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c六道承认侵权
1、如何评价《惊雷》的歌词?
同作曲一样,也是抄的,p窃的
六道变六盗,白展堂徒弟,先是歌手杨坤在直播中公然diss《惊雷》,《惊雷》原唱也是隔空喊话杨坤。然后又有音乐制作人称《惊雷》的编曲是剽窃他们的,真的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啊!之后MC六道怒怼杨坤“比你任何一首歌都火”,这还只是开始。MC六道和杨坤的视频战役刚刚开始,就曝出《惊雷》词曲抄袭一事。
《惊雷》歌词抄袭网络连载小说《天王主播》的第551章。《天王主播》第551章的名字就是“惊雷”,这第551章的内容一上来就是“惊雷通天修为天塌地陷紫金锤……”,没错,与六道的《惊雷》一模一样,这就很微妙了。
《惊雷》的曲调,和《姑娘跟我走dj》伴奏前部部分几乎一样。《惊雷》的歌曲,MC六道发表视频承认,自己的歌词是借用于《天王主播》小说中的片段。
《惊雷》原作者MC六道站出来回应称:“杨坤老师你好,我是《惊雷》原唱MC六道,你说《惊雷》不叫歌,你说很难听、俗气、恶心,是什马东西?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大家唱不同的版本,你说是不是脑子有问题!在这里我想说音乐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存在即合理,这么多人喜欢惊雷肯定是在惊雷里感受到快乐,给人快乐的音乐就是好音乐!你看《惊雷》现在多火,比你任何一首歌都火,说明这歌很上头大家喜欢。”
作为音乐人,如果你想认真的做音乐,你的目标一定是向上发展,而不是向下兼容。即使一首歌火,它也未必是一首高品质的作品,只能说明国内听众的音乐审美还不行。所以我当然支持杨坤老师,起码杨坤老师做过不少高品质的音乐
音乐分不分高低贵贱不去深究,但首先,它得是音乐。
2、网络图片侵权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图片侵权问题在媒体界一直存在,与传统媒体使用图片相比,网络才是图片侵权盗版的重灾区。一、网络图片侵权赔偿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森汪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二款规定:“被侵权人损失额不能确定的,法院依被侵权人的请求,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二、网络图片侵权的责任有哪些包括民事、刑事、行政三个方面。1、民事责任是指侵权行为人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表现:(1)停止侵害。为能够及时制止侵权行为,防止扩大损害后果,受害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正在进行的侵权行为。例如,根据受伤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责令出版侵权图书的出版社立即停止出版,发行侵权图书,对已出版的图书应当收回、封存、销毁。(2)消除影响。侵权人承担这项责任,应采取有效方式,说明事情真相,消除其侵权行为给著作权人带来的消极影响。(3)公不赔礼道歉。即应当是以可使公众了解的方式。承认侵权,并向著作权人表示歉意。(4)赔偿损失。赔偿损失又称损害赔偿。是指侵权人以自己的财产抵偿,弥补自己的行为给受需人造成的损害。对财产损害的赔偿,以实际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作为确携仔定赔偿金额的标准,不允许获得超过实际损害的赔偿金。对于精神损害的赔偿,通常规定了停止侵害、恢复不誉等和有限的经济赔偿。2、刑事责任是犯罪人因其实施犯罪行为所承担的刑事法律后果。表现:(1)侵犯著作权罪。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第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学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第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第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其制作的录像。第四,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对于上述侵权行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或其他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新刑法第218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3、侵犯著作权行为行政责任的形式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律以及其他法律中的行政处罚条款但尚不构成犯罪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制裁。(1)警告。是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人提出的先诫和谴责,主要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的违法行为。(2)责令停止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这种处罚形式的作用是使侵权人不能继续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营利,但没有触及侵权人通过制作和发行侵权复制品获得的收益。因而在侵权人已获得收益的情况下,单独使用此方式是不合适的。(3)没收非法所得。是指将侵权人通过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的缴国库。这种处罚形式是前一种处罚形式的补充,二者结合起来可使侵权人一无所有。(4)没收侵权复制品。为防止侵权人将是否制作出来的侵权复制品发行,继续对受害人造成损害,有必要没收侵权复制品。(5)没收侵权复制品的制作设备。对那些本可能继续侵权的侵权人,为从根本上消除其继续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可能性,有必要没收其制作侵权复制品的设备。(6)罚款。我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51条规定:剽窃他人作品的,罚款100元至5000元;假冒他人美术作品的,罚款1000元至5万元。对其他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的侵犯著作权行为,可以罚款一万至10万元或总定价的二至五倍。三、网络图片侵权怎么处理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法律途径诉讼解决。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辩春汪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五十条
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权利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和财产保全的措施。
3、作者六道犯什么罪了
近日,著名歌手杨坤和最近的一首比较流行的喊麦曲目《惊雷》及其原创者MC六道闹上了热搜,这一事件引发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
一、事件回顾
事件经过大致如下:几日前,杨坤在直播中被粉丝要求演唱《惊雷》时直接吐槽该歌曲“太难听,要旋律没旋律,要歌词没歌词!”随后,该歌曲的原创者MC六道亦在网络平台上发视频回怼杨坤,称音乐没有高低贵贱,能够给人快乐就是好音乐,更是嘲讽杨坤,《惊雷》比他的任何一首歌都要火。随后,双方粉丝也逐渐加入网络互怼大军中,双方骂战愈演愈烈。然而,这场骂战并未按照既定的剧本进行,一个意外的插曲将这场骂战彻底推上了舆论的顶峰。
4月13日,某社交平台昵称音乐人成学迅在网络上发布短视频对《惊雷》的作者MC六道进行质疑,他表示MC六道的《惊雷》盗用了他的作品《姑娘跟我走》的DJ版伴奏,而伴奏的原创作者是DJ小鱼儿,而《惊雷》中的作曲标注的是MC六道本人,所以音乐人成学迅对MC六道这种剽窃行为表达了不满,并表示他与原作曲DJ小鱼儿保留对这首作品的起诉权利。此事一出,四下皆惊。那么,如果编曲《惊雷》剽窃属实的话,其“创作者”MC六道将承担什么法律责任呢?蓝君将在本篇文章中为各位读者进行逐一分析。(本文下述分析均建立在以上所述属实的基础上)
二、法律责任分析
首先,让蓝君带大家对比分析一下《惊雷》与《姑娘跟我走》的雷同之处。根据成学迅在抖音上发布的《惊雷》与《姑娘跟我走》DJ版伴奏对比的短视频,我们可以发现,六道“盗用”的伴奏里面可以很清晰地听到成学迅原创作品的词曲唱,且《姑娘跟我走》的DJ版伴奏调成倍速时与《惊雷》的伴奏一模一样。此外,在《惊雷》播放至第1分14秒左右的背景音里出现的歌词与《姑娘跟我走(DJ版)》出现的歌词完全一致,均为:“让我牵一下你的小手”更加令人震惊的是,《惊雷》这首歌的作词、作曲都写着“六道”,而且这首歌下载需要付费(版权保护的体现),也就是说六道认为自己是当之无愧的“原创”。而在《姑娘跟我走》曲目中,歌词的创作者为成学迅,曲谱的创作者为DJ小鱼儿。
其次,若以上所述均属实,那么《惊雷》的“创作者”MC六道将不可避免地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对整个事件进行法律分析之前,我们首先需要明确音乐作品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基础——著作权。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照《著作权法》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保护的客体系作品。
音乐作品的法律概念界定
音乐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中规定的能够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对于“音乐作品”的概念界定,可以参照《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该条规定:“音乐作品是指歌曲、交响乐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音乐作品一般包括曲谱、歌词和演唱/演奏三个要素。” 音乐作品与文字作品不同,尽管歌词要素一般是以文字的形式表示出来,与文字作品存在重叠,但其一般是和曲谱组合使用的,二者结合成为音乐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关于合作作品的规定,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由于词还可以再配曲,或作为文字作品行使其他文字作品所具有的权利;曲也可以再搭配词或单独演奏,二者可以分割使用,因此音乐作品属于可分割的合作作品。
可见,若上文所述事件属实,那么成学迅和DJ小鱼儿对歌曲《姑娘跟我走》的DJ伴奏曲谱及歌词(即《惊雷》剽窃的DJ伴奏曲谱和歌词)是享有著作权的。
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保护范围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大类。在人身权上,音乐作品的作者和其他任何类型的作者享有的人身权一样,都包括且只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在财产权上,音乐作品可以享有除放映、出租及展览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尤其是广播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音乐作品著作权中财产权的主要内容,也是音乐作品最容易受到侵犯和难以进行侵权取证的两项权利。
事件侵权分析
毋庸置疑,MC六道剽窃《姑娘跟我走》DJ伴奏曲谱和歌词的行为侵犯了原创作者成学迅和DJ小鱼儿对音乐作品享有的著作权,具体侵权行为分析如下:(1)《惊雷》这首歌的词、曲创作者均署名“六道”,无疑侵犯了原创作者的署名权;(2)MC六道在剽窃原作品《姑娘跟我走》DJ伴奏曲谱和歌词时,并未针对曲谱和歌词进行全文完整抄袭,仅仅摘取部分,侵犯了原创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3)MC六道在相关平台发布并传播存在剽窃性质的歌曲《惊雷》,并且听众在下载时需要付费,侵犯了原创作者对音乐作品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维权依据及路径
我国《著作权法》在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七)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因此,针对MC六道的侵权行为,《姑娘跟我走》DJ伴奏曲谱和歌词的创作者可以视情况主张MC六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除追究行为人民事责任外,还可以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给予民事制裁,罚款数额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相同的侵权行为已经给予行政处罚的,人民法院不再予以民事制裁。”也即,除对被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外,侵权人MC六道还可能收到法院的民事制裁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
4、产品的外观设计如何才算是侵权又是如何界定侵权行为的侵权会受到什么处罚
外观设计专利的侵权判定方法概括起来主要有如下几种:
直接对比法
1、将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的图片或照片直接进行比较
2、将专利权人或被许可人纤举丛生产的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直接与被控侵权产品比较
交答亮叉对比法
先将被控侵权产品与已有公知公用产品作一比较,然后再将其与专利产品作比较,如果被控侵权的产品更接近于专利产品则一般构成侵权,更接近于公知公用产品则不侵权。
视角对比法
在比较异同时,首先应看主视图,然后比较侧视图或俯毁樱图。
在判断外观设计产品是否侵权时应多从几个视角去观察比较,最后作出是否相同或近似的综合判断。
侵权的责任:
1、消除影响
2、赔礼道歉
3、赔偿损失
根据情节进行处理,在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给专利产品在市场上的商誉造成损害时,侵权行为人就应当采用适当的方式承担消除影响的法律责任,承认自己的侵权行为,以达到消除对专利产品造成的不良影响。
5、法律规定侵权是犯罪吗?
法律规定侵权就是属于犯罪;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山亏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一、法律规定侵权是犯罪吗?
1、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侵权行为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侵权行为侵害的是他人合法的利益,违反侵权责任法和民法的规定。
2、权行为是一种行为人实施的过错行为。在国外学者关于狭义的侵权行为的各种观点中,比较典型的是三种学说:一是过错行为说,该说从行为的角度揭示了侵权的概念。持此种观点的学者认为,侵权行为就是一种过错。英国学者福莱明指出:“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过错,而不是违反合同,对这种过错,法院将在一种损害赔偿的诉讼形式中提供补救”。莫里斯认为:“如果简单地概括侵权行为,可以说它是私法上的过错”。二是违反法定义务说。该说主要是从违反法定义务的角度来界定侵权行为的概念。例如,英国著名学者温菲尔德从侵权行为与违约行为相区别的角度,给侵权行为下了一个公认为最完备的定义。他认为:“侵权行为的责任系由违反法律事先规定的义务引起,此种义务针对一般公民而言,违反此种义务的补救办法,就是对未清偿的损害赔偿的诉讼”,因而侵权行为指违反了法律规定的、针对一般人的义务,而不是违反了由当事人自行协议所规定的、针对特定人的合同义务。三是过错责任说,该说认为过错只是导致侵权责任承担的根据。在法国,大多数学者通常根据《法国民法典》第1382条“任何行为使他人受损害时,因自己的过失而致行为发生之人对该他人负赔偿的责任”的规定,认为侵权行为就是一种损害赔偿的责任。
3、广义说认为,侵权行为是产生责任的根据,但侵权行为不仅仅是指因行为人的过错而导致的侵权行为,还包括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责任。从广义上来理解,侵权行为不仅包括过错行为责任,还包括行为人依据公平原则产生的责任和无过错责任,这种责任也是法律制度规定所产生的。《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3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从该规定来看,既包括了因过错产生的责任也包括了非过错责任,可见中国《民法通则》采纳了广义的侵权行为的概念。采纳这一概念的理由主要在于:随着现代侵权行为法的发展归责原则已经多样化,除过错责任原则以外还包括公平原则和无过错责任,而这些责任都属于侵权法上的责任,在探讨侵权行为概念的时候必须都包括这些责任。更何况由于无过错责任和公平责任体现了对受害人的充分保护的侵权法的基本功能,实现了侵权法公平合理的分配损失的任务,因此,从广义逗谈神上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是必要的。
4、从广义上理解侵权行为确实有一定的道理。但在中国民法中,“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的情况主要是指公平责任。因为我国法律并没侍陵有承认完全的无过错责任,通常所说的无过错责任就是指严格责任,而严格责任虽然是严格的,但并非不考虑过错,它仍然要以不可抗力、受害人的过错和第三人的过错作为抗辩事由。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严格责任并非不考虑过错。德国学者冯·巴尔认为,侵权行为法中可以包涵严格责任,也就是说,从广义上理解考虑过错的责任也可以包括严格责任。[8]而真正的无过错责任在我国《民法通则》中主要是指公平责任。
二、侵权行为分类
(1)按构成要件分
一般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基于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而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行为人虽无过错 但依民法特别责任条款或民事特别法应承担责任的行为 。
(2)按侵害对象分
侵害财产权行为:包括侵害物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行为。
侵害人身权行为:包括侵害他人身体和心理的行为。
(3)按致害人的人数分
单独侵权行为:致害人仅为一人的侵权行为。
共同侵权行为:致害人为二人以上的侵权行为 致害人应负连带的损害赔偿责任。
(4)按行为性质分
积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积极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消极侵权行为:指致害人以消极不作为的形式致人损害的行为。
综合上面所说的,侵权对于我们来说是属于严重的违反了法律的行为,而且这种行为也会给他人带来很大的伤害,违反了此行为的,一般会按照侵犯的严重程度来给予处罚,所以,别人的权益我们是不能进行冒犯的,做任何事情都要注意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