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个体是有形的
1、知识产权是一种有形财产
法律主观:知识产权的权利主要有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专利权是指权利人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独占、使用、处分的权利;著作法权是指权利人对作品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转让或许可使用,从而获得报酬的权利;商标权是指权利人对商品的文字、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享有的专有权利。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坦弯银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闹贺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让宴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 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条 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愿依法行使民事权利,不受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知识产权的性质与特征
知识产权与其他民事权利相比,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无形性。与动产、不动产这类有形财产不同,知识产权属于无形财产。这一特点把它同一切有形财产及人们就有形财产享有的权利区分开。2.专有性。知识产权的专有性与其无形性有内在联系的,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知识产权具有独占权。3.地域性。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同国家主权密切相关,是指知识产权只在授予其权利的国家或者确认其权利的国家产生,并且只能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受到法律保护。4.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时间性,指的是知识产权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法律保护,一旦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一权利就自行消灭,或者说该知识产权就依法消失。这样规定主要是考虑到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适当平衡问题,知识产权这种无形财产,只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才受到保护,而如果无限期保护下去则不利于科技文化的进一步传播与发展。
【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法规》相关法条
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等理论特征
3、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其有形载体之间是怎么样的关系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所以是无形的,有形载体是知识产权的客体的体现或者说表现形式。举例子说,《红楼梦》的主旨、修辞、词句等是知识产权的客体,《红楼梦》的书是其有形载体,书可以有多本,但是内容是唯一的,也是所保护的东西。
知识产权不同于一般动产及不动产等有形财产,其客体大多与智力成果相关。相较于其他领域,基于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其形成或增值往往并不依附于自然环境或自然资源。
在一般民事活动中,知识产权相关案件对自然环境造成的破坏极少,但也不能说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诞生与资源毫无相关,不排除个别情况下,将知识产权与环境保护在一案中讨论,
如某技术专利的实施将造成大量环境污染,但是此类情况涉及民事纠纷较为少见,一般由公权力调整,必然也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规制。
(3)知识产权的个体是有形的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一般来说包含专利、商标、版权等权利,同时也可能包含《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中所调整的民事利益,其权利客体可以是权利人的技术方案、智力成果、艺术创作,以及承载着商誉的其他具有无形性的表现形式。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尤其是在知识产权案件民事诉讼程序当中,同样可能涉及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资源等情形,而知识产权诉讼对于绿色原则似乎置之高阁,从绿色原则面世以来,此类案件仍为一片阙如。
4、知识产权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
词源
英文为“intellectual property”,其原意为“知识(财产)所有权”或者“智慧(版财产)所有权”,也称为智力成权果权。在中国台湾和香港,则通常称之为智慧财产权或智力财产权。根据中国《民法通则》的规定,知识产权属于民事权利,是基于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有学者考证,该词最早于17世纪中叶由法国学者卡普佐夫提出,后为比利时著名法学家皮卡第所发展,皮卡第将之定义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直到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签订以后,该词才逐渐为国际社会所普遍使用。
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
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是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它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一样,都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都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有些重大专利、驰名商标或作品的价值也远远高于房屋、汽车等有形财产。
5、知识产权客体
知识产权的客体即是所谓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或者知识产权的标的。不同于物权的客体,物权的支配对象是具体的物,即有体物,能够为人的感觉器官所感知、并能够为人所控制的物。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是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智力成果不具有物质形态,不占据一定的空间,是人们看不见、摸不着的,在客观上无法被人们实际占有的控制的无形财产。
6、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有形的吗?
知识产权的客体是知识,所以是无形的。
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
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6)知识产权的个体是有形的扩展资料;
知识产权作用
(1)为智力成果完成人的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调动了人们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和文学艺术作品创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和传播提供了法律机制,为智力成果转化为生产力,运用到生产建设上去,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的交流提供了法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和经济发展。
(4)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作为现代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完善中国法律体系,建设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