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作品知识产权
1、歌曲的知识产权是怎样的
国家版权局对于歌曲尤其是网络传播渠道的歌曲具有新的界定
国家版权局发出《关于责令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要求:“现责令各网络音乐服务商停止未经授权传播音乐作品,并于2015年7月31日前将未经授权传播的音乐作品全部下线。对于在2015年7月31日以后仍继续传播未经授权音乐作品的网络音乐服务商,国家版权局将依法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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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歌曲知识产权有效期
对于歌曲来说,歌曲的版权是有保护的期限的,歌全保权保护的期限之内,歌曲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超过相应的期限,那么就不能够戚册滚继续受到保护。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歌曲版权保护期限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对于歌曲来说,歌曲的版权是有保护的期限的,歌全保权保护的期限之内,歌曲就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如果超过相应的期限,那么就不能够继续受到保护。接下来由我为大家带来歌曲版权保护期限的详细知识,希望帮助到大家。
一、歌曲版权保护期限
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高余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二、版权侵权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思想与表达两分法。
将作品的思想排除在版权法的保护范围之外。这是版权法原理的基本要求。《伯尔尼公约》第9条第2款明确规定:版权保护延及表达,而不延及思想、过程、操作方法或数字概念本身。我国版权局于1998年1月8日提交的著作权法修正草案(下称草案)第5条也增设了版权法保护表达,不保护思想、概念、发现、原理、方法、体现和过程的条款。
思想与表达在一般作品中,可以清楚区分,但在计算机软件作品中,其界限并不明朗。
此外,即使属于思想的表达,但该表达属于公有领域,例如是唯一性的表达,则表达同样不在保护范围之内。
(二)接触与相似原则。
在分姿埋离思想与表达、公有领域与私权领域之后,如果两部作品相同或相似的前提下,可以通过两部作品的作者是否有接触或者作品有接触的痕迹来判断是否构成抄袭。
如果权利人与被告的作品相同或类似,而被告方没法提供其创作过程以证明未进行模仿而是独立创作的,侵权即成立。可见,这里的举证责任的承担发生了倒置,即由被诉作品的作者证明自己没有接触过原告作品,否则就可以推定存在着接触。
三、翻唱歌曲需要版权吗
原则上来讲都是有版权问题的。重新填词翻唱都要经过版权人的允许才行。不过有的版权人没有限定别人不能进行翻唱,如果别人是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情况下翻唱,版权人一般是不会追究的。重新填词这个就肯定是要经过版权人的同意才行的。否则版权人可以依法追究侵权人的责任的。
首先,要确定重新填词翻唱主要用来做什么,如果是用作商业用途(用来演出赚钱、或出片等,是需要征得原曲版权人同意的,要不然人家知道后,可能会起诉。(可以通过“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联系版权人),曲版权人同意后,再让对方签一个授权合同,这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这个都是属于可以谈的部分。
其次,如果是非商业用途,可以不经过版权人同意填词翻唱。
3、音乐著作权法定许可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著作权许可。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2)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音乐作品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应当在相应的网站按照提供的程序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受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经过授权的音乐平台是无权播放该音乐作品的,如果有违规者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诉。
4、音乐著作权怎么申请登记?
一、音乐 著作权 怎么申请登记? 可以在MORP数字音乐在线注册系统进行音乐版权的注册,该系统可对音乐的词、曲、编曲、翻唱等音乐作品进行在线的版权注册。作品注册成功后,MORP系统将自动生成国际标准的ISWC临时码,该代码是全球性音乐著作权代码。通过版权注册号码,各个国家的音乐著作权协会将提供相应的版权 代理 保护,该作品在这些国家内被使用,当地音乐著作权协会将代理收取著作权费,并通过中国音著协将费用转给著作权人。 二、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音乐著作权也属于著作权的一种,适合 著作权法 关于著作权保护期限的规定。著作权 法规 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 三、音乐著作权法定许可情形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著作权许可。 (1)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时,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2)为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音乐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 (3)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 综上所述,音乐作品著作权属于 知识产权 ,应当在相应的网站按照提供的程序对自己的作品进行著作权的申请,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受我国的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经过授权的音乐平台是无权播放该音乐作品的,如果有违规者可以向法院提出 申诉 。
5、怎样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版权?
各位热爱音乐的创作者们,同时在享受它的乐趣的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好自己的权益。那么如何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成为了一件重要的需要去解决的事。下面八戒知识产权的小编就来教导大家怎样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版权?怎样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版权?怎样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版权?一,首先要证明自己写的歌是自己的。这个说起来简单,其实比较难。你可以通过自己的原始创作手稿、歌曲的分轨文件、歌曲的录制人员、最初听过你的歌的朋友来证明歌曲从什么时候开始就是你的。当然,最好的办法是:去版权局登记。二,其次,歌曲授权协议必须是纸质协议才能生效。这话主要针对喜欢把歌曲上传到网站上与他人分享的音乐人。大家都喜欢把歌曲上传到音乐网站去,上传的时候可能会有一个上传歌曲的同意上传协议这一步骤,虽然协议的内容很多,但是我告诉大家,它不能证明你把歌曲版权授权给网站了,更别说网站能拿你的歌去赚钱,歌曲版权依然在你手中握着。推而广之,与歌曲版权授权有关的任何电子协议都是无效的,在中国的法律框架内都会被认定是无效的霸王条款。三,谨慎签署版权授权协议并把你想加的条款加进去。如果要把歌曲授权出去,那不管你是要把歌曲授权给彩铃公司还是授权给唱片公司,一定要记住写在协议里的条款才是有法律效用的,其他口头承诺统统有效性不确定。音乐作品版权的保护时间著作权法规定的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期指的是音乐作品的词曲作者、改编、翻译等创作者对其创作的音乐作品享有专有权的保护期限。保护期限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过了保护期的音乐作品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修改权等人身权永远受保护。关于怎样保护自己的音乐作品版权?这一问题小编就给大家解答到这里了,如果有更多关于版权保护的问题,大家可以继续关注八戒知识产权,或电话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