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c认证审核采购部内容
1、电子产品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CQC中心。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认证流程 如何申请3C认证
1、产品认证申请;
(1)凡生产CCC目录内产品的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供申请.
(2)认证机构对资料进行评审,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3)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将向检测机构下达测试任务.
(4)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
2、产品型式试验;
(1)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2)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3)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30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4)产品检测费按国家认监委国认证函(2002)111号文件执行.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1)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认证机构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2)检查人员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3)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审核评定.
(4)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1)认证机构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2)认证机构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认证证书.
(3)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邦思公司3C认证代理优势
1).辅导经验丰富,涉及22类产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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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国强制认证即3C认证评审内容有哪些,谢谢!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样品试验
3)初始工厂审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可选择的认证模式
以下一种或多种的组合(自我声明是发展方向,依赖法律的健全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型式试验
--制造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获得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初始工厂审查:
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1.1 人员职责
1.2 资源要求
审查的重点是:
通过交谈和查阅文件确定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是否建立;
通过交谈和查阅文件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有能力履行职责;质量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具备;
通过交谈和现场验证确定工厂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是否具备。
1.3 文件和记录
审查重点是:
通过交谈和查阅文件至少确定以下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性:
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
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的标准;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程序:
认证标志控制;
文件和记录控制;
采购和进货检验;
(生产)过程控制(必要时);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仪器设备校准和检定的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内部审查程序;
产品变更的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记录:
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的记录;
关键件的检验或验证记录;
运行检查记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仪器设备校准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
内部审查报告、内部审查后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投诉记录。
1.4 采购和进货检验
审查重点是:
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和现场确认来确定所有措施是否能满足确保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工厂是否制定了选择、评定和管理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供应商的程序;
工厂选择和评定的供应商的名录以及过程记录;
通过查阅记录,了解工厂是如何评价、选择供应商,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是否有效;
工厂是否制定了关键件的检验和验证程序以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通过查阅记录,检查工厂是否对采购的关键元器件进行检验.对供应商检验的关键元器件是否验证,是否定期对关键元器件进行确认检验;
检验/验证程序规定的技术要求是否能满足整机产品认证的要求;
通过查阅记录,检查检验/验证和确认检验活动以及关键元器件一致性控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如果工厂自己对关键元器件进行检验,还应对工厂的检验资源,包括检验人员的经验和技术能力、配备的仪器设备及其校准状态、以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工厂是否按规定保存了关键元器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
现场指定试验;
关键件的核查。
1.5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审查重点是:
工厂是否识别了关键工序,并保证生产过程稳定受控。尤其要注意那些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安全性的工序,如,焊接电源线,波峰焊,关键螺钉的紧固等;
是否为这些关键工序制定了作业指导书。没有作业指导书时,检查员应判定是否能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结果进行稳定控制而不影响认证产品的质量。作业指导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图画,照片等;
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检查关键工序操作人员是否能按相应的要求熟练、准确的操作;
工厂是否明确规定了需要进行监控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如有,应检查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监控措施,并确认其实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工厂是否建立了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在现场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维护保养记录;
生产现场是否对环境有特殊要求,如有,检查这些特定的环境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1.6 例行检验
审查重点是:
工厂是否制定了例行检验程序,程序中规定的例行检验项目、检验条件是否满足认证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
实际操作的符合性,如试验应力施加部位,样品状况,试验工位和布局等;
仪器设备校准情况,运行检查情况;
例行检验记录(以抽查过去的记录为主);
不合格品的处置;
各国的产品认证机构对例行检验的条件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厂方规定的例行检验条件也可能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不一致。此时,检查员应判定试验应力的覆盖性,其技术等效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合格品进行返修后应再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1.7 确认检验
审查重点是:
工厂是否制定了确认检验的程序;
规定的确认检验项目、技术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
抽查确认检验的报告或记录;
如果是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的确认检验,该机构应符合ISO/IEC 25导则或ISO/IEC 17025的要求,技术能力应能承担确认检验项目;
如果是由工厂检验机构进行的确认检验,应在现场重点了解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仪器设备的配备及校准,试验环境等。
工厂在安排确认检验时,样品型号的选择应有一定的批量代表性和型号代表性。可能的情况下,应考虑覆盖所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
确认检验所用的标准应是认证用的国家标准。但是,对于国外的工厂,也可以使用与国家标准相应的国际标准(包括以国际标准转化成该国的国家标准),只要试验项目和试验条件技术上等效即可;
确认检验是工厂质量管理措施。因此,审查时不是进行现场确认检验,而是进行以下工作:
检查确认检验计划;
查看确认检验报告;
核对确认检验项目和标准;
检查对确认检验中出现的不符合项
是如何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的;
检查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确认检验机构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初始工厂审查时,工厂可能还没有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安排确认检验。这时,可以重点检查工厂是否编制了确认检验程序并做出确认检验计划安排。
1.8 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
审查重点是:
文件审查,包括查阅校准计划,审查自校准的有关规定,抽查仪器设备档案,检查校准证书或校准记录等;
在仪器设备使用现场对校准状态标签进行检查,看是否有超过校准有效期的情况。当发现有超过校准有效期的现象时,应根据情况作如下处理:
如果查看校准记录说明已经校准,只是由于疏忽,忘记更换标签或笔误,需提醒工厂注意;
如果经核实,确实是仪器设备超过校准有效期,应查阅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利用各种方式判断可能会对认证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造成的后果,开具不符合项;
如果仪器设备超过校准有效期的现象比较严重,或完全失控,检查员要考虑该要素的控制是否有效。必要时,可扩大抽样,以判断其是否构成严重不符合。对待这种情况应慎重,一定要有足够的客观证据方可做出结论。
查看为工厂提供校准服务的外部校准试验室的校准活动是否能够溯源到国家/国际标准,其资质管理是否符合所在国家的有关规定;
查看检定机构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
查看校准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工厂是否能利用校准记录正确的利用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
1.9 运行检查
审查重点是: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是否规定了运行检查,其中的检查要求是否明确;
用于运行检查的样件是否进行了有效控制;
运行检查的频度是否适宜、方法是否得当;
通过查阅运行检查记录和询问的方式,了解运行检查是否按要求得到实施,并保存了相应的记录;
通过查阅相关规定和询问设备操作人员的方式,了解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是否并如何采取措施;
工厂对发现设备失效时所采取的评价方法及相应措施是否适当;
抽查运行检查记录,并与现场调查的情况相比较;
设备失效时的结果评价及处理措施是否进行了记录。
1.10 不合格品的控制
审查重点是:
查阅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确认其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在现场审查的全过程,都应注意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在执行;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识、隔离和处置;
重点查阅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不合格品记录并注意其处置情况;
随机抽查返工、返修品的记录,确认其操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对需要采取纠正和/或预防措施的不合格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相应的有效措施,效果如何。
1.11 内部审查与纠正措施
审查重点是:
是否有内审计划;
是否能覆盖所有要素;
是否由有资格的、受过培训的内审员进行审查;
一年之内,内部审查要涉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要素;
抽查最近一、两年的内审记录,重点查阅对认证产品一致性和体系有效性的审核结果;
在查阅内审记录时,注意其中的内审输入信息中是否包括投诉信息,特别是对认证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要予以重点关注;
通过抽查记录、询问调查和现场调查的方式,确认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纠正,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1.1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审查重点是:
当有批量产品生产时,依据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描述,确认批量生产出来的认证产品和样品是否一致;
工厂是否制定了关键元器件、材料及结构变更(包括电磁兼容的要求)的控制程序通过样品描述,确认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是否经认证机构批准;
在对生产厂进行日常监督时,应确认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是否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相一致,变更是否经认证机构批准。
1.13 包装、搬运和储存
审查重点是:
在现场审查时,通过查阅与包装、搬运和储存相关的规定,抽查相关记录和现场观察等方式,确认其规定是否正确实施;
储存的环境是否适宜;
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知道产品包装、搬运和储存的相关要求,特别是特殊物资的控制要求。
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
2.1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的依据
产品描述;
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申请书;
相关技术标准。
认证机构批准的变更报告
2.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
认证产品的铭牌、标记等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相一致。
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相一致。
2.3 现场见证试验
根据现场情况从工厂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抽取认证产品,检查员指定项目,由工厂的检验员动手试验,并作好记录。
3、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 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一)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
(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七)内部审核的记录;
(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保本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下面的是:申请初期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 产品送样要求
1. 每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样品送2个,覆盖型号样品各送1个。
2. 若样品为不可拆卸结构,应提供一个可拆卸样品。
二、 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CCC认证申请表(请用中文及英文填写)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产品说明书;
4. 产品规格书;
5. 产品维修手册(如有);
6.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7.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如有);
8.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9. 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识
10.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11. 工厂审查调查表
12.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13.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12.一致性声明(书
4、3C认证审厂需要什么资料?
3C认证审厂需要什么资料
1.一般是拿证后算12个月开始,每年最少要做1次工厂检查。
需要准备的文章资料和管控程序:
1.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的控制程序
2.质量计划/类似文件
3.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
4.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程序
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6.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7.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变更控制程序
5、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仅供参考
(一) 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 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此外,还应有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检验标准、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
第五条 工厂应保存至少包括以下的质量记录,以证实工厂确实进行了全部的生产检查和生产试验,质量记录应真实、有效:
(一)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进货检验/验证记录及供货商提供的合格证明;
(三)产品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四)检验和试验设备定期进行校准或检定的记录;
(五)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设备运行检查的记录;
(六)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
(七)内部审核的记录;
(八)顾客投诉及采取纠正措施的记录;
(九)零部件定期确认检验记录;
(十)标志使用执行情况记录;
(十一)运行检验的不合格纠正记录;
记录的保存期限应不小于两次检查之间的时间间隔,即至少24个月,以确保本次检查完之后产生的所有记录,在下次检查时都能查到。 下面的是:申请初期需要提供的资料:
一、 产品送样要求
1. 每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样品送2个,覆盖型号样品各送1个。
2. 若样品为不可拆卸结构,应提供一个可拆卸样品。
二、 送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 CCC认证申请表(请用中文及英文填写)
2. 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产品说明书;
4. 产品规格书;
5. 产品维修手册(如有);
6. 产品电路图(包括原理图和印制刷线路版图);
7. 同一申请单元中主送型号产品与覆盖型号产品的差异说明(如有);
8. 产品与安全有关的关键元部件明细表和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明细表
9. 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识
10. 产品关键安全元件认证证书复印件;
11. 工厂审查调查表
12. 产品的CB测试证书和报告(如有);
13. 产品的商标使用授权书(如有);
12.一致性声明书
6、3C认证检查什么文件
1、 工厂检查文件和记录
现有文件:ISO体系相关文件,主要有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相关规程和记录;其中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管理制度是适用的,其中对####的相关操作规程不可以用;其中还需要补充的文件和记录内容如下:
一、程序文件及记录
1、质量负责人、部门及质检员任命书
2、采购记录、供应商评审及相关记录
3、基础设施台帐、基础设施检修计划、基础设施保养检修记录、包装检验记录
4、计量器具周期校准计划、检验设备运行检查记录
5、原材料送检单、进货检验记录、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记录、生产过程检验
记录、关键工序过程监控记录、工序抽检记录
6、不合格品评审处置报告、返工返修通知单、废品单
7、年度内部质量审核方案、内部质量审核计划、内审检查表、不合格报告、不合格
项分布表、内部质量审核报告、内审首(末)次会议签到表
8、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
9、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10、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11、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
二、管理制度、检验规程、操作规程
1、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2、生产设备管理制度
3、现场环境管理规程
4、检验和试验仪器管理规程
5、检验和试验仪器周期校准管理规程
6、生产工作管理规程
7、仓库管理制度
8、进货检验规范
9、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确认检验规程
10、生产过程检验规程
11、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规程
12、检验试验仪器运行检查规程
13、生产过程作业指导书
14、包装作业指导书
15、生产设备操作规程
16、检测设备操作规程
17、组织机构图
18、总装配图,电气原理图和其它相关图纸
19、生产过程工艺流程
20、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供应商出具的安全检验报告或证明
21、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校准证书
2、 现场
1、 人员
工厂现有人员不能满足CCC工厂检查要求,现有质量负责人目前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例行和确认检验,认证产品变更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等要求需要加强培训。还缺少一名关键的技术负责人,其它的质检和生产人员等都需要补充并进行相关的人员培训。
2、 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都需要购买,生产设备至少需要可以组装####的相关设备,
需要购买的检测设备有:######################################等
7、3C工厂一致性审查所需文件及记录文件有哪些
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1)认证申请和受理 2)样品试验 3)初始工厂审查 4)认证结果评价和批准 5)获得认证后的监督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可选择的认证模式以下一种或多种的组合(自我声明是发展方向,依赖法律的健全与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增强) --型式试验 --制造现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市场抽样检测或检查 --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审核 --获得认证后的跟踪检查 初始工厂审查: 1.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1.1 人员职责 1.2 资源要求审查的重点是: ? 通过交谈和查阅文件确定质量活动相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是否建立;? 通过交谈和查阅文件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有能力履行职责;质量负责人履行其职责的条件和环境是否具备;? 通过交谈和现场验证确定工厂的人力资源和物质资源是否具备。 1.3 文件和记录审查重点是:通过交谈和查阅文件至少确定以下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符合性和适用性:? 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 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涉及的标准;? 程序文件,至少包括以下程序:? 认证标志控制;? 文件和记录控制;? 采购和进货检验;? (生产)过程控制(必要时);?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仪器设备校准和检定的程序;?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内部审查程序;? 产品变更的控制程序。? 质量记录,至少应包括以下记录:? 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价和管理的记录;? 关键件的检验或验证记录;? 运行检查记录;?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记录;? 仪器设备校准记录;? 不合格品处理的记录;? 内部审查报告、内部审查后制定的纠正、预防措施、投诉记录。 1.4 采购和进货检验审查重点是:通过交谈、查阅文件和现场确认来确定所有措施是否能满足确保采购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工厂是否制定了选择、评定和管理认证产品关键元器件供应商的程序;? 工厂选择和评定的供应商的名录以及过程记录;? 通过查阅记录,了解工厂是如何评价、选择供应商,以及对供应商的管理是否有效;? 工厂是否制定了关键件的检验和验证程序以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通过查阅记录,检查工厂是否对采购的关键元器件进行检验.对供应商检验的关键元器件是否验证,是否定期对关键元器件进行确认检验;? 检验/验证程序规定的技术要求是否能满足整机产品认证的要求;? 通过查阅记录,检查检验/验证和确认检验活动以及关键元器件一致性控制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如果工厂自己对关键元器件进行检验,还应对工厂的检验资源,包括检验人员的经验和技术能力、配备的仪器设备及其校准状态、以及环境条件进行检查;? 工厂是否按规定保存了关键元器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 现场指定试验;? 关键件的核查。 1.5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审查重点是:? 工厂是否识别了关键工序,并保证生产过程稳定受控。尤其要注意那些直接或间接影响产品安全性的工序,如,焊接电源线,波峰焊,关键螺钉的紧固等;? 是否为这些关键工序制定了作业指导书。没有作业指导书时,检查员应判定是否能对关键工序的操作结果进行稳定控制而不影响认证产品的质量。作业指导书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图画,照片等;? 通过观察、询问等方式检查关键工序操作人员是否能按相应的要求熟练、准确的操作;? 工厂是否明确规定了需要进行监控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如有,应检查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监控措施,并确认其实施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工厂是否建立了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并在现场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及维护保养记录;? 生产现场是否对环境有特殊要求,如有,检查这些特定的环境要求是否得到满足。 1.6 例行检验审查重点是:? 工厂是否制定了例行检验程序,程序中规定的例行检验项目、检验条件是否满足认证实施规则的有关规定;? 实际操作的符合性,如试验应力施加部位,样品状况,试验工位和布局等;? 仪器设备校准情况,运行检查情况;? 例行检验记录(以抽查过去的记录为主);? 不合格品的处置;? 各国的产品认证机构对例行检验的条件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厂方规定的例行检验条件也可能与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不一致。此时,检查员应判定试验应力的覆盖性,其技术等效性是否符合要求;? 对不合格品进行返修后应再进行一次例行检验。 1.7 确认检验审查重点是:? 工厂是否制定了确认检验的程序;? 规定的确认检验项目、技术内容、方法是否符合认证机构的规定;? 抽查确认检验的报告或记录;? 如果是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的确认检验,该机构应符合ISO/IEC 25导则或ISO/IEC 17025的要求,技术能力应能承担确认检验项目;? 如果是由工厂检验机构进行的确认检验,应在现场重点了解检验人员的技术能力,仪器设备的配备及校准,试验环境等。? 工厂在安排确认检验时,样品型号的选择应有一定的批量代表性和型号代表性。可能的情况下,应考虑覆盖所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型号;? 确认检验所用的标准应是认证用的国家标准。但是,对于国外的工厂,也可以使用与国家标准相应的国际标准(包括以国际标准转化成该国的国家标准),只要试验项目和试验条件技术上等效即可;? 确认检验是工厂质量管理措施。因此,审查时不是进行现场确认检验,而是进行以下工作:? 检查确认检验计划;? 查看确认检验报告;? 核对确认检验项目和标准;? 检查对确认检验中出现的不符合项? 是如何纠正和采取预防措施的;? 检查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是否有效;? 确认检验机构的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初始工厂审查时,工厂可能还没有针对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安排确认检验。这时,可以重点检查工厂是否编制了确认检验程序并做出确认检验计划安排。 1.8 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审查重点是:? 文件审查,包括查阅校准计划,审查自校准的有关规定,抽查仪器设备档案,检查校准证书或校准记录等;? 在仪器设备使用现场对校准状态标签进行检查,看是否有超过校准有效期的情况。当发现有超过校准有效期的现象时,应根据情况作如下处理:? 如果查看校准记录说明已经校准,只是由于疏忽,忘记更换标签或笔误,需提醒工厂注意;? 如果经核实,确实是仪器设备超过校准有效期,应查阅该仪器设备的使用记录,利用各种方式判断可能会对认证产品质量造成的影响。并可根据实际情况或造成的后果,开具不符合项;? 如果仪器设备超过校准有效期的现象比较严重,或完全失控,检查员要考虑该要素的控制是否有效。必要时,可扩大抽样,以判断其是否构成严重不符合。对待这种情况应慎重,一定要有足够的客观证据方可做出结论。? 查看为工厂提供校准服务的外部校准试验室的校准活动是否能够溯源到国家/国际标准,其资质管理是否符合所在国家的有关规定;? 查看检定机构和记录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在中国境内);? 查看校准记录是否符合要求,工厂是否能利用校准记录正确的利用检验和试验仪器设备。 1.9 运行检查审查重点是:? 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是否规定了运行检查,其中的检查要求是否明确;? 用于运行检查的样件是否进行了有效控制;? 运行检查的频度是否适宜、方法是否得当;? 通过查阅运行检查记录和询问的方式,了解运行检查是否按要求得到实施,并保存了相应的记录;? 通过查阅相关规定和询问设备操作人员的方式,了解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是否并如何采取措施;? 工厂对发现设备失效时所采取的评价方法及相应措施是否适当;? 抽查运行检查记录,并与现场调查的情况相比较;? 设备失效时的结果评价及处理措施是否进行了记录。 1.10 不合格品的控制审查重点是:? 查阅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确认其内容是否满足要求;? 在现场审查的全过程,都应注意对不合格品的控制是否按规定的要求在执行;? 对发现的不合格品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标识、隔离和处置;? 重点查阅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最终检验的不合格品记录并注意其处置情况;? 随机抽查返工、返修品的记录,确认其操作是否按规定执行;? 对需要采取纠正和/或预防措施的不合格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相应的有效措施,效果如何。 1.11 内部审查与纠正措施审查重点是:? 是否有内审计划;? 是否能覆盖所有要素;? 是否由有资格的、受过培训的内审员进行审查;? 一年之内,内部审查要涉及《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的全部要素;? 抽查最近一、两年的内审记录,重点查阅对认证产品一致性和体系有效性的审核结果;? 在查阅内审记录时,注意其中的内审输入信息中是否包括投诉信息,特别是对认证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投诉,要予以重点关注;? 通过抽查记录、询问调查和现场调查的方式,确认内审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有效纠正,认为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的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预防措施。 1.1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重点是:? 当有批量产品生产时,依据型式试验合格样品的描述,确认批量生产出来的认证产品和样品是否一致;? 工厂是否制定了关键元器件、材料及结构变更(包括电磁兼容的要求)的控制程序通过样品描述,确认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是否经认证机构批准;? 在对生产厂进行日常监督时,应确认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是否与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相一致,变更是否经认证机构批准。 1.13 包装、搬运和储存审查重点是:? 在现场审查时,通过查阅与包装、搬运和储存相关的规定,抽查相关记录和现场观察等方式,确认其规定是否正确实施;? 储存的环境是否适宜; ? 操作人员是否明确知道产品包装、搬运和储存的相关要求,特别是特殊物资的控制要求。 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 2.1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的依据? 产品描述;? 型式试验报告(必要时);? 申请书;? 相关技术标准。? 认证机构批准的变更报告 2.2 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审查? 认证产品的铭牌、标记等应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一致;? 认证产品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测试时的样机一致;?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元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相一致。? 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确认的相一致。 2.3 现场见证试验? 根据现场情况从工厂成品库或生产线末端抽取认证产品,检查员指定项目,由工厂的检验员动手试验,并作好记录。~
8、3c认证认证需要什么呢?什么是3c认证?
3C认证需要:
企业申请,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每种型号的商品应单独申请。同一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阶段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 关文件和资料。申请阶段变为1。
同时,CQC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CQC。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阶段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 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阶段3:送样的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 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CQC。
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 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阶段4:样品测试
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CQC。
阶段5:工厂审查
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查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
阶段6: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
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
阶段7:证书批准
主任签发证书
阶段8: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
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自取或要求寄送证书。
3C认证是:
3C认证的全称为“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它是中国政府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国家安全、加强产品质量管理、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合格评定制度。所谓3C认证,就是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英文名称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英文缩写CC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