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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台帐

发布时间: 2023-01-21 22:53:21

1、合格证及商标的管理规定

合格证及商标的管理规定 合格证及商标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合格证及商标管理

产品合格证及商标的管理内容。

. 商标合格证的设计、印制程序。

.. 产品合格证及商标试样由质量部负责设计,并提出印制计划报企管办审批后方可印制。

.. 新商标和合格证入库后,由现场质量主管、企法办审核后方可领用,并做好登记台帐。

. 商标合格证的管理、发放。

.. 商标合格证由质量部统一管理发放,并建立发放登记台帐,按月盘存,将统计报表上交企法办审核备查。

.. 商标合格证每月必须按“业务计划”所规定的商品计划及增补商品计划发放,按需要数领发,做好记录。

.. 商标合格证由质管员填写领用单,现场质量主管审批发放。

. 商标、合格证的补办程序

.. 产品在售中出现合格证和商标损坏或遗失后,由营销公司提出产品合格证及商标的补发申请,现场质量主管、企法办审批后方可领用。并做好补发记录。

.. 服务组对领用合格证和商标由服务统计员填写好产品型号、名称及数量,由服务组组长、企法办审核后方可发放,并做好领用记录。

质管员发给成品库的合格证,其数量、产品名称、型号应文实相符,且合格证上的内容应完整真实。

包装工在包装产品时,装入的合格证应与所装的产品型号和名称相符,不能张冠李戴,成品库所有人员对所有总成上配挂的商标及合格证应进行维护。

2、商标印制档案及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是否有存查期

根据《商标印制管理办法》规定:

第三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标印制单位印制商标的,应当出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第四条商标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册商标的,应当出示《商标注册证》或者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复印件。

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被许可人需印制商标的,还应当出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复印件;商标注册人单独授权被许可人印制商标的,除出示由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外,还应当出示授权书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3、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承诺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在写作上,承诺书有一定的书写规范。怎么写承诺书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欢迎大家分享。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

为了确保本单位(人)组织生产销售的果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1、果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符合生产无公害食品(果品)、绿色食品(果品)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的选择和使用上严禁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果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果品的容器包装、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果品无污染;

4、建立果树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果树各生育期农业投入产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2

为了确保本单位(人)组织生产销售的果品达到安全、卫生、优质的质量要求,本着对消费者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现郑重承诺:

1、果树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农业投入品符合生产无公害食品(果品)、绿色食品(果品)的相关要求,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

2、按照农业部无公害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肥料使用准则的要求使用农药、肥料。特别是农药的选择和使用上严禁甲胺磷、氧化乐果等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积极使用生物农药;

3、果品的包装材料、贮存、运输和装卸果品的容器包装、工具等无毒无害,符合有关的卫生要求,保持清洁,对果品无污染;

4、建立果树果产品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果树各生育期农业投入产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5、如不按照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

20xx年月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3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是生产力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市场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市消费者利益所在!

信誉市企业永续发展的根基,是诚信经营凝结的宝贵财富,是消费者给予我们的无上荣誉!

为推动绥芬河工业出口工业产品质量进步,弘扬绥芬河工业产品信誉形象,赢得全球消费者的满意和信赖。

我们郑重承诺:“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诚信经营成为全体员工的共同理念和行为准则。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承担产品全寿命周期的质量责任。坚决抵制以次充好、虚假产品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实施全面质量管理,追求卓越,坚持不懈地加强技术创新和质量改进,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

面向经济全球化发展环境,积极采用适宜的先进质量标准,为全球消费者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

自觉接受消费者、政府和社会监督,支持行业自律管理,将履行质量承诺、追求质量诚信作为企业发展不懈追求的目标。

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4

为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本生产者和经营者作出如下承诺:

共同承诺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食品安全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二、城实守信,不搞欺诈作假行为;

三、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

四、若出现违法行为,愿意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理。

农产品生产者承诺

一、制定生产技术规程、生产管理制度、生产记录制度、农业投入品使用制度、农产品质量自检制度、农产品采收制度等,并严格执行;

二、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的使用规定,建立完整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

三、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农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蔬菜、水果采收时注意农药安全间隔期,保证上市的蔬菜、水果农药残留不超标。

四、一定健全农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对不合格的农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五、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六、因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承诺

一、严格建立健全经营档案,实行进销台帐记录;

二、从合法生产企业进货,把好进货质量关;

三、不经营国家规定禁售的农业投入品和假劣农业投入品;

四、向购买者介绍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知识;

五、承担由自身销售的农业投入品直接引起的安全事故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5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保证生产出的粮食符合质量安全,特向社会做出承诺:

1、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粮食生产中,特别是水稻病虫害防治中不施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复配制剂。

2、在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农业部规定的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和一系列低毒低残留农药,同时积极使用对生态环境友好,无污染的生物农药,尽可能地减少农药残留,提高粮食品质。

3、若不履行上述承诺,造成后果,我本人(单位)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6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文件的规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本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特作承诺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严格按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组织生产。

2、积极按国家规定要求,禁止无证生产或委托无证企业生产加工产品。

3、提高企业自我检测能力确保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出厂。

4、坚决禁用不合格原料、辅料加工产品,不无证生产,

5、决不在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中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6、决不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决不伪造或冒用质量认证、质量保险等标志。

7、坚决强化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购、产、销、产品名称、规格、批号、数量、日期、检测台帐,主动接受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标准、计量、质量等监督,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以上承诺是本企业的行为准则,欢迎全体员工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举报电话:),如违反上述承诺,由本企业承担其一切法律和民事责任(全责)。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企业留存公布,一份由质监部门存档。

企业盖章:

承诺人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7

尊敬的客户:

首先感谢您选择购买我们的产品!

为保证产品质量,明确购销双方产品质量责任,确保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产品安全、特作如下保证:

一、供货方向购货方提供加盖供货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供货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并对产品质量负责,必要时向购货方提供必要的质量资料,诸如产品检验报告书等相关资料。

三、供货方的产品包装、注册商标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四、购货方严格按产品包装上注明的贮藏条件贮藏因购货方对产品保管养护不善而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由购货方负责。

五、消费者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供货方应积极配合妥善解决,如确属供货方的责任,供货方承担全部责任和费用。

xxx

20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8

为了响应党和国家号召,保证生产出的粮食符合质量安全,特向社会做出承诺:

1、严格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确保在粮食生产中,特别是水稻病虫害防治中不施用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铵等五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复配制剂。

2、在粮食作物病虫害防治中,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农业部规定的高毒农药替代品种和一系列低毒低残留农药,同时积极使用对生态环境友好,无污染的生物农药,尽可能地减少农药残留,提高粮食品质。

3、若不履行上述承诺,造成后果,我本人(单位)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签名:

年月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9

为保证畜产品质量安全,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崇信县畜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特向动物卫生监督所作出以下承诺: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依法饲养、诚实守信,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向消费者提供安全、卫生、符合法定要求的畜产品,维护消费者权益。

2、保证按无公害畜产品生产技术标准进行规范饲养,建立健全真实、可信的兽药、饲料购进、使用等相关记录;遵守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不滥用兽药抗菌素药物,严格执行兽药停药期的规定,以确保动物及其产品在用药期、休药期内不被用于食品消费。

3、保证在饲养过程中坚决遵守国家有关禁止性规定:不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不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添加农业部、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176号公告所列药物品种;不添加非物质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人用药品;不直接将兽用原料药添加到饲料和饮用水中或直接饲喂动物;不使用未取得《动物源性饲料生产企业安全卫生合格证》的动物源性饲料产品(如肉骨粉、血粉、乳清粉等)。

4、保证在饲养过程中随时无条件接受畜牧管理部门开展的药物残留检测工作,不销售含有违禁药品或兽药残留量超过标准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

5、随时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畜牧行政管理等部门作出的整改意见或处理处罚决定,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6、因本场饲养的动物及其产品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愿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愿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承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由畜牧主管部门保管,一份由畜主保管并张贴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0

一、主动到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办理动物收购贩运备案。个人卫生防护和医疗保健措施符合规定,并定期体检。

二、不经营、不运输没有检疫合格证明的动物;不转让、不伪造、不变造检疫证明。

三、不经营和不乱抛弃病死动物。病死或死因不明动物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四、运载工具、垫料、包装物、容器等符合动物防疫规定;动物运载工具装前卸后严格冲.洗消毒,垫料、粪便等废弃物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五、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立即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六、主动建立动物购销台帐,详实记录并按规定保存。

七、运输途中绝不非法注水,不喂食非法添加物质和违著药物。

八、自觉接受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1

为确保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安全,本企业向社会郑重承诺:

一、本企业是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的责任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

二、本企业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的管理制度、环境条件、卫生要求、厂房场所、设备设施、检验条件等持续保持食品相关产品市场准入的条件,如发生重大变化,15天内向质监沣东新城分局申报。

三、本企业严格按照有效产品标准组织生产,并做好生产记录,生产的产品质量符合产品执行标准的各项指标和相应规定的要求,保证不生产假冒伪劣产品。

四、本企业每一批次的产品都要进行出厂检验,不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检验设备定期检定;检验员定期培训;做好并保管好检验记录。

五、本企业周围环境卫生清洁、无污染,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设备、库房保持整洁干净;从业人员具有健康证明,上岗时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并进行定期培训。

六、本企业承诺建立卫生管理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添加剂使用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产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项制度,并如实记录制度的`运行情况。

七、本企业生产加工中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及添加剂应符合

国家标准规定;原辅材料进厂要实施进货验收制度并建立进货台帐,不符合质量安全要求的,不得用于生产加工;不违反国家标准规定使用或者滥用添加剂;不使用非食品级的原料生产加工。

八、本企业的产品标签内容真实、清晰,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保证不伪造产品标识标注,不利用产品标签欺诈、误导消费者。

九、本承诺在企业显著位置张贴,使广大员工众所周知。

承诺人:x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2

为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本人(单位)做出以下承诺:

1、保证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有机)食品生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生产。

2、坚决杜绝使用禁止的兽药、抗生素和食品添加剂等。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使用饲料兽药,保证绝不使用“瘦肉精”、“氯霉素”、“蛋白精”、莱克多巴胺等违禁药品。

3、保证出售前开展质量安全检测工作,符合质量要求的畜禽产品准予出售,确保不合格畜禽产品不流入市场。

4、一定健全畜禽产品生产、销售档案,且按要求保存好档案;一定对不合格的畜禽产品实行召回制度。

5、依法接受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接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所作的决定。

6、因畜禽产品质量问题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后果,依法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名:

年月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3

为确保上市蔬菜质量安全,在蔬菜生产过程中对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做出如下承诺:

1、保证蔬菜生产过程中使用的投入品符合国家标准,坚决杜绝国家明令禁止的甲胺磷、甲基对硫磷(甲基1605)、对硫磷(1605)、久效磷、磷铵等5种高毒、高残留农药及其它明令禁止的化学物质的使用。

2、选择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严格执行农药使用安全间隔期。

3、按照平衡施肥的原则,以有机肥为主,重施基肥,少施、早施追肥。对于一次性收货的叶菜类蔬菜,保证在收获前20天禁止施用化学氮肥。

4、保证在食用菌生产中只使用已登记的40%噻菌灵可湿性粉剂、4.3%高氟氯氰〃加阿维乳油等农药,杜绝在食用菌采后保鲜中使用护色剂、荧光增白剂等违禁添加剂。

5、建立蔬菜安全生产记录台账,详细记录蔬菜各生育期农业投入品的名称、用量和日期等。

6、确保蔬菜合格上市交易。如不按上述承诺操作,而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造成后果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承诺人(单位)签字:

年月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4

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安全,提升产品质量水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我公司承诺:

一、严格遵守国家《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对我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二、依法取得相关产品生产经营资质。

三、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准,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不存在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四、建立完善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企业从各个环节把好质量关,明确各级各类质量相关人员的职责,自上而下层层分解落实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严格岗位责任制考核。

五、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检测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严格原料进厂查验制度、过程检验制度、成品出厂检验制度。建立出厂产品的检验原始数据和检验报告,需要保留样品的,按规定留样。保证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六、建立完善产品质量溯源制度,建立和保存产品生产记录和销售台帐,保证产品质量问题的可追溯性。

七、建立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加强自律,保证产品的标识内容全面、真实、可靠;保证不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不伪造产品产地,不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及质量标志,不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不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产品质量安全警示标识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企发现质量问题,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八、建立完善售后服务制度,接受消费者的产品质量查询,严格落实“三包”规定,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依法履行赔偿义务。

九、保证当出厂销售的产品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健康或人身安全重大事故危险时,能及时召回已经出厂销售的产品。对生产不合格产品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接受群众、媒体和质监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质监部门依法进行的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管。

承诺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15

为了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向社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一、坚持以质量取胜,坚持以信誉取胜,争创优质水产品。

二、严格按照无公害水产养殖要求组织生产,决不使用国家禁用药品和无公害生产禁用药品,如:五氯酚钠、喹乙醇、地虫硫磷、六六六、林丹、毒杀芬、滴滴涕、甘汞、硝酸亚汞、醋酸汞、呋喃丹、杀虫脒、双甲脒、氟氯氰菊酯、锥虫胂胺、酒石酸锑钾、磺胺噻唑、磺胺脒、呋喃那斯、红霉素、杆菌肽锌、泰乐菌素、速达肥、乙烯雌酚、阿伏帕星。

三、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决不使人用药品。

四、自觉接受农业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公共媒体和社会大众的舆论监督。

若违反本承诺,造成后果的,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xx

20xx年xx月xx日

4、食品质量部加工,清洁,维修等过程中,描述怎样使用和管理?

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

为确保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本企业研究,决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其人员职责分工和管理制度如下:
一、本企业成立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人员职责分工
组长: 为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所经营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本企业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及时有效地处置食品安全事故。
副组长: 协助组长抓好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食品经营人员健康管理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 为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质量安全自查、自纠、自检,不合格食品退市以及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成员: 为食品购销台账管理人员,负责查验供货商的有效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并索取进货发票;负责本企业食品进货台帐、销货台帐的登记,进货台帐、销货台帐以及相关资料的保管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置等工作。
三、食品质量安全相关制度
经本企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相关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从本企业开业之日起执行。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3、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4、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5、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障食品卫生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企业的员工,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业员工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并将健康证明材料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存档备查。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本企业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进入本企业销售的食品都必须实行进货查验,查验供货方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资格证明和许可证明,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备查。
三、按照食品进货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进口食品的商检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证明文件,并留有供货商的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备查。
四、对购进的预包装食品,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2、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3、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及其标准方式;
4、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5、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商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五、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农产品及其他食品,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一律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专门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
六、本企业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检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七、实行统一配送经营的食品,由企业总部统一检验供货方的相关有效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采用信息化技术联网备查。
八、检验购入的食品是否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污染,如有被污染的食品不得上市销售。
九、本企业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十、本企业管理人员要切实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自觉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分类统一保管,集中备案,并接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

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销售符合国家法定要求的食品,确保广大消费者购买到安全放心的食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本企业的实际,尽可能完善自检设施设备及检测人员,对散装食品、婴幼儿食品等重点食品加强销售前自检,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本经营企业。
三、本企业配备专(兼)职食品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质量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检查销售食品的内外质量、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等,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日期的食品。
四、经质量自检或感观检查不合格食品、真空包装食品漏气、包装损坏的食品立即撤柜下架停止销售,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五、销售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关系人体健康和消费者、有关组织反映有质量问题或投诉较多的食品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予以先行下柜下架、停止销售,并向相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七、本企业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食品质量自检结果及时进行公示。
食品质量承诺制度
本企业自愿按照下列规定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1、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企业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
2、持有效的证照经营食品;
3、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4、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5、本企业负责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等,并索取进货发票;
6、建立和登记食品进货台账;
7、经营的预包装食品在显著位置标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产品执行标准、质量(品质)等级等;
8、经营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9、经营的进口食品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10、不经营超过保质期或者保存期的食品;
11、不经营经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食品;
12、不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13、不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4、不经营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5、不经营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食品。
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它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业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 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退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食品;
11、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追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食品购销台帐制度

一、为了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是本企业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反。
三、本企业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四、本企业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五、进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进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生产者厂名、地址、联系方式;
(5)食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6)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食品标准代号;
(7)登记人签名;
六、销货台帐登记的内容:
1、销货时间;
2、食品名称;
3、食品的数量、规格及品种;
4、购货方名称及联系方式等。
七、本企业的进货台帐和销货台帐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以备接受检查。
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检查、监测本企业食品质量的相关情况,应如实记录,列入台帐登记内容:
1、食品质量检查和检验、监测结果;
2、不合格的食品质量情况;
3、经多次检查,检验合格的和不合格的食品情况;
4、其他需要登记的信息。

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制定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能够做到及时报告、及时救助、及时阻止事态扩散。
一、成立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原则和处理程序
食品质量安全,坚持以“预防为主”的方针,在事故处理工作中,要遵循“快速反应,分级负责;密切协同,联系畅通;依法处置,消除危害”的处理原则,要以防止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中毒、死亡,减少经济损失、查明原因,防止事态扩散,及时有效控制和妥善处理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发生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后,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急救治疗。
2、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政府、疾病控制或卫生监督机构、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报告。
3、及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的经过和简要情况,主要了解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展趋势以及已经采取的紧急措施等,并详细询问发生中毒的地址、单位和时间,中毒人数等。
4、立即封存可疑造成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酒类、肉类、食品、原料、工具、设备和场所等,防止中毒进一步扩散。
5、采集、保留有关食品及其原料样品,送卫生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6、协助工商、卫生、农业等部门的检验人员对可疑中毒的剩余物品进行抽检。
三、责任追究
1、根据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情况,找出事故原因,对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及时向政府、工商、卫生监督等主管部门报告。
2、如发现对本企业的相关责任人有不作为或作为不力的,给予相应的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公司保证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保证书使用的次数愈发增长,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保证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我收集整理的公司保证书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保证书 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交通部xx年第9号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为确保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运输单位应承诺并保证做到如下:

一、运输安全目标

道路危险货运企业规范化、集约化经营,运输车辆技术条件全部达标,设施设备完善,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操作流程符合标准,安全生产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措施到位,坚决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有序。

二、运输单位安全条件

1、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把运输安全生产纳入单位工作计划。

2、建立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规范齐全的安全基础管理台帐。

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以及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处理紧急突发事件预案。

4、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单位,应按规定、按时办理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和货物险;按月向其管辖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报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月统计报表。

5、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将严格按照"车辆资产、劳动关系、经营调度、财务结算"统一管理的标准执行,保证无挂靠车辆经营。

6、所有直接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装卸、维修作业和业务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培训,并通过本市市级交通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其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需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上岗作业。

7、从业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了解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必备的有关证件;了解危险货物运输相关的法规、规章等;了解承运危险货物的理化特性、防护、应急措施;对不熟悉的危险货物能主动向托运人或生产厂家、商家索要《安全技术说明书》;熟悉相关岗位的操作规程,经过培训取得操作证。

8、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技术登记评定必须达到一级车况,并符合以下条件:车厢底板平坦完好;铁质底板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路系统有切断总电源和隔离电火花的装置;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配备规定的危险货物运输标志。

9、配备有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设备;

10、运输剧毒、爆炸、易燃、放射性危险货物的,应当具备罐式车辆或厢式车辆、专用容器,车辆应当安装行驶记录仪或定位系统。

11、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运输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罐式集装箱除外。

12、运输剧毒、爆炸、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

13、各种装卸机械、工属具要有足够的安全系数,装卸易燃、易爆危险货物的机械和工属具,有消除产生火花的设施。

14、运输单位存放危险货物的仓库或场地,符合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库场通风良好,清洁干燥,周围划定禁区,设置明显的警告标志;库场配备专职人员看管。

15、有符合安全规定并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具有运输剧毒、爆炸和i类包装危险货物专用车辆的,还应当配备与其他设备、车辆、人员隔离的专用停车区域,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

16、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条件的企业进行维修。

17、用于装卸危险货物的机械及工、属具的技术状况应当符合行业标准《汽车运输危险货物规则》(jt617-xx)规定的技术要求。

18、在装运危险货物时,要按(jt618-xx)《汽车运输、装卸危险货物作业规程》规定的包装要求包装,并严格检查,凡不符合包装要求的不得装运.与危险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严禁混装。

19、高度重视操作安全.装运爆炸品、易燃物品的车辆、机械及装过易燃物品而未经消除危险处理的空罐,检修时不动用明火,不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进行危险货物装卸操作时,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采取相应的人身肤体保护措施;对被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恶臭物品污染的防护用品分别清洗、消毒;定期对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设备、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程度检查,当污染量超过规定的允许水平时,不继续使用。

20、从事危险运输应按规定使用运单,并在运单上填写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21、运输过程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消防、治安法规等,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规程操作,轻装、轻卸。

22、在运输危险货物的过程中,发生燃烧、爆炸、污染、中毒等事故,驾乘人员必须根据承运危险货物的性质,按规定要求,采取相应的救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应及时向当地道路运政机关和有关部门报告,共同采取措施,消除危害。

公司保证书 篇2

本人xxx现受聘于xxxx(公司)因工作需要在xxx超市进行驻场促销,驻场期间严格遵守所在驻场公司如下各项规定:

一、我将严格遵守公司所有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保证遵守员工管理条例及规定;

二、本人拒不盗窃、挪用、偷吃(喝)商场内商品和财物,盗窃其他公司财物,否则愿承担相当于该财物价值的十倍的补偿金;

三、我将遵守“顾客永远是对的”的服务要求,礼貌待客,在任何情况下(除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受到严重损害外),不与顾客发生任何形式的争吵、争执、纠纷、斗殴,否则自愿承担由此所引起的的一切赔偿;

四、我本人对保证书中的条款完全认可,否则造成之后果,所在驻场超市采取之任何措施,本人自愿接受和服从且不持任何异议。

附:身份证复印件。

本保证书一式两份,签名后即可生效。

本人签名:xxx

日期:20xx年xx月xx日

身份证号:xxxxxxxxxx

xxxx超市

20xx年xx月xx日

公司保证书 篇3

一、本人在履行岗位职责前,向学校和所在部门郑重保证如下:

1、本人能认真学习了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云南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

2、本人能认真学习学校制定的《云南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细则》、《云南省电力技工学校习惯性违章处罚考核管理办法》、《云南省电力技工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细则》、《云南省电力技工学校交通运输及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等相关安全制度并熟悉学校的安全生产目标。

3、本人能清楚并掌握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办公设备、办公室门窗、办公区域防护设施、消防设施的安全要求,工作人员的安全要求。

4、本人原意遵守学校制定安全制度、实施细则,自觉接受学校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的约束。

5、本人力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他人伤害,我保护他人不受伤害”和“在我身边无事故,我在岗位无差错”。

二、如违反相关安全制度、实施细则,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愿按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处置。

三、以上保证请所在部门和学校监督。

保证人

保证人所在部门(盖章)

工作岗位: (签字):

年 月 日

部门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公司保证书 篇4

尊敬的xx物业:

我公司租用xxxxxxxx,在租用期间,保证不会有任何扰民行为发生。若有任何扰民行为,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特此保证。

附:

负责人:xxx 电话:xxxxxx

此致

xxxx年xx月xx日

xx市xxxxxx

公司保证书 篇5

本人 xxx担任xxx公司xxx部门xxx职务,现因xxx家属xxx 需申请入住公司宿舍,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已经明确告知我相关安全要求以及注意事项,为此本人向公司领导及管理人员做出如下保证:

一.本人携带家属入住公司宿舍,是本人主动向公司申请,经批准后才入住的;

二.本人保证家属会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本人会监督家属加强自我管理,注意安全防范,确保其自己人生和公私财产安全,如有损坏公司财产,本人自愿承担相应的赔偿事宜;

四.本人会监督家属绝不进入工作区域

五.本人会监督家属严格遵守宿舍管理,保证做到:

1.不爬墙,不爬树,不爬阳台(或窗台 ) 上的栏杆,不翻越围墙. 2不玩火,不玩电,不玩火药,爆竹,远离易燃,易爆物品及场所; 不使用蜡烛、酒精灯、煤油炉等明火用具;不乱拉乱接电线,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热杯、热得快等大功率违禁电器;

3.不带木棒,小刀,比首,管制刀具,等进入宿舍,不做任何形式的诈骗行为,偷盗行为,不参与或组织打架斗殴,骂人,吵架等有损同事间友谊的事情;

4.本人会监督家属不参与赌博,玩牌,不观看,传播反动及淫秽书刊和声象制品,不做违反道德,有伤社会风化的事;

5.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大声喧哗,不影响其他员工的休息;

6.不在宿舍汹酒、赌博、吸烟;

7.自觉爱护公物,维护公共卫生,不乱堆乱放东西,不随手乱丢弃废弃物,小心使用洗浴设施,节约用水用电;

九.如果本人家属在公司范围内违反法律、法规,违反-社-会公共行为准则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纪律,造成人身(自身、他人)伤害(亡)或财产损失的,本人自愿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其一切责任与公司无关。

注: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以上内容,且牢记在心,并保证签下此保证书时,本人未患任何疾病,头脑清醒,是在本人认真斟酌后签下的。

本保证书一式三份,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本人家眷离开公司范围为止,本保证书公司、员工及管理人员各一份。

保证人:

公司(公章):

管理人员:

公司保证书 篇6

本企业作如下保证:

一、本企业的设立和经营活动符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中关于汽车品牌经销商的相关要求。

二、本企业经授权合法拥有前表所述的品牌汽车的销售权,以及店铺名称、商标、标识的使用权,且已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三、遵守《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

四、将依法与汽车供应商/汽车总经销商签订授权合同/协议,并按合同/协议的规定销售汽车。

五、遵守与进出口、分销相关的海关、外汇、税务、检验检疫、环保、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法规、规章。

六、遵守与本企业经营相关的其他各项法律、法规、规章。

七、按照相关规定,参加工商年检/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

八、在本表中所填写的信息是完整的、准确的、真实的;所提交的所有材料是完整的、准确的、合法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6、印刷行业法律法规


1
一、通用审查义务-任何出版物均不得含有下列情形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
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以未成年人为对象的出版物不得含有诱发未成年人模仿违反社会
公德的行为和违法犯罪的行为的内容,不得含有恐怖、残酷等妨
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

(十一)未署出版单位名称的;

(十二)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如经审查,发现出版物内容具有类似上述情形的,应事先向公司

主管领导通报,暂停承印业务。法律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第26、27、40条)


二、正规出版物相关法律法规


(一)与委托单位签订印刷合同
出版单位委托印刷单位印刷出版物的,应依法与印刷单位签订合同。……………..…(《出版业管理条例》第33条、《印刷管理条例》第16条)

(二)验证与备案
1、图书、期刊印刷.....(《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7条、《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8、16条)
(1)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印刷

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
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印刷前将《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加盖备案专用章;

妥善留存验证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2年,以备出版行政
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2)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印刷
①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格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印制并加盖出版单位公章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原件;
②印刷前将《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报出版单位所在地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加盖备案专用章;
③印刷前将《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报印刷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加盖备案专用章;
④妥善留存验证的《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2年,以备出版行政
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2、报纸印刷……(《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7条、《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9、16条) (1)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
(2)应当妥善留存验证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3、报纸、期刊的增版、增刊印刷…………...(《印刷业管理条例》第
17条、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9、16条)
(1)必须验证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统一制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报纸出版许可证》; (2)收存《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3)验证并收存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 (4)妥善留存验证的《报纸出版许可证》复印件,批准出版增版、增刊的文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4、境外出版物印刷……………….(《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9条、《印刷品承印管
理规定》第12、16条、《出版管理条例》第34条)
(1)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2)验证印件的著作权证明文件;
(3)妥善留存验证的批准文件和印件著作权证明文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4)印刷的境外出版物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发行、散发。
(三)出版物样式与留存……………………..…(《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0条、
《出版管理条例》第29、35条)
1、委托印刷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委托印刷的出版物上刊载出版单位的名称、地址,书号、刊号或者版号,出版日期或者刊期,接受委托印刷出版物的企业的真实名称和地址,以及其他有关事
项;
2、印刷企业应当自完成出版物的印刷之日起2年内,留存一份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样本备查。
(四)禁止行为…………(《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1、22条,《出版管理条例》第33条) 1、不得盗印出版物; 2、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 3、不得将接受委托印刷的出版物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4、不得征订、销售出版物;
5、不得假冒或者盗用他人名义印刷、销售出版物;
6、不得印刷国家明令禁止出版的出版物和非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不得接受非出版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印刷报纸、期刊、图书,不得擅自印刷、发行报纸、期刊、图书。

三、商业类产品印刷相关法律法规
(一)商标标识印刷 1、审查商标图样不得有下列情形……………..(《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6条、
《商标法》第10条)
⑴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
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⑵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相同或者近似的,但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⑶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⑷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⑸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⑹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⑺夸大宣传并带有欺骗性的;
⑻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⑼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2、与委托人签订印刷合同…………………(《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6条) 委托印刷单位和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3、验证与留存…………………………….(《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4条、《印刷
品承印管理规定》第13条、《商标印制管理办法第5条》)
①商标注册人委托
a验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b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c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
样相同;
d保存其验证、核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2年,以备查验。 ②商标使用人委托
a验证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合法的营业证明或者身份证明。
b验证《商标注册证》或者由商标注册人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c核查委托人提供的注册商标图样应当与《商标注册证》上的商标图样相同,且样稿应当标明被许可人的企业名称和地址。
d验证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授权书,或其所提供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含有许可人允许其印制商标标识的内容;
e保存其验证、核查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章的《商标注册证》复印
件、注册商标图样、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2年,以备查验。
4、建立相关制度…………………………(《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第8、9、10条) ⑴商标印制档案制度
①商标印制业务管理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填写《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载明商标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的主要内容,
②《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中的图样应当由商标印制单位业务主管人员加盖骑缝章。
③商标标识印制完毕,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在15天内提取标识样品, ④标识样品连同《商标印制业务登记表》、《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商标印制授权书复印件等一并造册存档。
⑤商标印制档案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
⑵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制度
①商标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商标标识出入库制度, ②商标标识出入库应当登记台帐
③商标标识出入库台帐应当存档备查,存查期为两年。 ⑶废次标识销毁制度
废次标识应当集中进行销毁,不得流入社会。
5、禁止行为
⑴印制未注册商标的,所印制的商标不得标注“注册商标”字样或者 使用注册标记;………………………………(《商标印制管理规定》第6条)
(二)广告宣传品、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印刷 1、审查广告宣传品不得有下列情形…………………….(《广告法》第7条) ①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②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③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④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⑤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⑥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⑦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⑧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2、与委托人签订印刷合同…………………(《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6条) 委托印刷单位和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3、验证与留存……………………………….(《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5、26条、
《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13、16条)
(1)广告经营者(广告公司、广告代理人等)委托
①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验证广告经营资格证明;
③应当将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2)其他单位或个人委托
①验证委托印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②应当将印刷品的成品、半成品、废品和印板、纸型、底片、原稿等全部交付委托印刷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留存。
(三)承印境外包装装潢印刷品
1、与委托人签订印刷合同…………………(《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6条) 委托印刷单位和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2、验证与留存…….(《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7条、《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14条) (1)验证并收存委托方的委托印刷证明;
(2)印刷前将委托印刷证明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
版行政部门备案,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
政部门加盖备案专用章后,方可承印; (3)验证并保存委印单位的注册商标图样; (4)验证并保存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
(5)印刷的包装装潢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6)妥善留存上述验证的证明、书件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
部门查验。
(三)禁止行为…………………………………..(《印刷业管理条例》第23条)
不得印刷假冒、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不得印刷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的广告宣传品和作为产品包装装潢的印刷品。
四、内部资料印刷相关法律法规
(一)内部票证、专用证件
1、审查内部票证范畴……………………….(《印刷业管理条例》第
29条、《印
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15条)
(1)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使用的有价票证或者无价
票证;
(2)有单位名称的介绍信、工作证、会员证、出入证、学位证书、学
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等; (3)其他专用证件。
2、与委托人签订印刷合同…………………(《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6条) 委托印刷单位和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3、验证与留存…………………………(《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15、16条) (1)验证委印单位的委托印刷证明; (2)验证个人的居民身份证;
(3)收存委托印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4)妥善留存验证的委托印刷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2年,以备出版行
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4、样本、样张保留………………………….(《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20条) (1)应当征得委托印刷单位同意; (2)在所保留印件上加盖“样本”、“样张”戳记; (3)妥善保管,不得丢失。
(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 1、审查内部资料性出版物范畴………….(《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2条) (1)指在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内部,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
非卖性成册、折页或散页印刷品; (2)不包括机关公文性的简报等信息资料。

2、与委托人签订印刷合同………………….…(《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6条) 委托印刷单位和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3、验证与备案………………………...(《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9条) (1)出版物印刷企业承接所在地出版单位和非出版单位委托印刷的内
部资料性出版物,须验证并收存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核发的准印证。
(2)出版物印刷企业必须将承接印刷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样本及时送
交所在地新闻出版行政机关备案。

(三)境外资料………………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2条) 1、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2、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四)禁止行为……………………………..(《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第5条、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3条)
1、不得擅自保留样本、样张; 2、不得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
3、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
4、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5、内部资料性出版物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等字样; 6、印刷时,应在明显位置完整地印出“内部资料准印证”编号,不得省 略或假冒、伪造。

五、宗教出版物相关法律法规
(一)与委托印刷单位签订印刷合同……………(《印刷管理条例》第16条)
委托印刷单位和印刷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印刷合同。
(二)验证与留存
1、宗教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印刷业管理条例》第18
条、《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11条)
①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③妥善留存验证的委托印刷证明、批准文件和准印证2年,以备出版行政部门、公安部门查验; ④验证《图书、期刊印刷委托书》。
2、宗教用品印刷…………………………..(《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第30条) ①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宗教事务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②验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核发的准印证。
3、境外资料……………………………………(《印刷业管理条例》第32条) ①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②印刷的其他印刷品必须全部运输出境,不得在境内销售。
(三)禁止行为
1、不得盗印他人的其他印刷品;
2、不得销售、擅自加印或者接受第三人委托加印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
3、不得将委托印刷的其他印刷品的纸型及印刷底片等出售、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六、委托包装、装潢产品相关法律法规

1、 对正规出版物进行包装、装潢的,应当验存妥善留存委印单位的印
刷委托书、广告经营资格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原则上可以在外包装上标注雅昌字样,并进行运输。
2、 对非规出版物进行包装、装潢的,应当验存妥善留存委印单位的委
托印刷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客户要求在外包装上标注雅昌字样,并进行运输的,应当事先参照前述规定进行审查,确定无误后方可受理。

法律依据如下: 1、《印刷管理条例》 2、《出版管理条例》 3、《印刷品承印管理规定》 4、《商标印制管理办法》5、《广告法》 6、《印刷品广告管理办法》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

7、如何注册厂名 商标和申请QS标志

给您个顺序表吧:
1、先办理注册公司手续;
2、等公司营业执照出来后,申请QS(QS手续楼上已经说的很清楚);
3、同时还要以申请注册商标,名称可在申请前查询好,尽可能用原创,以免被驳回影响经营,有条件的话建议注册两个商标。
4、拿到商标受理通知书,您就可以在商品上使用TM标志,也可凭受理通知书进入超市销售。

8、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我整理的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本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义务,严把商品质量关,建立和执行以下与经营食品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索证档案,不从无合格经营资质的供货者处进货,不理解来历不明的上门送货行为,不经销三无(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的食品和过期变质等违法食品,保证所售食品质量安全。本单位采购食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一票通”进货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时,应当向购货者带给“一票通”销货凭证。要按工商部门要求,收集规范“一票通”凭证作为食品进(销)货台帐,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销)货日期等资料。妥善保管书式台帐档案,条件允许状况下,建立电子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二、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务必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从业人员患上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应立即离开原岗位。病愈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重新上岗。

2、从业人员务必持续良好的个人卫生,不留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务必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活动。

4、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三年。

三、从业人员学习培训制度

1、本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和从业人员务必理解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有关主管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3、定期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浙江食品流通许可实施细则(暂行)》等,及时掌握和了解国家及地方的各项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的模范。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离岗学习一周。

四、不合格食品下柜销毁制度。

本单位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者和通知状况,并向工商部门报告。对过期、变质的食品和国家监管部门通报要求下柜停售的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

五、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用心配合工商部门、消保委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用心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六、食品信息公示制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透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理解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七、日常卫生管理制度。

1、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乱倒垃圾,不准随地免费学习网吐痰;经营场所每一天一清扫,每月一大扫,持续地面、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

2、商品陈列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与有毒有害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3、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持续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4、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资料;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八、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制度。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状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3、用心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食品采购

1、制定食品采购计划。确定采购食品的品种、品牌、数量等相关计划安排。

2、选择供货商。要认真查验供货商的主体资格证明,保证食品的来源合法。

3、签订供货合同。与供货商签订供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是出现食品质量问题时的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4、索取食品的相关资料。向供货商索取营业执照、食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货发票等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5、对食品进行查验。具备条件时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对供货商提供的食品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记录。经查验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货商做退货处理。

6、每一批次的进货情况详细记录进货台帐,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二)食品储存

1、食品销售业务主要为厂家(经销商)直接供货给客户,可不单独设立仓库进行食品贮存,小批量的食品进货可短期存放于经营场所。

2、详细记录食品入库信息。食品入库要详细记录商品的名称、商标、生产商、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进货数量、供货商名称、联系电话等信息。

3、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在贮存位置表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出库要详细记录商品流向。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6、每天对库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7、每周对仓库卫生检查一次。确保库房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8、设置待召回(退回、销毁)食品存放区域并明示。变质食品设立专门的容器进行保管。不得同合格的食品混放在一起,以免造成污染。

9、食品与非食品、生食与熟食应当有适当的分隔措施、固定的存放位置和标识;

10、贮存冷藏、冷冻等有温度要求的食品,有满足其温度要求的设备设施;

(三)食品运输

1、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运输车厢的内仓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运输冷藏、冷冻食品应使用专用冷藏、冷冻设备或车辆。

2、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3、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4、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密闭容器装运。不得把直接入口的食品堆放在地面或与需要加工的食品原料和加工半成品混放在一起,防止直接入口的食品受到污染。

(四)食品销售

1、每天对销售的食品进行查验。销售人员要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确保食品质量合格和食品安全。

2、对即将到达保质期的食品,集中进行摆放,并作出明确的标示。

3、用于食品销售的容器、销售工具必须符合卫生要求。

4、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销售散装、裸装食品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污染。

6、销售的`情况应建立销售台帐备查,账目保管期限为二年。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

1、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在食品经营中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接到执法部门、生产企业的召回通知,应当立即停止营业,下架封存,做好登记,并及时通知政府监管部门。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或供货商,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

2、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公示召回食品的名称、批号等信息,并安排专人处理消费者退货事宜。

3、被召回食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并予以封存,做好记录,严禁再次流入市场。

4、召回及封存食品的情况要及时通知供货商及政府监管部门。

5、不合格食品的处置。与供货商有合同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政府监管部门有明确要求的,按照政府部门的通知要求进行处置。

6、政府部门命令召回的不合格食品,其召回和销毁处理流程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监管部门的通知要求执行。

7、不合格食品退换货、下架封存、召回等处置资料,要建立专门的档案进行保管,以备查验。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理解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职责。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职责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用心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状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一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善,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一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各餐饮部位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善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善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1、设立食品卫生宿命检查监督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对食堂进行食品卫生检查和环境卫生检查;

2、把好食品采购、进货关,个性是对油、米、肉、菜等大宗,关键的食品要定点,不准采购霉变、有毒、有害或无证不合格的食品,确保所购食品卫生安全;

3、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粗细分区、肉菜分开、生熟隔离、洗消严格;

4、对储存食品应进行冷藏保鲜,无须保鲜的食品应做到离地隔墙,分类堆放整齐,先进先用、用前应检查有无变质变味;

5、保证不出售变质或夹生不熟食物,严防病毒交叉感染引发食物中毒;

6、规范食品运送渠道。做好的食品,透过专用电梯密闭容器运送。

7、检查结果应有记录,有汇报,查出问题,立即解决,并追究职责人的职责。

食品存贮制度

1、食品储存有专门的食品库房,进出食品应登记。

2、库房周围保证无污染源。

3、库房应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定期清扫,定期通风换气,定期查看是否有超期食品,如有超期食品及时处理。

4、经检验合格包装的成品应贮存于成品库,其容量应与生产潜力相适应。按品种、批次分类存放,防止相互混杂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个性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或其他易腐、易燃品。

5、冷藏食品应配备专用的冰箱、冰柜。

6、食品储存配备专用消毒设备,随时对储存的工具、容器、水果、蔬菜等进行洗刷消毒。

7、成品码放时,与地面,墙壁应有必须距离,便于通风。要留出通道,便于人员、车辆通行,要设有温、湿度监测装置,定期检查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一、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务必进行健康检查,不得超期使用健康证明。

二、新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实习工,实习学生务必取得健康证明后上岗,杜绝先上岗后查体的事情发生。

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离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四、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生产经营。

五、当观察到以下症状时,应规定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特制定以下制度:

加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培训目的:

(一)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通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责任。特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积极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培训时间: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内容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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