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登记有分地域性吗
1、版权分地方和国家吗
法律分析:无论是在地方版权保护中心,还是国家版权保护中心进行登记,都受到著作权法的相应保护。并且,凡是在中国大陆登记的版权,都受伯尔尼公约缔约国的相同保护,目前该公约已有167个缔约国,我国是1992年10月15日成为该公约成员国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数字化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视听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公开传播或者转播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但不包括本款第十二项规定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视听作品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2、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吗
版权登记省和国家有区别。对于作品版权来说省版权局和国家版权局均可以进行登记。但是登记后所下发的证书不同。省版权局下发的是省版权证书,国家版权局下发的是国字号的版权证书。对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非普通作品),地方版权局不能进行登记。全国各地的软件著作权登记最后都归结到国家版权保护中心审核、予以登记并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法律依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和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
3、文学作品著作权可以异地登记吗
根据《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文学作品著作权可异地登记。作者可以将其作品在所属地区的版权登记中心进行登记,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作为将来出现版权纠纷时的证明材料。作品登记费用一般在300-几千不等,获得版权登记证书时间在1个月左右,作者也可以委托版权代理机构申请版权登记。
针对以电子形式产生的作品,在作品产生后到时间戳服务中心对作品申请可信时间戳版权保护,为作品获得在产生时间、作品内容、申请人身份等作品权属核心内容的认定。这种方式已经在行政、司法领域得到认可,有相关的司法判例。
著作权的对象是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 作品特征 一、作品是思想、情感的表现形式,不是思想、情感本身 二、作品应当具有独创性 三、该表现形式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范畴。
作者,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其他著作权人,包括通过转让、承受、继承等继受取得著作权的权利人。 申请人可直接申请登记或委托代理人办理申请。
申请作品著作权登记时,作者、其他著作权人或其代理人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著作权登记部提交登记申请材料并缴纳相应费用后,经登记机构受理、审查,对符合登记要求,申请材料齐备的发放著作权登记证书。
作品著作权登记的办理时限:自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需要补正材料的,申请人自接到补正通知书后两个月内完成补正,登记机构自收到符合要求的补正材料后30个工作日办理完成。
4、著作权的特征有哪些?
著作权的特征是:
(一)著作权自作品完成时自动产生;
(二)专有性,即著作权人排他性的享有相应的著作权;
(三)地域性,即除加入国际公约或缔结双边协定外,一个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项权利只在该国范围内发生法律效力;
(四)时间性,除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性不受保护期的限制外,其他权利都保护期。
【法律依据】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二十二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三条
自然人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5、知识产权,有地域性吗? 请解析下
必须有第一,一项发明创造在一个国家能够获得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在另一个国家也能够获得知识产权。
第二,专利独立。国家与国家之间对于是否授予专利权没有可比性。因为各国的法律规定是不同的。
6、版权可以异地登记吗?
版权可以异地登记吗,作品的版权,也可以称呼为作品的著作权。那么版权可以异地登记吗?版权异地登记版权可以异地登记吗?从《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当中,我们可以知道,属于文学作品的版权,是可以进行异地办理登记的。需要注意的一点,不是所有的作品,都可以进行版权的登记。如果作品是不受我国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这样的作品是不能够进行版权的登记。作品本身已经超过了著作权法,在法律上面的保护期限的时候,这个时候也不能够进行版权的登记。如果作品是属于严禁出版的作品,这一类的作品也不可以进行版权的登记。一些已经完成版权登记的作品,符合以下的情况的时候,登记版权的机关部门,要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在作品版权登记完成之后,相关部门发现该作品,与事实情况不符合,这时候要对作品的版权登记进行撤销。作品的版权登记,该申请人员发生了撤销登记的情况,这个时候也应该对版权的登记进行撤销。此外,发生版权的登记是重复的情况,也要对版权的登记做出撤销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