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侵权结果
1、大衣哥侵权吃官司,原创回应“不为钱”,他们的故事没那么简单,真相是啥?
大衣哥朱之文,一直都是很多人喜欢的对象。因为他从一个农民变成了草根明星之后,并没有离开自己的家乡,也没有分手自己的村民。他在成名之后和很多大明星不一样,他不是选择住别墅住洋楼开豪车,而是选择回到自己曾经那个伴着自己长大破旧不堪的院子里,重新开始自己不一样的新生活。
在成名之后,大衣哥虽然会有很多商演,可是在接商演之余,他依旧会下田种地,依旧会和村民一起坐在一起唠嗑,哼唱着没成名时喜欢哼唱的歌曲。大衣哥这些举动,让很多人都觉得非常的舒服,因为和他站在一起,完全没有压力,完全感觉不到有任何架子。
大衣哥侵权事件被曝出之后,大衣哥并未受到影响,人气反而越来越火爆了!日前,大衣哥的经纪人霍飞翔亲自发视频表示,大衣哥已经请了自己的专职律师,随后又发视频讽刺谷传民是恶意炒作。据了解,在大衣哥星光大道成名后,谷传民通过大衣哥的经纪人张成军,找到大衣哥,让他为自己推广歌曲,张晓磊也是通过张成军认识的大衣哥,无非都是想借助大衣哥的名气获得一些利益。
谷传民这一次恶意爆料,实际上和张晓磊一样,根本没有什么证据,不然直接去起诉了事,何必拿到网上说事儿,很明显是想通过炒作,来增加自己的名气!谷传民从声称要起诉大衣哥侵权,也没有付出行动。
朱之文就是一位朴实的农民歌手,文化低,偶尔有点小聪明,有点小心思,这都是很正常的,可以理解,可以原谅,因为他本质不坏,大方向没有错,而且都是正能量,这就可以了。抽丝剥茧,要求他那么完美,是不可能做到的,作为一个农民歌手,他做的一些事,比很多明星要好,人品比很多知名人物也强,网友可以宽容他,可以理解他。
坦白地说,我们也不相信那个长得那么老实的大衣哥,怎么就出了这样的丑闻呢?关键是,大衣哥平时给人就是老老实实的,很本分的那种,而且在每次有灾难的时候,朱之文都是冲在前面来捐款,关键是,人家还是靠收破烂挣钱的!
一开始,大家都在赞美大衣哥没有忘本,时间久了呢?大衣哥把后院的地来回拾掇、无视几十万的商演,花几千块买飞机票回家秋收,接受媒体采访总是穿着沾满尘土的衣服,此时很多人才意识到:大衣哥有些“装”了!
谷传民说:自己去维权其实并不是钱的事,因为有些事情做得让人心里极度不舒服。确实,如果谷传民只是为了钱这么简单就去维权就去起诉,那么早在大衣哥朱之文爆红的时候,他就会去做这件事情了,而不是等到这么多年之后的今天。也能感受到这么多年来,有很多事情让我们的原创作者谷传民心里是不舒服的,而且也真的让他觉得到了应该去维权的地步。
后来又发声明说和大衣哥之间没有人格诋毁,只是著作权问题,却一字没有提何时起诉,还起不起诉,可见起诉风波纯属闹剧,已经没有戏了。如今,大衣哥也请了专职律师,再有想借着他名气,随意炒作的人,可能就要吃官司了!最后希望大衣哥越来越好!但自己作为原创作者,却一分钱的版权费都没得到。
更让谷传民感到气愤的是,自己在向朱之文传达完自己的诉求之后,对方居然一直十分高傲,置之不理,没有任何反馈和回应。对此谷传民曾十分气愤地表示:大明星就可以如此肆意践踏原创的尊严吗?有粉丝的支持就可以理直气壮吗?随后谷传民忍无可忍,一纸诉状将大衣哥告上了法庭。
2、蔡徐坤因专辑涉著作权纠纷被冻结存款,音乐人该如何维护自己作品的著作权?
音乐人如果想要维护自己的著作权,就必须要对侵权者进行警告,并且保留自己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同时还要公开发表声明声讨侵权者的违法行为。
其实在娱乐圈当中,有很多歌手都遭遇过著作权被侵犯的情况,只不过大多数情况下,歌手们都会选择息事宁人,因为维权难度大以及维权难度高都会让歌手知难而退,但是在我看来,如果歌手们继续选择忍让,那么必然会助长侵权者的嚣张气焰。
一、在察觉到侵权行为之后,歌手应该对侵权者提出警告。虽然是否让侵权者付出惨痛代价是歌手自己的选择,但是歌手在发现侵权行为之后,就应该立即对侵权者发出警告,因为只有对侵权者发出警告后,侵权者才能够收敛自己的行为,如果在发现侵权行为之后,没有立即付诸行动,那么必然会导致侵权泛滥的现象持续发生,所以为了保障音乐人的合法权益,音乐人就必须要立即制止侵权者的行为。
二、发现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后,音乐人必须要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有很多音乐人在发现侵权等违法行为之后,并没有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但是对侵权者过分宽容,反而会给自己带来惨痛的代价,因此音乐人在宽恕侵权者之后,必须要声明会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只有这样,才能够有效约束侵权者的行为,如果声明放弃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那么将会无法对侵权者形成有效约束。
三、发现侵权行为后,要通过媒体和网络公开声讨侵权者的违法行为。在发现侵权行为之后,如果选择低调处理的话,那么就会导致事情收不到很好的效果,所以音乐人在处理侵权行为时,必须要通过媒体和网络扩大这件事情的影响力,因为只有让其他人知晓整个事情的前因后果,才能够有效打击侵权者的嚣张气焰。
3、刀郎终于硬气一回,《西海情歌》被侵权,起诉降央卓玛,最终的结果如何?
最终的结果是刀郎胜诉降央卓玛赔偿罚款。《西海情歌》是一首由刀郎在2006年发行的一首关于描述西藏情侣唯美爱情故事的一首歌曲。这首歌经刀郎发布之后迅速走红大江南北。这个时期民族歌手降央卓玛看到了这首歌的商机,于是在各大平台上,开始公开的演唱这首歌曲,可是她并没有经过刀郎这个原作曲作词家的同意。那时候的版权意识还没现在那么明显,大家也都没注意。可是到现在想央卓玛还一直使用这首歌的版权,并且没有向刀郎提供请求或者是付版权费。这一行为侵犯了刀郎利益。所以刀郎才决定起诉降央卓玛。关于刀郎起诉降央卓玛我有下列几个观点:
降央卓玛没有经过刀郎同意擅自演唱《西海情歌》侵犯了这首歌的版权。降央卓玛演绎未经原作者授权的歌曲,本来就是一种侵权的行为。这种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她需要承担这首歌带来的社会影响,以及恢复这首歌是谁原唱的声明,并且还要赔偿给原作者这首歌在被侵权时所带来的收入。这种行为本来就是影响社会风气的恶劣行为,必须要惩罚。降央卓玛使用这首歌的版权,这么多年的赚够了足够的钱,可是还贪心不懂收手。从刀郎发布这首歌以来到现在已经有十多年的时间,降央卓玛在这段时间已经利用这首歌赚够了足够的资金,可是她还不懂收手。还经常演绎这首歌,这严重侵犯到了刀郎利益。降央卓玛的贪心,使她要付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价。刀郎在利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来武装我们自己,这是我们是中国公民应该有的基本待遇。在遇到社会不公平,自己的利益版权被侵犯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好好保护我们自己。关于刀郎因为西海情歌被侵权提速降央卓玛,大家还有什么观点?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4、斗鱼主播唱歌侵权被判赔千元,官方对此有何回应?
斗鱼主播唱歌侵权被判赔千元,官方对此有何回应?
一:斗鱼辩称自身属于中立直播技术服务,被法院驳回。这件事的起因就是某位流量主播在直播间使用了未授权的歌曲《小跳蛙》,通过该歌曲为自己谋取了利益,然后就被歌曲的出品方告上了法院,要求删除视频和赔偿15000元。而斗鱼则辩称自己只是提供了一个直播的中间服务而已,没有获取任何利润,无须承担任何的责任。不过由于法院最终鉴定斗鱼是有获利的,所以脱不了干系,而歌曲出品方因为证据不足,所以酌情处理该案件,变成删除视频和赔偿一千元而已。
其实斗鱼的辩称完全是多余的,主播在与平台签订协议的时候,主播的获利就有平台的获利,所以说只是提供一个中间视频服务技术也是立不住脚跟的。其实斗鱼直播应该要做的是与主播沟通好版权的事情,现在其实很多主播都有自己保留的歌单和伴奏,要确保这些没有版权的歌曲是否可以进行演出,或者娱乐之后不可上传到平台供人下载,这些对于版权的规范才是斗鱼应该做的,保护好主播的同时维护好平台的利益,别让直播的粉丝们花钱又把自家心仪的主播坑了,那真的就不好了。
还有直播自身也要学会避免这些侵权的行为,其实伴奏唱歌还是可以的,毕竟也算是收费的表演,歌手看到主播在直播间唱自己的歌挣钱估计也不会专门去刁难,但是如果用歌手自己的歌曲,去演唱会或者某些商业演出,通过演唱等方式赚取门票的钱,那这个就说不允许的。所以斗鱼主播要明确规范好自己的行为,而且要避免过度使用某些版权谋利,做好避免侵权,保护好自己的行为。
5、斗鱼主播唱歌侵权被判赔千元,为何唱个歌都会侵权?
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人们觉得自己的版权意识和消费者意识正在觉醒。很久之前,许多节目的歌曲都不需要版权,甚至选手和节目组都没有购买歌曲的版权。
进入21世纪之后,我国对著作权和侵权行为进行了准确的划分和处罚,这就导致许多综艺节目和演唱类节目使用的歌曲都是节目组购买版权后的歌曲。斗鱼主播唱歌侵权案件已经结束,主播被要求赔偿1000元。
唱歌之所以会侵权,是因为主播以盈利为目的的演唱歌曲,而并非真情实意的向观众表演节目。
选秀节目中的选手从来不敢演唱没有版权的歌曲大家只关注综艺选秀节目中选手演唱的歌曲,却没有想到这些选手需要花钱购买大量的歌曲。比如某一个节目中的选手在媒体询问环节,特别担心自己会被要求唱歌。并不是因为这些选手的歌唱实力很差劲,而是这位歌手不敢轻易演唱没有版权的歌曲,毕竟选秀节目的目的是盈利,而并非做公益。甚至许多选手参加综艺选秀节目的歌曲版权费用是公司付的,只有许多有名气的平台才会为选手购买歌曲版权。
唱歌侵权的主要原因是以盈利为目的我们普通人演唱歌曲是不会造成侵权结果的,而且每一位选手演唱的歌曲在大街小巷播放也可以突出歌手的国民度和认可度。但是有些主播和歌手演唱歌曲的目的是获得一部分的收入,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以营业为目的的演唱歌曲属于侵权行为,如果你在演唱歌曲之前获得了这首歌的版权,你也不会面临着被原创者告上法庭的风险。更何况每一个人都很重视自己的歌曲版权,毕竟创作歌曲和写词的过程十分复杂,每一位歌手都很珍惜来之不易的原创歌曲。如果自己的原创歌曲遭到了对方侵权,每一个人的心里都很难受。
总的来说,并不是整个社会对歌曲版权的要求太过苛刻,而是人们的版权意识随着生活质量的提高而增强。我们平时在生活中唱歌,并不会通过歌曲赚钱,然而有些人却在网络直播平台上演唱没有版权的歌曲,这已经造成了极其严重的负面影响。并且主播获得了极大的利润,而他又没有购买歌曲的版权,这就会引起歌曲版权所在公司的重视。
6、歌手维权困难,官媒痛批德云社侵权,发生了什么?
熟悉德云社的观众都应该知道,德云七队有一首队歌,这首歌的名字叫做《菊花爆满山》。很多人都以为这首歌是德云社创作的,但是其实不是的。这是歌手马博在2012年的时候作曲并且演唱的,当时还是火了一段时间的。
后来马博每一次他公开演唱这首歌的时候,总是能够听到质疑声,很多人都问他为什么要唱德云七队的队歌。马博觉得这是对自己歌曲的侵权,所以他试图去联系了孟鹤堂、周九良,希望能够得到他们的重视。
不过马博并没有得到回应,这件事情也一直都没有解决。马博后来就直接以德云社侵权为由,把德云社告上了法庭。这件事情闹大了之后,德云社就希望能够和马博和解,私下用赔偿金的方式达成协议。
当然马博也是同意这个解决方式的。所以马博撤诉了,但是没有想到撤诉之后这件事情就没有回应了。本来德云社答应是要赔偿的,但是马博并没有收到赔偿金,马博也是彻底恼怒了,原本觉得这么大的德云社,每年的进账不知道有多可观,应该不可能赖账吧。
实在是没有办法,于是马博就在社交平台上面公开发文,指责德云社这一行为。事情经过网络曝光,一下子就引发了舆论。
很多人都说德云社做得不对,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止一次了,之前就发生了很多次,侵权实在是不应该。但是也有人说,马博这是故意的吧,说马博其实就是为了赚流量,因为一个视频他一下子涨了8万粉丝,之前没人关注的歌曲,现在也重新被关注了,所以马博也是被质疑。
德云社侵权事件再次发生,歌手马博维权困难,官媒看不下去了。《新京报》作为一个比较有影响力的官媒,也是第一时间就对这个事件作出了评价。
总体来说《新京报》是带着批评的味道的,因为德云社本来就是一个创作类型的团队,应该知道版权对于一个创作人来说是多么重要。德云社以创作相声为生,就不应该知法犯法,应该要以身作则。
在这篇文章之中,《新京报》的言辞还是比较激烈的,这次德云社的侵权实在是不应该,更加不应该的是明明已经答应好私下以赔偿的方式和解,但是却没有信守诺言,这就有些耍赖了。
7、周杰伦投资KTV被告300首歌侵权,判赔的钱是归歌手所有吗?
周杰伦投资KTV被告300首歌侵权,最终赔偿给到的是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最终的赔偿金额是9100元,估计也不会给到歌手。其实这个KTV也不算是周杰伦完全投资,他的股份只有1%,且是完全不参与管理的。而且早在2017年的时候就委托公司表示放弃股份、退出投资,对方虽然没有同意,但是也没有任何业务往来。
1、KTV被告侵权这次被告的KTV是西安真爱范特西餐饮娱乐有限公司,这个公司播放了《彩虹》、《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爱我别走》、《你怎么舍得我难过》等歌曲,因此被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告上法庭。最终法庭宣判,该公司赔偿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9100元。侵权多达300首歌,赔偿仅仅9100元,给人的感觉就像是在走个形式,并没有真正要处罚的意思。对于这样一个KTV来说,几千块钱还真算不了什么。
2、周杰伦与KTV无关根据资料显示,周杰伦在2011年投资了该KTV,可是并没有参与公司经营。后来由于和经营大股东理念差距越来越大,索性在2017年提出放弃股份并且退出投资。结果对方没有同意,之后周杰伦也没有跟对方有任何业务来往。在听说了这次KTV涉嫌侵权之后,周杰伦公司也表示支持本案的宣告,并且尊重合法版权的不变立场。而KTV本身也有周杰伦的歌,同时被告侵权,他自己本人也属于受害者。
3、对周杰伦影响不大很多艺人在涉及到相关案件的时候,名声都会受到一些影响。不过个人感觉,周杰伦这次的影响不大。本身自己没有参与管理,而后声明已经跟这家公司没有关系,侵权跟自己没有太大的关联。非要说关联的话,那就是KTV也侵犯了周杰伦的著作权,毕竟在被告的歌曲中有很多都是周杰伦的作品。
8、周杰伦投资KTV被告侵权,播自己的歌也侵权吗?
大家都知道,歌手们对于原创歌曲都是有版权的,但没想到自己播放自己的歌曲居然也算侵权,这种事还真是头一次见,而且居然还发生在了周杰伦头上。周杰伦所投资的KTV被告侵权300余首歌曲,而这300多首歌还有许多是周杰伦自己的,这么稀奇古怪的事情自然引起了网友们的关注。
周杰伦所投资的一家TVB被告侵权,判决结果显示需要赔偿对方9100元费用。很多网友对于这样的结果有些不太理解,难道自己的公司播放自己的歌曲也算侵权吗?维权还能这么维的?而10月31日,杰威尔公司终于回应了。
原来周杰伦虽然在2011年投资了一家KTV,但因为和大股东的经营理念不同,所以便想要退出,却没想到对方并不同意,无奈之下,周杰伦在2017年时就已经与对方并无商业合作,他用实际行动表明了退出的决心。而对于这次侵权事件,周杰伦也表示了支持!
这样看来,这家KTV虽然是周杰伦投资的,但是已经和周杰伦没有了关系,自然不能播放他的歌曲。只是侵权了这么多首歌曲,却只需要赔偿9100元的费用,不得不感慨,这侵权成本也太低了,难怪很多人都不尊重音乐版权呢。
记得综艺节目《中国好声音》在没经过任何授权之下,就使用了歌手郭顶以及徐海俏的作品,郭顶要求节目组给予回应并道歉,但是节目组却并没有理会,而徐海俏表示,自己不需要道歉,节目组只需要把自己的歌删除就行了,却没想到节目组不仅没有删,反而还将这一视频宣传置顶了。
《好声音》节目组为什么敢这么嚣张,还不是因为维权成本太高,而赔偿却很少,所以很多歌手最后也只能吃哑巴亏了,想要彻底杜绝这种侵权行为,还是应该提高赔偿金额啊!对此大家怎么看呢?欢迎留言交流哦!
9、歌手张杰名誉权案件胜诉,案件的始末有何细节?
明星们的一举一动总是能够引起大家的关注,特别是关于他们的形象,更是有粉丝特别关心,最近一段时间张杰名誉权受到了侵害的案件就已经完成了审理,这一个案件的审理以张杰胜诉结束,那么这一件案件的具体情况到底是什么样子呢?相信有不少朋友对于这个事情也是比较好奇的。
通过调查之后,我们可以发现,被告曾经在网络上面发布消息,恶意歪曲了原告明星张杰的形象,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无疑是已经侵犯了对方的名义权,并且在这种情况下还存在私信辱骂粉丝的行为,而这样的行为也会导致粉丝们感觉到非常气愤,所以也存在寻衅滋事的可能,而在明星张杰委托律师事务所发布了律师声明之后,被告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持续性的发表了相关的侮辱言论,甚至在后期发布的言论之中,还存在咒骂的情况。
以上的行为,无论是从关系两组的角度来考虑,还是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都产生了非常严重的不良影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是应该的,经过了法院的审理之后现在 ,侵权人也已经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在张姐的微博下进行了道歉评论。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我们的生活变得越来越便利,获取信息的途径也变得越来越多样化,同时也有着越来越多的方法来发布自己的观点,但是我们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有一些细节是需要格外注意的,千万不能够侵权,否则就很容易导致自己触犯法律。
每一个人在平常生活中都会有一些心情不是特别好或者感觉到特别劳累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会产生一些负面情绪,但是我们不能够把网络当成自己抒发负面情绪的地方,因为网络也不是法外之地,如果我们在网络上面抒发自己的负面情绪,不仅会产生特别严重的不良影响,同时也很容易给自己惹来麻烦,管控好自身的情绪是非常重要的。
由于明星是公众人物,所以他们的权力更加容易受到其他人的侵害,所以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明星也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否则就会加重这种情况,同时也会导致,侵害其他人名誉权益的情况越来越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