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放歌给版权么
1、电台播放音乐需要版权吗?
电台播放音乐属于 法定许可,不侵权,但需要支付报酬。
2、做广播剧用的音乐会不会涉及版权问题
1、使用他抄人享有版权的音乐作品,必须取得授权并支付费用。除非你是“合理使用”行为。我国《著作权法》第22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问题: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1)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2)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2、虽然你未做营利性商业使用,但是发微薄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传播行为,势必会对原音乐的销售等造成影响,即损害了著作权人的权利。
3、著作权本质上属于民事权利,不告不理。但是如果你的行为损害了公共利益,则可能需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请君慎重为好!
3、版权问题,电台播放的歌曲都付版权了吗?
本报讯近日有报道称,从明年开始,广播电台播放歌曲将向歌手或者唱片公司等版权所有人支付版权费。不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唱片公司虽然对此持欢迎态度,但是对于具体实施的可行性却持保留态度。
2001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正案中明确指出:“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事实上,经过5年的市场调研,针对广电系统音乐版权收费的具体办法和标准有望2007年正式出台。有关人士预测,这样一来每年针对广电系统的收费规模可达上百亿元。不过,在记者的实际采访中发现,目前唱片公司与电台大多有着“约定”,因此电台向唱片公司支付版权费其实阻力不下于之前的卡拉OK收取版权使用费。
目前,对于唱片公司以及歌手来说,发片以及打榜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上电台的节目,而让电台播出歌手的歌则是宣传的重要手段,上海和北京两地的电台尤其如此。“现在上海和北京的电台都要通过买广告才能播出歌手的歌。”一位不愿透露的唱片公司人员说。一些拥有大牌歌手的唱片公司则好一些,可以通过提供电台独家播放一线歌手的新歌来宣传,虽然看似双方的供求关系比较“平衡”,其实,电台仍然处于强势地位,“现在的歌手太多了,没办法,可是电台才这么几家。”
对于电台要付费给唱片公司,不少电台都觉得难以接受,而许多唱片公司虽然对此事并不看好,但在接受采访时也都觉得这是一件好事。□鲁文静
从目前来看,还是免费的~~~~
新闻地址:http://web.xwwb.com/wbnews.php?db=5&thisid=78531
http://www.it.com.cn/f/news/0612/18/363024.htm
4、电台放歌,要给歌手版权费吗
按理电台要出版权费给唱片公司,唱片公司分钱给歌手。
但在新歌打榜的时候,唱片公司会主动送电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