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商标
1、娃哈哈商标的来由
娃哈哈,一个巨大的饮料王国。在成立之初,宗庆后为给自已公司生产的这种营养口服液起名煞费了一些功夫,甚至曾通过新闻媒体在社会上征集名字。有人还拿出市场学、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语言学等等学科来论证这些名字,到最后被定为了“娃哈哈”。
原因有三:一是好读好记,小孩子容易接受。二是它能形象的表现小孩子得到娃哈哈后的开心喜悦之情,很乐观积极。三是有一首广为流传儿歌叫《娃哈哈》,方便品牌传播。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前身为杭州市上城区校办企业经销部,公司从3个人、14万元借款起家,现已发展成为中国规模最大、效益最好的饮料企业。在全国29省市建有58个基地150余家分公司,拥有总资产300亿元,员工30000人。
32年来,公司以一流的技术、一流的设备,一流的服务,打造出一流的品质,先后投资100多亿元从美国、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等国引进360余条世界一流的自动化生产线。
主要生产含乳饮料、饮用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保健食品、罐头食品、休闲食品等8大类100多个品种的产品。
(1)一言商标扩展资料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宗庆后因其卓越的领导才能和经营能力,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企业家。
中国经营大师、2002CCTV中国经济年度人物、袁宝华企业管理金奖、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中国经济百人榜共和国60年影响中国经济60人等荣誉。宗庆后本人于1999年获得美国绿卡。全家美国绿卡现已注销。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2、衣服上粘的商标掉了,印迹如何清洗?
经常在网上购买的衣服或裤子上面带着商标,比如耐克阿迪,通常是白色胶状物的商标,常穿常洗你会发现上面商标或字母会脱落一部分,这样穿起来不太好看,全部去除掉穿起来自然一些,最便捷最快速的方法,马上去附近超市买一瓶42度以上的白酒回来,取出少许放在锅碗瓢盆都行,抓住商标处,对准放进去浸泡几秒钟,取出先用双手搓几下松动松动,然后在用手指盖(指甲)扣,挠,你会发现起效果了,还在等什么就是现在继续扣,挠,挖,时不时在放酒里泡一下,持续反复以此类推,大约15分钟内商标会清除干净,不管用你可以打我,明人不说暗话,君子一言,快马一鞭。
3、姓名谐音商标“合法不合理”吗?
郭德纲本人知道了这件事情后,通过经纪人明确表示未做此酒的代言人,将委托相关人士对此事进行处理,还将加快注册“郭德纲”商标。
有专家指出:姓名谐音商标目前“合法但不合理”。我国没有规定知名人物或形象“商品化权”,商标中谐音名人姓名的模仿行为合法存在是有条件的:非贬义性地对知名人物姓名进行谐音模仿,且有实际的商品、服务相联系,但是,商品广告作品中对名人作品或形象整体式模仿“误导消费者”者,完全可以构成不正当竞争,希望在民事法律立法上予以调整。
主编阐述市场上利用姓名谐音商标成为不少商家别出心裁的“创意”,如贵州某厂出品的止泻药“泻停封”,中小学生书包里的“流得滑”牌字迹涂改液,“王小鸭”牌羽绒服,最近又传有人成功注册了“张艺谋”的谐音“张一摩”为日用化妆品的商标,并打算开价800万元予以转让。天津市不少户外广告牌上出现了“锅得缸”酒。为何谐音商标之风愈演愈烈?如此另类的商标的存在有无法律根据呢?资料姓名谐音商标
姓名谐音商标是对名人姓名的模仿,不涉及姓名权的侵犯。
姓名谐音商标不同于一般的文字商标,它特指的是行为人未经公众人物(名人)的授权,擅自使用或注册与其姓名音同或音近的文字所组成的商标。《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按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如果他人未经权利人同意,将其姓名用作商标,则构成侵权。但他人姓名的谐音能否被使用,法律未作明示。
姓名谐音商标的模仿对象是名人的姓名。在姓名谐音商标的创作者看来,谐音商标好听好记,容易吸引消费者;另外借助名人的影响力,也易于在消费者心中产生亲和力。与谢霆锋谐音的成药品牌“泻停封”已成功行销,成为全国性的品牌。台湾也有“蟑爱呷”(张艾嘉)、“肺益清”(费玉清)等姓名谐音商标,同样名利双收。因此,促使更多精明的商人挖空心思想出一个又一个“新颖”的商标。
评论法律性质:“合法不合理”
一种观点姓名谐音商标是“合法但不合理”,合法不合理的情况恰恰暴露出法律的漏洞。显然,姓名谐音商标是一种规避法律的行为,依据《民法通则》、《商标法》均不能认定其侵犯姓名权或商标专用权,然而对其不予规制对受害人和社会明显不公。
姓名谐音商标的使用应视为不正当竞争,因为“凡逾越正当竞争之领域,或违反商业诚实习惯之行为,均得不正当竞争名之。”
姓名谐音商标通过规避法律达到对名人姓名的使用,以此制造足以误导消费者的信息,不仅违背了商业道德,而且侵犯了被模仿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姓名谐音商标的泛滥还会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和商标权、姓名权保护的困难。如果仅局限于法条的规定,而不灵活运用法律制裁规避法律的行为,这与法律的根本宗旨相悖离。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认的商业道德。”本条可视为一般条款。依据本条的精神,姓名谐音商标的使用应当被定性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链接姓名谐音商标现象的背后
误导消费者。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确实存在着用自己的名字或姓名的谐音作商标或商号的情形。例如,山东皇明太阳能集团公司就是以总裁黄鸣姓名的谐音作为商标和企业的名称;还有洗发水“百年润发”就是嵌入了周润发的名字。于是,消费者看到姓名谐音商标往往会认为与名人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发生混淆。
损害商业道德。利用名人知名度的行为并不在禁止之列,如名人广告就是建立在等价有偿基础上的合法的市场行为。而使用姓名谐音商标的厂商却是在没有征得名人的同意的情况下,以很小的代价就达到了提高自己商品知名度的目的。尽管有些消费者不认为该商标与名人之间有任何联系,也会因为对该名人的偏爱而对商品产生好感。当然,也不乏消费者认为利用明星名字谐音作商标低俗和哗众取宠。
扰乱市场秩序。如果名人的姓名已注册并成为驰名商标,如“李宁”、“范思哲”,对其进行谐音模仿则构成商标淡化。但驰名的姓名商标毕竟为数极少,多数的谐音商标则游离于法律的规制之外。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创造并申请注册姓名谐音商标的人并不是使用商标的生产者,而是试图取得姓名谐音商标的专有权,并转手以牟利的投机者。尽管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过程极为严格,周期也较长,有的注册最终可能被驳回,管理部门却会为此无端付出不必要的审查成本,况且还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侵犯公民人身权。公众人物因为比普通人拥有更多的社会资源,一言一行都会引起社会关注,牵动社会舆论。若其姓名使用不当,在社会上造成的不良影响会比一般人要大得多。尽管司法实践中要求公众人物承担“忍受义务”。但创造或使用姓名谐音商标的人分明是无视当事人的感受,有损其人格尊严。如果相关的产品粗制滥造,还会对名人的声誉有所玷污。
观点治理姓名谐音商标对策应当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一般条款的适用。当前需要鼓励竞争,但更要规范竞争,否则不正当竞争的泛滥必将破坏市场经济的活力。尽管允许执法机关依据一般条款进行判断可能会在实践中出现行为认定过程中的失误,但在规制层出不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时却会具有更大的灵活性。毕竟竞争自由是原则,限制竞争永远是例外。
严格商标的审查程序。有些国家的法律禁止用人名作商标,《加拿大商标和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任何活着的或已死亡的但未超过30年的个人的名或姓不能注册为商标”,《俄罗斯专利法》也禁止使用名人的真名及笔名注册商标,而我国对此不作禁止。相对来说,我国的注册商标申请标准较低,那么在商标的审查程序上就应严格把关。《商标法》第10条第8款规定: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本条是公权力自觉维护公共利益的体现。政府不但有义务维护公平有序的竞争秩序,也有责任净化社会风气。
应该鼓励公众提起异议和要求损害赔偿。由于姓名谐音商标损害对象是非特定的,其他经营者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很难获得赔偿。但商标法赋予了公众提起异议的权利,对初步审定的商标,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无异议的,才予以核准注册,名人本人可以人格权受损为由提起异议。即使商标已经注册,公众可依第41条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另外名人还可通过诉讼手段要求不法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提高损害赔偿的数额,强化对受害者利益的保护,势必能激励公众的参与意识,形成强大的反不正当竞争的合力。本版供稿:李霓
4、商标与品牌的区别?
一、作用不同
1、商标
(1)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专用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2)商标通过对商标注册人加以奖励,使其获得承认和经济效益,而对全世界的积极和进取精神起到促进作用。商标保护还可阻止诸如假冒者之类的不正当竞争者用相似的区别性标记来推销低劣或不同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3)商标是产品与包装装潢画面的重要组成部分,设计精美、寓意深刻、新颖别致、个性突出的商标,能很好地装饰产品和美化包装,使消费者乐于购买。
2、品牌
(1)品牌——产品或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
品牌——消费者或用户记忆商品工具不仅要将商品销售给目标消费者或用户,而且要使消费者或用户通过使用对商品产生好感,从而重复购买,不断宣传,形成品牌忠诚,使消费者或用户重复购买。
( 2)品牌——识别商品的分辨器
品牌的建立是由于竞争的需要,在用来识别某个销售者的产品或服务的。品牌设计应具有独特性,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品牌的图案,文字等与竞争对手的区别,代表该企业的特点。
同时,互不相同的品牌各自代表着不同的形式,不同质量,不同服务的产品,可为消费者或用户购买、使用提供借鉴。
(3)品牌——质量和信誉的保证
企业设计品牌,创立品牌。树品牌、创名牌是企业在市场竞争的条件下逐渐形成的共识,人们希望通过品牌对产品、企业更加区别,通过品牌形成品牌追随,通过品牌扩展市场。品牌的创立,名牌的形成正好能帮助企业实现上述目的,使品牌成为企业的有力的竞争武器。
(4)品牌——企业的“摇钱树”
品牌以质量取胜,品牌常附有文化,情感内涵,所以品牌给产品增加了附加值。同时,品牌有一定的信任度、追随度,企业可以为品牌制定相对较高的价格,获得较高的利润。
(5) 品牌——卖得更贵+卖得更多,驱动生意
二、价值不同
1、商标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商标的价值多少,没有一个非常固定的判定。商标在投资或经营过程中作为资产的价值,即商标资产所含资本量的大小。
是指其资本价值,而不是荣誉上的或主观上的价值。常见的价值判定通常决定于商标的认知度、认可度,以商标能够为企业带来的预估测值来评测。
2、品牌的价值包括用户价值和自我价值两部分。
品牌的功能、质量和价值是品牌的用户价值要素,即品牌的内在三要素;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和普及度是品牌的自我价值要素,即品牌的外在三要素。
品牌的用户价值大小取决于内在三要素,品牌的自我价值大小取决于外在三要素。
三、起源不同
1、商标的起源可追溯至古代,当时工匠将其签字或“标记”印制在其艺术品或实用产品上。时至今日这些标记演变成为今天世界通行的商标注册和保护制度。
2、“品牌”这个词来源于古斯堪的那维亚语brandr,意思是“燃烧”,指的是生产者燃烧印章烙印到产品。
5、如何判断商标的强弱性
强商标:一言蔽之,就是寓意性强、商标文字或图形存在实际含义的商标,我们统称为强商标。购买此类商标,商标转让价格比较高。
显著性:
①从相对显著性的意义讲,臆造词商标、任意词商标和暗示词商标,由于其具有固有显著性,能够被消费者立即当作商品、服务来源的标志,可以称为强商标。
②从绝对显著性的意义讲,只有同时具有独创性和知名度的商标才是真正的强商标。
弱商标:简单而言,标记性弱、叙述性强,商标本身还表示着某种实际存在的事物、意义的商标。
显著性:
从法律意义上讲,购买商标中的叙述词商标以及颜色、声音、气味等商标由于主要表示了产品本身的特征。而消费者看来,这类商品或服务的特定出处和商标联系不到一起,属于弱显著性商标标识。
最后,精彩商标转让平台温馨提示:弱商标也可能转化成强商标。购买商标一定要分清强弱商标。强商标所带来的效益是不可估量的。
6、商标的来历
商标 (Trademark)俗称“品牌”(Brand),是指生产经营者在其生产、经营的商品或者服务上采用的,用以区别商品或者服务来源的,由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的,具有显著特征的标志。美国经济学家拉里莱特曾说过:“拥有市场比拥有工厂更重要,而拥有市场的唯一途径是拥有占统治地位的品牌。”那么如何在市场“拥有占统治地位的品牌”?这就是制定、实施商标战略的问题。商标注册是制定、实施商标战略的基础。而商标取名和设计是这个战略基础的第一步。
一、商标取名
1、取名的重要性取一个好名称相当重要;今日之娃哈哈,用“妇孺皆知”一词来形容并不过分。这样一个产品名称的由来,却颇费周折:最初,娃哈哈集团与有关院校合作开发儿童营养液这一冷门产品时,就取名之事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广泛征集产品名称,组织专家对数百个应征名称进行了市场学、心理学、传播学、社会学、语文学等多方面的研究论证。受传统营养液起名习惯的影响,人们的思维多在素啊、精啊、宝之类的名称上兜圈子,谁也没有留意源自一首新疆民歌的“娃哈哈”三字。 厂长宗庆后却独具慧眼地看中了这三个字。他的理由有三:一、“娃哈哈”三字中的元音a,是孩子最早最易发的音,极易模仿,且发音响亮,音韵和谐,容易记忆,容易接受。二、从字面上看,“哈哈”是各种肤色的人表达欢笑喜悦之欢。三、同名儿歌以其特有的欢乐明快的音调和浓烈的民族色彩,唱遍了天山内外和大江南北,把这样一首广为流传的民族歌曲与产品商标联系起来,便于人们熟悉它、想起它、记住它,从而提高它的知名度。一言以蔽之,取这样一个别致的商标名称,可大大缩短消费者与商品之间的距离。宗厂长的见解得到了众多专家的赞同。商标定名后,厂里又精心设计了两个活泼可爱的娃娃形象作为商标图形,以达到商标名称和商标形象的有机融合。
2、关于选取商标名称的学问,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①最好的是选文字商标 一般商标可以包含文字和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但商标名称最好是以简单明了文字为主。因为: 在申请注册商标时,对现有已注册和尚未注册的商标的查询是以文字为主的,这样就很难判断选取的商标图案是否与某个现有的商标图案相同或相似;在注册商标时包含商标图案,无疑中大大地增强了注册商标申请被拒绝的概率;同时,即使您的申请被批准,今后他人控告您商标侵权的可能性也大大增加了。例如,麦当劳就数次成功地在法庭上阻止其它商标使用与其商标中相似的金黄色弯弓的图案。这意味着这些商标的主人必须放弃他们目前已注册的商标,重新设计并申请新的注册商标。 判断商标是否相似的一个最重要的标准,就是看其文字是否与其它商标中的文字相似。假如您成功地注册了某一文字商标,实际上已经剥夺了他人使用同样的名称来推销其产品或服务的权利,而不管其商标的图案与您的商标图案有甚么不同。这实际上已达到了注册商标的目的;除了极少数广告投资极大,设计极为特别的商标外,人们一般很难记住某个商标的图案,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商标图案与产品或服务之间的联系;客户所能记住的,还是商标的文字内容。注册文字商标,能够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在今后使用注册商标时,您可以把已注册的商标(带有? 的标记)与未注册的图案商标同时使用。直观地看,这与您将商标图案与文字一起注册并没有太大的差别。而且这样做的另一个好处是,如果您今后需要对商标图案进行修改时,您并不需要重新申请新的商标。历史证明,商标图案修改的频率,要远远大于商标文字修改的频率。 当然,如果您设计的商标图案确实与众不同,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那您应该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就将它包括在内。另外一个比较可行的方法,是将图案商标与文字商标分开来单独注册。这样,即使图案商标的注册遭到拒绝,或是今后图案商标受到他人的商标侵权挑战,也不影响您注册的文字商标。简单明了文字商标单字商标如雕牌香皂、虎牌万金油等;连字商标如大大牌泡泡糖等,上口易记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印象。
②要考虑国际化尽量取英文或阿拉伯数字靓名 这样易于被世界各地尽量多即任何地域、肤色、人种、文化的人们所认知接受和拼读发音。由于英文字母与阿拉伯数字是世界各地不同民族、文化、肤色的知识人群都认识的符号,故以英文字母为元素的企业标志与标准字必定放之四海皆准,世界通行。除英文字母,其他任何元素组成的标记带有浓厚的地域性、民族性而增加了传播难度,难以美名扬天下。 日本的索尼(Sony)、松下(Panasonic)、本田(Honda)、丰田(Toyota)、尼康、可口可乐、柯达、德国的西门子(Siemens)、瑞典的爱立信(Ericcson)都用了非母语的英文字母作为公司名称与品牌名称。数字商标也是常见的一种,如555香烟、999胃泰、505神功元气袋等。
③申请注册英文商标后,还需要中文注册商标由于文化差异产生巨大的审美、理解差异,构成商务上的鸿沟只有通过本地化减小。因此,您所注册的中文商标,非常可能与您在英文的商标在各方面上有所不同。所以您申请中文注册商标仍然是必要的。本地(本文化语言)与英文分开注册,不失为 极有灵活性的好方法。各国知名品牌中,合一注册的非常罕见。
④商标独特性非常重要,如果能做到兼顾“造词”与“含义”,效果更好,会收到强化独特性和显著性及赋予商标积极想象的双重绝妙效果。 商标元素组成的标志一般是一个单词,这个单词在您使用前或许并不存在,如把Sonny这个词去掉一个字母n,变成SONY,就是一个典型的有音无意的新名字。在商标审查中,这个问题被称为“ 显著性”、即 独特性。商标作为产品的标志、企业的脸面,必须与众不同。强调商标识别性的同时,更要强调独特性和显著性。商标设计要构思独特,突破常规,与众不同。这是令很多的人迷惑的地方,他们都喜欢选大家知道的词,如“联想”、“中华”、“长城”等,实际上这些都是不好的商标立意。企业商标这一单词所包括的内涵和信息量,应该全是有关这一企业的。公众视听觉接触到这一标志,脑海所反映的全部是有关这一企业的信息,绝不会有其余杂七杂八的信息干扰企业的信息传播。相反,如果这一单词是既有的,是原本有意义的,那么公众接触这一单词时,脑海反映的这一单词的信息就费解,影响企业信息准确清晰地对外传达。 这类品牌名差异性也不易保护,甚至还会导致歧义,如有时往往一个词在美国是褒义的,有可能在伊斯兰国家是贬义的,不符合世界通行的原则。比如国内的“帆船”地毯在出口中遭到很大障碍,因为帆船英文“Junk”除了帆船的意思外,还有垃圾、破烂的意思。上海的白象电池也有同样遭遇,因为“a white elephant”是”无用的东西“。可见,四海皆可行的国际品牌名最好是本身无任何意义的英文单词。 如 IBM、飘柔 、就是好的例子。一个简单、有效的方法是在著名的搜索引擎如 www.google.com 中检索,结果数量不多的是适宜的。
⑤拼读简单,音律优美,朗朗上口、容易记忆和口头传播 日本产品自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后期开始,在国际市场上所向披糜战无不胜,除了众所周知的政府卓越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团队精神、竞争情报工作等原因外,日本企业一流的经营理念和国际化的企业视觉识别亦是重要原因。日本的绝大多数国际一流企业的品牌标志与标准字,均按照上述原则进行设计,如 YAMAHA、HONDA、KENWOOD、PANASONIC、SONY、 TOSHIBA 、CITIZEN、SEIKO、NISSAN、TOYOTA、CANON、RICOH、CASIO 等。南韩、美国、德国等成功企业与品牌也基本上遵循这一原则,如 IBM、AT&T、AST、MOTOROLA、SIEMENS、LAWPANEL、INTEL、SAMSUG、DAIWOOD 等,台湾自创的国际名牌中的KENNEX(网球拍)、PROTON(彩电——在美国挑战并击败SONY)、ACER(宏基电脑)等均是按上述国际化原则企划的。而在本土很有名的,但未进行国际化的绿力、新东阳等基本上还是局限在华语地区营运,向外拓展乏力。 可见,国际著名品牌不论是英语国家的还是非英语国家的,一般都得取个英文“洋名”。衡量是不是振兴民族工业,主要看在本国市场是否抵住洋品牌的入侵;是否能把本国品牌打到洋人家门口去;是否在全球范围内比洋品牌的市场占有率更高。一句话,比洋品牌厉害,与取不取洋名无关。而真的要成为跨国企业,产品畅销全球,不取洋名反倒是不行的。取“洋名”不仅能为国际化作铺垫,同时也能大大提高品牌的品位。试想,长虹“Changhong”标志与康佳“Konka”标志,贴在同样的电视机上,哪个更有品位呢?
⑥字号(商号)与品牌商标一致 目前,在发达国家里,将商号名称特取部分用来做为商标申请注册已经成为现代普遍采用的做法。如日本的“日立”、“丰田”,德国的“拜耳”公司等。商标、商号一体化的做法不仅收到商标、商号同时宣传的效果,而且还可以得到双重法律制度的保护。目前中国大陆的法规禁止本国企业使用非本国以外的语言,包括英语作为字号 (TCL是个令人蹊跷的例外)。可以确信,这项规定早晚要改变的。商标和商号属于企业战略,企业是应从长计议的。
⑦域名与品牌商标一致 如果您希望在将来申请注册美国商标并且能够在注册商标上打上? 的标志,您一定要证明您要注册的商标已经在美国“正在使用”,即您正在用您的商标在美国推销您的产品或服务。怎样才能满足这个苛刻的条件呢?一个比较方便而且有效的方法,就是注册并运行一个以“您的商标文字(英文).COM”为地址的网站。这样,您就有充份的证据证明您要注册的商标已在美国使用。 注册并运行一个和您商标(英文)相同的网站,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好处。首先,如果您发现您的商标(英文)已被他人抢先注册为网站地址,那您就应该及时重新设计您的商标。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您成功地注册了您的商标,该网站的主人仍然可以控告您侵犯他的商标权,因为他在您前面使用该商标。 此外,注册并运行与注册商标一致的网站,无形中增强了您的注册商标的总体形象。在电子化的商务时代里,如果一个企业(或一个商标)没有自己的网站,那会很容易降低其品牌的品位。
⑧避免与任何著名的商标相似 一个商标的拥有权,是由商标的在先权利所决定的;也就是说,谁先使用一个商标,谁就拥有该商标。因此,判断一个商标是否侵犯另一个商标的权利,就看谁先使用这个商标。 但是,并不是任何两个相同的商标都不允许同时存在。这时,判断商标是否侵权的另一个标准是,新商标的出现是否会让第一个商标的客户错误地把第二个相同的商标当成第一个商标。如果两个商标是在完全不同的行业或不同的地区,有着不同的顾客群,并且有着不同的销售渠道,那两个相同的商标是可以同时存在的。 但是,这一判断标准对那些著名的商标并不适用。比如说,如果您使用麦当劳的商标甚至是相似的图案去卖汽车,这看起来似乎与麦当劳卖的快餐风马牛毫不相干,法庭仍然会判您侵权。事实上,即使是法庭最终的判决对您有利,您也很难有精力和财力与一家大公司在法庭上周旋,等到法官判决的那一天。所以说,在选择商标时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要避免与任何著名的商标相似。否则的话,会给您带来无穷的麻烦。
⑨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1)同各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2)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近似的。(3)同其他著名国际组织的旗帜、标志、徽记、名称相同或相近的。(4)带有民族岐视性,夸大宣传和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5)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质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
⑩要具有可识别性如太阳、月亮、星星、风景、名胜、名人、动物植物等众所周知的象征物。如用动物用动物可表现动态形象形象设计汽车商标用“凤凰”做商标的有日本世纪(Century)牌汽车;用“羊”做商标的日本的羚羊(Gazelle)牌汽车;用“虎”做车标的有英国的凯旋(Triumph)和美洲虎(Jaguar)、飞鼠(Volante)等名牌车;用“牛”做标志的有意大利的兰博基尼(Lamborghini)汽车; 用“龙”做标志的有意大利的阿尔法·罗密欧(AifaRomeo)汽车;用“狮”做商标的有美国的美洲狮(Cougar)和德国的曼(Man)牌汽车;用“马”作标志的汽车有美国的野马、菲马(Mustang)、战马(Charger)、烈马(Bronco);德国的保时捷(Porsche)、尼欧普兰(Neoplan);意大利的伽马(Gamma)、熊猫(Panda)、豹(Pantera)、法拉利(Ferrari)、蜘蛛(Spider)和日本的枪骑兵(LancenCeleste)、御马(Florican); 用“鹰”作为商标的汽车有美国的克莱斯勒(Chrysler)、别克(Buick)、金鹰(GolderEa
7、女装十大品牌有哪些?
女装十大品牌如下:
1、Only
ONLY是欧洲著名的时装公司丹麦BESTSELLER拥有的四个著名品牌之一。ONLY拥有许多设计师,他们遍布巴黎、米兰、伦敦和哥本哈根等主要时尚发源地,这使ONLY 永远站在欧洲流行的最前沿。
2、ETAM
3、圣迪奥
S·DEER时装有限公司创立于一九九四年,经过多年的稳健经营,已发展成为集设计、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国际化服装企业。位于南京雨花台区的S·DEER总部占地三十余亩,建筑面积达三万平方米,是一座风景秀丽的花园建筑群。
4、哥弟
哥弟品牌,源自中国台湾,创始于公元1977年,本着将心比心、相辅相成的团队观,秉持物有所值、物超所值的诚信经营理念。乐观的、坚毅的、责任的,期望打造出一个不断创造工作机会,回馈社会,有信、有望、有爱的企业。
5、虫虫
6、歌莉娅
歌莉娅源自英文“GLORIA”,意为“荣耀、颂歌”。歌莉娅品牌标志采用中英文名称相结合的设计手法,色彩方面以橙色和绿色填充,视觉上具有极高的冲击力。
7、千百惠
8、红袖
“红袖”作为女装品牌名称表明我们要继承杭州传统文化,结合新时代潮流,为25~35岁当代职业女性设计出“简约、优雅、浪漫”的时装;而“红袖”的英文名称“Hope Show”寓意着正是一种希望与展示,象征着红袖品牌的美好将来。
9、太和
10、伯妮斯茵
BERNIEELEN(伯妮斯茵)是广州雪菲时装公司旗下品牌,源自浪漫之都——法国, 2002年,BERNIEELEN带着法国女装时尚轻风,以她婀娜多姿的翩翩漫舞,落户中国,主张“寻求优雅的回归,用细节体现品位”。
8、注册商标可以模仿别人的商标吗?
你好呀。
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下列商标使用形式,为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主要表现形式:(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具体包括四种情况: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商标的;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的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的。未经许可实施此种行为,无论属故意或过失,均构成对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这类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四种:1、伪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2、未经商标权人委托或者授权而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3、超越商标权人授予的权限任意制造其注册商标标识;4、销售属于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第四种侵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注册商标:商标分为汉字,英文,图形,简单来说,除了国家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申请的商标外。就是要跟别人的商标有明显的区别,如果你提交的商标跟其他公司或者个人的相同或者类似,那么,你的商标也会被驳回,甚至会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