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登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1、2014年十一月六日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北京。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
2、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内设4个审判庭,技术调查室和法警队,2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设立知识产权法院。一是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需要;二是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的需要;三是提高知识产权审批水平的需要。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3、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主观: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是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是基岁2014年设立的,其负责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知识产权法院属于专门人民法院,其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知识产权法院相当于中级人民法院,其审理案件仍然适用二审终审制。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厅锋埋组织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分为: (一)最高人民法院; (二)地方各级人民法院; (三)专门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扮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4、2014年十一月六日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2014年11月06日,中国第一家知识产权法院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挂牌成立,并于12月16日首次开庭;北京时间2014年11月6日下午,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机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并正式履职。北京。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陈锦川、宋鱼水、姜颖等全国知名的、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的专家型优秀法官均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任职
法律依据:
《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草案)》第二条草案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
从审判实践看,我国知识产权案件主要表现为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类型,其中,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案件与科技创新的关系更为密切。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应充分考虑我国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选择专利类案件相对集中、审判工作基础较好的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庭的设置,由最高人民法院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和编制管理部门意见具体规定。
(二)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监督
根据审判工作需要,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的审级与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相同。知识产权法院依法定程序设立后,对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监督。根据法律规定,知识产权法院的审判工作,接受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的业务指导和审判监督;知识产权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接受所在地同级或者上级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三)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
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后,主要审理各类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兼顾审理其他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知识产权法院的案件管辖以专利技术类案件为主,是因为这类案件的专业技术性更强,审理要求更高,对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影响更为重要,更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保护。决定(草案)规定,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对所在省(直辖市)的专利以及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案件实行跨区域管辖,案件管辖的范围将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此外,知识产权法院还管辖所在市基层人民法院第一审著作权、商标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统一审理对不服国务院行政部门裁定或者决定而提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对知识产权法院判决和裁定的上诉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所在地的高级人民法院管辖。上述管辖的规定,综合考虑了我国知识产权法院的职能、编制、人员以及知识产权案件的分类、特点、数量等因素,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
(四)关于知识产权法院的法官任免
知识产权法院的院长,由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知识产权法院的副院长、庭长、审判员和审判委员会委员,由本院院长提请所在地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根据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除具备法律规定的一般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丰富的相关审判经验。最高人民法院将对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法官选任标准提出指导性意见。
5、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分析】:中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设4个审判庭和技术调查室、法警队两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法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
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
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决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6、2014年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我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于2014年11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8号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首任院长由20年前全国首家知识产权审判庭——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的首任庭长宿迟担任。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法律依据
《知识产权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知识产权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7、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分析】: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新成立的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内设4个审判庭和技术调查室、法警队两个司法辅助机构以及1个综合行政机构,集中管辖原由北京市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 二十四、 第六十条改为第五十七条,修改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可以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停止侵权行为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进行处理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就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涉及实用新型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8、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登记立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登记立案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自2015年5月1日起北京各级法院将正式实施立案登记制。现特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立案材料基本要求作简要介绍,以便于当事人立案。
一、一审行政案件(原告为中国大陆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1、起诉状正本及副本各一份(如有第三人,每增加一名当事人需多提交起诉状副本一份),起诉状应当列明原告、被告、第三人(如有)的简要信息,案由,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最后落款为“此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当事人签字盖章(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亲笔签名,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盖本单位公章)。
2、当事人起诉的行政诉讼被告所作出的行政行为文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份数同起诉状份数)。
3、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以上三份材料加盖该单位公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告如委托代理人,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根据修改后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的代理人包括:(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对于以上代理人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5)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6)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以及以下证明文件:社会团体属于依法登记设立或者依法免予登记设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组织;被代理人属于该社会团体的成员,或者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位于该社会团体的活动地域;代理事务属于该社会团体章程载明的业务范围;被推荐的公民是该社会团体的负责人或者与该社会团体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工作人员。
4、行政诉讼中涉及第三人的,如该第三人为中国大陆公民,原告需提供公民的身份证号码或经常居住地地址;如该第三人为中国大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需提供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件或工商登记信息打印件。境外第三人则只需提供其住所地。
5、原告如果在立案阶段提交证据的,需提供与起诉状份数相同的证据材料,所有证据提供形式为A4纸大小,每页下方编写页码并制作证据目录,证据目录需注明证据的序号、名称、来源、证明目的和页码,并由当事人或者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二、一审行政案件(原告为港、澳、台及外国当事人)需要提交的材料
原告为港、澳、台及外国当事人在一审行政立案程序中提交的材料除以下需要特别注意的以外,其他要求与中国大陆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一致。
1、在起诉状最后落款处不必由原告本人签字盖章、只需有原告委托代理人的签字即可,但该委托代理人应当具有代为起诉、签署起诉状的代理权限。
2、作为境外当事人,应当提交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证明,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所在国订立的有关条约中规定的证明手续的当事人情况及委托材料。法人或其他组织应提交公司存续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及授权委托材料;自然人应提交其身份证件材料及授权委托材料。
三、一审民事案件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审民事案件立案程序中需要提交的材料除需要注意以下问题外,其他要求同一审行政案件要求。
1、一审民事案件无须提交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文书。
2、一审民事案件中如被告为自然人,原告需提供该被告的身份证号码或经常居住地地址;如被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原告需提供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打印件或工商登记信息打印件。
9、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分析: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十五条 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设置、组织、职权和法官任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一)作品;(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商标;(四)地理标志;(五)商业秘密;(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七)植物新品种;(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10、2014年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哪里
法律分析:
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在北京。2014年11月6日,我国首个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履行法定职责,这标志着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部署的司法体制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团胡散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塌氏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做悔。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