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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发19

发布时间: 2023-05-23 13:44:55

1、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下述为关于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分类清单:
(一)综合类:
《民法通则》第五章第三节“知识产权”。
《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
高法院、高检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合同法》第十八章“技术合同”。《对外贸易法》第五章“与对外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

(二)商标权类:
《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案件有关管辖和法律适用范围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三)专利权类:
《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
高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高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国防专利条例》。

(四)著作权类:
《著作权法》及其实施条例。
高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高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

(五)商业秘密类:
《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

(六)植物新品种权类:
《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农业部分、林业部分)。
高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七)特殊标志类:
《特殊标志管理条例》;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

(八)地理标志类:
《商标法》。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九)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类: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高法院关于开展涉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

(十)其他类: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实施办法》。
《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2、靠我自己注册过商标吗?还有哪些分类可以注册?

最近有老板想小编反馈使用未注册的商标,后来出现了一些问题,今天呢企盈小编就来给大家说说商标还没注册就使用会有哪些问题吧,欢迎大家来阅读。
一、什么是“未注册商标”
未注册商标是指未获得国家主管机关的注册,使用人不具有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未注册商标不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不能援引《商标法》进行保护。
二、商品必须使用注册商标吗
我国《商标法》第六条规定:“国家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在市场销售。”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必须使用注册商标的是烟草类商品。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第十九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必须申请商标注册,未经核准注册的,不得生产、销售。禁止生产、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最新修订的《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应当使用注册商标。”
三、使用未注册商标的三个风险
1、不受法律保护
《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所以说,企业使用未注册商标的最大风险就是商标无法获得相关法律的保护。企业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他企业也能使用该商标。
举个例子:A企业生产的"大地"牌拖拉机物美价廉,很受消费者欢迎。但A企业没有注册"大地"商标,其他厂家就纷纷在自己生产的拖拉机上打上了"大地"字样出售,从而损害了A企业的利益。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只能通过商标注册取得,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谁先申请注册,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
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一旦商标被他人成功抢注,企业可能就无法再继续使用该商标,之前花费在宣传该商标的人力、物力、财力都将付诸东流。
3、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
使用未注册商标,容易侵犯他人的商标专用权。企业使用的未注册商标若与他人在先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则有可能侵犯了该企业的商标专用权,从而引发商标纠纷,甚至会让双方对薄公堂。若最终认定企业确实侵犯了他人的商标专用权,还可能会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
4、商标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在知识产权领域,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和商标权。
我国的《商标法》规定只有成功注册的商标才受到法律保护,才能形成商标权。如果企业使用的是未注册的商标,该商标将无法受到法律保护,也就无法形成商标权,也就无法成为企业的无形资产。
现在明白了吗?使用未注册商标的风险不小,商标不注册这些风险你永远不可能躲过。
四、如何安全快速的注册商标
1、申请注册商标前先做好商标查询
商标近似查询是指按图形、文字等商标组成要素分别进行近似检索,可检索到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是否已有相同或近似的在先注册商标或在先申请的商标。
通过商标近似查询,可以降低商标被驳回的概率,从而缩短商标的注册时间。
2、组合商标最好分开注册
组合商标是指用“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六要素中任何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要素组合而成的商标。
我国对组合商标采取各构成要素单一审查的方式进行审查,构成组合商标的文字、字母、图形等要素均要保证不与他人已经注册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才能通过审查。
如果未将组合商标分开注册,一旦某个要素存在近似,则整个商标都会被驳回,牵一发而动全身。而分开注册,即使其中的某个商标被驳回了,也不影响其它部分的申请。

3、商标侵权违法经营额

法律主观:

关于 商标侵权 案件中违法经营额的计算,应当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 知识产权 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1〕19号)的相关规定。 该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解释所称‘ 非法经营 数额’,是指行为人在实施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过程中,制造、储存、运输、销售侵权产品的价值。已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侵权产品的价值,按照标价或者已经查清的侵权产品的实际销售平均价格计算。侵权产品没有标价或者无法查清其实际销售价格的,按照被侵权产品的市场中间价格计算。”因此,本案中,当事人虽然同时有已销售侵权商品和暂未销售侵权商品的情况,但销售价是固定不变的,所以违法经营额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

法律客观:

非法经营额是行政执法特别是商标专用权保护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概念。首先,它是实施行政处罚的重要基础,行政处罚的罚款额度是在非法经营额的基础上作出的;其次,它是确定罪与非罪即追究侵权人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也是判定侵权情节是否严重或特别严重的具体标准;再次,它也是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特别是确定赔偿额的必要条件。关于非法经营额的概念,法律法规或研究著作中鲜有明确的定义,对其理解和掌握不管是在理论还是实务中出入都比较大,特别是在司法和行政执法实践中,由于此概念的不明确甚至歧义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混乱,影响了执法公正,降低了执法效果。笔者认为,非法经营额应指商标侵权人生产、销售或提供侵权便利如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真品或正品的价值。一、非法经营额与销售金额、非法所得等概念的区别。(1)一般来说,销售金额与销售收入、案值同义,其中案值这一概念既不是专业的法律用语,也不是行政执法的规范用语,只是一种历史形成的习惯用语,行政或司法文书中不应当出现这样的概念。非法经营额与销售金额相比,首先是概念不同,销售金额指侵权人销售侵权商品所获得的经济数御滑额,包括成本和纯利润;而非法经营额的定义如上所述。其次是范围不同,销售金额指侵权人销售侵权商品所获得的全部金额;而非法经营额除销售环节外,商标侵权人生产或提供侵权便利如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价值均包含在内。(2)非法所得也叫违法所得,与非法收入、非法获利同义。非法经营额与违法所得相比,首先是概念不同,非法所得是指侵权人生产或经销侵权商品所获得的纯利润;其次是计算方法不同,生产成本与销售价或销售价与进价之差即为非法所得。另外,关于非法经营额与销售金额、非法所得在侵权构成方面的区别,非法经营额是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销售金额、非法所得却非商标侵权的必要条件,换言之,只要侵权人构成商标侵权行为就一定有非法镇答腊经营额,但未必有销售金额或非法所得。二、计算标准和方法应统一由于对非法经营额的概念理解的不一致导致其出现三种计算标准,即分别有以真品价、侵权物品销售价、假货成本价计算三种标准,比较一下这三种计算标准各自的特点:首先,立足点不同,以假货成本价计算的标准,仅仅考虑到权利人的已失利益;以侵权物品销售价计算的标准考虑到了权利人的已失利益也考虑到了侵权人的既得利益;而以真品价计算的标准不仅考虑到对权利人造成的有形损失而且考虑到无形损失,其中有形损失既包括权利人的已失利举大益还包括权利人的应得利益,无形损失则指权利人的注册商标价值贬损和信誉度的降低。其次,从数额高低来看,以真品价计算出的非法经营额肯定高于以侵权物品销售价计算出的非法经营额,同样,以侵权物品销售价计算出的非法经营额肯定高于以假货成本价计算出的非法经营额。则按照三种不同标准计算出的非法经营额所得出的处罚结果或刑事责任后果也会大相径庭。那么在当前商标权保护中应当采取哪种标准呢?毫无疑问,以假货成本价计算的标准肯定不可取;以侵权物品销售价计算的标准是一种折中的选择,所以它为大多数人所接受(最新的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司法解释同样采取了这一标准),但它也是一种比较符合实际但是却难以根除侵权痼疾的策略,所以它常常为权利人所力主摈弃。采取这种计算标准的负面影响至少有两点:一是这种计算方法客观上使侵权人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从而既损害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和消费安全也严重损害权利人的商标声誉;二是即使侵权人不降低生产和销售成本,而是从营销策略如超低价销售、销售渠道如占据中低消费群体从而千方百计排挤权利人的市场,同样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这同样损害权利人的利益,也蒙蔽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以真品价计算的标准的优点至少有三个:一是有利于震慑侵权人的违法行为,加大惩治侵权的力度;二是通过打击违法犯罪,有利于保障全社会的消费安全;三是计算方法简单、明确,执法风险小,执法效率高。笔者认为,为了走出知识产权保护的怪圈,在更大程度上净化经济环境,以立法的方式采用此计算标准已经是当务之急。关于非法经营额的计算方法,笔者主张以真品价为计算标准,即商标侵权案件中,侵权人所生产或销售(包括已销售的及库存商品)的全部侵权商品按等量的真品的价值计算。三、什么情况适用“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那么此处的“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应如何理解呢?在一些商标侵权案件中,一些侵权人通常采取不开据进货、售货单据,不留进货、售货记录,库房存货与销售现场分离,在销售现场仅摆放几份侵权商品样品等手段,隐瞒侵权真实情况,给行政执法设置障碍,试图规避法律、逃避打击。因此,简单来说,“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适用于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包括单据、记录、供货人等,商标行政执法机关又无法查明其非法经营额的情况由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概念太抽象,在实际执法中较难以掌握,因此,在理解和适用这一概念时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对于涉嫌侵权人不提供或未如实、有效提供可据以查证其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能一概而论判定其属于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情形,应结合其他情况予以综合考虑,如涉嫌侵权人是不是有过侵权或屡次侵权的记录,或者从产品的上位供货商、下位销售商或代理商证明其有没有生产、销售侵权商品的事实;二是《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个二条赋予了行政执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仍然应周密调查、严格取证,尽量查实涉嫌侵权人的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不要轻易判定其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三是在案件查处过程中,只要行政处罚决定还没有作出,非法经营额的信息什么时候发现什么时候采用。四、屡次侵权如何计算非法经营额屡次侵权是指同一商标侵权人被行政执法机关给予一次处罚后又继续进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关于屡次侵权与刑事责任追究问题,首先,我们看到,有关知识产权的司法解释曾规定,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只有非法经营额达到一定数量才能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但司法解释同时还规定,非法经营额虽未达到该标准,但侵权人受到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理或刑事处罚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仍然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在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初步结论,即在考虑侵权人的犯罪情节时,一般来说达到一定数额的非法经营额是侵权人情节严重的标准之一,但如果行为人具有两次以上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行为,而且累计数额较大,仍然视为情节严重,在这里每次侵权的非法经营额的数量和多少对于确定侵权人的刑事责任仍然具有实质意义。其次,关于屡次侵权中的非法经营额能否累计计算问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对屡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人,只要未经处理的,其非法经营额均应累计计算。五、构成知识产权犯罪的非法经营额的标准不应区分个人和单位关于商标执法的一些法律法规中针对单位和个人的假冒商标犯罪构成曾规定了不同的非法经营额标准,如单位非法经营数额须在50万元以上,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这种规定有明显的不合理之处,在实际执法活动中也难以操作。首先,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主体日趋多元化和单体化,“单位”的概念已经日益弱化和淡化。其次,区分单位和个人的标准,给侵权行为人以可乘之机,因其可以假单位的之名行个人实施侵权行为主实从而逃避法律制裁。我们欣喜地看到,关于知识产权犯罪的最新司法解释,已经明确取消了单位和个人的区别。

4、知识产权,商标法,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代理机构除对其代理服务申请商标注册外,不得申请注册其它商标。

因为商标注册程序复杂,过程长,很多企业注册商标时候喜欢找代理公司。举个栗子:乙公司是专门做商标注册代理的,甲公司想注册一个商标,于是就委托乙帮忙代理注册,乙拿着佣金,拿着甲的资料去产权局申请,申请成功,甲得到商标;申请不成功,选择复议或者更改范围重新申请。这时候你有没有发现,申请的过程是有bug的,就是万一乙觉得这个商标以后潜力巨大,乙自己公司就去申请,那甲的资产就被剽窃了,为了填补这个BUG,商标法规定乙不得为自己公司注册商标,那乙可以委托其他公司代为注册吗?那也不行,乙公司的经营范围内有“商标代理”这四个字,它自己就不能注册商标。所以,当你的企业经营范围(营业执照上有写的)上有商标代理,那么你的公司就不能注册商标。我的公司经营范围就是有 商标代理,所以申请被驳回了,后面要去更改经营范围再次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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