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写别人的诗词算侵权吗
1、把古人的诗词用做商业用途,比如说把李白的诗写在纸上拿去卖,算侵权吗?
不侵权 著作权仅仅保护作者生前和死后五十年 李白都死了一千年了吧 他的后人无权管了 更何况他后人在哪儿都不知道呢
2、书法作品中使用了别人的诗词,是否属于侵犯作者知识产权呢?为什么?
如果你用了唐宋元明清诗人或词人的诗词,肯定不违法,因为该作者故去多年,已经过了著作权法的保护时效,如果你使用了现代人的诗词,那么一般也不会违法,因为你仅用于个人欣赏的书法创作,不是以牟利为目的。
纵横法律网 彭昌澍律师
3、用他人发表的诗词作曲侵权吗?
算是侵权,最好经过同意在发表。这是基本礼貌。就不说侵权的话至少尊重别人的劳动成功。就如你写好的东西没经过你,别人拿来用了你开心吗?换心思考就懂了。
4、用了别人的诗词但是标明了算是抄袭吗
“不算。注意要注明你所引用的诗词的原作者、选本等,越明确越好。”尺袜
同意这种说法。 但如果有了经济利益的纠纷,除非本人不追究,否则还算是侵权的。所以不算抄袭的前提是:
1,最好不牵扯经济利益
2,最好不牵扯“活人”(比如,李白杜甫曹雪芹贺冲等人,你只要注明,保无抄袭侵权之纠纷!)
3,没有最好,退而禅困歼求其次。只要不成名以求大利,一般被引用者也不深究,即使构成侵权。因为名人不在乎这些“小事”,非名人不关心这些小事。但引用者成名获利另说哦!有很多这样的例子,就不列举了,呵呵。
不知这样说,是否清楚的解答了你的疑问?
5、用歌词写书法侵权吗?
不算侵权。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在第22条规定了12种情节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四)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五)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六)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七)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八)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九)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十)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十一)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十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
前款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