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回撤
1、怎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
法律分析: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核准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撤回商标注册办理途径,有两种方式:
1、委托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2、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2、商标转让怎么撤回
商标转让申请撤回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于不再履行或暂不履行商标转让过户事宜达成一致,向商标局提出书面撤回申请,商标局经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将不再核准其之前的转让申请。
【法律依据】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交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注册商标申请手续应当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办理。商标局核准转让注册商标申请的,发给受让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
转让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未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3、商标申请了可以撤回吗?
法律主观: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方式为:商标注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或者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自己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撤回。
法律客观:《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蚂颤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银物缺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锋辩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商标注册申请怎么撤回
申请撤回正在注册的商标的途径1、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2、申请人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前准备好所需材料,大致包括《撤雀拍回商标注册申请书》,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代理委托书,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当附送中文译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五条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冲卖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顷判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
5、申请成功后怎么撤回注册商标
商标注册申请撤回的方式:一般来说,由申请人在商标局登记注册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书面的撤回申请,或者口头提出撤回申请,填写相关的表格,再把交给商标局的申请文件领回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九条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第五十条注册商标被撤销、被宣告无效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宣告无效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6、在公告期内的商标可以提交撤回申请吗?
可以,申请人在其申请注册的商标刊登注册公告之前,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
一、办理途径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
二、办理步骤
(一)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可以自愿选择任何一家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所有在商标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都公布在“代理机构”一栏中。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申请人可以按照以下步骤办理:准备申请书件→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提交申请书件→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查收准予撤回通知书四、申请书件的准备申请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
应提交如下书件:
1、撤回商标注册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并由经办人签字;
2、原受理通知书;
3、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者加盖申请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4、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原件,在申请书上当面签字;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三、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的送达
(一)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发给申请人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
(二)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后,经审查认为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将准予撤回商标注册申请通知书邮寄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四、注意事项
1、提出撤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申请,不需要缴纳规费,但申请注册时已经缴纳的规费不予退回。
2、申请人申请注册的商标已经刊登注册公告的,申请人不能撤回该商标的注册申请,而应当办理注销注册商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