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艺节目版权纠纷
1、《谭谈交通》重新上线,版权的归属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谭谈交通》终于迎来了他的重新上线,这一个消息放出之后很多的网友都非常的兴奋,因为这一档节目它具有很深层次的教育意义,而且他看起来更加像大型的真人秀综艺节目,给人带来了无限的欢乐,也创造出了很多的梗。并且这一次上线将会重新走成华大道,成华大道这个梗曾经是让很多的人都笑弯了腰,也留下了太多的记忆,我相信这一次重新上线一定会引来很多的观看。那么问题来了,姿慧嫌前几天还闹得沸沸扬扬的一个版权归属问题,那么到底是如何解决的呢?我们就来好好的探讨一下这个话题吧。
对于这个版权问题的最终归属权也是给到了四川卫视,而谭警官呢,也是最终妥协了,于是他们再次重归于好,重新将这个节目给打造起来。这一个事情也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利益才是永远的朋友。但也挺好的,这档节目重新上线也会给我们带来很多的欢乐和教育意义,让很迹手多的人都在欢乐当中去学习交通常识。而那个搞笑的谭警官也将重新上线,不知道会为我们带来怎样的一个惊喜呢,还是非常期待的。希望还能够再次见到气球哥和当初那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因为他们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快乐。
总的来说,我个人也比较看好这档节目重新上线,我相信这一次的质量一定会有一个很大的提升,并且在经过一系列的发酵之后,让这档节目也是登上了最火热的一个点碧伏,再一次上线它的收视率必将暴涨,或许也会在其他的网络平台上同步直播。到时候可能就是一个全网盛世,每一个人都要惊呼这档节目的上线了,说一个不好听的话,也正是因为谈谈交通的一个版权归属问题,闹得沸沸扬扬才让他们有了这么高的热度。
2、王牌对王牌为什么不更新了
七季的《王牌对王牌》开播以来,一直是非不断,一开始是前两期的节目精彩程度不够,引来观众的不满;紧接着就是广告植入太多,再加上嘉宾照着提示屏念广告,被观众不断吐槽。
从第三期开始,节目的精彩程度终于有所提升,观众也不太去挑剔嘉宾的广告了。没想到只持续了两期,第五期节目就出现了难产的现象。
原本3月25日播出的第五期节目,因为东航坠机事件,向遇难者致哀,所有娱乐节目暂停播出,《王牌对王牌》也跟着延期播出。
延期到4月1日的《王牌对王牌》第五期节目,又因为蓝台扶持《天赐的声音》,也为了与芒果台《你好,星期六》一决收视率的高下,改为4月2日播出。
在4月2日当天,节目的官博放出了第五期节目的花絮,并公布了本期节目的主题,以及飞行嘉宾名单。从这些动作来看,这次应该要按时播出了。
让观众没有想到的是,就在距离节目开播还有一个小时,突然再次发布了播出时间调整通知,并且这次通知只是给了一个延后播出,并没有给出具体时间。
于是观众就非常纳闷了,为什么本来播出很正常的第七季节目,到现在怎么就忽然“难产”了?到底发生了什么问题呢?
于是乎网络上就出现了各种传言和猜测,最多的当属国家的限娱政策的影响,此外还有嘉宾出现问题和版权纠纷等事情。那么到底出现了什么问题呢?下面给大家分析一下。
国家限娱政策的影响
提起这几年的综艺节目,很多观众忍不住吐槽说明星嘉宾玩着千年的“老梗”,说着不冷不热的笑话,科普着没有营养的知识,让很多人看得昏昏欲睡。
也就是在这样的行业风气下,近几年国家限娱政策的传言一直不绝于耳,其原因是各个综艺节目非常雷同、太浮躁,都是请几个圈内明星,凑在一起玩低智商的游戏,没有任何积极的影响。
已经播出七季的《王牌对王牌》,从节目内容上来看,确实是限娱政策特别“关照”的节目。于是观众们说是这个原因造成了节目的停播。
但同样有一档综艺节目,也是这种套路,内容上甚至更没有任何营养,那就是湖南卫视的《你好,星期六》。而这档节目却如期开播了。
从这一点上来看,《王牌对王牌》停播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限娱政策的影响。
嘉宾出现问题的传言
这些年多档综艺节目在播出过程中,嘉宾因为突发事件上热搜,成为失德艺人的事情。节目组没有办法,只能临时停播,并进行再次剪辑,以满足播出的要求。
根据此前公布的花絮来看,第五期《王牌对王牌》的嘉宾,除了“王牌家族”之外,还邀请了杨迪、岳云鹏、黄明昊、虞书欣和胡宇桐五位飞行嘉宾。从这个阵容上来看,虽不是最强,但也各有特点。
其中的杨迪和岳云鹏是节目的老熟人了,本季都曾参加过节目,也是非常值得期待的。黄明昊这几年综艺节目接了不少,也是很敢玩。虞书欣和胡宇桐这二位相对陌生,不知拦烂昌道是否能带来惊喜。
而今一周时间过去了,不管是常驻嘉宾,还是飞行嘉宾,都没有被爆出任何猛料,也就不是所谓的失德艺人了。
从这一点上来看,《王牌对王牌》停播的原因也不是因为嘉宾被爆负面的猛料造成的。
节目版权纠纷造成的停播
如果说节目版权造成的停播。这一点确实有可能,因为这几年多档综艺节目就曾多次出现过因为版权问题被维权,甚至还有对簿公堂的现象发生。
这一期节目是“国漫”专场,每位嘉宾都化身成动画片中的人物,有《喜洋洋与灰太狼》中的角色,也有《熊出没》中的角色,也有老牌动画片《黑猫警长》中的角色。
说到这期嘉宾化妆成的动漫人物角色,其中以《熊出没》中的角色最多。主持人沈涛化妆成了熊大,王牌少年宋亚轩实现了自己的心愿,成为熊二,而杨迪变成了光头强。
再看除了这些嘉宾之外的两位“行业王牌”,分别是配音演员姜广涛和动画导演黄家康。他们二人和其他嘉宾所扮演人物的动画片版权方没有任何关系。但在节目中,各位嘉宾还现场玩起了动画片配音的游戏。
从动画片的人物,到配音的游戏环节,这些都是涉及版权的问题。而作为近两年最成功的动画片《熊出没》,其版权方还在全国各地运营着号称“中国迪士尼”的方特乐园。
节目组这期节目猛cue《熊出没》,但并没有请版权方的人,极有可能是在公布完各历樱位嘉宾在节目中扮演的角色之后,引起了版权方的不满,于是一纸版权声明发到了蓝台,紧急沟通之后也没有让版权方满意,最后只能临时撤档简扒停播了。
这种可能也是最大的,毕竟如此好的宣传机会,版权方是不想放过的。
目前,《王牌对王牌》官微已经正式官宣第五期节目将正式回归,播出时间与往期节目一致,看来是与版权方的沟通终于有了结果了。你是否也期待这一期节目的播出呢?欢迎关注、点赞、转发与评论。一起期待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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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北京高院:关于审理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的调查研究(中)
作 者 | 北京高院知产庭
执笔人 | 亓蕾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
二、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特点根据调研,北京市法院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数量的增加与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密切相关,整体来看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数量呈现上升趋势。虽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在全部著作权案件中的比例不大,但其数量在2012年之后大幅攀升。以海淀法院为例,2009年受理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仅3件,2012年受理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则上升至159件。案件增多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内各家电视台为提高收视率,频繁推出多档综艺节目,计算机网络的迅猛发展,视频网站竞争激烈。为了降低经营成本、吸引网络用户,部分视频网站开始大量、频繁使用综艺节目充实网站内容,从而引发此类案件大幅上升。另一方面是电视台、视频网站等权利人的维权意识逐步提高。随着综艺节目投资制作成本的攀升,权利人为了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市场,越来越重视打击侵权问题。
第二,涉案综艺节目类型相对集中。根据原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出台的相关意见,大体将综艺节目分为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情感故事类、游戏竞技类、综艺娱乐类、访谈脱口秀类、真人秀类等类型。其中综艺娱乐类、婚恋交友类、才艺竞秀类节目占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的绝大部分,访谈类节目较少。
第三,网络成为综艺节目侵权的重灾区。互联网的发展使得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之间的竞争愈发激烈。视频网站积极网罗包括电视台综艺节目在内的视频内容吸引大量用户访问以增加网站获利。视频网站与视频内容权利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加剧,在二者利益分配尚未形成统一规则的情况下,涉及互联网的大量纠纷涌入法院是必然结果。
第四,综艺节目主管行政管理机关的调处遏制了部分诉讼的发生。综艺节目在我国的繁荣发展总体上受到欧美日韩港台综艺节目的影响,各大卫视纷纷效仿国外成功的综艺节目,造成节目雷同现象较为严重。2010年上半年,湖南卫视向原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反映江苏卫视的《非诚勿扰》节目涉嫌抄袭其交友真人秀节目《我们约会吧》。[1]上述纠纷经行政主管机关协调后未进入诉讼。
三、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审理的难点问题目前,综艺节目著作权案件的审理难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问题:
(一)综艺节目性质的认定观点不一
根据调研,司法实践对综艺节目的性质主要有三种观点:
一是类电作品 。这是实践中的多数观点。该观点认为综艺节目从节目环节安排与策划、拍摄过程到剪辑制作完成,具有一定的独创性,系能以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属于《著作权法》规定的类电作品。
三是录像制品 。这主要是对“春晚”等晚会类案件的另一种观点。该观点认为“通常而言,电影和类似以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是凝聚了剧本编写、演员表演、导演执导以及摄像、配音、配乐、剪辑等大量前期创作和后期处理的综合性智力成果,其对独创性具有较高的要求。不可否认的是,‘春晚’在表现形式上与电影作品相近,均由一系列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画面组成,并且在其摄制过程中,同样存在机位的设置、镜头的选择以及编导的参与,包含了大量的投入和辛勤的劳动,体现了一定的独创性。然而尽管如此,其作为以展现现场精彩表演为主要目的的电视节目,在创作方法上仍与电影作品存在着较大区别。特别是在对拍摄内容的选择、舞台表演的控制、相关节目的编排等方面,摄制者并非处于主导地位,而节目的编导、摄像等人员按照其意志所能作出的选择和表达也都非常有限。由此决定了‘春晚’所具有的独创性尚未达到电影作品所要求的高度,不足以构成电影作品,属于电影作品以外的有伴音或者无伴音的连续相关形象、图像的录制品,应当作为凝聚了一定智力创造的录像制品予以保护。”[4]有的法院将晚会类综艺节目认定为录像制品,其理由除上述独创性未达到电影作品要求的高度外,还认为“电影作品的特征还体现在用连贯的画面表达思想感情,即用连贯的画面讲述故事,画面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而涉案节目(元宵晚会)是由各个单独的节目组成,节目与节目之间并未形成连贯的故事情节,各个节目之间的画面无内在联系,不符合电影作品的特征。”[5]
由于对综艺节目性质的认定存有不同认识,有的法院在审理时回避了综艺节目定性问题,根据原告获得的授权内容笼统加以保护。
(二)综艺节目模式的法律保护尚待深入研究
综艺节目的跟风抄袭与综艺节目模式紧密相关。节目模式到底是什么,是属于思想还是属于表达,如果属于前者则不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范畴,如果属于后者则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通说认为,包括综艺节目在内的电视节目模式属于思想的范畴,著作权法保护表达而不保护思想,因此节目模式不能成为著作权法的保护对象。海淀法院在情感访谈节目《面罩》一案中,表达了上述观点,其认为,“对《面罩》节目的构思、创意,只有通过语言文字、符号、线条、色彩、声音、造型等客观形式将这种构思、创意表达出来,才能被人们所感知,才能以有形形式进行复制。同时,当这种表达是独创的且符合法律规定时,才构成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故《面罩》节目构思、创意本身并不属于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作品保护范围”。[6]国外对于节目模式是否受著作权法保护也有不同的观点。在大多数情况下,电视节目模式在美国不能得到版权法的保护,但是记载电视节目模式内容的载体可以获得版权保护。2003 年7月26 日,德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认定电视节目模式不是德国版权法保护的作品。法国法院通过不正当竞争法来保护电视节目模式。荷兰最高法院的判决承认节目模式可以享有版权法的保护。[7]
与节目跟风抄袭密切相关的一个问题就是综艺节目的“版权”引进。各电视台近几年花费高额成本自国外引进综艺节目“版权”,那么电视台引进的到底是否是“版权”,如果是版权,那么必然应当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是节目模式通常属于思想范畴并不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那么电视台引进的到底是什么?电视台和国外节目制作方之间的合同到底是什么性质的合同?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了我国综艺节目制作行业的健康发展,其约定俗成的认识需要在法律上重新检讨。
综艺节目模式如果不能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那综艺节目是否不存在抄袭的问题?而且现实中,综艺节目的模仿之风虽然盛行,但确实不存在完全相同的两台综艺节目。综艺节目如果构成作品,理论上确实存在抄袭的可能性,但如何进行比对,如何进行抄袭认定,还是在《著作权法》之外有更为合适的法律保护途径,上述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入研究。
(三)综艺节目著作权侵权案件的酌定赔偿额高低不一
根据调研,北京市法院综艺节目著作权侵权案件的判赔数额基本上以法院酌定方式确定,考虑因素与影视作品案件所考虑的因素基本一致,如节目知名度、影响力,被告侵权行为的方式、侵权持续时间、过错程度等。目前适用酌定赔偿存在的主要问题是:1、权利人怠于对主张的损害赔偿数额进行举证。部分原因在于当前法院对于权利人的举证多不予采信,比如某影视作品的商业许可使用合同,多数法院认为作为权利人自己提供的合同可能会存在价格虚高的问题,难以反映合理的市场价值,故不予采信。法院对证据采信率较低影响权利人举证的积极性。2、司法判决中笼统罗列多种因素酌定赔偿数额,未进行深入论理,且由于没有统一的参考赔偿标准,各法院自由裁量尺度差别较大。不同案件中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时如何考虑酌定赔偿的具体情节,不但与案件的客观情况紧密相关,而且受法官业务素质、价值取向等主观因素的影响也很大,因此甚至类似案件在不同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也有差异较大的情况出现。3、调解数额和判赔数额差异巨大。有的法院统计,90%以上调解结案综艺节目案件案件,对于地方台综艺节目,权利人可接受的调解数额基本在1000元/期左右,少数案件被告愿意支付3000元/期以上的赔偿额。判赔数额在900元/期至8000元/期不等,判决与调解数额差异大,造成当事人对法院判赔数额不满,降低法院裁判的权威性。
注 释:
[1] 湖南卫视称:其在2009年12月播出号称“中国第一档单身潮人交友真实秀节目”《我们约会吧》,而江苏卫视在2010年1月开播的《非诚勿扰》在节目理念、节目形式上都与《我们约会吧》极其相似,在舞美场景、人物设置、环节设定等方面有明显的抄袭嫌疑。而江苏卫视则称,《非诚勿扰》的创意是参考了国外十几个真人秀和相亲节目,但主要创意还是来自江苏卫视之前的《人间》节目和选秀节目《绝对唱响》的配对赛,《我们约会吧》是一档娱乐节目,而《非诚勿扰》是真人秀节目,两者的规则和呈现方式不一样,抄袭指责不实。原国家广电总局对其申诉答复双方协商解决。
[2] 参见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12)西民初字第16143号民事判决书。
[3] 参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2)海民初字第20573号民事判决书。
[4] 参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9)海民初字第9477号民事判决书。
[5] 参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3)朝民初字第23448号民事判决书。
[6] 参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05)海民初字第15050号民事判决书。
[7] 参考黄世席:“电视节目模式法律保护之比较研究”,载《政治与法律》2011年第1期,第114-1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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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综艺节目中,翻唱他人歌曲是否牵扯到版权问题?
在综艺节目中翻唱他人歌曲当然会牵扯到版权问题,因为歌手发行的歌曲是有版权的,如果在未获得版权方许可的情况下去翻唱,当然是会牵扯出一系列版权问题的。
近年来,华语乐坛中逐渐开始重视版权问题了,这是一个很好的现象,但是依然存在很多综艺节目出现版权纠纷,这也是华语音乐市场急需解决的问题。虽然很多歌曲的创作者、演唱者都很反感将音乐视为商品,但是事实上发行的歌曲就是有商品性质,所以每一首歌曲才会有专门的版权方,也就是意味着除了版权方或者得到版权方许可的人,其他人是不可以在一些商业活动中翻唱的。
音乐类的综艺节目可以靠翻唱他人歌曲来获得流量和热度,这就是歌曲在给综艺节目“赚钱”的体现,所以综艺节目给版权费是必要的。在《我是歌手》第三季的时候,歌手李健在采访中表示翻唱别人歌曲取得别人同意以及付费是对音乐人最起码的尊重,这句话也正是我的态度。然而如今很多综艺节目依然是随便翻唱他人歌曲,既不争取版权方同意也不付费,而且很多人对这样的行为其实并不追究,这也导致了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而少数选择计较的版权方还可能会因此而被一些观众认为是“小气”,这也是如今的华语乐坛急需解决的问题。
总而言之,无论版权是否在意自己的歌曲被他人随意翻唱,综艺节目上翻唱他人歌曲都是会牵扯到版权问题的。综艺节目也应该在翻唱他人曲目之前先获得版权方的许可,而且在双方的协议下付一定的版权费用后才能够翻唱,我认为这才是综艺节目翻唱他人歌曲的正确打开方式。
5、谭乔称尚未收到起诉书,谭乔是否涉嫌版权侵权问题?
根据法院的判决,谭乔的确涉嫌版权侵权的行为,因为成都游术公司手上握有该视频的版权,这也是为何他敢如此理直气壮控告《谭谈交通》的原因,也是节目下架的原因,游术公司在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的授权期间内,享有涉案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在内的财产著作权及维权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来说,谭乔的确存在侵权的行为,不过谭乔对于这次法院的判决并不认可,法院这次将《谭谈交通》的版权授权给成都广播电视台,谭乔则认为自己只扫和电视台享受同等版权的权利,毕竟这节目的内容和呈现方式都是谭乔原创,这个结果似乎安并不公平。
《谭谈交通》节目下架一事引起了歼顷不小的轰动,虽说这档节目如今没有当时那么火爆,但是这档节目也曾被大家誉为是国内最好的综艺,喜欢和支持谭乔的观众很多,这本身就是一档公益性的综艺节目,我们可以通过这档节目了解不少的太亏银交通法律知识,而且还可以给观众带来不少的快乐,就连谭乔都没有想必过到会出现版权纠纷的问题。
据了解,这档节目的版权归于成都广播电视台,不过电视台也的确授权给了成都游术公司,这家公司很明显就是一个空壳公司,而且还与氏空陆多家公司存在版权问题,在我们看来这家公司就是网友们所说的“版权刺客”,他抢先注册相关视频的版权,然后通过这样的途径获取个人利益。
目前的形势对于谭乔来说很不利,虽说还未收到起诉书,法院也没有对谭乔进行处罚,但是谭乔对于这次法院的判决并不认可,目前所属公司也没有对被告进行赔偿,接下来谭乔会采取上诉的方式进行维权,他认为自己应该和电视台享受同等版权。
6、《谭谈交通》版权纠纷以和解结局?同时开放二创版权会对节目带来哪些影响?
《谭谈交通》版权纠纷以和解结局,其次就是同时开放二创版权会对节目造成一些侵权的影响,再者就是二创版权很多人都是不愿意进行创作的,另外就是如果要进行二创应该借鉴而不是模仿。需要从以下四方面来阐述分析《谭谈交通》版权纠纷以和解结局,同时开放二创版权会对节目带来哪前晌渗些影响。
一、《谭谈交通》版权纠纷以和解结局
首先是《谭谈交通》版权纠纷以和解结局 ,对于《谭谈交通》而言他们的一个节目组起诉方最终同意与对应的一些拍摄者进行和解,这样子就是为了更好地传播公益,从而实现更大的社会价谨慧值。
二、同时开放二创版权会对节目造成一些侵权的影响
其次就是同时开放二创版权会对节目造成一些侵权的影响 ,如果同时开放一些二创版本的情况下是非常危险的,这是应该主动做好一些预防的,这样子才可以更好地满足一些社会传播的需求。
三、二创版权很多人都是不愿意进行创作的
再者就是二创版权很多人都是不愿意进行创作的 ,对于二创版权而言很多人都是不愿意进行合作的,因为这样子会涉及到一些敏感性的的问题,所以很多的人都是主动放弃对应的一些合作选择。
四、如果要进行二创应该借鉴而不是模仿
另外就是如果要进行二创应该借鉴而不是模仿 ,对于二创而言应该借鉴而不是模仿这样子可以达到一个更好的创作质量,因为如果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模仿是非常危险的,这样子是不利的。
《谭谈交通》应该做到的注意事项:
应该加强多渠道的合作,并且主动尊重一些版权慧脊的开放,这是非常重要的。
7、《谭谈交通》被下架,这档节目的著作权到底属于谁?
作为一档交通法规宣传类的节目,《谭谈交通》于2005年3月在成都电视台播出,由于这档综宣传节目非常贴合大众的生活,且交谈的语言诙谐幽默,受到了成都本地人的欢迎,甚至是受到了全国观众们的追捧与喜爱。2018年谭乔由于个人原因没有再参与这档节目的录制与拍摄,这档节目也因此而停播,但是这档节目却并没有因为谭乔的退出,而是里面很多经典桥段被网友们二次创作在各大平台上有颇高的热度,据了解,这档综艺节目的著作权属于成都游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对于游术公司大家并不是十分的了解,而这家公司也只在2018年才成立,是一家自然人控股或投资的公司,而这家公司也因为“侵权作品”备受关注。自2022年4月以来,该公司就新增了很多开庭公告案件,多以传播权纠纷为主。成都市广播电视台的《谭谈交通》以及红绿灯的版权均归游术公司所有,而该家公司拥有转授权以及第三方进行分账的权利。尽管成都广播电视台没有主张《谭谈交通》这档节目的权利,但是这也并不代表着电视台对于著作权会放弃,因此两家企业也展开了一系列的纠纷,但至于《谭谈交通》的著作权归于哪一方,很多业界人士都知有不同的观点。
《谭谈交通》是一个普法类的作品,具有公益性质,而这类版权在风险代理中更为谨慎,因为它不仅涉及到二次创作,观看者的权利,还有很多方面,因此对著作权的保护不能够只关注到一面,更应该让权利达到平衡。在《谭谈交通》的二次创作中,仍然更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采取不同的分析方法,二次创作如果并不属于合理利用,就是侵权行为,那么游术公司对于侵权行为也应该采取自己的保障措施。
面临此次的版权纠纷问题,也是一次普法过程,随着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现如今也不能够随便就使用别人的作品,而这次《谭谈交通》被下架,这一事件也引起网友们的重视,给网友们一个警告。
8、引用综艺节目片段侵权么
是的,引用综艺节目片段可能会侵犯版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著作权人对其著作的修改、汇编、改编、翻译、演绎、发表、公开演出、放映、广播、送达槐扰戚、李慎改制、网络传播和许可使用,以及著作的保护等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因此,如果您未经著作权人的书面授权,就引用综艺节目片段,就可能侵犯著作权人的权利,从而构成侵权行为。铅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