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补正申请书
1、商标补正如何办理
1、补正内容一律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
2、要求删除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标注“同意删除”;
3、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改动、添加;
4、修改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和修改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一一对应,以利于审查工作的继续进行;
5、要求附送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书的,应在补正栏目内注明“已附说明书”字样,并附送相应的说明书(用A4纸);
6、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直接添加附页(用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者“见附页”字样;
7、代理人的签名或者代理组织的印章应统一位于补正内容的右下方,并且不得遮盖补正内容;
8、对补正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相应位置说明,供商标局参考;
9、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视为未作补正,原申请失效,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补正通知书
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
2.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3.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
(一)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
(二)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
(三) 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
2、商标补正通知书如何填写
你好呀。
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常见情况:
1、应报送清晰的商标图样, 图样中每个文字( 每个组成部分) 均应清晰。
补正回文应在图样框中粘贴清晰的图样, 每个文字都应清晰、 完整, 尤其注意图样中较小的文字。
2、(商品或服务项目) 不规范, 应按规范名称申报。补正回文中直接填写正确的类别及规范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
3、“(商品或服务项目) 不属本类, 应删除”。补正回文中可直接写“同意删除”; 也可更换为其他项目, 但是不能超出首次申请的范围。
4、 “应将申报类别改为第XX类”。补正回文中直接写“改为第XX类”。
那你这里是(商品或服务项目) 不规范, 应按规范名称申报。那你就补正回文中直接填写正确的类别及规范的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就好了。
3、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如何填写?
商标注册补正把不规范的名称按照类似表里面规范的名称填写就可以了,如果是纸质递交申请的就打印在补正通知书背面递交申请,如果是网上电子递交的网上填写补正申请就可以了
4、注册商标时为什么会收到商标补正通知书,该怎么补正
一.查看商标补正事项1.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符合《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规范、具体2.所填报的商品、服务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3.商标图样不清晰4.商标图样不清晰二.针对商标补正内容 准备商标补正申请材料.根据《商标补正通知书》的要求,对商标注册申请材料进行修改填写错误的地方三.提交商标补正申请材料.当商标注册申请人把商标补正的相关申请材料都准备好了之后,这时需要将正确的资料快速递交至商标局即可
5、关于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
1、补正内容一律用打印机打印在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上的相应位置;2、要求删除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标注“同意删除”;3、补正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限制在要求补正的原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相应范围之内,不得随意改动、添加;4、修改后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应和修改前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一一对应,以利于审查工作的继续进行;5、要求附送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说明书的,应在补正栏目内注明“已附说明书”字样,并附送相应的说明书(用A4纸);6、补正内容较多,补正通知书上写不下的,可以直接添加附页(用A4纸),并在补正栏目内注明“有附页”或者“见附页”字样;7、代理人的签名或者代理组织的印章应统一位于补正内容的右下方,并且不得遮盖补正内容;8、对补正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相应位置说明,供商标局参考;9、交回空白补正通知书的,视为未作补正,原申请失效,申请日期不予保留。补正通知书1.商标局收到商标注册申请件后,首先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主要分三个部分:申请书件的审查(文件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签字/印章是否缺少)、对商标图样规格、清晰程序及必要的说明的审查、分类审查(对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的审查)。形式审查结束后,商标局主要发出三种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通知书〉与〈不予受理通知书〉。2.对于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出《补正通知书》,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按照指定内容补正并交回商标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商标局书面通知申请人(发出《商标注册申请无效通知书》),申请日期不予保留。3.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文件基本符合规定但需要补正的包括以下情况:(一)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规范、不具体;(二) 所填报的商品/服务项目名称不属于同一类别;(三) 需要对商标图样中的文字做出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