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发票认证要回总公司
1、分公司开的发票,但款项要汇到总公司,这样可以吗
其实汇到分公司最好,但是如果甲方必须汇到总公司你有两个办法可以做账。第一种:你可以以总公司代分公司收款来做账,总公司和分公司走个应收和应付的往来,然后合并报表的时候就抵了。第二种就是他打给总公司后你让总公司原金额返还给你,管理费什么的费用你以另外的方式打给总公司,这样就哦啦。
2、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进来的发票,名称开分公司,能拿回总公司入账吗?
可以的,你们又不要报税,对做记账凭证没有什么要求,而且也简单一些,只要按你们公司的内账做就OK了,如果有营业执照就一定要做记账凭证,税所好查账
3、总公司和分公司开票的问题
有点看不明白!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是不是总公司收入太高(要注意申请了一般纳税人之后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如果是收入太多认证太少,你们客户也同意的话,应该是可以转至分公司去开的。不过分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是由国税代开3个点的普通发票,分公司开出来的普通发票对方公司认证不了,不能抵扣。而且你说的总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分公司成立是不是就按小规模,这要看你们公司是什么性质,你们是不是属于来料加工啊?不然怎么会没有进项票! 追问: 我们是销售警用器材的,防弹背心,军装作战服这些,供货单位都是一些朋友的工厂,根本连发票都没有。按照您上面的回答,发票可以放在分公司开,但是只能由税务代开,分公司不能自己开发票吗,税务会不会问“为什么不让总公司开票呢”老板的意思是他多开几家XXXX第几分公司,然后让分公司开普票,快够80万了就不开了,注销了,继续开分公司,这样可行吗,, 回答: 分公司要开发票只能是由税务局代开.而且像你们总公司把票转给分公司去开,那就等于是这笔交易是由分公司跟总公司的客户交易.是以分公司的名义去开票.购方是你们的客户.税务局又怎么知道这笔就是你们总公司的业务呢?
4、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如何处理
分公司和总公司发票的处理方法如下:
1、如果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是独立核算的,可以相互开发票,但开发票的时候,要注意按市场公允价格来计算劳务、商品的价值,不能按自己的需要来计算,这叫关联交易。
2、如果相互之间不是独立核算的,而且又是在同一个区域内,或者经税务机关审批同意汇总缴纳的;
可以汇总来汇算企业所得税,但总、分公司之间的交易,一般不得开发票,如果属于跨区域调拨货物等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才能开发票。
【法律依据】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5、分公司的发票总公司可以用吗
法律分析:不可以,分公司的票,只能分公司进行入账核算。分公司和总公司需要各自核算,但是不能抵扣他人进项税额,这种行为是不被允许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6、分公司发票能在总公司入账吗
法律分析:对于分公司发票,总公司是可以入账的,而总公司的发票,分公司未必可以入账。发票抬头要与公司营业执照名称一致,分公司没有法人营业执照,但会有非法人的营业执照,单独核算,所以名称必须一致。所以如果是分公司抬头发票总公司不可入账。总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纳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法人税制,总公司的发票开成分公司的抬头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中扣除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7、公司开给我的发票,放在另一个分公司认证了,怎么办?
已认证的发票无法冲回,无法变更!
解决方法:
1、好在是你公司内部的另一个分公司,你完全可以要求那个认证并抵扣税款的分公司把抵减的税金返回给你公司,这样你就没损失了
2、当然,从业务上会出现不对口:你可以把这笔涉税业务转给你的另一个分公司(包括合同、票据),就当你没做过这个业务
3、如果已经收款了,可以在账务上调整为代收款(其他应付款)
4、已经销售开票的,可以作废或红字冲回
ok了!
8、分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拿到总公司进行抵扣?
分公司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可以拿到总公司进行抵扣,
税号不一样。
9、我们是分公司(刚成立三个月的小规模纳税人)费用原始凭证全部寄回总公司,请问分公司账要怎么做?
如果你们是经工商机关登记的分支机构,必须进行独立的税务登记,因而必须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总公司可以根据你们分公司的账册的内容进行会计上合并处理,没必要把原始凭证都收回去。把所有凭证收到总公司的做法不符合税务管理的要求,会被税务机关追究的。作为临时的措施,你们可以把寄到总公司的凭证全部复印下来,然后用来做帐,税务机关检查是向他们说明情况,就说是凭证存放在总公司(按说这样也违规),必要时可从总公司取回供税务机关检查。一定要注意,你们做帐的凭证不可在总公司又另外做帐,税务机关一旦发现肯定要追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