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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法中的邻接权有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5-10 08:44:36

1、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

根据我国《 著作权法 》的相关规定,邻接权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出版者权 出版者权,是指书刊出版者与 著作权 人通过合同的约定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在一定期限内对其出版的作品所享有的专有使用权。出版者权包括: 1、专有出版权。 专有出版权是指出版者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在合同约定期限和地区,享有并排除他人出版某一作品的权利,又叫独占出版权。 出版者对某部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即意味着:对于著作权人,在其授权出版者出版其作品后,在合同许可期限和地区内,不得再次授权他人出版;对于出版该作品的出版者,在其享有出版权的期限内,只能自己出版,不能许可他人出版;其他人均不得复制发行该作品,不得侵犯出版者的专有出版权。 在各类出版者中,只有图书出版者对其所出版的作品拥有法定的专有出版权。报纸、期刊出版者能否对其出版的作品享有专有出版权则取决于与作者的合同约定。 出版者所享有的专有出版权还受到版本的限制。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作品某一种文字版本的专有出版权只能限于该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和缩编本,著作权人许可其他出版者以其他版本形式出版该作品的,不构成侵犯专有出版权。 2、出版者的义务。 (1)图书出版者出版图书,应当同著作权人订立书面的出版合同。 (2)按期、按质出版作品。 (3)图书出版者重印、再版作品时,应当通知著作权人,并支付报酬。图书出版者拒绝重印、再版的,著作权人有权终止合同。 (4)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二)表演者权 1、表演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包括下列内容: (1)表明表演者身份。 (2)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3)许可他人现场直播。表演者有权许可广播电视组织直播其演出,也有权收取一定的报酬。 (4)许可他人为营利目的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2、表演者的义务。 (1)表演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时,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2)表演者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是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如果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属于法定免费表演的,表演者无需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3)表演者使用通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进行营业性演出,应当按照规定向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表演者为制作录音录像和广播、电视节目进行表演而使用他人作品的,如属已发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三)录音录像制作者权 1、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的权利,是指录音录像制作者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其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权的保护期限为50年,截止于该作品首次出版后的第50年的12月31日。 2、录音、录像制作者的义务。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2)录像制作者使用他人作品,无论是未发表的,还是已发表的,都应当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支付报酬。 (3)音像制作者使用改编、注释、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向改编、注释、翻译、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4)被许可复制发行音像制品的出版者,应按规定向著作者支付报酬。 (5)音像制作者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使用的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 (6)音像制作者在制作发行音像制品时,除应尊重作者的权利外,还应尊重表演者的权利,即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被许可复制发生的音像制品的制作者也应当按照规定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四)广播组织权 1、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 (1)播放节目的权利。 (2)许可他人播放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3)许可他人复制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此外,广播电视组织还享有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权利。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该节目首次播放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广播电视组织的义务。 (1)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取得著作权人的许可,并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2)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3)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改编、注释、翻译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应当改编、注释、翻译、整理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制作广播、电视节目,有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的义务。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电视和录像,应当取得电影、电视制片人和录像制作者的许可,并向其支付报酬。

2、根据著作权法规定,邻接权的具体类型包括()

【答案滚迹】:A、B、C、D
邻接权的主要内容包括:①出版者享有的领接权;②表演者享桥斗有的邻接权;③录音录像制作敏备磨者享有的邻接权;④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邻接权。

3、邻接权包括哪些内容

邻接权是指作品传播者对在传播作品过程中产生的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或与 著作权 有关的权益。广义的著作权可以包括邻接权。狭义的著作权与邻接权的关系极为密切。 1.邻接权,也称作品传播权,指作品的传播者享有的专有权利。它是从英文和法文直接译过来的版权术语,它的本意是与著作权有关及相邻接的 知识产权 。简言之,其不是著作权,但是与著信让作权相邻、相近或类似的权利。我国 著作权法 将其称之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 2.一般承认广义邻接权的国家,都承认表演者权、音像制作者权与广播电视组织权三项传统郑坦桥邻接权。 3.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在我国《著作权法》中,喊猛邻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4、著作权的邻接权

著作权领接权包括: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等。且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著作权领接权在行使时,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一条
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本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
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演出组织者组织演出,由该组织者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5、邻接权包括哪些权利

邻接权的内容: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等方面。

邻接权即与著作权相邻的一种权利,但不同国家对邻接权种类的规定又不尽相同,其确切含义应团野是有形作品的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

邻接权一词译自英文neighboring right,又称“作品传播者伏棚权”,意思是与著作权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

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这种权利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邻接权通常是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也称唱片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也称广播组织)对其表演活动、录音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在英美法系国家,著作权法很少引入邻接权的概念。例如英国著作权法,将录音制塌厅喊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的权利都视为著作权。

6、著作权的邻接权

法律分析:邻接权在我国《著作权法》中被称为“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一般是指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和广播电视组织对其出版活动、表演活动、录音录像制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一种类似著作权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三十七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第三十九条 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下列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并获得报酬;

(六)许可他人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并获得报酬。

被许可人以前款第三项至第六项规定的方式使用作品,还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三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制作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表演者订立合同,并支付报酬。

第四十六条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未发表的作品,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7、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邻接权的原意是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其确切含义应是作品传播者所享有的权利。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邻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邻接权作品创作出来后,需在公众中传播,传播者在传播作品中有创造性劳动,这种劳动亦应受到法律保护。传播者传播作品而产生的权利被称为著作权的邻接权。邻接权与著作权密切相关,又是独立于著作权之外的一种权利。著作权法规定了哪些邻接权?在我国,邻接权主要是指出版者的权利、表演者的权利、录像制品制作者的权利、录音制作者的权利、电视台对其制作的非作品的电视节目的权利、广播电台的权利。邻接权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权利的主体不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以及作者以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著作权人基于合同关系,法律规定等而享有全部或部分的著作权。而邻接权的主体为作品的传播者。(2)权利的内容不同。著作权包括人身权与财产权。著作权人的人身权是作者或其他有关人所享有的重要权利,其所占的地位重要。邻接权直接规定了邻接权人的权利,侧重对其传播行为产生的经济利益的保护(表演者权除外)。(3)权利客体不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它是作者原始创作或演绎的作品。而邻接权的客体是传播者赋予作品的新的传播形式,即表演、录音录像制品、广播电视节目、图书版本。(4)两者的地位不同。著作权是独立的,它可以单独行使,而邻接权则依赖于著作权,它是从著作权邻接而来的一种权利。邻接权当中始终包含着著作权,行使邻接权时必然涉及到著作权。

8、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

著作权的邻接权包括的具体内容如下:发行权、复制权、获得收益的权利等出版者对其出版图书和期刊享有的权利,以及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著作权法和本条例所称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指出版者对其出版的图书和期刊的版式设计享有的权利,表演者对其表演享有的权利,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的权利,广播电台、电视台对其播放的广播、电视节目享有的权利。第二十七条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行使权利,不得损害被使用作品和原作品著作权人的权利。第二十八条图书出版合同中约定图书出版者享有专有出版权但没有明确其具体内容的,视为图书出版者享有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和在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内以同种文字的原版、修订版出版图书的专有权利。

9、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包括()

【答案】:B、C、D、E
我国著作权法的邻接权除表演者权、录音制作者权和广播组织稿粗腔权三种权利键衫外,还包括录像制作者权(与凳历录音制作者权规定在一起)、出版者的版式设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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