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缩写侵权
1、书名重名算侵权吗?
第一、内容不同、作者不同的情况下,书名由于太短而不具有著作权法所要求的独创性,故一般情况下仅仅只有书名重名尚不能认定为侵权。
第二、但是如果畅销书的书名知名度非常高,之后的书名与其相同,涉嫌攀附畅销书的知名度,那么书名相同有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2、工具类图书出版物的盗版或者侵权是如何定义的?
1、盗版图书的一般识别方法:(1)印刷质量差。一般表现为:印刷粗糙、油墨不均、字迹模糊。(2)纸张质量差。一般表现为:封面用纸差、内文纸张差或色度不均。(3)文字错漏多,或内容不完善.(4)装订质量差。一般表现为:钉口不平滑,切口不整齐或皱角,内文版心不正。(5)售价极低。一般盗版图书将图书封面、装帧设计、内容 及版权页,包括出版单位、印刷厂、书号、定价等原样照盗,但售价却极其低廉,一般是定价的几分之一。
2、盗版音像制品的识别方法:(1)制作质量差。一般表现为:光盘表面粗糙,丝印色彩比较单一、粗糙,不注明或假冒、编造出版、制作单位,不注明版号或假冒编造版号等。(2)包装质量差。一般表现为:包装纸张差、印刷粗糙、字迹模糊,不注明或假冒、编造出版、制作及生产单位,不注明版号或假冒、编造版号等。很多光盘根本没有包装,直接出售裸片。(3)价格低。一般只有正版制品价格的几分之一甚至几十分之一。(4)拼盘式光盘。扒录国内外不同音乐或软件公司的原人原唱歌曲或软件制作的拼盘式或集锦式光盘。(5)没有SID码。SID码即英文“片源识别码”的缩写。合法光盘生产制作的光盘,在其中圈无信号区都蚀刻有国际唱片业协会统一编发的SID码。中国地区的SID码由ifpi加弧线和1个英文字母以及3位阿拉伯数字构成,如ifpi0101。
3、盗版软件的一般识别方法:(1)没有授权书。盗版软件由于没有取得正规软件厂商授权,因而无法向消费者提供授权书。(2)包装质量差。一般为简易包装,包装纸张差,印刷粗糙、字迹模糊。(3)拼盘式光盘。盗版软件一般都是扒录国内外不同软件厂而制作成的拼盘式光盘。(4)无软件的系统说明书或安装说明书。正版软件光盘,一般都有印刷精良、随软件附带的系统说明书等。(5)价格低。盗版软件售价一般十分低廉,与正版软件价格相差极大。
4、盗版报刊的识别:(1)权利人自己识别;(2)上级职能部门知之的具体方法识别;(3)专家鉴定;(4)证据倒置。依据《著作权法》第52条的约定,“出版者、制作者提供合法授权书,复制品的发行者,电影作品、软件录音录像制品出租者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否则,推定其有过错,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版权鉴定与非法淫秽政治类出版物鉴定的区别:(1)版权鉴定涉及权利归属鉴定和侵权盗版鉴定(认定)权属鉴定涉及专业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需要专门人员或机构鉴定(《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22条)盗版鉴定如前所述,属私权范畴伴公权力介入。(2)非法出版物与淫秽政治类出版物鉴定属于行政规定,公权利范畴。
3、书籍出版侵权的后果
法律分析:出现盗版书籍的,由著作权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并且要向著作权人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第四十九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4、写原创小说有哪些行为是侵权的?
小说出现真实地名、学校名、人名。不侵权。
用别人已经出版的小说名,恩,这不侵权。不过,有些影响。这要看你用的小说名名气大不大。
然后看内容,如果有一样的,侵权。
其实我也这不太懂!
5、关于书籍著作权侵权的几个问题,请高手详解!!
第一个问题,拍摄或者输入,都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复制权。以营利为目的,说明,不存在免责事由,要承担侵权责任。
第二个问题,书店的出售行为是发行权控制的行为,书店如果未尽到注意义务,而销售盗版图书,要承担责任。如果尽到注意义务,则不承担责任(但依旧侵权)。
第三个问题,“咖啡店提供书籍给客人看不构成侵权,只要你是购买正版的书籍,你有权有偿或无偿给别人看。《著作权法》没有把这一行为规定为侵权行为。”楼上的这个回答,我觉得并不妥。出租正版书籍,如果未经许可,也算是侵犯著作权,但纵然是购买了盗版的书籍,借给同学看,也不构成侵权。而这个问题中之所以不侵权,还要从中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中来看。免费提供书籍阅读,虽然转移了图书的占有,但是中国的发行,是指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目的是转移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所有权(但并不需要转移,只要有转移所有权的可能就可以),所以咖啡店的这个行为并不符合这个要件,而出租的行为要以营利为目的,这个行为中只存在间接的营利行为,所以会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出租定性这个行为。但可能会构成其他国家广义发行权调整的范围之内。
6、怎么认定侵犯著作权?图书涉嫌抄袭
要是图书被抄袭了,首先就要从以下几方面认定是否侵犯了你的图书著作权:
1、被指抄袭方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有没有合法根据。
按规定,合法的复制、出版或制作行为包括两点:
一是经著作权人许可的行为;
二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使用其作品的行为。
2、抄袭的人从中所得有没有超过一定的数额标准。
如果说对方虽然有抄袭你的图书的行为,但没有从中获取数额较大的违法所得,或者说实际情节并不严重的,就属于一般民事侵权行为,是不能作为犯罪处理的。
这里所谓的“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2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10万元以上。
而“有其他严重情节”是指:
(1)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然后因为抄袭别人的作品有侵犯著作权的;
(2)从抄袭中获取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l0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
(3)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如果对方确实有上面的行为,并且实际拿到的违法所得达到了规定的数额的,当事人就要积极维权。在选择起诉时,要做好如下起诉准备:
1、搜集和整理对方抄袭的证据材料。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图书著作权本身成立。
3、证明抄袭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抄袭方式。
4、到法院递交起诉状,选择原则是方便原告、原理被告以及选择大城市的原则。
5、起诉前及时采取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