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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宝贝商标

发布时间: 2023-01-19 00:09:59

1、仿名牌和仿包装,算不算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五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
(一)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
(二)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
(三)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
(四)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第二十一条 经营者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经营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者使用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营业执照;销售伪劣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儿童安全座椅商标注册属于哪一类?

安全座椅是一种专为不同体重(或年龄段)的儿童设计,安装在汽车内,能有效提高儿童乘车安全的座椅。在汽车碰撞或突然减速的情况下,可以减少对儿童的冲压力和限制儿童的身体移动从而减轻对他们的伤害。

儿童安全座椅商标属于商标第12类,第12类商标主要包括,运载工具;陆、空、海用运载装置。儿童安全座椅属于1211-运载工具零部件群组。

家里有小宝贝的汽车,后座肯定是要安装上儿童安全座椅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当汽车发生碰撞或者减速的情况下,限制儿童身体的移动,减缓对儿童的冲击以此来保护儿童。所以他也叫做儿童约束系统,实属车中必备。一般情况下,家庭都会挑选大品牌的儿童座椅其安全与质量都会更有保障。

安全座椅(Safety
seat)是一种系于汽车座位上的座椅,有束缚保护作用的汽车副件设备,一般所称呼的安全座椅、儿童安全座椅、儿童汽车安全座椅等,都指的是这个安全座椅。是仅供小童乘坐并能在发生车祸时,束缚着儿童以保障儿童安全的座椅。

其科技含量和价值由厂商的不同而不一。欧洲强制性执行标准ECE
R44/04(荷兰)的定义是:能够固定到机动车辆上,带有ISOFIX接口的安全带组件或柔性部件、调节机构、附件等组成的儿童安全防护系统。

3、男士单肩包品牌排行是怎样的?求推荐。

男士单肩包品牌排行:七匹狼/SEPTWOLVES、花花公子/PLAYBOY、皮尔卡丹/PIERRE CARDIN、梦特娇/Montagut。推荐七匹狼/SEPTWOLVES。

1、七匹狼/SEPTWOLVES

七匹狼SEPTWOLVES,国内知名服饰鞋包品牌,创于1990年,福建省著名商标,休闲男装行业知名品牌,高新技术企业,上市公司,素有“茄克专家”的美誉。七匹狼集团多元化经营的领域有七匹狼男装、七匹狼内衣、七匹狼鞋履、七匹狼运动、七匹狼箱包等等。



2、花花公子/PLAYBOY

美国“花花公子”品牌从1953年诞生之初的高端品牌,逐渐走向了亲民化路线,上至名流、政要,下至普通消费者,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花花公子”,它成为了全球非常受欢迎的品牌之一。

3、皮尔卡丹/PIERRE CARDIN

皮尔·卡丹(北京)服装设计有限公司,知名(著名)男装品牌,源自1950年法国,世界著名时装品牌,法国最具代表性品牌之一,服装界成功典范品牌,较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品牌之一。

4、梦特娇/Montagut

梦特娇品牌隶属于广州梦特娇商业有限公司,始于1880年法国,法国著名的专注于服装设计生产的跨国企业,以简洁浪漫的设计、传统的工艺、独特的风格而风靡全球。

4、娃哈哈现在到底是怎么了?被收购了还是?以后还有没有娃哈哈了?

达能要强行收购娃哈哈,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谁都想收购.
法国达能公司最近欲强行以40亿元人民币的低价并购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达56亿元、2006年利润达10.4亿元的其他非合资公司51%的股权。也就是说连娃哈哈所有的产业都要收购,包括他们的老总宗庆后.

娃哈哈与达能纠纷的事实真相

一、合资公司达能取得控股权的缘由

1996年香港百富勤与娃哈哈食品集团公司洽谈投资合作,随后又拉进战略合作者达能集团一起来洽谈合作,洽谈成娃哈哈食品集团公司与娃哈哈美食城股份有限公司以现有厂房、设备、土地出资,香港百富勤与达能以现金出资组建五家合资公司,在正式签订合资公司合同时,改为百富勤与达能在新加坡组建的金加投资公司投入,形成娃哈哈占49%,金加公司占51%的合资公司。由百富勤的梁伯韬先生出任首届董事,达能方秦鹏与杜海德出任董事。96年百富勤改派霍建华为董事,98年4月百富勤的董事改由达能方派出的董事替代,事后才知道百富勤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影响,已将股权出售给了达能,金加投资公司变成了达能独家控股公司。因此,娃哈哈与达能的合资公司变成了达能控股公司。当初娃哈哈由于接受了当时一些国有企业合资后丧失了经营控制权与损害了员工利益的教训,重点关注的是经营权与员工的利益,而且亦不懂资本运作那一套游戏规则,因此,百富勤出售股权给达能时,由于其是出售金加的股权,因此,根本不需征求中方的意见,中方亦没有机会取得控股权。从目前的情况看来,达能当初实际上就是在有预谋地为中方设计了一个陷阱,实现了其资本控制的目的。

二、娃哈哈与达能关于商标权纠纷的真相

达能方向媒体申明,当时签订合资合同的同时,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而且是经过政府盖章同意的,因此,合资公司拥有商标的所有权,而由于在商标的有关变更权、商标所有权变更登记没有完全确定下来的情况下,签订了合资企业独家拥有娃哈哈商标使用权的使用合同。事实上,娃哈哈确实与合资公司签订了商标转让协议,地方政府亦同意盖了章,但是地方政府盖章同意的权限是同意娃哈哈向国家商标局申请转让,而真正的审批权是属于国家商标局。娃哈哈报批后,国家商标局从保护自己民族的驰名商标与知名品牌的角度出发,未予批准,因此,该商标转让协议并未生效。外方也曾到商标局交涉,知道商标局没有批准以及不批准商标转让协议的原因,故其又要求签署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名义上虽然是许可,而实质却是一份变相的转让协议,剥夺了中方的所有权,规定了中方使用商标需经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方可使用的限制条款。外方知道,根据当时的商标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必须强制备案,这份变相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同样不可能获得商标局的批准。因此,其又提出两份内容完全不一致的、上报商标局备案与实际执行亦不一致的阴阳合同,而且要求中方强制执行未到商标局备案的合同,不仅是欺骗政府监管部门,更是漠视中国法律的行为。而根据当时强制备案的要求,未到商标局备案的合同是无效的,有效的应当是按照当时上报备案的简式合同,而该有效合同对中方并没有相关的限制性条款,而且该份有效合同中规定了商标许可使用期限为商标有效期(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有效期限为十年),因此,从1999年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签署到现在,许可期限也基本届满。

由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最初许可的是娃哈哈与金加合资公司,而十年来,我司与达能成立的三十九家合资企业中,除了原来的达能金加公司外,还有其他三家达能投资公司,已远远超出了原来娃哈哈金加合资公司的范围,故双方在2005年10月又签署了该合同的《第一号修订协议》,扩大原合同的许可与再被许可的产品范围,并将原娃哈哈金加合资公司变更为娃哈哈达能合资公司,但并没有增加许可费用。

以上就是达能方向媒体申明的三次修改合同的过程,事实上双方三次修改的并不是合资合同,而是当时签订合资合同同时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

附:当时的合同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l商标转让协议

4、转让程序

4.1 在本协议签署后及在乙方获发营业执照后的90天内,甲、乙双方应向中国商标局呈交有关的商标注册转让申请和商标的原注册登记证。甲方应协助和与乙方合作使乙方可办理在中国的商标注册转让的其他有关程序。至于在中国境外注册及申请注册的商标,甲、乙双方应相互合作办理将该等商标转让于乙方的手续。

4.2 如本协议需要中国政府的任何授权或批准,或需向中国或其他国家的政府机构办理登记或完成转让手续,甲方应取得授权和批准或完成这些登记手续,双方应互相合作取得一切必要的政府授权和批准。

相关规定:

《商标法(1993年修订)》(全国人大)

第二十五条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

《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1995年)》(国家工商局)

第八条 企业转让其商标,应当符合有关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并提交商标转让协议和商标评估报告,报商标局核准。

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申请,商标局不予核准,予以驳回。

l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甲方(和本合同附件2中所定义的娃哈哈企业)是商标(列于附件1)的所有权人

根据(i)合营合同第5.3 条,及(ii)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于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签订的商标转让协议和(iii)杭州娃哈哈集团公司与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在一九九六年二月二十九日签订的资产转让协议的第1.1条,甲方已将商标的所有权转让给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

甲方和乙方特此同意在中国商标局审批商标转让注册的期间,签订本许可使用合同以列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同意如审批被拒绝,双方亦按此合同执行。

第二条权利及使用许可

2.1 根据2.6条,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一个专有和不可撤销的权利和商标使用许可,在合同期限内用以制造和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产品,包括使用“娃哈哈”字样作为商号或公司名称的一部分的权利。根据合营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乙方应有权把商标使用许可只许可给娃哈哈合营企业。

2.2 甲方和乙方应签署简式使用许可合同和为其备案的申请表格。如乙方提出证明,商标局否决以乙方名义将乙方与娃哈哈/Jinja合营企业的使用许可备案,则甲方同意并承诺(在乙方要求时)作出一切必须的行动以其本身的名义将该等使用许可备案。

2.4 甲方和乙方理解并同意签署简式使用许可合同仅为了在中国商标局和工商管理行政局注册之用,而所有管制使用商标的条款和条件则包含在本合同中。甲方和乙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如本合同和简式使用许可合同有不一致的地方,将以本合同的条款为准。

2.5 本合同不应被视作商标转让协议之一部分,而即使商标转让协议因任何原因不获中国商标局批准,本合同仍然保持有效。

2.6 双方同意该专用许可只适用于本合同中之产品,甲方将来可以使用商标在其它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而这些产品项目(I)已提交给娃哈哈/JINJA合营企业(娃哈哈/JINJA合营企业的占有比例为49:51)的董事会进行考虑,但娃哈哈/JINJA合营企业决定不参与该项目(或娃哈哈/JINJA董事会没有在提供书面计划后的30天内作出决定),或(iii)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及推广并不会对商标的形象造成不利影响。

第五条 对价(价款)

甲方特此授予乙方根据第2.6条在产品上使用商标的专有权及使用许可,其对价(价款)包括已作为甲方对乙方注册资本出资的一部分的人民币50,000,000元,以及由乙方另外支付给甲方的、作为商标转让合同第1.1条中规定的商标价值的余款的人民币50,000,000元。

第六条 期限及提前终止

6.2 本合同应保持其全面有效性直至中国商标局批准商标转让协议或直至合营合同终止时,以较先者为准。

第八条 其他条款

8.5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被任何法院判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任何一方应有权终止本合同或书面通知另一方,声明该无效、非法及不可执行条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任何其他条款。在作出该声明的情况下,本合同的说明书及解释应视该等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从未出现于本合同内。

相关规定:《企业商标管理若干规定(1998年修正)》

第七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对不符合有关商标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局不予备案并不予公告。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1997年8月1日)

第三条 订立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许可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备案:

(四)许可使用的期限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

第十六条 对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的,由商标局注销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并予以公告。

《商标法(1993年修订)》(全国人大)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l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1、权利及使用许可

甲方特此授予乙方专有和不可撤销及可再许可的权利及许可,于商标的有效期限内使用商标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乙方生产的产品及经营乙方所提供的服务。

相关法律规定: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办法》(国家工商局商标局,1997年8月1日)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标局不予备案:

(四)许可使用的期限超过该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的;

《商标法(1993年修订)》(全国人大)

第二十三条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究竟谁在违约,娃哈哈到底有没有违约?

1、达能方提出,最近几年来,宗先生未经许可直接或间接地在合资公司之外设立了三十几家生产娃哈哈产品的企业,与合资公司进行竞争,而且最近才知道这个情况。而事实上,娃哈哈在与达能、百富勤合资时有十家公司,达能仅投了五家,当时娃哈哈亦希望达能一并投资其余公司,但最终达能没有投,这当中包括了娃哈哈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的涪陵公司。而且合资公司董事会的第一次会议的决议中要求合资公司要签订的七项合同中,就包括了与娃哈哈非合资公司的商标使用协议与产品加工协议,因此非合资公司在各方合资初期就已存在。

2、由于娃哈哈要发展要投资,而达能不愿投,因此非合资公司逐年增加。但是娃哈哈为了信守合同,非合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全部通过合资公司销售的,实际上即为合资公司代加工,而且达能每年委托其指定的审计机构进行审计,这从销售公司的财务账上应该是很清楚的,他不可能不知道。

3、非合资公司生产的产品使用娃哈哈的商标亦是经过合资公司董事会同意的。2005年10月12日双方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第一号修正协议第二条被许可的娃哈哈公司(不在娃哈哈达能合资企业定义中)亦明确,被许可的娃哈哈公司亦有权利获得合资公司授予的商标使用许可,同时亦列出了二十七家非合资公司的名单。

4、达能并购娃哈哈非合资企业未得到娃哈哈同意后,为了施加压力,提出娃哈哈违约生产与合资公司有竞争的产品。娃哈哈提出来中止给合资公司加工生产产品,另打商标,另成立营销公司自己销售产品后,达能又要求政府协调,要求娃哈哈将现有非合资企业生产的产品立即转入合资企业的销售公司进行销售。

5、真正违约的是达能公司。尽管双方合资合同中规定了中方不从事任何与合资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及经营活动,外方将不会损害合营公司的利益这本身就不对等的条款,而事实上2000年达能收购了乐百氏92%的股权,而乐百氏当时是娃哈哈最大的竞争对手,达能注入资金后,使其加大了与娃哈哈合资公司的竞争力度,使得娃哈哈在2001年在与乐百氏竞争的瓶装水产品吨销售利润2001年即从2000年的165.02元下降到135.93元,当年造成利润损失3489万元,AD钙奶的吨利润2001年即从2000年的870.26元下降到760.75元,当年造成利润损失4879.5万元,而且此后连续下降,给合资公司的利益带来了巨大的损失,而且娃哈哈向达能董事长吕布先生发函提出异议后,非但置之不理,反而变本加厉地收购了上海正广和50%股权,汇源集团22.18%的股权,乳品行业上海光明酸奶和保鲜乳二个项目的45.2%股权,并购了蒙牛乳业49%的股权等一系列与合资公司有竞争性的企业,严重损害了合资公司的利益。

5、荷兰Hero Baby奶粉口味怎么样?

荷兰Hero Baby奶粉口味还是比较清淡的,它的配方接近天然源乳,成分很安全,不含蔗糖、糖浆等添加糖、 香兰素等香精香料,整体口味是清淡的,它是一次成粉,粉质细腻易冲泡,我给宝宝一直喝这款奶粉的,宝宝也一直挺喜欢的,百度这方面的资料很多。

6、卫生纸的品牌有哪些?

卫生纸用心相印的、碧霞
⒈维达⒉心相印⒊宝洁⒋真真⒌DOWNY⒍清风⒎五月花⒏舒洁⒐Kleenex⒑波斯猫⒒伊の恋⒓贝柔⒔洁柔⒕双灯 ⒖洁婷⒗妮飘⒘SKII⒙碧柔⒚Grace⒛Flora 21.宝丽22.蝶恋花23.娇肤/名亮24.天天亲亲/亲心25.唯洁雅26.心相英玉吧27.爱乐家28.瑞福源29柳燕30精工31欣意32亲密爱人33冰洁
卫生巾用ABC,七度空间优选恒安等
小孩尿不湿-安安国际、雀氏纸尿裤等ABC卫生巾 (佛山景兴卫生用品有限公司,知名品牌,十佳卫生巾品牌) ,苏菲卫生巾 (上海尤妮佳有限公司,知名品牌,十佳卫生巾品牌) ,护舒宝 (宝洁集团旗下品牌,知名品牌,十佳卫生巾品牌) ,娇爽卫生巾 (强生旗下品牌,知名品牌,十佳卫生巾品牌) ,安尔乐-七度空间 (中国驰名商标,晋江恒安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十佳卫生巾品牌) ,好舒爽 (中国驰名商标,河北恒利集团有限公司,十佳卫生巾品牌) ,舒而美-高洁丝-得伴 (美国金佰利公司旗下品牌,知名品牌,十佳卫生巾品牌) ,这些品牌都不错呀。。都是我帮你在中国十佳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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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的名牌尿布湿,因为有胶,都不太透气
那样虽然方便但对婴儿不好,没办法,为了孩子好。
就辛苦妈妈下吧。
对了,最好把布片用高温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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