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1、国家专利局地址在哪里?
国家专利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行政级别为副部级。负责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行政编制143名(含两委人员编制3名、援派机动编制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4名,正副司长职数2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
(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扩展资料: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2、知识产权局是事业单位还是公务员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直属国务院,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人不是公务员,但是享受公务员待遇.只有很少一部分人为公务员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全国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知识历扮产权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有关职责分工。
1.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商务部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商务部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及国内立场的协调等工作。
3.与国家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主要职责
(一)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加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拟订和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
(二)负责保护知识产权。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拟订部门规章,并监督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铅仔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研究提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指导地方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三)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订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专利强制许可相关工作。制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发展与监管的政策措施。
(四)负责知识产权的审查注册登记和行政裁决。实施商标注册、专利审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负责商标、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复审和无效等行政裁决。拟订原产地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便企利民、互联互通的全国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一条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槐烂汪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3、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属于什么级别
正厅级别
1、辽宁省知识产权局是辽宁省直属的二级机构,因此是正厅级别;
2、所以辽宁省知识产权局局长属于正厅级别(相当于省教育厅厅长、鞍山市市长级别)。
4、辽宁省知识产权局的规划计划
<
5、2013年专利代理人考试在哪报名啊
关于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187号)
根据《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一)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力;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或者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或者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高等院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学习期满两年的以及高等院校在读博士研究生,视为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
(二)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8日0时至6月17日24时。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3.考点:在全国20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天津市、沈阳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重庆市、贵阳市、西安市、兰州市和乌鲁木齐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1。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填报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3.学历或者学位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四)查验时间和查验方式
1.查验时间:2013年6月3日至6月24日。
2.查验方式
报名人员可以自己或者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查验地点接受查验。
(五)查验材料
1.首次报名人员
对于2013年首次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或者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2.再次报名人员
对于2009年至2012年曾经参加过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或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六)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考点的要求向所选考点所在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3年11月2日至3日在上述20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2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2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3日9∶00—13∶00。
考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三)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反馈的意见进行研究和论证。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一)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二)证书发放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考点所在地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一)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以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二)考前培训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五、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以及台湾居民考试事宜
(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
1.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2.居住在香港或者国外的香港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在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接受查验,并且携带相关材料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24日期间前往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接受查验。
居住在澳门或者国外的澳门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广州考点参加考试、在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接受查验,并且携带相关材料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24日期间前往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接受查验。
上述香港、澳门报名人员符合报名条件获准参加考试的应当于2013年11月1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的具体联系方式参见附件2。
3.居住在内地的香港、澳门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接受查验和参加考试,并且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前往所选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参加考试。
(二)台湾地区居民
1.具有台湾地区居民身份的台湾居民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台湾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进行网上报名。
台湾报名人员进行网上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台湾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台湾居民身份证。不能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提交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提交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复印件的,应当同时提交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公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台湾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一式两份和报名人员出具的经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2.居住在台湾岛内或者国外的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福州考点接受查验和参加考试。
上述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选择于2013年6月3日至6月24日期间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福州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也可以选择于2013年11月1日携带相关材料前往福州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领取准考证(主证、副证)并参加考试,逾期无效。
3.居住在大陆的台湾报名人员可以通过网上报名选择在北京、上海、广州或者福州考点接受查验和参加考试,并且应当按照本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前往所选考点接受查验、缴纳考试报名费和参加考试。
(三)其他事宜
1.学历或者学位证明和工作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2.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澳门和台湾报名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特此公告。
附件:1.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2.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联系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3年4月24日
附件1: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doc
附件2: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香港特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区政府经济局联系方式.doc
13-04-27
附件1
2013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马东辉、李葭
电 话:010—66173160
传 真:010—66187557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
邮 编:100035
政府网站:http://www.bjipo.gov.cn
天津市考点
承办单位:天津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龙悦、张颖
电 话:022—23039872 022—23039879
传 真:022—23039848
通讯地址:天津市新技术产业园区华天道6号海泰信息广
场G座2楼
邮 编:300384
政府网站:http://www.tjipo.gov.cn
沈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辽宁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赵阳、李东
电 话:024—86866959 024—86916019
传 真:024—86866959 024—86916019
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34号九州大厦辽
宁省知识产权信息中心1108房间
邮 编:110032
政府网站:http://www.lnipo.gov.cn
哈尔滨考点
承办单位: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杨峰、王德民
电 话:0451—82627634
传 真:0451—82627634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东大直街302号省直
机关办公区11楼
邮 编:150001
政府网站:http://www.hlipo.gov.cn
上海市考点
承办单位:上海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赵平、刘海江、盛晓宁
电 话:021—52288200转302/333/305
传 真:021—62672790
通讯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580号B楼十层
邮 编:200041
政府网站:http://www.sipa.gov.cn
南京市考点
承办单位: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张锋、王培军
电 话:025—83279959 025—84315559
传 真:025—83279984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孝陵卫200号知识产权学院
邮 编:210094
政府网站:http://www.jsip.gov.cn
杭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浙江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冀瑜、姚帅
电 话:0571—86876217
传 真:0571—86876217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学源街258号中国计量学院
法学院
邮 编:310018
政府网站:http://www.zjpat.gov.cn
合肥市考点
承办单位:安徽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郑红莺、黄胜
电 话:0551—62999915 0551—63600579
传 真:0551—62999921 0551—63492131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政务大厦B座
15楼
邮 编:230001
政府网站:http://www.ahipo.gov.cn
福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福建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薛炳新、吴晓静
电 话:0591—87812159 0591—87812130
传 真:0591—87817515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号
邮 编:350003
政府网站:http://www.fjipo.gov.cn
济南市考点
承办单位:山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邹磊、耿庆祝
电 话:0531—12330转2 0531—88198565
传 真:0531—88198565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山东省知识产权
局法律事务处
邮 编:250014
政府网站:http://www.sdipo.gov.cn
郑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河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冯红建、刘蕾
电 话:0371—65800685
传 真:0371—65800685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农业路东段28号河南报业大厦
17楼1705房间
邮 编:450008
政府网站:http://www.hnpatent.gov.cn
武汉市考点
承办单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马骏、蒋诞一
电 话:027—87168519
传 真:027—87641834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湖北省知识产权
局协调管理处
邮 编:430072
政府网站:http://www.hbipo.gov.cn
长沙市考点
承办单位: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刘文慧、黄湘玲
电 话:0731—88856516
传 真:0731—88944554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13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邮 编:410006
政府网站:http://www.hnipo.gov.cn
广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广东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吴小洁、张淑芳
电 话:020—32210174 020—87680843
传 真:020—32210174 020—37666320
通讯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
邮 编:510070
政府网站:http://www.gdipo.gov.cn
南宁市考点
承办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唐玲、莫俊淼
电 话:0771—2613455
传 真:0771—2613455
通讯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竹路20号1号楼413房
邮 编:530022
政府网站:http://www.gxipo.net
重庆市考点
承办单位: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胡海容、张婷
电 话:023—62563371 023—62563375
传 真:023—62563371 023—62563375
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69号重庆理工大学知
识产权学院
邮 编:400054
政府网站:http://www.cqipo.gov.cn
贵阳市考点
承办单位:贵州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田景甲、张力
电 话:0851—6865005
传 真:0851—6826060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友谊路230号国家知识产
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
邮 编:550004
政府网站:http://www.gzsipo.gov.cn
西安市考点
承办单位:陕西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张娟、张晓雪
电 话:029—85534962
传 真:029—85538743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南段99号
邮 编:710054
政府网站:http://www.snipo.gov.cn
兰州市考点
承办单位:甘肃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管士俊、梁俊荣
电 话:0931—8732319 0931—4674365
传 真:0931—8732319 0931—4674372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段家滩496号兰州商学院
段家滩校区行政楼105室
邮 编:730020
政府网站:http://www.gsipo.gov.cn
乌鲁木齐市考点
承办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 人:史治勋、姜晓璐
电 话:0991—8878379
传 真:0991—8878382
通讯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光明路140号电
子机械行办一楼109室
邮 编:830002
政府网站:http://www.xjipo.gov.cn
6、省专利局怎么去
一、方法一
1、打弊岁开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自己百度一下(具体一写网址,回答半天不给显示,烦携卜伏!)。
2、在最底部的辩携“相关链接”栏目里,点“地方知识产权局网站”。
3、进入后再点要具体了解的各个省知识产权局的网站,然后一般都有地址和电话。
二、方法二
打114,直接查询“XX省知识产权局”,如“吉林省知识产权局”的电话,然后再进一步询问其地址。
7、<实质审查请求书>寄到哪?具体地址
向专利局代办处咨询最方便。专利代办处通讯方式如下:
北京代办处
电 话:010-82356390
传 真:010-8235635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网 址:http://daibanchu.bjipo.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3号量子银座三层309
邮政编码:100083
开户银行:工行海淀支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北京代办处
账 号:0200049619200112268
长春代办处
电 话:0431-8275292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传 真:0431-82752930
邮政编码:130051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贵阳街287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春贵阳街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春代办处
账 号:4200207129000000158
长沙代办处
电 话:0731-8641885,0731-8883939
传 真:0731-885651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410006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13号湖南省知识产权局办公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长沙市麓山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长沙代办处
帐 号:43000352608093001
成都代办处
电 话:028-85530362
咨询电话:028-85580953
传 真:028-85578291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610041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四段2号4楼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高新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成都专利代办处
账 号:51001406137050734951
福州代办处
电 话:0591-83276607
传 真:0591-8327560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50003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7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福州代办处
账 号:672083626610001
广州代办处
电 话:020-87681948(受理),020-87682780(收费)
传 真:020-8768349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大院60号楼九楼
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淘金北邮局218号信箱
邮政编码:510095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州先烈中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
帐 号:820302680708091001
贵阳代办处
电 话:0851-6865005,0851-6827209
传 真:0851-6827209,0851-6865005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50001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友谊路230号(新华印刷厂内阳光产权交易所大楼一楼)
开户银行:贵阳市商业银行友谊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贵阳代办处
账 号:11640121050000026
哈尔滨代办处
电 话:0451-87539606
传 真:0451-8753960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150001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阿什河街8号恒运大厦D座五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革新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哈尔滨代办处
账 号:3500044119008909183
杭州代办处
电 话:0571-85116361
传 真:0571-8517869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 310012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212号高新大厦9楼
开户银行:农行杭州市城西支行营业部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杭州代办处
账 号:020101040025092
济南代办处
电 话:0531-88198581
传 真:0531-8819858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东路157号
邮政编码:250014
开户银行:济南工行高新支行科院路分理处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济南代办处
账 号:1602023209014407748
昆明代办处
电 话:0871-3100572
传 真:0871-3100573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650051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542号省科技大楼12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北京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昆明代办处
帐 号:2502014029201011428
南京代办处
受理咨询:025-83241914
受理传真:025-83279951
收费咨询:025-83279953
收费传真:025-8327997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210008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10楼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鼓楼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京代办处
账 号:077414291025386
南宁代办处
电 话:0771-2613480
传 真:0771-281400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530012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新民路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厅办公大楼一楼112号房
开户银行:南宁市商业银行科技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宁代办处
账 号:0701012200003230
上海代办处
电 话:受理处021-54046722
收费处021-54046723
传 真:021-54046721
地 址:上海市巨鹿路915号巨鹿大厦一楼
邮政编码:20004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上海市襄阳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上海代办处
账 号:31001555900050002810
深圳代办处
电 话:0755-83797303
传 真:0755-8379730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229号海安中心大厦一楼
邮政编码:518032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上步支行
户 名:深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
账 号:1803014210004191
沈阳代办处
电 话:024-86916001
传 真:024-869160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110032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号
开户银行:农行新乐分理处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沈阳代办处
账 号:140101040003706
石家庄代办处
电 话:0311-85692813
传 真:0311-8569281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050021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富强大街92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石家庄裕华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石家庄代办处
账 号:0402021529300013406
天津代办处
电 话:022-23039867(受理咨询);022-23039869(缴费咨询)
传 真:022-23039867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00384
地 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华天道6号海泰大厦G座一层
开户银行:工行华苑分理处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天津代办处
账 号:0302017109300065128
乌鲁木齐代办处
电 话:0991-8854868
传 真:0991-883486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830002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彩楼)B座17F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光明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乌鲁木齐代办处
账 号:3002012229026403275
武汉代办处
电 话:027-87641839
传 真:027-876418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430072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广八路8号
开户银行:工行洪山区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武汉代办处
账 号:3202006709000477890
西安代办处
电 话:029-88315036
咨询电话:029-88317129
传 真:029-8831503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710075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48号创业广场A座204室
开户银行:中行西安科技路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西安代办处
账 号:308643477728091001
郑州代办处
电 话:0371-65977156
传 真:0371-65978899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450003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政三街4号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郑州市政二街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郑州代办处
账 号:1702129129249500757
重庆代办处
电 话:023-67900002
传 真: 023-67900002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401147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重庆科技大楼一楼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重庆加州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
账 号:3100023309026403711
南昌代办处
电 话:0791-6208199
传 真:0791-620810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邮政编码:330046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省政府大院南一路7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市省府大院支行
户 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昌代办处
帐 号:1502206529300076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