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保护相对权
1、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有哪些
侵权责任法保护范围的界定:《侵权责任法》的保护对象是民事主体的“民事权益”,除民事权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如违约责任等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的保护范围。而民事权益具体包含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2、侵权责任法保护哪些权利
法律分析:侵权责任法已失效,适用民法典。民法典保护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此次之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侵权关系为何为绝对权,而不是相对权。还有绝对权包括哪些,相对权包括哪些?
因为社会生活过于复杂,将非绝对权的其他权利都以侵权责任的方式进行保护会使社会关系极不稳定。比如当你的车在路上抛锚导致交通堵塞的时候,可能导致后面的某个人丧失重大商业机会,造成重大损失。如果将这种纯粹经济利益也作为侵权制度保护的对象的话,会极大影响人们对生活的预期,导致社会生活不能正常运转。
我国规定的绝对权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二款中的”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
其他权利则非绝对权
4、侵权责任法如何保护相对权
不论是失效的《侵权责任法》还是正在生效的《民法典》都不保护相对权。相对权是合同纠纷和违约责任中的概念,强调合同的相对性,主张权利和义务都只能向相对人主张,不能向其他民事主体主张。《民法典侵权编》保护的是绝对权,可以向任何侵权的民事主体主张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