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造成车辆停运损失
1、车辆停运损失保险公司需要赔偿吗
如果属于营运车辆,侵权方应当赔偿车辆停运损失。是否属于卜差保险公司赔偿范围,则要根据情况而定。 如果保险公司在 保险合同 中约定对停运损失免责,而且对免责条款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则保险公司可以不赔偿。 反之如果没有约定,或者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没有履行了充分提示和说明义务责则需要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雀改于审理道路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型岁皮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2、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停运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是指车辆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由于车辆的停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一般不会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停运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第三方责任险是赔第三方的,其他的不负责。
对于停运损失,保险公司通常都是拒赔。他们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停运损失系间接损失,不予赔付。比如:机耐缺动车辆强制险中约定:“下列损失和费用,交强险不负责赔偿和垫付: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商业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中约定: “下列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任何单位或个人停业、停驶、停电、停水、停气、通讯或网络中断、电压变化、数据丢失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保险公司通常会用加黑加粗字体对上述条款加以突出显示,以示其尽到提示义务,法院一般会认为条款内容清晰、明确、易懂,足以让理性第三人理解,属于有效条款,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培亩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配姿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由谁来负担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营运车辆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被损车辆在修复期间,备态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随着社会发展,车辆已使得如今的道路不堪重负,交通事故也屡见不鲜。对人身损害规定比较齐全,但是对车辆停运损失规定比较含糊。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导致的实际财产损失可要求责任人赔偿。
停运期间所导致的合理营运损失也是可以要求事故责任人赔偿的。仅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批复中仅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即只是规定对经营活动的车辆停运损失应支持,但是车辆损失应如何认定,并没有相关的法律予以规定。
停运损失的计算标准:
车辆停运损失=日停运损失×停运天数。主张停运损失的前提是受损车辆必须是依法批准从事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如果该车辆是非法经营或用于家庭使用,则无法主张停运损失。同时,主张的停运损失必须在合理范围内,如果车辆维修期间过长,超出了合理、必要性的限度,法院会依法酌定车辆的维修期间。车辆的日停运损失通常根据车辆正常营运经营情况下平均营运收入扣除运营成本来计算。诉讼期间,车辆日停运损失的确定需要申请司法鉴定,由法院委托专业的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受害人应提交相对完整性的鉴定检材,如果鉴定材料不完整,会造成停运损失鉴定评估不能的不利后果。申请鉴定车辆停运损失通常需要车辆行驶证、驾驶证、道路运输证、车辆维修清单、停运天数证明、关于车辆营运收入的银行流水等证据材料。如果停运损失鉴定评估不能,法院会综合考虑涉案车辆的受损情况及修理期间依法酌定停运损失的数额或参照道路运输行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来判决,赔偿数额将大打折扣。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燃晌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并适用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的规定确定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机动车存在缺陷,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的;
(二)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仿段源人无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三)知道或者应当知道驾驶人因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
(四)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4、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停运损失怎么赔
法律主观:货车发生交通事故,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由货车所有人与肇事方协商赔偿,也可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不成的,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如果投了保险,由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赔偿车辆、货物等损失,否则直接由肇事方赔偿。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立即报警,妥善保管现场,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造成人员伤亡的,拔打急救电话。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警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配合交警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让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会派人到现场勘察,以及到交通部门了解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进行定损,估算合理费用。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厂处理事故车辆。
法律客观: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车辆权利人或管理人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向侵权人主张赔偿的费用。一、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因交通事故所遭受的间接损失或消极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权利人有权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损失。主张此项费用特别要注意提供确定损失的依据,以及损失期限的依据。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部分:1、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区分标准穗空;2、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赔偿标准;3、道路交通事故财产赔偿金额的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其中赔偿项目方面增加了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两项,并用“残疾赔偿金”代替“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具体体现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第18条的规定:(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三)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除第1项费用外,还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敏陆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三、交通死亡事故精神损失费如何赔偿我国现在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四种情形:一是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桥族顷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二是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三是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四是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现阶段一般只赔偿涉及人格方面的。关于你的致人死亡的赔偿是不归入精神损害赔偿。只是在目前死亡赔偿制度尚未普遍建立起来的情况下,用精神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方式对死者的近亲属予以救济。
5、关于营运车辆停运损失的法律依据
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裂做世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人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
车辆停运损失费标准出台的依据,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因此,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停运期间的经济收入,属于一种可期待的财产利益,因市场行情、营运者的身体状况等原因,即使车辆不损坏,也有可能没有获得这部分经济收入。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碰撞、倾覆、坠落等原因造成的直接损失,而胡物客运公司因无法进行正常的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收入减少产生的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在机动车损失险的保险责任赔偿范围之内。因交通事故造成受损车辆的停运损失属于侵权人赔偿的范围,客运公司应向侵权人主张停运损失而非保险公司。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客运公司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停运损失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肆肢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6、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如何计算
解答交通事故赔偿的车辆停运损失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被侵权人因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族做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绝蚂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并穗埋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7、侵权造成的间接损失应如何赔偿?
侵权造成的间接损失能赔偿,但是仅限于合理的间接损失。最常见的间接损失就是停运损失。在交通事故中,营运车辆遭到损失的,司机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停运损失。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8、停运损失保险公司是否承担
(1)保险公司不予赔付车辆停运损失费。(2)车辆停运期间的损失,是指车辆因交通事故遭受损害,如果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由于车辆的停运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保险人一般不会赔偿间接财产损失,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适用全部赔偿原则,停运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猜冲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灶宽人隐兆亮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9、出租车停运损失赔偿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民法通则》第117条第2款、第3款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第3项规定,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消卖院应予支持。
对于停运损失,是否属于间接损失,这里并未明确,且樱铅存在争议。我国民法理论一般把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停运损失系可得利益损失,并不是所谓的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未来的,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会导致一方被迫停拿颂逗止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而遭受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定的,即可以用金钱计算和衡量的;可得利益损失是确实的,即这种损失是必然的、有现实意义的,而不是臆测的、抽象的、假设的,而且是交通事故直接造成的。
根据上述相关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对于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因修复导致停运所产生的合理损失,应当赔偿。
10、营运车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交通事故车辆停运损失费赔偿标准根据停运时间与营运收入计算。根据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答誉法院应予支持。
法律客观:《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历伏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清烂段他合理方式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