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同人本算侵权吗
1、同人小说出版算侵权吗
法律主观:写同人小说是否侵权,要看情况。如果不侵犯他人凯伍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等权利的,属于作者独创性作品的,不是侵权;但如果有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使用他人作品中的人物形象为原型等行为的,是侵权。
法律客观:《空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二)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斗孙岩(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
2、上海同人展卖个志同人本违法吗,很多作者画手在同人展卖没有书号的书,属于非法经营吗。为什么还有人卖。
其实这种行为最多只能算是爱好交流,你不要看那些同人本可以卖钱,但其实全部加版起来金额也不权大,去掉成本最多只能不亏本,但也赚不了多少钱,只能算用爱发电,总不能免费送吧。(其中也有很多散画集,漫画是全彩的,或图文合集,况且那些作者使用的纸质都是不差的,有的本子制作很华丽就更加精美了。当然成本也更高,但是价钱怎么提都不会高到哪里去,贩卖数量也不多)
况且不是说同人创作那些作者的脑力创作就不值钱了,他们所花费的心血和时间并非你能想象的。
贩卖同人志在国内还是日本的展子都是必有的,如果违法早就被处理了也不需要你问,哪儿还能留存这么久。
3、公开出售同人作品算不算侵权
同人小说不算侵权,同人也是一种对作者的肯定,不需要担法律责任的。
但是如果是改编原有小说的内容且大多内容为复制原文的话,就不要以你修改后的文章做为谋利手段,且要注明原文来源作者。
通过更改文章标题等部分内容将文章改头换面,署名却不是原作者。这类情况侵犯了作者多项权利,包括署名权、编撰权等,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侵权行为如果真的像写,且要公诸于世个人建议可以看下版权相关规定。发表不算违法的,但是出版就要征得原作者同意了。
有一点我希望大家注意一下,在看小说时遇到相似的情节,在不了解法律和实情的情况下,不要随便就下结论说作者是抄袭,要知道
著作权保护的是独创作品,而非首创作品。类似作品如果是作者完全独立创作的,不能认为是抄。
作者在创作一部作品时,出现和其他作品类似的情节和撞车的剧情是很常见的,很多时候自己随口说的一句这个情节很那那部作品里面的情节类似,在传来传去之后很可能变成这个情节是抄袭的那部作品里面的情节,在传下去就演变成这部作品时抄袭之作了。
很多读者在见到这种评论时,往往都是在不观看“所谓的被抄袭作品”的情况下,跟着以讹传讹,不要觉得好玩,你不想想这样传下去,会打击作者,甚至毁了这部作品,最后一部优秀的作品就这样被扼杀在了摇篮之中。
我见到过很多作品就是这样被摧残致死的。
对于创作者,我想说的是,遇到这种事情不要灰心,只要我们清白,就不怕别人乱说,即使自己的作品有和别作品里面类似的剧情,也没事,毕竟原创的作品不可能每个地方都和别人的类似,只要把自己的作品完成,那些污蔑抄袭的谣言自然不攻自破。
遇到这种情况的另一个解决途径就是把别人说的这部分类似的内容改了。不过一般情况下不提倡这么做,其他的还好说,主要是文学小说这一类,没写过小说的人可能没这种体会,在小说创作时都是先写好大纲再进行创作的,而小说中出现的每一个剧情都是作者进行反复斟酌后才写下来的,是必不可少的,一旦对里面的剧情进行改动(尤其是已经写完的剧情部分),很可能导致整部作品剧情的蹦会,甚至影响到基础设定,进而造成整部作品的重写。
希望大家在网上发言的时候,注意自己的言行,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
最后说一下如何判断一部作品是不是抄袭(以下内容是从华律网上得到的专业律师的解答)
通常情况下,判断抄袭与其它行为的区别,可以从下面5个方面去分析:
(1)看被告对原作品的更改程度;
(2)看原作品与被告作品的特点;
(3)看作品的性质;
(4)看作品中所体现的创作技巧和作品的价值;
(5)看被告的意图。在推理文学、影视、漫画等作品中,同一个诡计、手法往往可以以不同的形式呈现。因此通常要界定一个作品是否有抄袭是很困难的(如一个作品抄袭多部作品的拼接式抄袭)。
一般来说,一个情节或一个手法相同只能被叫做借典或雷同。以下几点可以用来判断是否有抄袭:
1、情节和手法都与另一作品相同。
2、同一个作品中,至少有2个手法与另一作品相同。
4、同人文算侵权吗
【法律分析】:不算,同人也是一种对作者的肯定,不需要担法律责任的。但是如果是改编原有小说的内容且大多内容为复制原文的话,就不要以你修改后的文章做为谋利手段,且要注明原文来源作者通过更改文章标题等部分内容将文章改头换面,署名却不是原作者。这类情况侵犯了作者多项权利,包括署名权、编撰权等,是一种极其严重的侵权行为如果真的像写,且要公诸于世个人建议可以看下版权相关规定。发表不算违法的,但是出版就要征得原作者同意了。同人小说,指的是利用原有的漫画、动画、小说、影视作品中的人物角色、故事情节或背景设定等元素进行的二次创作小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二条 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根据其作者所属国或者经常居住地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的著作权,受本法保护。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
《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 第八条 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应出示身份证明或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填写作品登记表,并交纳登记费。其他著作权人申请作品登记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应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证明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5、请问画同人本卖算不算侵权?比如画火影的佐鸣同人
不算吧,不然日本的夏日动漫祭就开不成了,里面全是同人。
6、同人本到底算不算侵权
您好,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规定:“(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也就是说一部作品一旦闻世,在著作权规定保护的时间内(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任何人不得随意篡改改编原著。
在日本,同人祭都是经过授权举办的,有一种说法叫做“一日版权”,即同人祭当日内所贩卖的同人志都是合法的。但一日版权也有许多弊端,列如虎穴等网站也并非只有那一天才在贩售。
在欧美国家 ,人们是非常注重版权的,比如随意使用了迪斯尼的形象在商业志中且被发现,就等着倾家荡产吧。但日本不同,日本把动漫作为一条产业蔓延至世界,很多国家都尤其同人作品也不见得都有授权,但因为原作那边普遍认为同人有助于提高原作人气所以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且要打击同人产业对原作也没有好处。只要不刻意诋毁原作或发生c婶那种同人人气超过原作的事,基本不会被叫停。
同人一直处于法律的灰色地带 ,同人创作越发普遍。但虽然部分贩售的同人作品有注明标价,但一般是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很多时候会亏本或 刚好补本并且是属于私人印制并无出版社。就类似于小范围内自己人的聚会,这样的同人志不能算为商业志。但如果出版了,就算商业志。
如能给出详细信息,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7、卖同人志算侵权吗?
漫展上卖的都是经过了原作同意的。所以不算侵权,你如果没经原作同意卖那就是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