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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知识产权风险管理

发布时间: 2023-04-30 16:38:32

1、知识产权管理中的法律风险?

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中的法律风险是指公司无形资产缺乏必要的有效的内部制度保护而被非法泄漏、传播、复制、仿冒的可能性。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划和流程;2、公司商业秘密缺乏保护措施;3、公司知识产权未进行合法、有效、有计划的注册申请;4、许可他人使用公司知识产权缺乏有效监管;5、对侵权行为缺乏必要的制裁措施和行动等。

2、自媒体市场有什么风险对策

外部法律政策风险

经历野蛮生长的阶段后,自媒体想要持久、健康、稳定的发展,还需要重视其法律政策风险,主要包括知识产权、隐私保护、内容监管等。

长期以来,自媒体的知识产权保护饱受诟病。需要说明的是,基于促进知识信息的传播与共享的考虑,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传统媒体也即报刊间转载摘编的「法定许可制度」,即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虽然,最高院人民法院曾经尝试将法定许可制度引入网络新媒体,但是,在相关司法解释三易其稿之后,网络新媒体依然无法适用「法定许可」。因此,在成文法系的中国,自媒体等网络新媒体转载内容必须按照「授权-付费」的模式传播作品。但现实中,大量自媒体内容未经授权肆意转载权利人作权利保留声明的内容,严重侵害了权利人对其内容的控制权利,扰乱了正常的网络转载秩序,突破了法律界限。

另外,自媒体的自主性决定了其在内容的创造与选择方面具有更多的自由性,一方面确实促成了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自媒体生态;另一方面,不可否认,在名誉权/隐私权保护、色情暴力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法律政策风险。例如,2015 年 11 月万达起诉「顶尖企业家思维」微信自媒体冒用王健林名义发布题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火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的文章,本篇文章在朋友圈广泛传播,致使万达企业名誉受损,万达以此起诉并向其索赔 1000 万。当然,我们也看到众多自媒体平台逐渐开始重视这方面的法律政策风险,加强自媒体自净规则体系的建立与执行,不断强化对隐私权、名誉权的保护,并在内容管控等方面加强平台自律与行业自律。

内部管理运营风险

很多自媒体最初几乎都是个体户模式,逐渐有了变现之后,特别是有了投资进入之后,才快速招兵买马,由于团队的扩张速度比较快,经常出现由于管理不善而遭遇危机的情况。

一是过度依靠某一个员工的风险。内容运营长期是一肩挑,从选题、制图、内容写作、用户运营都是一个编辑完成,并且形成了稳定的个人风格,但是如果该员工突然离职,往往导致自媒体的内容、风格陡然生变,随之而来的是掉粉、市场影响力急剧下滑,进而对于内容经营往往带来较大冲击。

二是合伙人选择与股份安排的风险,这一风险主要存在一些头部自媒体中,特别是到了融资阶段,合伙人之间为持股比例发生争执而导致账号暂停运营的情况难免发生。例如 2015 年底,某账号的两位创始人因为股权纠纷争执不下,其中一位创始人一怒之下把订阅号升级为服务号,导致一周无法更新发布文章,双方甚至为此对簿公堂。

3、短视频浪潮下,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保护?

近年来,短视频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攀升,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1年12月,短视频用户规模9.34亿,使用率90.5%。
而各类短视频平台等众多新媒体的崛起,在知识产权的保护上也迎来了重要的挑战,各式各样的作品内容中也存在着侵犯知识产权的风险。
国家机关的相关行业政策频出,如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网络视听节目内容审核通则》《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及《网络短视频平台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等。今年4月国家网信办更是发布了“关于开展‘清朗·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 ”。
市场监管部门以及各类平台官方也逐渐开始完善平台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重塑短视频知识产权新秩序。但对于知识产权侵权线索的搜寻与追踪,存证与维权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采用区块链等信息技术手段来助力打假已经成为当下主流。比如易保全旗下品牌微版权区块链知识产权保护平台,依托区块链技术,创新了“区块链+司法+知识产权保护”的模式。
微版权可为原创作者提供全网7*24小时的侵权监测服务,满足多种监测需求,包括图片监测、文章监测、短视频监测等,自动分析整理监测信息,快速定位侵权主体。用户可以根据自身的业务需求,通过微版权平台在线使用,亦可以通过对接用户自有的app、公众号、网站、OA系统等进行使用,为用户提供多种便捷通道。
普通的证据在司法效力确认上十分麻烦,而微版权基于区块链技术可以提供网页取证、截图取证、视频取证、录屏取证等多种取证方式。
其区块链证据会同步存储至权威机构,包括公证处、司法鉴定所、互联网法院、仲裁委、版权保护中心等。保障证据真实完整、不可篡改、司法可信,为用户省去后顾之忧。

4、如何防范新媒体平台带来的知识产权风险

(一) 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打铁还需自身硬”,目前知识产权立法严重滞后于日新月异的互联网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自2011年启动修改以来至今未正式修缮完成,而我国现行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自2013年修改实施以来已满3年,但尚未有任何启动新一轮修改的迹象。由于立法滞后,司法实践中侵权行为的赔偿标准也相对滞后,低于应有水平,造成侵权成本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因此在目前较为宽松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下,防范知识产权风险首先得加强运营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就防范知识产权风险而言,首先,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规避运营中侵犯他人知识产权。运营中的侵权行为实际上是对于互联网信息的甄别不够仔细造成的,在心理因素上也受到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够强的影响。在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新媒体运营者在甄别知识产权权利人时会更加细致,避免因错误或遗漏造成侵权。其次,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有助于在司法保护不足的情况下为权利人树立起一道保护知识产权的无形屏障。这是因为在较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下权利人会对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行为保持最低限度的忍耐并积极采取维权行为,进而增加侵权人侵权的成本,并由此构建起保护自身知识产权的无形屏障。
(二)熟悉运营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当发生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以后,最快的维权行为会使权利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而运营平台的干预最直接、快捷。熟悉所在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可以帮助被侵权人高效的向平台投诉,尽最大可能地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以微信为例,目前微信已经设立了侵权投诉系统和相关规则,明确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投诉条件,熟悉这些规则对于更高效地维护权利人权益有着积极作用。
(三) 授权知识产权维权平台代为维权
向平台投诉虽然快捷、简便,但其缺陷在于:一是只限于运营者主动发现侵权行为时方能适用,对于互联网上尚未被发现的侵权行为则“鞭长莫及”;二是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平台方无法满足权利人在经济赔偿上的诉求。而由于我国目前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较弱,权利人自行维权成本高、收益低,目前,互联网上已经出现了“维权骑士”等代为维权的平台。这类平台有着先进的全网检测技术、专业的法务人员,能够对互联网上的侵权行为进行监测的同时保证高效、专业的维权。授权此类维权平台能够降低权利人维权的成本的同时增加侵权人的侵权成本。

5、如何管理知识产权

1.知识产权与利益是密不可分的,与商业行为或准商业行为也是紧密相关的。
2.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首先,
一需确定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对象;
二制订企业各项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开展职工知识产权教育培训,提高企业职员知识产权的保 护意识;
四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监控网络,设立专门管理部门,框架防止企业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3.一定要把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与企业的整体运营充分联系起来,使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企业从研发到市场的每一个环节,以最大程度实现知识产权的价值。让法务人员与技术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也促使企业的每一员对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保持关注,做好知识产权的信息收集工作。

6、知识产权所面对的风险有哪些?

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指企业经营过程中有意或无意对他人知识产权构成侵害的风险,以及内部职工、交易对方及竞争对手因各种原因给本企业造成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在工商管理机关核准企业名称时,行政区划、行业、组织形式一般都已经确定,只有字号需要选择确定,并经核准。企业名称如同人的名字,一般人都希望通过好的名字引起相关公众的注意,在使用中形成自己的品牌,并且企业名称(字号部分)本身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但使用不当,则会给自己带来巨大的风险,特别是,有些企业在设立过程中出于“搭他人便车”的动机,有意无意地让自己的企业字号与他人的企业字号、商标等相似甚至相同,这往往会给自己的企业带来意想不到的侵权风险。

7、使用知识产权产品的风险分析和管理

从最初浅的鱼目混珠、滥用专利到建立专利池形成贸易壁垒,跨国企业都是在博弈中玩儿伎俩。想对付“专利大棒”,中国企业也要有一些自己的技巧,既需要有尊重知识产权的意识,也需要有一些“无赖意识”;既要保护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又要了解对手的情报;既要防患于未然,又要具有诉讼技巧。一句话,不管是采用商业的手段也好,信息化的手段也罢,甚至是法律手段也好,只要能在竞争中赢得市场,就能在博弈中获得先机

目前,企业在品牌和技术方面的竞争日益突出,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合作研发、引进技术、贴牌加工、配套生产等方式来实现生产经营目标.知识产权活动已成为其中企业经营活动中常见的经济行为,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已被视为企业利益冲突的焦点,成为企业纠纷的导火线。有效识别和控制知识产权风险是企业市场竞争制胜的保证。一、企业知识产权风险识别
企业知识产权的风险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密不可分的,贯穿企业的全过程。根据企业研发、生产、销售三个阶段经营活动的不同特点,将知识产权风险结合经营业务的阶段进行分解,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研发活动期风险
研发活动是企业推出新产品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基础环节,在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路线的确定、研究成果的保护等不同阶段都涉及到知识产权风险。
一是在研发立项论证时未进行专利信息的详细检索,导致辛辛苦苦投入大量经费,自主开发获得的研发成果却不能使用,否则就构成侵权。这种例子发生在出口外贸企业较多,国内某大型汽车零部件厂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开发了一种汽车电动助力转向器,国外市场需求强烈,但采购方要求其出具一份知识产权证明,这时企业才发觉由于当初没有进行知识产权信息检索,辛辛苦苦搞出的产品国外已经有专利保护了,这就意味着国外的市场已经被他人占领,上百万元的研发投入都白白浪费。
二是研发完成时,开发出的新技术或产品不进行有效保护,导致被限制使用的风险。很多企业开发了新产品,不及时申请专利保护,往往等到他人先下手圈地后才慌了阵脚,后悔当初没有申请专利保护。江苏某上市企业,开发出一种新型的羰基化生产醋酸的改进方法和装置,可促使原有规模装置的生产能力提升2倍以上,但企业作为技术秘密进行保护,未对外公开。而其国内市场的竞争对手保护意识较强,2003年抢先一步将此技术先申请专利保护,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公开有一定的滞后性,一般专利申请18个月后才能公开,所以直到2005年1月竞争对手申请的专利公开后这家企业才意识到面临的威胁。2004年底该企业以该项专利为核心技术的二期工程已通过立项审批,即将开工建设,二期工程的顺利投产将绝对固定这家企业在国内市场的龙头地位。但谁知这半路杀出的程咬金使得这家企业处于极端被动的处境,竞争对手专利的授权就意味着这家企业总投资8个多亿的建设项目必须停产,否则就是专利侵权,唯一退路就是寻求对手的和解,争取专利许可,这可谓一招失算,招招皆输。
三是国外专利权人对国内企业部署的专利陷阱,更成为国内成功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风险的重地。国外专利权人通常采取放水养鱼的战术,往往不是一开始就告你侵权而是等国内企业的产品市场成熟了,再开始制约你,小至打火机、拉链等日用品,大至移动通信、半导体等高新技术,国外企业在国内外都布好了专利地雷,日本YKK公司占据中国拉链专利申请总量的74%,移动通信等十大高新技术领域国外专利申请占据总量的80~90%,国内企业任一创新都可能遭遇知识产权风险。国内眼镜配件制造行业的龙头企业浙江康华眼镜有限公司在历经了十余年国外市场冲刷逐渐成长后,2007年就遭到了德国企业的侵权指控。
四是产学研合作中企业的知识产权权属未能得到明确规范,导致自树竞争对手的风险。产学研合作是目前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一种重要形式,企业的产品开发经常是多方努力的结果,因此各方在这个产品中可能都拥有一定比例的知识产权。由于研发合同中未对知识产权权属和风险进行明确,往往导致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宿和使用范围等都存在知识产权风险。如果研究机构只是将形成的专利等知识产权成果普通许可给企业使用,此时就存在研究机构将知识产权成果重复许可给第三方使用的风险,或者产学研合作的成果为多个权利人共有,且各个权利人均有实施能力,就该专利权的实施各权利人之间便不可避免地存在竞争关系,甚至演变成恶性竞争。
2.生产活动期风险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如专有技术、加工工艺、生产设备改进方案、生产信息、采购与加工合同、生产控制软件、产品造型、特有商品装潢等。
企业在采购过程中,往往不重视对供应商及所采购产品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评价与确定,很少要求供应商提供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属证明。特别在委托加工、来料加工等对外协作生产的过程中,由于在采购组装的过程中未对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范,明确代工过程的知识产权权责,往往埋下了侵权的炸弹。例如委托加工的产品包含专利技术,但定作人或委托人不是专利权人,也没有获得专利实施许可权,则承揽人或加工人很容易掉进侵权的法律陷阱,陷入侵权诉讼而遭受损失。2007年全球最大的电热水壶温控器制造商英国的施特里克斯公司状告国内好妈咪电器厂及其供应商等多家小企业侵犯其专利权,由于贴牌生产就是通过购买各种原材料,然后组装起来,完成未贴品牌的“白机”产品的制造过程。在整个“白机”产业链上,很多企业根本不对其中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明确规范,权利和责任都是一笔糊涂帐,一旦产生侵权纠纷就相互推诿,最终却都难辞其咎。
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尤其是企业独家定制的原料和设备等事宜,由于处于试制或小规模生产,企业一般都未明确供方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特别是大量中小企业在配套加工中,根据主机厂商的要求自主开发出来的新样品试制时由于面临强大的市场竞争压力,更是难以对主机厂商提出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导致企业知识产权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江苏丹阳有600多家汽车零部件企业,新灯具的开发往往是根据整车厂提的要求,各配套厂自行设计开发,但订货合同中明确规定整车厂也享有配套厂开发的产品的知识产权,且可以许可使用,这就意味着整车厂可以再找另外的企业生产这种产品。所以整车厂更换配套企业的例子不断发生,往往是一家企业开发出新品,一批企业跟风模仿,带来的后果是最早投入开发的企业吃亏最大。
3.贸易活动期风险
企业在贸易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业秘密,如营销策略、营销合同、市场宣传和推介方案、特有商品装潢等。
产品的外观设计未进行事前保护,导致为他人作广告宣传,开辟市场。企业在产品销售前要根据市场进行产品的外形或外观包装设计,独具匠心的商品装潢能成为产品的特有标识,为产品市场开拓打开渠道,往往很多企业在推出产品初期未对特有商品装潢进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如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注册商标等。当产品占据了一定的市场,出现仿冒者时才想起保护,由于事前没有进行有效的法律保护缺乏没有明确的判定依据,往往导致企业辛辛苦苦开辟的市场被仿冒者轻松分得一杯羹。
产品售前的广告说明、销售策略和市场推介方式都是需要进行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这些都是企业推出新产品的杀手锏,如CDMA手机进入市场的销售方式的改变,它绕开了许多中间商而直接由零售商进行产品的销售,具体的销售策略都是每个商家的机密, 必须采取有效的保护,才能打好出奇制胜占领市场的一仗。
产品营销决策前缺乏必要的审慎调查,未对广告主题词做必要检索,往往导致企业陷入知识产权的困境。2005年上海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与浙江民企蓝野公司对簿公堂。百事可乐不惜耗资上亿元、投放高达20亿元礼品展开“蓝色风暴”营销行动。正在蓝色风暴如火如荼之际,浙江一家小企业蓝野公司却起诉上海百事可乐侵犯自己在可乐饮料上的蓝色风暴注册商标权。2007年5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侵权成立,要求百事可乐赔偿300万元。百事可乐并非在明知有侵权风险的情况下强行实施营销计划,而是在事先没有发现营销行动的主题词已经被注册成商标的情况下为营销行动砸下巨资,最终陷入欲罢不能的尴尬。
二、风险防范的有效手段
知识产权风险源于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降低风险的最有效途径是风险防范,实施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
1.进行知识产权评审
知识产权评审包括研发项目立项阶段对相关的技术信息特别是专利的检索和分析评判;研发完成后对成果的保护形式进行评审,确定采取专利或技术秘密等不同保护方式;生产阶段工艺路线的评判,利用专利文献选择较好的工艺路线;采购阶段对供应商的知识产权状况的评价;产品销售阶段对营销方案、广告用语的知识产权调查,对欲注册商标的商标查询等。
中兴通讯公司在这方面具有成功的实践经验。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评审流程,目的是控制知识产权风险,有效利用专利文献提高研发起点。公司建有知识产权分析管理办法,利用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平台,将分析嵌入研发流程的各个环节,主要进行产品和技术知识产权分析、目标国家知识产权环境分析、竞争对手知识产权分析、上下游厂商知识产权分析。通过分析,公司可以有效地进行各个环节的风险控制。
2.建立知识产权档案
企业建立的知识产权档案,包括商标注册、专利申请的相关资料和文件,以及研发活动的研发记录,知识产权评审资料等。一般而言,企业知识产权档案中专利内容应包括从技术研发、试制、申请专利的原始文件、修改过程文件、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专利证书、专利年费交费票据、专利变更文件等,商标内容应包括商标设计文件、注册商标申请文件、商标注册公告、注册商标证书、商标许可合同等。完备的企业知识产权档案,应根据企业知识产权的活动过程和特点进行整理和归纳,才能确保发挥原始的、直接的、完整的法律证据作用,作为防卫侵权诉讼的“盾牌”。这样既可以识别企业本身拥有的全部知识产权,确定知识产权的权属,也可以严格监控市场动态,了解竞争对手最新的产品开发情况和侵权发生现状。当企业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或威胁时利用完备的知识产权档案,积极地参与起诉或应诉。
3.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主要包括对合作方和员工的合同约束。
合作方的约束应根据合作的内容对涉及的知识产权权利和责任进行明确规范,利用设置知识产权保证条款来排除企业的侵权责任,减轻可能发生的侵权赔偿责任,这样即使在将来的诉讼中被判决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在诉后依据合同条款向合作方追偿,将侵权风险转移给合作方。在采购环节应明确要求供应商进行知识产权担保,确保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采购侵权产品。如在给他人做定牌产品时,合同中应明确商标保障条款即对方必须保证其商标合法有效,一旦发生商标侵权,由对方负完全责任。在委托他人为本企业做定牌产品时,合同中应明确专利保障条款,即对方必须保证其使用专利技术或产品的合法有效,一旦发生专利侵权,由对方负完全责任。同时在指定配套厂商或为主机厂商配套时,应在供货合同中,对新技术、新产品的使用,尤其应针对企业独家定制或自主开发的原料和设备等事宜,明确供方的保密和知识产权保护责任,限制主机厂商的知识产权权利。
对企业员工的约束主要由于企业雇员的不当行为往往带来丧失知识产权的风险。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例,其技术开发人员对于同样的技术问题,往往会不自觉地重复利用以往做过的设计或技术解决方案。如果该技术人员一直任职于该企业并与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尚不足以造成泄密或侵权的风险。但当其跳槽到同类行业的另一家企业时则会引起知识产权侵权的麻烦。特别是己经与前雇主签订了保密协议的雇员,若违反该协议披露了有关商业秘密,将会引起新雇主与前雇主之间的法律纠纷。为了防止员工使用来自于前雇主的保密信息,包括客户身份、经营方法、潜在客户清单、产品销售计划与服务等,避免企业的重要知识产权随着人员的变动而流失,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就应该与雇员订立非竞争或非披露协议,来规范员工的职务行为,防范丧失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等知识

8、知识产权的风险与防范

明确在知识产权范围内可能会面临的法律风险,企业就可以通过法律的保护,以及采取相应措施免受损失。具体来讲,在知识产权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法律风险:
      1.专利侵权的法律风险
      专利权是法律赋予申请人实施发明创造的权利,企业须利用专利生产经营,而其他企业要想实施专利,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照双方协议支付费用,否则就侵犯了专利权。
      2.著作权的法律风险
      著作权,是指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并陆学工程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企业在著作权方面可能发生的侵权行为包括:企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或者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做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好做等。
      这些侵权行为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如果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知识产权出资投资中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的评估价值关系到市场应用及其盈利价值,如果企业在评估过程中,审核高新技术前期开发费用不实,对同类产品或技术的市场风险预测不准确,市场潜力和价值分析出现偏差,后续开发费用投入预测失当,那么技术出资方将在知识产权价值保护上承受重大不利。
      4.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转让技术中,如果利用相关条款欺诈受让方、变相高价出卖设备、已转让技术进行再转让、利用不实报道进行欺诈,那么转让方企业的信誉就会受损,所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为了防止风险发生,要选择那些信誉度高的客友蔽衡户作为交易伙伴。
      5.注册商标的法律风险
      企业在注册商标时一定要进行查询,如果不进行查询,与其他商标出现相似者相同,那么商标根本无法注册。另外,查询商标也有盲期,盲期的时间以商标局数据录入时间为准,查询盲期为3个月到6个月。当前商标如果在盲期内,即使有人和你申请相同的商标,是无法查询出来的。
      在商标的审查阶段,如果未注册的商标出现与其他商标近似,商标就会被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在商标公告与异议方面,商标公告期为三个月,如果在这期间,出现商标类似、商标抢注、侵犯某个体利益等问题,商标就无法注册,甚至还有可能会面临法律纠纷。
      二、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造成企业知识产权面临法律风险的原因主要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注重生产经营、追求经济利益,忽视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大部分企业又没有建立完善系统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发现问题,也没有办法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问题。所以如何采取有效的手段预防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是企业所面临的重要问题。
      1.提高全员风险防范意识
      从企业负责人到基层人员,都应树立正确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学习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知识,加强知识产权相关培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并落实到所有岗位的工作流程中,要坚持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救济工作相辅相成的原则,进一步维护企业利益和品牌形象。
      2.加强对知识产权法律风险的动态评估
      企业要加强对专利信息的搜索能力,在保护自己的同时,也要避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比如,可以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文献信息查询系统,避免重复研发技术和引起专利纠纷。国际工商总局网上商标信息查询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全面监控信息商标动态,保护自身商标权不受侵害。
      3.企业应制定保护知识产权的相关制度
      建立有关知识产权的制度在发达国家中已经司空见惯,国内企业也可以结合自身性质和经营目标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具体来讲,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可以包括专利和商标的管理制度、技术合同的管理制度、保密制度及知识产权档案制度。同时,设置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顾问,也是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的重要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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