颅脑手术医疗侵权
1、脑瘤手术三个月后 进行钛合金颅骨置换术形成1mm的漏一个月怎么处理
1 颅骨修补术中的钛网是目前比较好的修补材料,但是再好的修补材料也存在排斥或者感染可能,在手术前医生给你签订的手术知冲行情同意书中已经交代,即手术锋判帆前已经告知修补手术可能带来的不良反应。
2 如果有分泌物流出,医生建议取出钛网没有错误,或者说必须取出,否则加重感染可能,导致难以治疗的颅内感染,取出钛网后也需要时间银雹非常长的更换敷料,抗炎治疗,可能1-2个月,甚至时间更长。
建议你听从医生的建议,术后排斥和感染都是手术可能带来的并发症,与医疗事故没有任何关系。
2、交通事故颅脑修复手术第三险可以报销多少
交通事故颅脑修复手术拦衫裂第三险可以报销多少开颅手术医保一般能报销80%。如果是乡镇定点的卫生院就可以做,可以报销80%,如果只有3级医院能做,报销只有50%到60。具体请咨询相关部门。
亲,您好。用医保报销。1.一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报销九成;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以上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塌局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3.三级医院,超过起付标准到五千元简闭的部分可补偿8成;五千元到1万元的部分可补偿85%;超过1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的部分可补偿九成。4.退休人员在以上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可再增加5%
3、知名企业家海南医院动手术致脑死亡,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先让我们来捋一下事情的前因后果:11月25日,是湖北知名企业家、“啤酒大王”“无纺布大王”李大红脑死亡的第15日。脑死亡之前,69岁的他在海南省的博鳌超级医院做了“右耳听神经瘤切除+人工耳蜗植入”手术;手术后出现颅内血肿、颅内高压,即便小脑被切除部分仍抢救效果甚微。11月10日,李大红被宣布脑死亡。
李大红被宣布脑死亡后,其家属向院方提出诸多质疑。令人瞠目的是,病例上李大红被写成“患儿”“先天性耳聋”,病例上同一医生的签字笔迹明显不同。
69岁老人怎么成了患儿?同一医生的签字笔迹为何不同?11月25日,博鳌超级医院方姓副院回复上游新闻记者称,这是书写病例时犯低级错误所致。
李大红是湖北知名企业家,创造了湖北首个中国名牌“金龙泉啤酒”。公开报道显示,上世纪80年代,李大红调入湖北荆门市一家小啤酒厂。在其带领下,该厂成为税收超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湖北金龙泉集团。2004年11月,李大红辞去金龙泉董事长职务,创立多家公司,其中湖北金龙非织造布公司,是国内无纺布巨头之一。李大红被评为全国劳模、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上游新闻记者获得的李大红病例显示,2019年1月,李大红听力下降。经诊断,其右耳内长了一个听神经瘤。今年8月12日,李大红入住北京某知名医院,雹闷做切除听神经瘤的术前准备。该院一名韩姓教授建议李大红,去博鳌超级医院做此手术。
9月14日,李大红住进海南的博鳌超级医院。9月16日,韩姓教授从北京乘飞机赶到海南,帆肆锋准备给李大红做手术。
李大红的家属许先生介绍,9月17日上午8时许,李大红被推进手术室;约6小时后,手术完成转入ICU病房观察,医生称手术成功;在ICU病房待了数分钟后,李大红出现头疼、头晕、喷射性呕吐后昏迷;随后推进手术室,再次抢救。9月18日上午,院方告知李大红神志深昏迷,无自主呼吸,随后转入海南另一家医院治疗;11月10日,李大红被宣布脑死亡。病例记载,李大红在ICU病房内出现前述症状的原因为“考虑颅内血肿,颅内高压引起”。
▲11月10日,李大红被医院宣布脑死亡。图片来源/家属供图
录音显示,李大红家属问院方,在ICU病房内,没有降压药,直到50多分钟后,才从别处调来降压药,会不会耽误治疗时间?院方答,降压药不是ICU病房内的常备药。
多位医学专家告诉上游新闻记者,给李大红做此手术前,要做凝血检查,这属基本常规操作。录音还显示,李大红家属问院方,术前为什么不做凝血检查?这是最基本的常规操作。院方并未回复。
许先生表示,切除听神经瘤只是常规手术,最后却引发脑死亡,希望院方能够解答他们的疑问。
▲李大红脑死亡后,家属向院方提出诸多质疑,其中一份病程记录称其为“患儿”。图片来源/家属供图
上游新闻记者了解态晌到,谈判多次后,博鳌超级医院愿意给予李大红家属补偿。该院的方副院长称,双方就补偿数额未达成一致,他希望家属和院方共同提请海南省医调委介入。“按正规程序来,该赔多少赔多少。”
到底算不算医疗事故?如果你只想知道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请双方共同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申请,由医学会进行判断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费用大概3000元左右;如果你要起诉医院,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一定对你有利,请准备好相关病历咨询专业律师,目前最重要的是:进行病历封存!进行病历封存!进行病历封存!
那么在本事件当中,有没有构成医疗事故,最重要的一点是:病历,根据网上所披露的,个人觉得已经构成了医疗事故
4、大病保险
、重大疾病:是指符合下列定义的疾病(27种)
一、急性心肌梗塞
指由于供应心肌血液被突然中断而首次出现心肌梗塞(心肌坏死)的现象。
理赔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⑴ 典型的胸痛症状;
⑵ 心电图有新近的改变,显示心肌梗塞状况;
⑶ 心肌酶有异常增高。
心绞痛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二、恶性肿瘤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生长、扩散并侵入其他组织。包括白血病、淋巴瘤、何杰金氏病。
理赔时,必须提供明确的病理证明证实组织被侵入或有组织学上可证明的恶性增生。
但非侵入性的原位癌、恶性黑色素瘤以外的皮肤癌、恶性前期的非侵入性肿瘤及艾滋病病毒所衍生的肿瘤不包括盯激在内。
三、瘫痪
由于脑或脊髓因病或外伤而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各有三大关节中的两关节以上机能永久完全丧失。
关节机能的丧失是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活动。所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经六个月治疗以后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医生认定其机能仍完全丧失。
瘫痪包括双瘫、偏瘫、截瘫、四肢瘫。
四、慢性肾衰竭
指因双肾功能有慢性且不可恢复的衰竭所导致的终末期肾功能衰竭。
理赔时,被保险凯族袜人必须有接受定期的肾透析或已接受肾移植手术的治疗。
五、中风
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导致脑血管出血、栓塞、梗塞致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者。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障碍,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脑神经科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⑴ 植物人状态;
⑵ 一肢或以上机能完全丧失;
⑶ 两肢以上运动或感觉障碍而无法自理日常生活;
所谓无法自理日常生活,是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加以扶助之状态。
⑷ 丧失言语或咀嚼机能
言语机能的丧失是指因脑部言语中枢神经损伤而罹患失语症。
咀嚼机能的丧失是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所引起的机能障碍,以致不能做咀嚼运动,除流质食物以外不能摄取食物之状态。
理赔时必须提供神经系统永久性损害的证据如计算机扫描或核磁共振报告。
由于意外而引起的脑血管意外不在此保障范围之内。
六、严重烧伤
体表皮肤20%以上三度烧伤,其计算方法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
但若烧伤是被保险人自发性或蓄意行为所致,不论其当时清醒与否,皆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七、爆发性肝炎
由病毒性肝炎引起的肝脏亚广泛至广泛性坏死并导致肝功能衰竭。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全部4项:
⑴肝脏急速萎缩;
⑵坏死区域含盖整个肝叶,只存留胶原网状结构;
⑶肝功能检验急速异常的退化;
⑷肝性脑病。
八、帕金森氏病
被保险人必须在65周岁前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医生确诊患有本病并有下列两项情况:
⑴无法以药物治疗来控制;
⑵有进行性加重的表现。
而且,根据日常生活活动评定已确定被保险人在不受他人协助下,无法完成至少三项下列事情:
⑴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⑵更衣:自己穿衣/脱衣;
⑶进食:自己摄取已准备好的食物;
⑷入厕:自己入厕进行大小便并保持个人卫生;
⑸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只有原发性帕金森氏病在本保障范围内。
所有由于滥用药物、中毒或吸毒而导致的帕金森氏症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九、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被保险人由于相应的器官功能损害,作为器官移植的被植人而确实接受了心穗档脏、肺、肝脏、肾或骨髓的移植手术。
十、冠状动脉绕道手术
指为治疗冠状动脉疾病,而开胸实施的冠状动脉搭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及激光射频技术和其他非开胸手术等不包括在此保障之内。理赔时必须提供冠状动脉造影报告显示冠状动脉有严重阻塞。
十一、主动脉手术
因主动脉疾病而确曾实施开胸手术予以切除并进行了血管移植。主动脉的定义仅限于胸、腹主动脉,不包括其任何分支。
外伤所致主动脉受损之手术不包括在内。
十二、心脏瓣膜置换手术
因心脏瓣膜病变而必须且已接受人工心脏瓣膜的置换的开心手术。
非开心手术,如经皮穿刺气囊导管修补、扩张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内。
十三、再生障碍性贫血
由于骨髓慢性持续性的衰竭而导致的贫血、中性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本病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内科血液病医生确诊。
理赔时必须满足以下全部三项条件:
⑴ 经骨髓穿刺检查/骨髓活检而证实有骨髓功能衰竭;
⑵ 临床检验符合再生障碍性贫血;
⑶ 需进行输血或血液制品/免疫抑止剂/骨髓刺激剂/骨髓移植来治疗该病。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各项中相应的医院证明文件/检查报告。
十四、阿耳茨海默氏病
此病是由于大脑慢性进行性的不可逆性退行性改变而出现智能衰退或丧失,其临床结果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出现障碍包括有明显的行为异常、社交能力明显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
此病必须在65岁前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精神科医生确诊,并有下列全部三项情况:
(a)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精神科医生根据本公司提供的阿耳茨海默氏病诊断标准的问卷测试被保险人而符合阿耳茨海默氏病。
(b)理赔时必须提供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精神科医生证明被保险人在无他人协助下无法独立完成至少以下两项日常生活活动:
⑴ 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⑵ 更衣:自己穿衣/脱衣;
⑶ 进食:自己摄取已准备好的食物;
⑷ 入厕:自己入厕进行大小便并保持个人卫生;
⑸ 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c)理赔时必须提供经脑CT扫描或核磁共振检查确认被保险人因患有阿耳茨海默氏病而出现有广泛的大脑皮层萎缩的报告。
所有由于滥用药物、中毒、饮酒、吸毒或感染艾滋病而导致的痴呆以及神经官能症、精神病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十五、严重脑损伤
因意外或外伤导致被保险人脑部严重损伤,以致永久性脑神经损害。所谓永久性脑神经损害是指事故发生6个月后,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精神科医生证明被保人在无他人协助下无法独立完成至少以下三项日常生活活动:
⑴ 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
⑵ 更衣:自己穿衣或脱衣;
⑶ 进食:自己摄取已准备好的食物;
⑷ 入厕:自己入厕进行大小便并保持个人卫生;
⑸ 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
十六、昏迷
人呈无意识状态,对外来刺激或内部组织的需求皆无反应,其生命必须持续依赖外部的生命支持系统(至少96小时以上)才能得以维持,其所导致的神经功能缺损必须被保险公司认同为永久性的。
因酒精或药物所致的昏迷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十七、 脑部良性肿瘤
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内科/神经外科医生确诊为脑内非恶性但有生命威胁的肿瘤,且必须接受手术切除,否则会造成严重的永久性的神经缺陷。
理赔时必须提供脑CT扫描或核磁共振检查报告。
十八、多发性硬化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性)多时相(至少6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的发作)的病变。其临床表现为神经系统症状与体征至少一次以上的发作并累及到视神经、脑干、脊髓,出现有共济失调或感觉障碍。该诊断必须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医生确诊。
理赔时必须提供神经系统损害的证据如CT扫描、MRI核磁共振。
十九、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由临床及包括心导管在内的各项检查而确诊为原发性肺动脉高压。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全部:
⑴ 呼吸困难及疲劳;
⑵ 左心房压力上升(至少增加20个单位);
⑶ 肺阻力高于正常值3个单位以上;
⑷ 肺动脉压至少为40mmHg;
⑸ 肺楔压至少为8mmHg;
⑹ 右心室舒张末期压力至少为8mmHg;
⑺ 右心室肥大,扩张及有右心衰竭及其失代偿的表现。
二十、慢性肝病
指慢性终末期肝脏衰竭并有以下全部表现:
⑴ 持续性黄疸;
⑵ 腹水;
⑶ 肝性脑病;
⑷ 食道静脉曲张。
因酒精及药物所导致的肝病不在此保障范围内。
二十一、失明
由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致双眼视力的完全丧失且不可恢复。
理赔时其诊断必须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专业眼科医生确认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0.02,或视力半径小于5度。
二十二、听力丧失
由疾病或意外伤害事故所导致的听力永久性完全丧失。
理赔时必须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耳鼻喉科医生验证并提供包括听力测定(Audiometric)和声域测验(Sound-threshold)在内的报告。
二十三、丧失语言能力
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医生确诊,被保险人因声带的疾病或外伤而出现完全性永久性地丧失语言能力持续长达至少12个月以上。
由于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机能障碍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二十四、终末期肺病
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呼吸科医生确诊被保险人患有终末期肺病而出现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其诊断标准包括以下各项:
⑴ 肺功能测试其FEV1持续低于0.75升;
⑵ 病人缺氧必须广泛而持续地进行输氧治疗;
⑶ 动脉血气分析氧分压低于55mmHg。
理赔时必须提供以上各项中相应的医院证明文件或检查报告。
二十五、脑炎
被保人因脑实质(大脑半球、脑干或小脑)的严重感染而出现永久性的神经系统损害。该病必须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科或内科感染科医生确诊。
所谓永久性神经机能损害,是指事故发生六个月后,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医生认定仍遗留下列残障之一者:
⑴听力完全丧失;
⑵器质性精神障碍;
⑶痴呆:智商低于20分;
⑷丧失言语机能。
理赔时必须提供神经系统受损害的证据(如头部CT扫描、核磁共振检查等)。
二十六、颅脑手术
被保险人经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外科医生确诊并确已实施全麻下的开颅手术(不包括颅骨钻孔手术)。
因外伤而实施的脑外科手术不在本保障范围之内。
理赔时必须提供由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的神经外科医生出具的诊断书及手术报告。
二十七、断肢
由于外伤而使被保险人两肢或两肢以上出现完全永久性缺失。
5、开颅手术属于外伤报销不了吗
开颅手术属于外伤报销不了的。意外导致的开颅手术,重疾是不能理赔的。因外伤而实施的颅脑手术都是免责,也就是只有租槐启疾病导致的开颅手术,才是重疾险的保障范围。
从风险保障的角度来说,如果是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在理赔的时候直接按照重疾保额进行赔付就可以了,如果是第二种情况,因外伤导致的开颅手术无法按照重疾赔付。
外伤开颅手术理赔明扰
因外伤导致的开颅手术,费用至少要5万如果有一份带垫付功能、可以报销自费药进口药的医疗险,是可以进行报销的。前期也不用自己垫付治疗费用。
头部外伤需要进行开颅手术,手术费用可以通过附加意外医疗费用补偿保险进行弊如报销。颅脑损伤导致智力缺损,伤残等级通常为4级到1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为意外保额的70%~100%,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伤残等级为1级对应的赔付比例为100%。
6、脑梗做手术过程中脑出血导致急救 有可能变植物人 这属于医疗事故嘛
在手术当中出现一些突闷缓发状粗竖况是难免的事情,尤其蚂凳模是颅脑手术,风险更大,需要术前签字,要有用心理准备,不属于医疗事故。
7、亲人脑出血入院需做手术,但是直系家属不愿意签名,医院无法进行手术,该怎么办?
其实我们任何一场手术开始的时候都会有很大的风险,有很多直系亲属他是处于一种慌乱的状态,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决定。他害怕万一签了字手术失败该怎么办,害怕失去唯一的亲人,但更多时候是因为直系家属害怕担责任。医生面临这种现状的时候也是特别的无奈,一边是生死攸关,但另一边是医院的强行规定。
但真正到生命生死的那一刻,很多主治医生根本等不及家属的犹豫会直接代替家属签,愿意承担责任,我觉得这样的医生真的是才是做到了它本应该有的职责。但也有很多医生,不得不考虑到自身的利益和家庭承担不起一个家属来闹事,也会选择放弃一段生命。
而且在面临这种现状的时候,也不是直系家属才可以祥芹作为签字人的,只是他需要提供保证承诺。这种危机时刻只要要是有陪同的人是愿意相信医生说的话,同意赶紧签字做手术。实在没办法的时候也是直接开始做手术,不过从一件是事情足以看出一个人的责任是多么的重要。遇见事情是一起面对,而不是一味的去后退和逃脱掉。
并且脑出血出血是要赶紧做清理的,即便做了手术有时还会导致一年到两年之内处于瘫痪谨睁毕的状态,这种手术是拖延不得的,也有很多人知道这种危机的状况,医生也非常了解家人们的顾虑和担心,当然是鼓励他们早做手术早隐早治疗。
8、右后脑勺上做过开颅手术还可以当兵吗?
不可以。
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
第一岩物瞎章 外科
第三条 颅粗空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蚂薯综合症,不合格。
9、颅脑损伤赔偿标准
颅脑损伤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用、护理费用、误工费用、精神损失费用等。
1、医疗费用:颅脑损伤患者需要进行长期的治疗和康复,医疗费用往往是最大的支出。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检查费等,赔偿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2、护理费用:颅脑损伤患者需要长期护理,护理费用也是赔偿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护理费用包括护理人员的工资、生活费用等。
3、误工费用:颅脑损伤患者往往需要长期休息和康复,无法正常工作,因此需要赔偿误工费用。误工费用根据患者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等因素而定。
4、精神损失费用:颅脑损伤患者往往会受到袭碧此精神上的创伤,需要赔偿精神损失费用。精神损失费用包括心理治疗费用、精神损失赔偿金等。
护理费用的计慧贺算方式:
1、护理时间:护理费用的计算首先要考虑护理的时间,即护理人员每天需要花费多长时间进行护理。护理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患者的病情和需要,一般分为24小时、12小时、8小时等不同的时间段。
2、护理人员工资:护理费用的计算还要考虑护理人员的工资。不同地区和不同护理人员的工资水平不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一般来说,护理人员的工资包括基本拍迅工资、加班费、绩效奖金等。
3、护理设备和用品费用:护理费用的计算还要考虑护理设备和用品的费用。护理设备和用品包括床位、轮椅、呼吸机、导尿管、药品等,需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计算。
10、酒后无意把人推到制成脑淤血手术后死亡我要付什么责任
应按过失致人死亡罪承担刑事责任,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行为人酒后无意把人推到,致其脑溢血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应按《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行为人因为过失致人死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受害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费用。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侵权责任法》
第六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键枝应当承铅纯担侵权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槐亮咐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