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侵权名词解释
1、商业侵权行为有哪些
法律分析:1、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此类行为是在为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但都是用不正当的方法,这类行为就包括如盗窃、威胁、利诱等。2、以盗窃、威胁或是利诱等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将之披露的,或者是获得后使用以及允许他人使用的,这样的行为同样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什么叫侵权,用作商业用途,又是什么意思?
只要有营利的项目都算商业用途。修改如果近似会让人产生混淆的也算侵权
3、什么是商业秘密侵权
商业秘密侵权的主要责任是:
1、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2、如果损害公众利益的,还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警告、行政罚款等行政责任;
3、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七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损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经营者恶意实施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4、商业侵权行为有哪些
1、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秘密。此类行为是在为获得他人的商业秘密,但都是用不正当的方法,这类行为就包括如扮前团 盗窃 、威胁、利诱等。 2、以盗窃、威胁或是利诱等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将之披露的,或者是获得后使用以及允许他人使用的,这样的行为同样是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3、对商业秘密有保守义务的人员如果将该商业秘密披露或是使用的,当然还包括允许其他人使用的情况,都是属于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4、对于被厅橘允许使用以不正当手段获得的商业秘密的,或是上述第3项中提到的“他人”,即第三人,如果明明知道是“来路不正”的商业秘密依然使用或是披露该商业秘密的,在法律上也认定为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悔颤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5、商业侵权行为包括哪些?
商业侵权行为有:
1、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等。
【法律依据】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6、哪些行为构成商业秘密侵权
法律分析:(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粗昌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四)权利人的职工违反合同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法律依据:《中华人并凳枣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绝拆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7、什么叫做商品侵权(知识产权侵权,图片发布侵
商品侵权的关键点: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用于谋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
1、未经允许擅自盗用他人的商标、专利。
2、出售的商品在外观、包装上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3、未经允许擅自盗用他人企业名称、品牌以装修店铺。
4、未经允许擅自在商品中使用他人图片,侵犯肖像权、图片所有权的(针对企业)。
提交举报,请您提供:被举报人QQ号,相关的商品链接、营业执照(须有效年审期内)、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版权证明文件及其他工作人员要求您提供的文件等,如举报图片发布侵仅,可提供原始图片证明(时间戳等,肖像权人--模特的身份证明,双方合同等以证明侵犯其肖像权),工作人员将根据您提供的情况尽快确认。
处罚细则:
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是指除“出售假冒商品”行为以外的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侵犯第三方合法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的行为。每次扣 25分(注意:品牌商仅授权销售商品,未明确授权使用品牌商的图片、或将经授权商品的商标用于商业宣传,易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造成混淆误认的,仍然构成 侵权)。包括但不限于下述情形:
2.1卖家在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对商品的文字描述、图片或所使用的店铺名、域名等信息中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
2.2卖家出售仿冒他人注册商标,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的商品的。
2.3卖家出售侵犯他人专利权的商品的。
2.4卖家出售的商品涉嫌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的其他行为。
2.5 卖家通过拍拍平台所施行的其他侵犯第三方合法知识产权的行为。
同一权利人在3日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一次投诉。
8、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有几种
一、商业秘密 侵权行为 有几种 侵犯商业秘密罪 ,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使用、披露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行为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以 盗窃 、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盗窃,一般是指通过窃取商业秘密的载体而获取商业秘密;利诱,是指以金钱、物品或者其他利益为诱饵,使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提供商业秘密;胁迫,是指对知悉商业秘密的人进行恐吓、威胁,迫使他人提供商业秘密。其他不正当手段,是指除盗窃州禅含、利诱、胁迫以外的其他不正当手段,如抢夺载有商业秘密的图纸。 第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上述第一种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这是上述第一种行为的继续。披露,是指将其非法获得的商业秘密告知权利人的竞争对手或其他人,或者将商业秘密内容公布于众;使用,是指将自己非法获取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允许他人使用,是指允许他人将自己获得的商业秘密用于生产或者经营,包括有偿与无偿两种情况。 第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这是指合法知悉商业秘密内容的人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公司、企业内部册笑的工作人员,曾在公司、企业内工作的调离人员、离 退休 人员以及袭陵与权利人订有保守商业秘密协议的有关人员。 第四,明知或应知前述第一种至第三种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商业秘密。 这是间接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即第三者明知或者应知向其传授商业秘密的人具有上述违法行为,但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二、侵犯商业秘密罪怎么处罚? 刑法 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实施了上述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的: 1、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 罚金 ;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其实在我国属于一种不正当的竞争手段,当然在情节严重的时候,甚至会被认定为犯罪,即侵犯商业秘密罪。因而,很多时候说侵犯商业秘密需要承担的责任里面,就包括了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不过此时也要注意,一般在认定构成犯罪的时候才会涉及到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