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知识产权项目建设
1、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
2021年天津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实施的第一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返首权工作的重要指示 、重要讲话精神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发挥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作用, 促进 天津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顶层设计,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一) 制定 实施 知识产权 “十四五”规划和 2035年 知识产权 远景目标 。 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协调职能,稳步推进实施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编制 实施 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知识产权远景目标,加强与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纲要的有机衔接,制定年度计划,推进有序实施。
(二)落实中央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见。 推动落实我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和《2020-2021年天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指导和绩效考核。
(三)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完善京津冀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机制。加快推动京冀知识产权要素资源在津集聚。充分发挥京津冀知识产权发展联盟和京津冀专业市场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作用,服务京津冀企业。加强京津冀知识产权运营合作,促进知识产权运营资源高效配置。积极协调争取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巡回评审厅落户天津。
(四) 推进知识产权强区建设。 推进区域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完善知识产权考核指标,引导区域知识产权工作发展。推进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区工作,打造一批知识产权优势区域。推进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工作。
(五) 继续深化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 全面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区建设,加快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不断深化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增强区域知识产权综合能力,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提供知识产权重要支撑。
二、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六) 强化 完善 知识产权 地方法规。 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加大宣传贯彻力度 , 依法实行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配合人大 适时做好 《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的修订准备工作。
(七) 加强 专利商标 行政保护。 推进落实《2020-2021年天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加强专利纠纷调解工作。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保护注册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利。 高标准建成 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八) 加大版权保护力度。 进一步健全打击侵权盗版指导协调机制,继续开展“剑网”“秋风”等专项行动, 严厉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加强侵权盗版鉴定机构专业化、程序规范化的漏兆数建设,提升侵权盗版鉴定的公信力。建立调解、仲裁等社会治理渠道,完善多元化版权纠纷解决机制。 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
(九) 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 。 引导涉农产品增加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提高地理标志集体、证明商标申请注册量。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提升地理标志涉农产品特殊品质及附加值,推进实现农民脱贫致富。
(十)加大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 。 开展好津门老猜仔字号认定工作,加大对老字号商标保护力度,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推动“老字号+新媒体”宣传,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老字号优秀经营理念,挖掘历史文化内涵,提升老字号商标品牌价值。
(十一)加强网络版权监管。 持续开展 “剑网行动”,强化分类管理,加强对院线电影、电商平台、网络游戏及网络直播、自媒体、知识社区问答等新媒体的版权整治,及时查处侵权盗版行为。深入开展对大型网络服务商的版权重点监管,夯实网络企业主体责任。
(十二) 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 。 强化情报导侦, 合作构建、推广知识产权类犯罪研判模型。 探索新型打假战法,夯实打假溯源、样本数据库等基础建设,完善数据化预警研判体系 , 提升案件侦办效率,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十三) 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 依法快速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适时介入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为后续刑事诉讼工作打好基础。推进 知识产权检察职能整合试点 工作,形成专业化办案优势。
(十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案件审理工作。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的“窗口”示范作用, 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深入推行“三合一”审判机制,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加强对非诉讼解纷方式的引导,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十五)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 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涉及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力度,将立案监督活动与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衔接,加强刑事犯罪案件线索移送力度,提升检察监督能力和水平,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的多层次检察监督体系。
(十六)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继续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开展专项行动,净化口岸通关环境,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开展出口企业和科技型企业培塑工作,提升企业申请海关备案和知识产权维权意识。加强执法协作,多渠道收集侵权线索素材,提升布控和打击精准度。
三、深化企业主体培育,大力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
(十七)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深化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市级试点企业、区级试点企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较强影响力的知识产权领军企业。推进知识产权工作纳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体系。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十八)专利导航 支撑 产业发展。 推动高新区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建设。围绕和服务滨海新区产业规划,组织实施 5- 10个专利导航项目, 支撑产业转型和企业创新发展 。支持企业围绕“专精特新”产品优化知识产权布局,打造专利密集型产品。
(十九)加强版权应用体系建设。 深化 版权 服务 工作站 工作 ,提供维权咨询、作品登记、交流合作等服务, 完善 便民利民的版权公共服务体系 。继续开展版权评优工作,评选出版权资源保护、利用、开发及使用的标杆企业,助推版权产业发展。
(二十) 促进 知识产权运用。 指导东丽区、滨海新区开展国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 , 重点支持获得各级专利奖、获得专利权质押贷款、已投保专利保险、已形成较好专利布局并具备良好市场前景、高校院所已签订许可合同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优先支持用于防控疫情急需的应急物资专利。
(二十一) 支持 知识产权金融 创新 。 支持和鼓励企业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专利权质押登记。鼓励保险机构开展专利保险产品创新,支持企业投保专利保险。深化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投融资试点城区工作,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创新。
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激发创新活力
(二十二)强化知识产权质量导向。 完善专利资助政策, 推动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支持企业围绕核心产品(技术)优化知识产权布局。组织开展2021年天津市专利奖评审表彰工作。 加强对高价值核心专利的推荐和表彰。
(二十三) 提升商标品牌竞争能力。 强化驰名商标保护力度,推动商标品牌市场竞争能力建设。发挥示范带动领头羊作用,完善驰名商标保护名录,持续增加驰名商标品牌数量。
(二十四)深化作品版权登记工作。 拓展版权登记范围,做好版权免费登记工作。进一步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完善作品登记平台功能,强化作品登记机构审查标准。力争2021年办理作品登记的数量明显增长 。
(二十五) 推进植物新品种申报工作。 加大新品种选育专项扶持力度,研究培育农作物新品种。提高新品种权保护意识,引导育种单位和育种人积极申请植物新品种权。加大新品种权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违法行为 。
(二十六)进一步推动艺术创作生产。 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脱贫攻坚 、抗击疫情等重大主题,创作推出精品力作,推动有潜力的剧目打磨提升。
(二十七) 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 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科研项目的专利布局。支持高校院所已签订许可合同的专利技术实施转化。提升高校知识产权信息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全流程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的保护 。
五、 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二十八) 提高知识产权受理服务水平。 对涉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专利申请,做好优先审查请求的受理和推荐。实现全部专利代办业务一次不用跑,做好专利费用减缴备案工作。加强商标受理窗口设施环境建设,优化商标受理业务,逐步提升商标申请注册服务水平。
( 二十 九 )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 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及时维护 天津市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 发挥创新与技术中心作用,开展专利信息专业化服务。
( 三十 )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 加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开展专利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专利代理行业执业行为。加强专利代理师人才队伍培养。完善天津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建设。
六、大力弘扬知识产权文化,夯实知识产权事业基础
( 三十一 )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聚集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壮大企事业单位专业化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继续做好我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工作。
( 三十二 ) 加强知识产权培训。 加强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培养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对重点企业负责人、基层执法人员开展专利、商标法律法规培训。
( 三十三 ) 开展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 举 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推动重点参赛、获奖项目实施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三十四) 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 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集中曝光查处的重大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件。推进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 等系列 活动 , 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开展知识产权公益系列宣传 , 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2、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项目有什么好处啊?公司想申报来着。越详细越好噢。
知识产权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荣誉等。
知识产权是一种特殊商品,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在市场上可以进行有偿转让,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潜在利润。因此对知识产权采取保护措施,制订积蓄方案,是防止其流失的重要手段。
一、 保护措施
第一是法律保护。知识产权具有受法律保护的特点。在西方发达的国家,法律对的特殊保护已有100多年历史。各国早有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等。此外,各国法律还在刑法、民法、合同法、税法、金融法等有关方面予以特别规定。正是有了法律的特殊保护,这些国家的高科技产业才有了高速的发展。在我国,要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政府部门既要完善立法,又要有效执法,既要进行舆论宣传,又要组织普法学习。这样,才能使企业提高认识,逐步树立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意识,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我国已建立一套科学的适合中国国情并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评估指标体系和法规准则,当前现实条件下,企业应尽快培养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对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全面评估,使之量化,并且登记入账。
第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一是来自职代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内部监督;二是来自消费者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社会监督;三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采取政府监督、内部监督和社会中介组织监督相结合的方法,具体说来就是国家监察部门应成立企业经济监察机关和国有资产保全机关,建立国有资产流失举报制度,定期组织经济监察。企业内部应建立和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国有资产流失个人责任制。资产评估机构、审计事务所等中介组织应规范操作、实事求是地评估、核定、清算。
二、 积蓄措施
企业应针对本企业生产与经营的特点,采取有效的、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积蓄方式,才能真正充分地利用知识产权。根据我国国情,目前,应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 提高企业家素质,建立一支成熟的企业家队伍。通过企业家自身学习,政府和社会帮助培训,提高企业家自身的素质,达到自省、自律、自控。通过考核实绩,重点考核资产保值增值,采取奖惩、升降等方法建立和完善企业家激励和约束机制。
第二, 实施名牌战略。名牌是经济效益之本,具有极高的知识产权价值。企业要走向市场,与国内外强者竞争,迫切需要实施名牌战略。在瞬息万变的市场上,只有名牌才是一种最可靠的、最恒久的资产。
第三,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高新技术是未来知识经济的第一支柱产业。目前,我国法律已逐步放开知识产权投资比例。知识产权投资入股的比例,已突破我国原公司法20%的上限。
第四, 注重的保护。的保护具有长期性和艰巨性。当前,企业一方面要及时、及早地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另一方面,对侵权得为要毫不留情,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处、打击、并且索赔。此外,企业要加强管理机构的建设,要有专门的机构、专职人员,而且应该是一批懂法律、懂技术、懂经济,会分析研究和开拓创新的人才。
3、如何加强知识产权建设
一,用户要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盗版
二,软件企业应该积极探寻新思路,主动发挥市场引导作用
三.政府相关部门应该积极发挥市场监管作用,促进软件市场的健康发展
4、26.如何提高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一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研究制定和督促检查年度工作任务、目标和各项措施的实施;积极开展行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作,推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与专利和标准有关的政策;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体系,支持企业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打造知名品牌;深入开展各类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全面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水平和应对知识产权竞争能力。同时,进一步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二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在经济、文化和社会政策中的导向作用,加强产业政策、区域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加强文化、教育、科研、卫生等政策与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运用财政、金融、投资、政府采购政策和产业、能源、环境保护政策,引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创造和运用知识产权。强化科技创新活动中的知识产权政策导向作用,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三要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推进专利运用与产业化体制机制建设、平台建设和示范项目建设。加大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力度,积极开展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工作。继续开展对国家重点行业、领域的专利技术分析和预警机制研究。提高知识产权中介服务能力,建立诚信信息管理、信用评价和失信惩戒等诚信管理制度。提高面向社会和公众的专利文献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的信息化管理,优化整合学术研究资源。四要切实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建立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国家普法教育中增加有关知识产权的内容,在全社会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加强国际和区域知识产权信息资源及基础设施建设与利用的交流合作,联合外国政府、协会或民间机构共同在境外举办大型知识产权交流宣传活动。
5、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线建设是基于哪些考量?
基于缓唤县域知识产权工作考量。
全力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县创建工作,在商标、专利培育上下功夫,增强企业商标毁哪族专利意识,对成长性纤弊好、特色性强、代表性高的商标品牌。
6、如何建设知识产权强国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9月30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发布会,介绍奋力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相关情况。
将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
《纲要》提出要健全运行高效顺畅、价值充分实现的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对此,科技部科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司负责人黄圣彪表示,科技创新是知识产权的重要来源,近些年,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科技部会同有关部门,把支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作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重要任务。2020年,全国技术市场共签订技术合同54.9万项,成交额2.8万亿元,其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18.6万项,成交额1.1万亿元,占全国技术合同成交总额的39.8%。
黄圣彪具体介绍道,第一,从科技创新供给侧大力支持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对科技活动在选题、研发、评估等环节,提出明确的知识产权要求;建立科研活动知识产权清单制度,将知识产权融入科技成果转化与科技创新创业活动中,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
第二,成果转化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改革取得新突破。科技部会同知识产权局等八部门联合开展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使用权试点,激发科研人员创新和转化积极性,成果转化的政策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第三,加快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能力。目前,全国已建有全国性或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40余家,400多家专业性和区域性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36家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基本形成覆盖全国县级及以上地区的技术转移服务网络。
第四,面向应用场景,支持具有知识产权的先进技术成果转化。其中,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实施百城百园成果转化行动,面向基层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稳就业等应用场景,开展针对性的示范推广。同时,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与财政部联合实施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与国开行联合设立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工程专项债,引导更多资源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
黄圣彪表示, “十四五”期间,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安排,科技部将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重点是两方面:第一,下功夫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与转化。健全重大项目知识产权管理流程,加大高质量专利转化应用绩效的评价权重,支持不涉及秘密和国防科技成果转化,把技术交易合同额作为主要的评价指标。
第二,下功夫推进市场化科技成果转化。重点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发展,加强科技成果转移服务网络建设,完善技术交易与监管体系,有序推进区域性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支持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
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审判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审判如何服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纲要》明确提出,要健全公正高效、管辖科学、权界清晰、系统完备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这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林广海说。
他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将发布服务保障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有关意见,就加强新时代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效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依法公正高效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开放、公平、公正、非歧视的科技发展环境。依法严格保护各类知识产权,依法审理专利等技术类案件,加强科技创新成果保护。加大农业、中医药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互联网领域和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回应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知识产权保护司法需求。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司法,发布典型案例,适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维护大中小型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法治环境。加强科技创新主体合法权益保护,依法保护科研人员享有的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激发创新创造活力。
二是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整体效能。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损害赔偿力度和惩治力度,及时有效阻遏侵权行为。完善知识产权刑事司法解释,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大对于知识产权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行为的规制力度,防止滥用知识产权,推进知识产权诉讼诚信体系建设。健全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探索依当事人申请的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构建大保护工作格局。
三是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加强高水平知识产权审判机构建设,推动健全完善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上诉审理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研究制定符合知识产权审判规律的诉讼规范,完善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诉讼证据制度。健全知识产权审判人才培养、遴选和交流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的专业化培养和职业化选拔。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审判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
针对“全红婵”等奥运冠军姓名遭遇商标抢注的现象,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此类行为坚决反对,及时打击。8月19日,该局已经发布通告,对“杨倩”“陈梦”“全红婵”等109件恶意抢注商标,依据商标法相关规定予以快速驳回,并曝光了申请人和代理机构名单,在全社会营造了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的高压态势,受到公众的广泛认可。
“目前,有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已经约谈了相关代理机构,并作出了行政处罚。未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继续保持对商标恶意抢注和囤积行为的高压态势。”申长雨说。
申长雨同时强调,对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知识产权保护,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高度重视。自冬奥会成功申办以来,已经会同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包括推动修订《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进行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立体化保护,对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会徽、吉祥物等奥林匹克标志实施专门保护。同时,指导北京市、河北省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冬奥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申长雨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