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招录
1、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 #公务员考试# 导语】2023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公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的查阅,下面 考 网公务员频道为您实时做出的更新。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2023年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数:8人
二、招录对象
1、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培养方式为非定敏核向,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京外普通高等学校的非北京生源,在学历学习期间应获得过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困拿圆秀学生奖学金”);
2、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具体岗位
1、法官助理岗(2人)
专业要求:法学(0301),法律(035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要求理学(07)、工学(08)或医学(10);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有学历和学位,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本科与研究生的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
2、法官助理岗(6人)
专业要求:法学(0301);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专业要求法学(0301);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有学历和学位,报名人员须同时满足本科与研究生的专业要求;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A类)。
更多要求详见《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北京市各级机关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四、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考者可在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http://rsj.beijing.gov.cn/bm/ztzl/gwy/)、北京人社微信公众号或北京人社APP,提交报考申请。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书,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和电子版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招录咨询电话
010-89082039
010-89082170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http://bjzcfy.chinacourt.gov.cn
六、温馨提示:
根据往年公务员考录工作中出现的常见问题,为广大考生提供以下几条温馨小贴士:
1、2023年北京公务员考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11月21日9:00至2022年11月25日18:00。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的18:00而非25日的24:00。
2、考生报名时,除需填报研究生所学专业外,应同时注明本科所学专业及专业代码,为避免出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来不及改报其他岗位或报名材料不齐导致审核不通过等问题,建议大家尽早报名并保持手机畅通。
3、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2年11月26日0:00至2022年11月30日24:00期间登录“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进行缴费,未按规定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汪塌弃考试。
4、缴费成功后,报考者请于2022年12月6日9:00至2022年12月11日18:00期间从“北京市人事考试通用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公务员考试报名成功后,后续法院系统还会组织专业能力测试,请各位考生关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微信公众号“知产北京”的具体通知。
附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23年度录用公务员职位计划表》
原文标题:未来的“京知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你来报名!
文章来源:https://bjzcfy.bj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11/id/7028696.shtml
2、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是
2014年11月6日,确立了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内设4个审判庭,技术调查室和法警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的精神,突出主审法官、合议庭的主体地位,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其中主审法官实行员额制,首批选任法官22名,4人被任命为庭长,18人通过法官遴选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组织的考核选拔,从北京三级法院经验丰富的优秀知识产权法官中遴选产生,平均年龄40.2岁,91%均为研究生以上学历,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年限平均为10年,近五年人均承办案件数为438.5件,知识产权审判经验和审判能力较为突出。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将设置司法行政人员15名,司法辅助人员51名。司法辅助人员中专门设置了法官助理和技术调查官,分别负责协助法官进行法律研究、起草法律文书和为法官裁判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意见。
法律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切实依法保护权利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和人民法院组织法,特作如下决定:
一、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
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知识产权案件的类型和数量确定。
二、知识产权法院管辖有关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行政案件,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对第一款规定的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在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的三年内,可以先在所在省(直辖市)实行跨区域管辖。
三、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市的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
四、知识产权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审理。
五、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和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知识产权法院依法接受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
六、知识产权法院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知识产权法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七、本决定施行满三年,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本决定的实施情况。
八、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分析】: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设4个审判庭和技术调查室、法警队两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二十四、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4、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分析: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设4个审判庭和技术调查室、法警队两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5、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是哪个法院
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是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知识产权法院是为专门法院。专门法院,也称为特别法院,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授予某类案件管辖权,即管辖范围仅限于某一类或某几类案件的法院。专门法院是法律现代化的产物,从一定意义上说,司法的专门化是法律现代化的前提。从国际范围上看,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设置有正式的多样化的专门法院,较为常见的有行政法院、商业法院,此外还有劳动法院、保险法院、家庭法院等。
知识产权法院的意义:
1、“去地方化”、“去行政化”色彩,与整个司法改革的趋势正好遥相呼应。
2、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要求。一些企业知识产权意识淡薄,依靠模仿甚至“山寨”实现了快速发展。由“中国制造”转向“中国创造”,必须依托坚实的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后盾。否则,就不可能有企业有强大动力搞创新,产业转型升级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3、审判同意的要求。“知识产权案件专业性极强,但有权受理的法院分散在全国各地,不利于审判实践的统一。另外,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中,还存在着损害赔偿额偏低,以及地方保护主义现象等。”
4、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对地方保护主义的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属于跨行政区设立,将为我国司法机构设置与布局的调整,特别是为司法辖域与行政辖区的相对分离提供有益探索;
5、二审合一。在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实行了“(民事、行政)二审合一”,这也属于我国审判体制与制度上的一个较大变化和尝试,由此形成的经验,对于其他类型案件的审判也会有启示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第一条: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6、2014年十一月六日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2014年11月0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首次开庭;北京时间2014年11月6日下午,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并正式履职。北京。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法律依据:
《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第二条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从审判实践看,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表现为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类型,其中,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案件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更为密切。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应充分考虑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专利类案件相对集中、审判工作基础较好的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编制管理部门意见具体规定。
(二)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监督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定程序设立后,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知识产权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接受所在地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三)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以专利技术类案件为主,是因为这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性更强,审理要求更高,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重要,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决定(草案)规定,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所在省(直辖市)的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案件管辖的范围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管辖所在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统一审理对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对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管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编制、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分类、特点、数量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四)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的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知识产权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根据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除具备法律规定的一般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丰富的相关审判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