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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烙版权

发布时间: 2023-04-24 22:53:22

1、于正抄袭门的事件经过

自从2014年04月08日起,于正的《宫》系列电视剧《宫3》在湖南卫视热播,引起网友热议。开播数日天,就有不少网友截图留言称《宫3》的剧情和琼瑶经典老剧《梅花烙》很像。于正接受媒体采访称:“没文化才说我抄袭。”
2014年4月15日下午2点许,琼瑶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布《琼瑶写给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亲笔写信给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和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李京盛司长,指正于正《宫3》大量抄袭《梅花烙》剧情并列举出多出证据,琼瑶在微博称:“这是我最深痛的心声!要说的话,都在这封信里,希望各位媒体,体谅我心力交瘁,不要采访我。也希望有正义的朋友,拒看于正电视剧。明知他会利用我来抄新闻,却被欺凌到无法保持沉默。今年四月(指2014年4月)很黑暗,爱我的亲们,请不要祝我生日快乐!我的心会与你们同在。--琼瑶
随后一个小时左右,于正在微博发文,依旧否认抄袭。于正称《宫3》借用的是演员张庭欲重拍的《绝色双骄》中“偷龙转凤”的桥段。他与张庭林瑞阳的微信来往可以给剧本作证。并态度友好的表示:“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蔡赴朝局长:
广电总局电视剧管理司李京盛司长:
两位尊敬的领导。你们好!我是琼瑶,先隔海送上我最真挚的问候与祝福!自从1989年开始,我是台湾第一个带队去内地拍摄电视剧《六个梦》的制作人,到如今,已经25年过去了!当年我到内地拍戏,内地电视剧还很贫乏,如今,每年戏剧产量蓬勃,两岸交流欣欣向荣,作为第一个交流的我。与有荣焉!
如今,有件非常令我扼腕,而且深受打击的不幸发生了,我走投无路,不知应该向什么单位求助。只能写信给两位领导!在内地有位编剧兼制作人于正,多年来也制作许多戏剧,被网友检举,层次抄袭我的作品。从《六个梦》到《梅花三弄》到《还珠格格》,无一幸免。我自己工作萦忙,无暇处理。对内地的著作权法,也不太了解。我既无力保护自己的著作权,只得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
22年前,我曾经拍摄我的著作《梅花烙》,当时轰动一时。22年后的今天,我正忙着将此剧加入新的元素,重新编撰。今年春天,我的《梅花烙传奇》海报已经推出,辛苦的剧本工作,占据我所有的时间。就在此时,惊闻湖南卫视要播出于正的《宫锁连城》将《梅花烙》的故事全部抄袭!我们核对该剧本,这才惊知,所有《梅花烙》的剧情和桥段,全部被此剧盗用!(请看附录一)我的儿媳何琇琼立刻联系湖南卫视,出示证据,请求不要播出该剧。以免启品先行推出,打击正版。但是,很遗憾,此剧目前正在播出中。
该剧女主角戴娇倩也曾公开承认该剧脱胎于《梅花烙》,于正采取怒骂姿态驳斥。该剧播映至今,观众反应,除非没看过《梅花烙》的,都指证历历。(请看附录二,今日微博第二条)。此事让我受到深深打击,我已写了25集的正版剧本也因而停摆。
中国已经走向尊重著作权的方向,摆脱“山寨版”的印象。但是,像于正如此明目张胆,藐视著作权法,罔顾版权精神,剽窃盗用别人心血,还用各种方法自圆其说,打击已经被他伤害的被害人,实在令人发指,匪夷所思!(据说此人也盗用其它制作人的戏剧,受害人并不止我一个!)
每次创作,我总是投入最大的热情和心血,创作艰难,抄袭容易!看到网友在各网站贴出的指责,说《梅花烙》不但被于正抄袭窃盗还被糟蹋,我实在心如刀绞。一气之下,已经病倒。手边的工作,也完全停止。在伤心、沉痛、无助下,只有写下这封公开信,向两位领导呼救!
我想,关于此剧抄袭种种,公道自在人心,我提供的资料已经很完整,不知道两位领导,可否让这部抄袭侵权的作品,即时停止播出!我没有力量打跨海的版权官司,恐怕官司还没成立,这部戏也播完了!我除了呼救,没有第二条路!万一两位领导另有考虑,无法为我伸张公平正义,我只能默默承受被侵权的痛苦。但是,恳请两位领导,对于正的制作公司和其个人作品,严格把关。否则,还有很多创作人会受害!对中国的电视界,也是一种负面的形象和影响!也呼吁播映于正戏剧的平台,仔细审核内容,以免被于正利用而背负侵权之名!(现在 ,网络有句流传语:“防火,防盗,防于正!”可见此人之风评。)本来,这封信应该私下送达贵局,但是,这部侵权抄袭电视剧已经播放,我生怕公文往返,耽误时间,让两位错过了我的呼救,只有冒昧的写公开信,不周之处,恳请原谅!不情之请,多少心酸!希望早日得到两位的回复!
专此敬祝
健康平安
琼瑶
2014.4.15
附录一
1.宫3剧本中主线一恒泰,连城,醒黛公主三人的主线发展惰节,与《梅花烙》中皓祯、吟霜、兰馨公主等三位主人公之出身背景及三人之间发展出的主从关系,可说是完全一致。
2.支线一将军府中的将军,福晋,侧福晋,庶出儿子等人物改变外,人物关系亦与《梅花烙》一致。
3.主情节一连城与恒泰,醒黛公主3人的情感线,完全抄袭自3位主人公的主情节。
4.例一恒泰,醒黛洞房之夜并未圆房,而跑到连城处私会。污蔑连城为狐狸精。对她各种虐待,找来巫师前来做法等多处细节完全抄袭自《梅花烙》原著。
5.虽然宫3增加了许多其它人物及情节来分散观众注意力。但对主线人物的抄袭痕迹太过明显。我方无法逐字对比,但凡看过《梅花烙》原著小说及电视剧者,极易察觉宫3《宫锁连城之凤还巢》的剽窃行为。 亲爱的琼瑶阿姨:
您好.
今天您发的长微博我已经看到,作为后辈的我感到很吃惊和困惑。关于这件事情我很想当面和您做一个详细的解释,隔着海峡和网络,在这里我先简单把我的想法和您说一下。首先,作为您的粉丝,我们从小就看着您的戏长大,心中对您只有仰望和敬意,并没有丝毫冒犯的意思。您看从我做戏开始,就经常和您在大陆的公司创翊合作,从《宫2》的海陆,到《神雕侠侣》的孙耀琦,再到《班淑传奇》的李晟和李佳航,我们一直把您的审美和捧起来的演员当作学习的楷模对待。
这次《宫锁连城》作为“宫”的第三部,我们筹备之初就决定要用“偷龙转凤”这个桥段,而这个故事的源头来自于我与演员张庭的一次聊天,她想重拍《绝色双娇》,故事里也有偷龙转凤的桥段,我觉得那个故事并不适合翻拍,决定结合“宫”的品牌写一个全新的故事,此事林瑞阳大哥和张庭姐都知道,也有我和他俩的微信来往和他们发给我的剧本作为凭证。同时,《宫锁连城》的剧本也第一时间交给了您的公司创翊文化,在得到贵方对剧本和合作的肯定之后,我们与您公司艺人麦迪娜也第一时间签订了演出合约,相信当时您和您的公司都没有认为这个剧本有任何问题。
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有部分网友和媒体炒作了一些耸人听闻的话题,没想到也让您受到困扰,请相信这绝对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我们没有任何恶意借您的作品进行炒作,更不用说冒犯。艺术本来是需要继承与发展的 ,您一直是中国言情剧的鼻祖,您对中国编剧技巧和故事架构的创新和发展无人能及,甚至早期的韩剧也有很多对您的模仿,如《我的女孩》的架构类似《梦的衣裳》, 《人鱼小姐》跟《情深深雨蒙蒙》又有异曲同工之妙。作为小辈,我们一直在学习,也希望能够继续仰望您。为了避免大家的心里有所疙瘩,我们也可以即刻把整套碟送到台湾给您鉴定,也期待您的新版《梅花烙》能够继续收视长虹,大获成功。非常抱歉带给您的困扰,希望您能够消消气,不要伤了身体。
希望您身体健康,祝好。
后辈于正
2014年4月15日 2014年4月28日,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表微博告知:“琼瑶正式提告于正侵权”,同时对于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委托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对此,湖南卫视或也被追究责任。微博写道:“终于,我决定委托专业律师控告《宫锁连城》侵权方,诉诸法律维护《梅花烙》的版权权益。自今日起,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王立岩律师代表我发言,既然迫不得已走上法律途径,就本案我不便再接受媒体访问,谢谢大家的声援与关爱,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交代。”——琼瑶
以下是上微博正文:
本人是小说《梅花烙》的创作者和版权人琼瑶,依据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享有小说的完整版权权利,未经本人书面许可与授权,任何个人及团队对该小说的改编,或者将该小说的原创内容用于其他文学艺术创作的行为,均构成对本人版权的侵害。
目前正在中国大陆播出电视连续剧《宫锁连城》,署名编剧于正,《梅花烙》的主要情节与故事脉络几乎全部被套用于《宫锁连城》的剧情之中,抄袭侵权情形之恶劣前所未见,让我忍无可忍。4月15日,我紧急发函向广电总局领导求助,感谢社会各界的声援与媒体关注,公道自在人心,这也让我深受打击的心情稍感安慰。
最近一周来,不但侵权剧集的首播卫视没有停止播出,网络与其他播出平台又开始或计划播出该剧,侵权对我造成的身心伤害进一步加剧,不知尊重原创、保护智慧财产权(知识产权)的公理正义何在?经慎重考虑,本人通过此媒体函做出如下公开声明:
一、经过十天的等待与煎熬之后,我只能选择依靠法律,正式委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团队代理本人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版权维权事宜,正式启动法律程序追究侵权方的法律责任;
二、在侵权案件有了司法结论之前,本人不再就此事对外发布公开言论或接受媒体访问,并特别授权王军律师、王立岩律师作为本人对外发布信息的公开出口;
三、敬告正在或计划播出《宫锁连城》剧集的播出单位,尊重智慧财产权,停止侵权剧集的播出安排,否则,代理律师将有权基于本人的授权启动相应的诉讼追责程序;刚刚过去的4月26日是“世界知识产权日”,近来年 ,我欣喜的看到内地正在蓬勃发展文化产业、将保护知识产权放在国家战略的高度定位上,和积极推动国家文化的进步!期望我的案件对于中国影视产业生态的良性发展起到点滴作用。
谢谢大家的声援!
琼瑶
2014年4月28日

2、于正琼瑶版权纠纷案件的结果是怎样?

长达8个月之久的琼瑶、于正著作权纠纷案,昨天有了结论。市三中院一审判决于正等五被告连带赔偿琼瑶500万元、刊登致歉声明,并停止传播、发行和复制《宫锁连城》。
宣判后,琼瑶激动不已,发微博称“泪在眼眶”、“只想大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于正则对判决结果表示遗憾,并将提起上诉。
看点
1、琼瑶是否有权告?
庭审中,于正等五被告都就著作权一事质疑琼瑶方,提出琼瑶并非《梅花烙》编剧,该电视剧版的编剧署名为林久愉,琼瑶仅是编剧指导而非作者。对此,琼瑶方反驳并递交编剧林久愉的声明予以证明。
法院审理后认为,电视剧《梅花烙》字幕虽有“编剧林久愉”的署名,但林久愉本人出具的《声明书》,已明确表示其并不享有剧本《梅花烙》著作权的事实;电视剧《梅花烙》制片者怡人传播有限公司出具的《著作权确认书》也已明确表述剧本《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琼瑶。
而林久愉根据琼瑶口述整理剧本《梅花烙》,是一种记录性质的执笔操作,并非著作权法意义上的整理行为或融入独创智慧的合作创作活动,所以林久愉并不是剧本《梅花烙》作者。所以《梅花烙》的作者及著作权人均为琼瑶。
2、于正到底抄没抄?
于正是否抄袭是庭审中争论的焦点,也是本次判决中最大的看点。
4月15日,琼瑶在微博贴出了一封写给广电总局领导的举报信,称自己作品《梅花烙》被于正编剧的《宫锁连城》抄袭,并一一列举其抄袭的几个部分。12月5日开庭时,琼瑶方还列举了21个桥段涉及抄袭,并当庭播放了节选。
相对的,于正曾在微博发文回应,称这只是“一次巧合和误伤”。在11月16日的一个讨论会上,于正曾表示,琼瑶指证他抄袭的情节,实际是来自于《红楼梦》。在12月5日的庭审上,于正方称《宫锁连城》和《梅花烙》在人物数量和人物关系上存在实质性区别。
法院经过审理指出,21个桥段中有3个桥段属于公知素材,相关情节安排不具有显著独创性,因而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有9个桥段属于公知素材,琼瑶就这些素材进行了独创性的艺术加工,以使情节本身具有独创性,但剧本《宫锁连城》与这些独创设置不构成实质相似。剩余9个桥段,为琼瑶作品中的独创情节,剧本《宫锁连城》中的对应情节安排与这些桥段构成实质性相似关联。由此,认定于正侵权。
3、到底应该赔多少?
琼瑶的诉状中,被告不仅有于正,还包括了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琼瑶方表示,除电视台予以播出以外,《宫锁连城》还登陆了国内多家知名网络电视终端,已形成稳定收益,据此索赔2000万。
但于正方并不认同,认为琼瑶方面“滥用诉权,漫天要价,且通过个人身份、年龄、媒介片面进行舆论渲染”,并恳请法院驳回琼瑶诉讼请求。
法院在认定于正存在侵权行为的基础上指出,推定琼瑶在庭审中主张的于正编剧酬金标准及《宫锁连城》剧的发行价格具有可参考性。但琼瑶关于赔偿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的诉讼请求,缺乏充分的依据。因此,根据涉案作品的性质、类型、影响力、被告侵权使用的情况、侵权作品播出使用的范围以及被告方获利情况和琼瑶为本案支出的律师费、公证费等因素综合考虑,判令于正及四家公司连带赔偿琼瑶500万元。
声音
琼瑶方 知识产权胜利了
昨天下午,案件刚刚宣判,琼瑶就通过“花非花雾非雾官方微博”发声。
琼瑶在微博中写道:“正义终于发出了声音!谢谢三中院,谢谢宋鱼水法官,冯刚法官、张玲玲法官,谢谢内地的法律,让我对人生恢复了信心!此时此刻,激动不已,这个案子已经不是我和于正的个人争议,而是‘是’与‘非’之争,是‘正义’与‘非正义’之争!泪在眼眶,我只想大声喊一句,知识产权胜利了!”
随后不久,琼瑶又借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会长王兴东的话表示,“琼瑶诉于正一案,比他们创作一部剧本更具有深远的影响力”,称此是这场官司最正确的评价。琼瑶还预告自己将在下周一发布长微博,“谈谈我的心情和一切”。
琼瑶代理律师王军表示,从5月立案到宣判的8个月时间里,琼瑶本人经历了很大的精神煎熬,判决符合琼瑶的预期,也尊重了事实。
于正方曾谈和解,要上诉
于正则通过于正工作室发表了对判决的观点,称“于正与其他四方被告的合理诉求没有得到支持,对此表示遗憾。我们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不当。因此,将依法提起上诉,维护合法权益,并期待法律公平公正的裁决”。
王军律师透露,于正曾私下向琼瑶求和解,但并未让人看到诚意。记者为此向负责处理此次诉讼事宜的公关公司负责人刘先生求证。对方表示,的确有过和解,但是不是与琼瑶律师谈和解。于正和解谈的是对琼瑶的敬意,不是歉意。
开庭时,王军曾提出,于正担任编剧的单集稿酬达20万,《宫锁连城》播放60多集,于正本人收益超过1000万。各电视台播放许可费过亿。对此,刘先生表示,收益问题不太好回答。
众编剧版权保护拉开帷幕
琼瑶诉于正侵权案胜诉后,大陆众多编剧通过微博发声,支持琼瑶。
编剧汪海林发微博称,“我代表中国电影文学学会,表达对北京市三中院就于正《宫锁连城》侵权一案的判决的支持和肯定。裁决体现了尊重原创、保护原创的法律精神,这一裁决打击了抄袭剽窃非法改编的行为,是法制的胜利,体现了阳光下的公正”。
此外,《蜗居》《心术》等电视剧的编剧六六也发微博表示:“终于!中国版权保护拉开帷幕。”
相似桥段
琼瑶起诉列举了21个桥段,指证于正《宫锁连城》侵权,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最终法院认定其中9个桥段与《梅花烙》构成实质性相似关联。
被认定实质性相似关联的桥段举例:
1.偷龙转凤。《梅花烙》中,福晋倩柔为保住地位,用女儿换来一个男孩,取名皓祯,当做自己的儿子。而换出去的女儿被取名白吟霜。《宫锁连城》中,王琳饰演的福晋无子,为保住地位,用女儿换来一个男孩,取名富察恒泰,被换出去的女儿被取名宋连城。
2.公主下嫁。《梅花烙》中,皓祯被皇帝许配了兰公主。《宫锁连城》中,富察恒泰被皇帝许配了醒黛和硕公主。
专家说法
500万赔偿并不算高
昨天晚上,记者就此案采访了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资深知识产权法律师许红亮,他曾代理很多知识产权类案件。
据许红亮分析,知识产权类案件,并无明确统一的赔偿标准。确定此类案件的赔偿数额,考虑的因素远比一般民商事案件复杂。以本案为例,一旦认定于正等多方侵权,确定赔偿数额时,就要综合考虑涉案剧的收益、传播度和影响力等因素。法院的判决里已经提及这些因素,确定500万的数额也是综合考虑了这些因素。500万的赔偿数额虽然绝对数字比较大,但在知产类案件里并不大。特别是《宫锁连城》这部剧,传播范围广泛,收视率高,在观众中的影响力大,其收益肯定也远远大于500万元。由于此类案件在具体的法律里没有统一和明确的补偿标准,因此没法说500万元是否是顶格判处。
许红亮说,从判决的意义而言,虽然于正一方已经上诉,判决还没有生效,但该案也具有标杆性意义,双方都是家喻户晓的编剧,其作品也具有极高关注度,该案体现了对著作权这一知识产权的尊重,对抄袭行为进行了打击和警示,有助于形成尊重原创的良好氛围。
(来源:京华时报)

3、于正就抄袭一事向琼瑶道歉,琼瑶作出了怎样的回应?

于正就抄袭一事向琼瑶道歉,琼瑶作出了怎样的回应?琼瑶发文接受了他的道歉。

继郭敬明发文为剽窃一事向原作者庄羽致歉后,于正也为其6年前剧作《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发文向琼瑶道歉,称自己知道错了,还表示一直没道歉是因为缺乏勇气。琼瑶发文回应,称“在这2020年最后一天,我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正义!”琼瑶称于正当初的抄袭是对她的打击,如今的道歉却是给她2021年的新年礼物,“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件不幸事件,总算落幕了!”

于正这些年大大小小也拍过很多作品,也带出来很多的明星,但他一直也陷入在抄袭风波之中,而他抄袭的人就是赫赫有名的琼瑶。2014年的4月份,于正上线了一部新戏《宫锁连城》,这也是继热播剧《宫锁心玉》《宫锁珠帘》后,于正编剧的“宫”系列的第三部电视剧。

于正未经原告许可,擅自采用《梅花烙》的核心独创情节,改编创作电视剧本,并连同四家公司摄制电视连续剧播出,严重侵犯了原告著作权。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侵权影响、向原告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0万元。最终,北京高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此外5家被告共计赔偿500万元。然而当时,于正不仅拒绝公开道歉,还玩起了消失,手机不通,邮件退回。到2018年,琼瑶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法院随后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于正承担。

现在于正也道歉了,也希望大家一定要尊重原创!  

4、于正为什么向琼瑶道歉?

于正因《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向琼瑶道歉。

《宫锁连城》在剧本主线、支线、人物设置等多方面都存在琼瑶的《梅花烙》现象。

2014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当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判令于正向琼瑶公开道歉并赔款。之后,于正上诉,法院维持原判。2018年4月,法院曾经因为于正拒不道歉而发公告强制执行。

2020年的最后一天,编剧于正发文,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一事向琼瑶道歉。

(4)梅花烙版权扩展资料:

于正向琼瑶道歉”一事在登上热搜的同时,也使得几年前备受关注的“琼瑶诉于正案”再次回到人们的视野。以下是“琼瑶诉于正案”中几个重要的时间节点:

1、2014年5月28日,琼瑶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于正、湖南经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东阳欢娱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东阳星瑞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侵害其著作权。

2、琼瑶指出,于正未经其许可,擅自采用其创作的电视剧剧本及同名小说《梅花烙》中的核心独创情节进行改编,创作电视剧剧本《宫锁连城》,并由四家公司共同摄制了电视剧《宫锁连城》。

3、琼瑶认为,被告严重侵犯了剧本及小说《梅花烙》的改编权与摄制权,请求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000万元。

4、2014年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对“琼瑶诉于正案”进行宣判。一审法院认定五名被告构成共同侵权,要求被告立即停止电视剧《宫锁连城》的复制、发行和传播行为,赔偿原告人民币500万元,于正向原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5、一审判决后,被告均表示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5、你是怎样看待,于正就《宫锁连城》侵犯《梅花烙》版权这一事,向琼瑶道歉?

在2020年的最后一天,于正发文就《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一事正式向琼瑶道歉,而琼瑶也发文称终于等到了迟来的道歉。不过,对于于正这份道歉信,很多网友都不买账。而在我看来,于正此前对这事那么高调,态度也很强硬,突然间却变怂了,确实不太符合常理。而且从时机来看,于正算是被迫道歉的。


一、于正此前非常高调,态度也很强硬

于正在娱乐圈一直是一个非常高调的人,此前他就碰瓷过很多娱乐圈内的热点,几乎只要事情跟娱乐圈有关,他都会出来刷一波存在感。此外,《宫锁连城》抄袭《梅花烙》一事对他来说一直是一个刺激点,只要有人在他面前提起这件事,他就会反唇相讥,甚至认为对方对自己有恶意,甚至有很多次还公开表示自己会证明自己,可见态度之强硬。但在事情过去那么久后,他突然发出道歉文,简直可以用怂了来形容,并不符合他以往的作风,也不符合常理。

二、从时机来看,于正算是被迫道歉

从时机上来看,于正是在郭敬明之后发声道歉的。要知道郭敬明和于正一样,都是属于那种被判决后拒不承认的人,而他们两个人一前一后进行道歉,可见是听到了什么风声。而事实也正是如此,在2020年30日时,央视就播报过一条由156名编剧联名抵制于正郭敬明,建议相关节目不该为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的新闻。而郭敬明和于正的嗅觉是很灵敏的,很清楚被央视点名后的严重性,也正是他们清楚自己躲不过,所以才前后脚发出道歉,给自己一个台阶下。换句话说,于正算是被迫道歉的,如果不出现这档事,估计他还会一直强硬下去。


总的来说,于正此次道歉并不诚心,但无论怎么说,这对琼瑶来说确实是一个好消息,因为她终于等到了于正道歉的这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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