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以专利技术类案件为主,是因为这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性更强,审理要求更高,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重要,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决定(草案)规定,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所在省(直辖市)的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案件管辖的范围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管辖所在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统一审理对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对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管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编制、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分类、特点、数量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四)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的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知识产权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根据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除具备法律规定的一般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丰富的相关审判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6、在广州知识产权法庭打官司怎么查结果
广州设立了知识产权法院,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
如果是案件当事人,可以通过官方网站的诉讼服务中心--网上法院(链接:http://wsfy.gipc.gov.cn/OnlineCourt/front/login.action)进行登录查询,也可以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随时和法官联系,询问案件进展。
现在各个法院的裁判文书均已经上网,还可以在判决生效后,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判决内容。
7、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专利纠纷第一审法院具体有哪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 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指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专利纠纷案件。
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具有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管辖权的法院》
一、中级法院:(52个)
北京:(1个)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上海:(1个)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1. 重庆:(1个)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2. 安徽:(1个)
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
6. 福建:(2个)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8. 广东:(8个)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9. 广西:(1个)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10. 贵州:(1个)
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
13. 河南:(1个)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14. 黑龙江:(1个)
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15. 湖北:(2个)
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
16. 湖南:(2个)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18. 江苏:(11个)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19. 江西:(2个)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20. 辽宁:(2个)
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21. 内蒙古:(1个)
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24. 山东:(5个)
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
27. 四川:(1个)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8. 新疆:(2个)
兵团分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农十二师中级人民法院
31. 浙江:(9个)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丽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审理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基层法院:(7个)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
8、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诉到哪个法院
法律分析:根据最高法关于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诉的案件,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七条 当事人对知识产权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提起的上诉案件和依法申请上一级法院复议的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但依法应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