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商标百科 » 商标复审专网

商标复审专网

发布时间: 2022-10-21 14:56:57

1、商标复审是什么意思?有哪些过程?

大家也都知道商标对于企业来说是非常重要的,注册了商标就给自己的产品提供了一个合法的保护。商标复审是什么意思呢?复审有哪些过程呢?

 

一、什么是商标复审

根据商标法相关条例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的案件,对于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都是有权力进行管理的。商标负责人就是针对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商标有关事项所作出的决定而提出的复审请求,一般来说,是由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进行审查的法定程序。其实大家也都知道申请商标并不是都能够成功,其实有很多人申请商标都没有成功,如果你对商标局做的决定不服的话,是可以提起复审的。

 

二、相关的流程

当然商标复审也是有一些流程的,一般来说复审的时间是根据申请人收到了驳回通知书或者是撤销通知书之日起15天内进行安排,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申请延期,延期的时间为30天,如果超过了就自动撤销。但是必须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进行审核,才能够进行延期的申请。当事人必须要提供一些文件或者是材料,要准备好商标代理委托书,准备好各类复审申请书,准备好一些理由和证据。复审的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者是异议复审将会做出准许或者是不准注册的裁定,并且这个结果也会通知给当事人。

 

三、结语

商标复审也是有类型的,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符的,或者是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都可以提起复审。如果当事人不服商标局对商标所做的相关处理都可以提出复审的请求,这是大家的合法权利。

2、商标复审需要哪些步骤

商标复审须流程如下:申请人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同时附送盖有商标局“驳回”印章的《商标注册申请书》原件、《商标核驳通知书》原件、商标图样、商标局寄送商标核驳通知的信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和实物证据,申请人需要在提出评审申请后补充有关证据材料的,应当在申请书中声明,并自提交申请书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与申请书相同份数的证据材料;未在申请书中声明或者期满未提交的,视为放弃补充有关证据材料。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复审申请书》之日起三十天内,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申请基本符合法定条件,但需要补正的,可以限期补正;限期内未作补正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退回全部申请书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七条 对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复审申请应当及时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撤销国际注册商标,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满3年后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后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申请宣告国际注册商标无效的,应当自该商标国际注册申请的驳回期限届满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驳回期限届满时仍处在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相关程序的,应当自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准予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5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第五十二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评审时的事实状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决定的复审案件,发现申请注册的商标有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商标局并未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决定的,可以依据上述条款作出驳回申请的复审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复审决定前应当听取申请人的意见。第五十三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不予注册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请求及原异议人提出的意见进行审理。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不予注册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通知原异议人参加并提出意见。原异议人的意见对案件审理结果有实质影响的,可以作为评审的依据;原异议人不参加或者不提出意见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第五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的决定和申请人申请复审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五十六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审理不服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决定的复审案件,应当针对商标局作出撤销或者维持注册商标决定和当事人申请复审时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及请求进行审理。第五十七条 申请商标评审,应当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基于商标局的决定书申请复审的,还应当同时附送商标局的决定书副本。 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申请书后,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需要补正的,通知申请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补正。经补正仍不符合规定的,商标评审委员会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期满未补正的,视为撤回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受理商标评审申请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驳回,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商标局的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商标再审的流程为:商标申请被驳回后,如申请人不负驳回决定,可以在收到驳回通知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再审。商标委员会在收到再审申请后九个月内做出评估结果,并将评估结果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对该决定不负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4、受理通知书下来以后,有人打电话想买我商标,我说不卖,他们以商标版权备案注册在先为由,让我注册版权备

小心不要上当,这种讹人的小技俩对于不懂商标法的申请人来说好像挺唬人的,但是对于专业人士来说就是雕虫小计。建议你多咨询几家代理机构,一切就清楚了。
前几天我已经对你遇到的相同的案子做过解答,我在这里再重复一次,连同当时那位网友的疑问一并发上来,如果您还不清楚,请联系我。
网友qlcqlc2007 问:
本人前段时间注册了一个商标,受理通知书这两天就能下来了,昨天有外地的一个代理公司打电话给我让我卖商标给他的一个客户,我没同意,他们非常卑鄙的去抢注著作权企图在商标公示期提出争议撤销我的商标,他们已经在网上登记,我发现后第一时间把我的资料和登记费交了,想问下专业人士,我这种情况注册的商标和著作权是不是都安全了,我注册的商标不是什么知名商标也不是什么著名的品牌,只是自己想了好久才想出的一个不错的商标,目前基本没多大商业价值,但是他们这种买不到就想抢到做法太龌龊了还有一点,他们比我早一天在网上登记了著作权,但是没有交资料也没有交钱,我是直接把资料和登记的费用交过去了,是不是就算已经受理了,这个版权是不是就一定是我的了?还有我拥有版权后,商标通过率会高吗?

我(商标复审专网)的回答:
如果你的商标是自己原创设计的,那就不用担心。
另外,小心,这可能是个骗局,因为你申请注册商标没几天,现在在公开的渠道上是不可能知道你注册的商标信息的,只有你的代理公司知道,一般情况下,注册商标信息至少要在申请后4个月左右才能在商标局的网站上查到的。你在网上查查,前些天山东就出现过类似的案子。
同时做好三件事,
其一,把你设计这个商标过程中的所有文件和资料保存好,比如你和设计公司之间的合同,来往邮件,设计公司给你发的各种标样,修改记录等;如果是你自己设计的,把所有设计源文件保存好,不要随意剪切拷贝。
其二、把和你联系的代理公司的人员姓名、电话、地址收集好,最好让他们给你发个有意购买商标的公函(盖章的),同时尽可能的了解和掌握买你商标的人的情况。
其三、把你的代理公司和你之间签订的商标代理合同、往来的文件、邮件、短信等等资料都收集起来,保存好。
这些准备都是为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做的。

网友qlcqlc2007 的追问:
谢谢你的回答,我注册的商标只是个店铺的名字,就4个字,没有设计方案,不过在注册时代理公司有给我合同和发票,关于第二点,他们打电话给我时所出的钱连我改店名换门头的钱都不够,就直接拒绝了,所以也没有什么公函之类的东西,第三点,我想到那个商标时有发短信给代理公司的业务,短信内容就是我想到的那个商标,我让他查有没有被注册过,关于你说的骗局,我其实也想过,是有这个可能性,不过我现在没得选择。

我的回答 :
如果只是四个汉字的话,基本上不会涉及版权问题,所以不用理会他们。

5、商标复审的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复审流程如下: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回盖公章);2. 商标构思及使用情况(主要突出知名度);3. 企业简介;4. 企业所获得的各项荣誉;5. 企业最近三年销售、广告费用及相关财务情况;6. 企业媒体报道或图片广告原件及复印件;7. 企业销售产品外观原件及复印件;8. 其他可以证明企业产品和知名度证据和材料;9. 最早使用此商标的证明材料;10. 申请人需要对其提方的证据材料进行逐一分类编号并制作目录清单,对证据材料的来源,证明的具体事实做简要说明,并加盖公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五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自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商标局做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异议人不服的,可以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局做出不予注册决定,被异议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复审决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被异议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异议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进行复审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

6、商标复审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申请的时限:商标注册申请人收到商标局对该商标注册申请的《商标核驳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申请复审;申请复审的书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二条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商标评审规则》 第三十五条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当事人重新提出的评审申请,应当在三十日内就是否受理作出决定。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有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事由经审核不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事由经审核成立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撤销已经作出的裁决,并重新裁决。

7、商标被驳回,如何线上自助复审?

需要准备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传。
主要书写《驳 回 商 标 注 册 申 请 复 审 申 请 书》要规范,理由充分。
主要注意如下几点,并且充分说明:

一、申请商标是申请人独创设计的商业标识,具备注册商标所应有的显著性,完全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二、整体观察与比对主要部分是商标审查的基本原则,判断两个商标是否近似应当平衡把握这两个原则,综合运用,作出客观的评价
三、申请商标与(引证)的主要识别部分完全不同,图形部分的外观相差甚远,结合整体的呼叫及含义区别显著,给消费者的整体印象截然不同,消费者足以区分开,使用在类似服务上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误认,不应判定为近似商标
四、以下商标的情况同本案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情况极为类似,但是却已经成功注册在类似群组上,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并不会造成相关公众的误认与混淆,恳请贵委秉持一致的审理标准,核准申请商标的注册。
各商标共存对比表
五、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是否近似要全面进行比对,对商标的整体及相关要素进行比较
六、立足于我国《商标法》的立法目的,申请商标的注册并不与任何商标发生冲突。并具有显著性和识别性,申请商标正常合法的注册理应受到保护

8、申请商标注册,创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在申请商标注册,创设商标时应尽量创设无含义或暗示性的文字或图形,避免违反商标法第十条和十一条禁用条款的要求,尤其是第十一条第1款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第十一条第2款对商品的功能等特点有直接描述性的文字,以及无第二含义的公众知晓的地名等。对于商标所带来的不良影响的文字或图形应从社会公德方面考虑,所以还需委托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公司像济南英策代理机构做商标查询分析,申请前的查询,是申请商标注册的重要步骤,其查询结果虽不具备法律效力,但它可使商标注册申请人做到心中有数,减少盲目性,故可在大大减少费用开支的同时,争取更多的申请时间。

9、商标复审的流程大概是什么?

商标复审的流程是:商标注册申请人自收到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四条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热点内容
我要开店淘宝 发布:2020-09-09 12:06:51 浏览:854
十大相机品牌 发布:2020-08-29 10:57:46 浏览:788
淋浴器十大品牌 发布:2020-08-29 01:52:31 浏览:627
开店宝支付 发布:2020-09-15 10:25:50 浏览:560
技术专利申请 发布:2020-08-27 21:42:43 浏览:545
怎么扫条形码 发布:2020-08-29 10:28:31 浏览:538
怎么保护知识产权 发布:2020-08-29 01:30:26 浏览:535
济南创新谷 发布:2020-09-10 04:19:14 浏览:533
淘宝开店照片要求 发布:2020-09-09 12:08:29 浏览:532
开店美发 发布:2020-09-02 20:04:55 浏览: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