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冒商标案例
1、仿冒商标一般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假冒仿冒商标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营业标志上不当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相混淆,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七条 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除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商标法侵权案例
不一定。
关键是问题是,2个“月季花”图形商标是否近似,是否容易造成混淆,比如一个是毕加索风格的,异常的抽象,一个是国画风格的,相对比较写实,或者就是个照片。一般消费者都能明显的区分出来,所以仅仅以都是“月季花”图形商标为由,就加以处罚,不一定是合理的,还是要具体情况区别对待。
3、盗用他人商标该受到什么法律责任
盗用别人商标属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情节严重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我国《刑法》有专门针对知识产权犯罪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仿冒商标案例扩展资料:
案例:冒用他人商标被查 “小聪明”换来大罚单
为了尽快销售出去自己经营的产品,新疆石河子一个体经营户自作聪明,擅自使用与自己销售的商品相近似的知名商标做幌子,进行大肆宣传,误导消费者购买。2014年4月7日,记者从新疆石河子市工商局了解到,该局下野地分局新安工商所查处了这起利用广告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案。
据了解,个体户沈某从乌鲁木齐市购进深圳市格力之星小家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之星公司)监制的“GELIE”牌吸油烟机,在本地区进行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沈某为扩大销量,利用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格力公司)的“格力”电器的知名度,制作了“格力”电器的宣传广告牌和宣传单,对外宣传自己店中正在销售“格力”电器,并将其经销的格力之星公司生产的“GELIE”牌电器的标价签均标注为“格力”。
通过上述方法,引人误认为该店经销的“GELIE”牌电器的生产者为珠海格力公司。经消费者举报,工商局对此进行了核实,发现该店从未经销过珠海格力公司的“格力”电器,“格力”电器与“GELIE”牌电器没有任何关系。
工商部门经过认真调查取证,确定沈某的虚假宣传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利用广告方法,对商品的生产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以罚款。
至此,沈某自以为是的一个小聪明,为自己换来的是一张万元罚单,着实后悔不已。
4、仿商标侵权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根据商标有关规定,对于商标侵权行为,被侵权人可以向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处理,相关部门有权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收邀并销毁侵权商标标识;
(3)消除现存商品上的侵权商标;
(4)收缴直接专门用于商标侵权的模具、印板或者其他作案工具;
(5)如果采取前四项措施不足以制止侵权行为的,或者侵权利行为与商品难以分离的,责令并监督销毁侵权商品;
相关部门查处商标侵权行为这类侵权行为可以具体分解为以下四种:
(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3)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4)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
第一种行为是假冒行为,其余三种是仿冒行为。
假冒注册商标是最严重的侵害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5、假冒注册商标判刑案例25万要判几年?
1、经营数额是25万,就已经达到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定刑是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而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没有其它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缓刑的可能性不大;
《刑法》
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