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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质量认证体系

发布时间: 2022-08-02 04:06:57

1、民事认证机构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连带责任?

按相关法律规定,认证机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七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伪造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证明的,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或者证明不实,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撤销其检验资格、认证资格。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违反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未依法要求其改正或者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资格的,对因产品不符合认证标准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与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承担连带责任;情节严重的,撤销其认证资格。  
第二十一条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认证机构必须依法按照有关标准,客观、公正地出具检验结果或者认证证明。
产品质量认证机构应当依照国家规定对准许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对不符合认证标准而使用认证标志的,要求其改正;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使用认证标志的资格。

2、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是在哪年发布的

目前可以查询到要求食品索证索票规定的是2007年,工商总局发布的一个规定。在2007年的时候,是回工商局负责流答通领域食品安全的监管。

具体的规定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规范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的指导意见》工商消字[2007]227号,于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发布。

具体的规定为:(二)食品销售者对购入的食品,应当索取并仔细查验供货商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卫生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上述相关证明文件应当在有效期内首次购入该种食品时索验。

综合,食品索证索票制度,是从2007年工商总局发布的。

3、贵州卓越质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怎么样?

简介:贵州卓越质量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技术服务公司,总部位于贵阳市白云区。【成立背景】公司是为响应国家《国务院关于印发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办发〔2015〕89号)文件精神成立的专业从事标准、质量技术研究、咨询、服务的科技型公司。【宗旨】公司致力于为政府、企事业单位提供各类标准制、修订,企业标准体系制定、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战略研究等一站式技术服务方案。【业务范围】标准化战略研究、标准化技术咨询服务,质量认证、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构建研究;标准化理论、原理与方法及标准体系研究应用及服务;农业、服务业标准化标准体系制修订;大数据、节能减排标准化研究及应用;区域优势产业标准化研究;国际、国家、行业、地方、团体联盟和企业标准研究与制修订工作;开展各类试点项目建设的咨询服务工作;面向政府、行业、企业的标准化技术服务工作。贵阳市白云区微型企业。
法定代表人:刘芳
成立时间:2016-09-07
注册资本:10万人民币
工商注册号:52011300029924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公司地址: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云环路388号20栋20层4号

4、工程类招标允许联合体参加编制的招标文件中应注意什么事项?

施工招标文件作为招投标活动乃至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纲领性文件,既是各施工承包合同管理的依据又是规范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的行动指南。对于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不仅应该全面地反映投资项目业主的意愿、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便于工程质量的监督和工程造价的监控;而且应该准确地体现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实施行为和招标投标活动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沈阳招标中心的姜立聪从实践出发,在本文中详细阐述了编制施工招标文件应重点关注的几个事项。

一、及时办理招标方案核准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依据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招标方案(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核准和施工招标备案是开展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必须完成的两项最基本的工作。国家设置招标方案核准的目的是确保依法应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实行公开招标。招标备案的目的是便于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发改委负责全国招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核准项目的招标方式与招标范围;各产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自产业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各类房屋建筑和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项目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监管,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为了向项目业主提供优质服务以及规范、有效地开展施工招标代理业务,招标代理企业应主动协助招标人确定投资建设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招标方案、编制招标计划、制定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工程建设方式),划分合同包或标段,拟订各合同包招标方式,安排招标顺序。催促招标人及时办理招标核准或招标内容变更核准手续。
在设计招标方案、制定承包合同管理模式时,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关键部位的特殊专业工程施工或特殊装备及设备安装外,一般不能将分部工程设置为一个合同包或标段;一个最小合同包或标段既是一项单位工程;对于以工艺为主导的产业投资建设项目,为了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时间、扩大投资效益的目的,推荐使用工程总承包建设方式(一个建设项目只设一个设计—建造总承包合同包)。
按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的规定,招标人在根据招标核准编制的招标文件发售前(包括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产业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代理企业应协助招标人持招标方案核准手续和委托招标代理协议以及编制的施工招标文件初稿等材料向工程所在地产业政府主管部门的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办理招标备案登记,获取招标备案登记号。招标代理人员应将招标方案核准文件名称和施工招标文件备案登记号醒目地写入施工招标文件最终稿。

二、法定时限和关键工作时间应醒目地写入施工招标文件中遵照有关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施工招标的法定时限有下列几种:
⑴、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⑵、最短投标截止时间或者最短开标时间不少于二十日;⑶、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⑷、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三十日;⑸、招标人最迟确定中标人(定标)时间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前三十个工作日;⑹、最迟向项目所属产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招标情况的备案)不大于自确定中标人(定标)起以后十五日;⑺、最迟订立施工合同时间不大于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以后三十日;⑻、最迟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间不大于自订立施工合同之日起以后五个工作日。
由上述法定时限和各产业项目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可以推定下列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关键工作时间:
①施工招标文件最终稿编写日期至少在投标截止时间二十日以前;②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时间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以前);③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不小于投标预备会(如有)的召开时间或者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前);④投标预备会的召开时间不小于招标人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十六个日历天前);⑤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的时间应为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当天;⑥投标有效期最短不少于六十个日历天;
⑦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如果招标人设定投标报价的最高限价(拦标价),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日历天前公布此拦标价;⑧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网站和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公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最短不少于两个工作日;⑨经项目所属产业的招投标活动监管部门对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施工招标情况的备案报告)审理确认本项目在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无违法行为的,在规定的时间内招标人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⑩对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之日起5日内未通知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并将未中标通知送达未中标的投标人。

三、全方位地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
为了及时建立投资建设项目的使用价值,保障投资建设项目获得最大投资效益;投资建设项目业主通过施工招标这一有序竞争采购方式不仅是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施工技术相匹配的承包商,而且更重要的是寻求一个分担施工责任与风险、分享投资建设项目成果的最佳合作伙伴。因此,设计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就成为实现施工招标效果、保证投资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的关键。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高,能满足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就少,致使竞争不够激烈而且还容易造成围标、串通投标。如果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太低,则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就多,不仅增加招标人的评标等工作量、浪费投标人和评标专家的精力等社会资源(劳民伤财),而且容易发生“恶意投诉”,
导致招标人信用声誉下降、参加下次投标的施工企业就会减少,并且更加严重的是众多良莠不齐投标人因其自身企业成本不同,造成投标报价相差悬殊,致使招标人不能实现通过招标选择一个与项目工程规模、先进技术相匹配、与招标人共担施工风险的最佳承包商。
笔者认为,潜在投标人数量主要取决于招标人的信用声誉、建筑产业的集中度、承包合同管理模式和设计的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适宜的设计应保证有5~7个(最多9个)投标人参与投标;施工投标人资格条件可以由法定基本条件、法定限制条件、法定施工资质、项目履约能力和信用声誉等五项资格条件组成。
1、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基本条件
施工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企业营业执照和法人代码证为准)。
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的每一个成员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施工投标人资格法定限制条件
涉嫌违反公平和公正招标原则的招标人附属机构,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系(相互参股关系等)的法人及其附属机构,为招标项目提供工程咨询或设计或监理或招标代理或项目代建服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招标项目的咨询人、设计人、监理人、项目代建人和招标代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相互参股或者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相互任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存在相互参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涉嫌围标、串通投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
有下列行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不得参加投标:
①拟将中标项目全部转让、分别转让,或者违法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层层分包;②以行贿等违法手段谋取中标;
③以弄虚作假等不正当方式骗取中标;
④以挂靠有资质或高资质单位并以其名义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⑤通过转让或者租借等方式从其他单位获取资质证书;⑥拟担任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主要专职管理人员不是本单位职工。
3、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
国家对建筑市场主体之一建筑业企业施行资质资格准入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凡从事土木建筑和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的企业必须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并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企业,可以承揽资质许可范围相应等级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和总承包资质覆盖范围内的各专业承包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的专业工程和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依据经核准的招标方案所确定的招标项目施工内容、范围和规模,按照《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制定的各施工总承包与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施工许可范围可以设计确定施工投标人法定施工资质资格。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除了要求总承包投标人同时具备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拟定承担非主体结构和非关键性工作的分包人也同时具备与拟承担工程相应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另外,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对于特种设备和压力管道元件安装工程,除要求施工投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应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者机电设备、电梯、起重设备、管道工程等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外,还应明确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公平、公正的招标原则,施工招标文件中不得出现提出高于招标工程实际情况所需要的资质等级要求或者提出高于法定施工资质等级规定的注册资本金额而设定歧视性资质要求;对于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每一个成员均应具备所承担施工内容的相应法定施工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同一专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对于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分包人不得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名称、设计、原产地或生产供应者,如果必须引用某一生产供应者的技术标准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拟分包项目的技术标准时,则应当在参照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并且也不能出现含有要挟、暗示投标人在中标后分包部分工程给项目所属地区、所属系统承包商、供货商的词句。
4、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资格
施工投标人项目履约能力(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格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设定。其中,人力履约资格主要包含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要求,物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投入现场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的要求,财力履约资格是指对投标人拟提供施工现场流动资金的要求。
实践表明,承包商现场施工质量与安全保证管理体系(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管理团队)的运转效率决定招标项目建设的成败。项目经理及其管理团队每个成员的本人学识素质(认知能力)、技术水平、管理能力(决策、组织、指挥和应变能力)和工作经验决定承包商履行合同义务的效率高低;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文化水平、岗位经验等)直接影响承包工程的质量。因此,对投标人拟派往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以及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的职业素质应设定限制条件。
项目经理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必须有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和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并且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人事关系证明(以劳动合同、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缴费凭证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承包合同和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表为准);
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专职管理人员职业素质的基本条件是:与招标项目施工内容和规模相符合专业与级别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与投标人有合法的劳动关系证明;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以承包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报审表为准);专职安全管理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关键施工岗位技术工人(包括电工、架子工等)必须与投标人订立劳动合同,必须经过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
根据招标项目的施工技术和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进度、投资效益等目标实现以及满足安全、环保、节能、效率等功能需要,对主要或专用施工装备和质量检测设备可以设定具体的要求。例如,施工投标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自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施工起重机械必须具备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和安全技术档案。具有符合开展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现场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工作所需的仪器和设备;其中,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具备专门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限内计量检定合格证明文件。
为了确保按期、足额发放派往施工现场人员工资和采购建筑材料与构件等事项,可以要求施工投标人用于施工现场流动资金不低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价或者拦标价一定比例的银行授信额度(以投标人出具银行的资信证明为准)。
5、施工投标人信用声誉资格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人们从事任何经济活动,主要是围绕着依据相关法律签订合同和履行合同而进行。包括业主在内的所有投资建设项目参与者开展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都要按照相关法律和所签订的各类建设工程合同认真履行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诚实信用(履约诚信)不仅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商业道德准则而且更是市场经济普遍适用的基本价值观和规范民事活动的法律原则。如果一个承包商不以善意的主观愿望和诚实、守信的态度或者抱有故意弄虚作假甚至背信弃义的思想谋取合同权利,那么就不可能保质、按期、高效履行施工合同。所以说,如果项目履约能力资格是施工投标人的硬实力,那么信用声誉资格就是施工投标人的软实力。笔者认为,施工投标人信用声誉资格可以概括主要由财务状况、技术实力、所获奖项、管理制度与管理体系、履约诚信记录等五个方面进行设定。
财务状况由投标人提交的经国家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分析计算,判断投标人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的履约赔偿能力和偿债能力以及施工承包竞标实力(施工承包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比例)。
技术实力是指投标人是否具有自主创新的专有施工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施工办法。
所获奖项是指投标人是否获得类似招标项目的国家科技进步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和项目所在地省优质工程奖。
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可以由施工投标人是否具有企业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系列标准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18000系列标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第三方认证证书判断确定。因为,凡经过第三方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承包商,都有完善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和程序文件,并且建立了保证质量与安全管理体系有效实施的内部和外部(第三方)审核制度。
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管理信息系统。各级政府有关产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设立了所监管的建筑市场交易各方主体犯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记录公告平台。例如,在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诚信体系”栏目中,可以查阅城乡建设部所监管的建筑市场交易各方主体在建设程序、招标发包、质量安全和拖欠工程款等行为方面犯法、违规与不良行为记录。可以设定,在最近三年内因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而被法律制裁和行政处罚(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潜在投标人不能投标。

四、细化安全生产要求
近年来,针对发生多起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国家有关部门颁发了多份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文件;但是,这些文件大多是指导性而非强制性。为了预防重、特大质量与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承包商强化安全管理、细化安全措施,应将这些文件的主要精华写入招标文件中。例如,要求施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编制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因工程施工可能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造成损害的专项防护措施方案;编制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消防安全防护措施。
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
和要求”中明确阐述,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划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商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实施过程由承包商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和监测。
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还应明确要求,开工前,承包商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办理验收手续。承包商必须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起重机械使用登记,登记标志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承包商必须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在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中也应明确阐述,承包商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与施工进度相适应的临时消防水源、安装消火栓并配备水带、水枪等灭火器材;设有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定期组织工人消防安全教育和开展消防演练;定期检测消防设施、器材,检验、维修消防安全标志。承包商所采购的装饰装修材料必须有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已被国家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装饰装修材料、照明设备、电线电缆、电路开关及保护或连接用电器装置、低压电器、消防产品、安全技术防范产品等必须有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且在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CCC”认证标志。
如果在招标文件编制环节上不认真地贯彻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容易引发招标投标争议、创造“恶意投诉”机会,导致招标活动难以实施;甚至陷入不良招标人代表设置的圈套,给招标代理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灾难。因此,在招标文件的编制这一环节上,准确地把握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程序和招标投标活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是优秀招标代理人员必须具备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5、国法《2005》3号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是全面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将有力促进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为认真贯彻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省实际,就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与国发〔2005〕3号文件一并贯彻执行。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重要意义 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对促进经济增长、优化经济结构、增加财政收入、扩大就业、繁荣城乡经济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总量增长迅速,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升。2005年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已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52%,上缴税金占全省的40%以上,在全省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凸现,正处于健康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05〕3号文件精神,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中原崛起,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加大财政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扶持力度 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发〔2005〕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省财政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各级财政用于支持企业发展的资金,如县域经济发展资金、工业结构调整和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农业结构调整资金、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科学技术经费等,要打破所有制界限,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积极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 三、切实解决非公有制企业融资难问题 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非公有制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提高对非公有制企业的贷款比重。支持非公有制企业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在国(境)内外上市融资,对成功发行股票上市的企业和有功人员给予政策性奖励。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企业债券、信托计划和短期融资券,大力发展典当业和融资租赁业。鼓励各级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引导资金,通过参股贴息等方式,扶持风险投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展。鼓励境内外各类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企业等组织和个人,参与创业投资事业发展。大力培育有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自然人、农户发展资金互助性组织,积极启动民间资本,规范民间借贷行为。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和进行股份制改革,多渠道筹措企业发展资金。 四、加快信用担保体系建设 鼓励发展政府出资或出资参股的非盈利政策性担保机构;大力发展以法人资本、社会资本和民间资本投资建立的商业性担保机构;支持企业设立互助性担保机构。要积极构建配套协作、覆盖全省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省财政要逐年增加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服务中心的资本金,扩大担保资本金规模,不断增强担保能力。各级政府要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信用担保行业发展资金,用于支持其政策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的创业资助、担保和再担保机构风险补偿的资助等。 各级工商、建设、国土资源、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应确认担保机构的抵、质押权人资格。对担保机构在开展担保业务中,与受保企业发生的抵、质押资产,实行登记备案制,政府主管登记机关应及时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担保机构和受保企业对需要评估的资产,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评估机构收取的费用应在不超过国家规定的基础上由委托方与评估机构协商确定。对担保机构在代偿清偿、过户时的费用,有关职能部门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予以减征或免征。 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归口管理。由各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会同财政、银监、人民银行、人事和民政等有关部门成立信用担保管理委员会,对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宏观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监管。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应允许担保机构查询被保企业档案资料中依法可公开的相关资料。 五、推进非公有制企业信用制度建设 充分利用各部门提供的信息资源,加快建立非公有制企业信用登记、征集、评价、监督、信息披露、奖惩为主要内容的信用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信用档案和信用数据库,实现企业信用信息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开展诚信优良企业的评价认定,对信用度较高的企业,要在企业融资、贷款担保、项目贴息、推荐上市、土地使用、发行债券等方面给予支持。 六、鼓励支持非公有制企业自主创新 各级政府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支持非公有制企业科技创新。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要把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能力作为企业申请科技经费支持的条件。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建立各类技术创新合作组织。对非公有制企业组建的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机构,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改造项目,要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民营科技企业发展,要在科技投融资、市场准入、反不正当竞争等方面,为民营企业创造更为有利的政策环境,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鼓励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拉长和延伸产业链条,促进传统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的优化升级。加大品牌战略推进力度,凡取得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产品以及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的非公有制企业,省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对取得省驰名商标或省名牌产品的非公有制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省辖市政府给予表彰或奖励。 七、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服务体系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指导。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产业政策、发展规划、投资重点和市场需求等方面的信息。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不同阶段的特征,帮助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改进和完善现行的非公有制经济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舆论氛围。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认真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关于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办〔2006〕13号)。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废止。进一步清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收费,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和省政府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任何部门和单位无权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无权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企业提供各种赞助费或接受有偿服务。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应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受理企业投诉,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八、引导企业规范发展 非公有制企业要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卫生、质量、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等有关规定,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发展循环经济;不断强化质量管理和管理体系认证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依法依据设置会计账簿,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依法依据设置原始统计纪录、统计台帐,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交接和档案管理等制度;加强和完善统计基础工作,依法报送统计信息。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规范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制企业。公司制企业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严格规范股权转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九、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工作的领导 各级政府要将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政府工作目标管理。省每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或企业家座谈会,每两年召开一次非公有制经济表彰大会,并不断创新和改进表彰方式和内容。建立非公有制经济评价体系和考核办法,对所有涉及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部门和单位,每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政绩的重要内容。

6、药厂里的GMP和GSP都是什么意思?有什么区别吗

1、GMP是一套适用于制药、食品等行业的强制性标准,要求企业从原料、人员、设施设备、生产过程、包装运输、质量控制等方面按国家有关法规达到卫生质量要求,形成一套可操作的作业规范帮助企业改善企业卫生环境,及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以改善。

2、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区别:

1、要求不同

GMP要求制药、食品等生产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设备,合理的生产过程,完善的质量管理和严格的检测系统,确保最终产品质量(包括食品安全卫生等)符合法规要求。

GSP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

2、发布方不同:

GMP的公布组织是世界卫生组织;现行GSP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质量认证体系扩展资料:

根据新版GMP相关要求,不少药品生产企业的改造和认证工作时间趋紧。

在“其他类别药品”中,固体制剂占据了相当大的一部分。常用的固体剂型有散剂、颗粒剂、片剂、胶囊剂、滴丸剂、膜剂等,在药物制剂中约占70 %。

因此,随着新版GMP认证最后期限日益临近,留给相关企业的过渡期其实已经不多。考虑到企业未来发展和相关工作开展,规避认证工作“堵车”问题,不少企业将其完成新版GMP改造和认证的工作提前至半年以上,这也是有关部门所鼓励的。

7、木本油料怎样为粮油供给系上安全带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木本油料产业是我国的传统产业,也是提供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的重要来源。近年来,我国食用植物油消费量持续增长,需求缺口不断扩大,对外依存度明显上升,食用植物油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为进一步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切实维护国家粮油安全,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提高供给能力为目标,以完善政策措施为基础,以提高科技水平为支撑,建立健全木本油料种植、加工、流通、消费产业体系,努力提高木本食用油的消费比重,推动木本油料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突出区域特色;坚持市场导向,政府扶持,促进适度规模发展,提高集约经营水平;坚持依靠科技,积极推广优良品种和新技术,努力实现高产、优质、高效;坚持适地适树,稳步推进,充分利用宜林地、盐碱地、沙荒地,不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坚持创新机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作用,将企业和农民利益联结在一起,实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坚持多元发展,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经营秩序,确保产品安全。
(三)总体目标。力争到2020年,建成800个油茶、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重点县,建立一批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示范基地,木本油料种植面积从现有的1.2亿亩发展到2亿亩,年产木本食用油150万吨左右。
二、主要任务
(四)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各级林业部门要组织开展核桃、油用牡丹、长柄扁桃、油橄榄、光皮梾木、元宝枫、翅果油树、杜仲、盐肤木、文冠果等木本油料树种资源普查工作,查清树种分布情况和适生区域,分树种制定产业发展规划。要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三北防护林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等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地方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扩大木本油料种植面积。
(五)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抓好木本油料树种良种选育及品种审(认)定,建立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积极推进良种基地、定点苗木生产基地建设。通过典型示范,全面推行优良品种,积极推广先进适用造林技术,努力提高单产水平,新建一批高产、稳产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对现有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
(六)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跨地区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支持企业在主产区建立原料林基地和建设仓储物流设施,发展“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等产业化经营模式,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合作关系,引导农民开展标准化和专业化种植。鼓励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木本油料综合生产能力。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加强木本油料烘干、仓储等初加工设施设备建设。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实现循环发展和综合利用。
(七)健全木本油料市场体系。积极培育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木本油料产品专业市场。加快建设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健全流通网络,引导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帮助农民规避市场风险。制定木本油料种植、仓储、加工、销售等生产标准,完善油脂产品和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建立木本食用油质量认证体系,加大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认定工作力度,着力培育名牌产品。推动企业提高质量安全管控水平,确保产品绿色、健康、安全、环保。
(八)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加强对木本食用油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市场,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通过公益广告、科普读物等形式,倡导消费者合理用油和科学用油,促进形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
三、保障措施
(九)完善多元投入机制。逐步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以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农民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国家统筹各类造林投资,加大对木本油料基地建设和良种繁育的扶持力度,带动地方投资和各类社会投资积极参与。中央财政继续整合资金支持木本油料产业发展,支持主产区新建蓄水池、塘坝等水利设施,改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完善落实产油大县奖补政策。对具备条件的农村贫困地区,可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木本油料产业。
(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支持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对木本油料产业扶持力度。鼓励商业性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针对木本油料产业周期长、投入大等特点,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加大信贷投入。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林权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试点。中央财政对符合条件的木本油料产业贷款项目,实行据实贴息。森林保险要逐步覆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建立生产灾害风险防范机制。各地要积极支持保险机构开展木本油料保险业务,鼓励和引导农民投保。
(十一)支持科技研发和推广。强化科技攻关,进一步扶持木本油料良种选育、丰产栽培技术研究,支持引进优良种质资源,在木本油料产业集中的区域建立国家级试点示范基地,通过推广优良高产新品种和配套技术示范,促进规模化、良种化种植。将木本油料采集、烘干、加工及综合利用列入国家科技创新开发项目,并给予重点扶持。积极研发适宜木本油料种植、收获和加工的机械设备,提高生产加工机械化水平。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形成科技创新、技术服务、产业开发有机联系的产学研紧密合作体系。建立分级技术培训制度,支持专业合作组织开展木本油料科技推广,提高农民经营管理水平。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木本油料产业发展,进一步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地方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实际,把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出台有针对性的配套措施。国家林业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系统性研究,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4〕68号)
2014年12月26日

8、节能灯123级认证是什么意思

1、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
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2、能源,是指煤炭、石油、天然气、生物质能和电力、热力以及其他直接或者通过加工、转换而取得有用能的各种资源。

3、节约能源是指加强用能管理,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措施,从能源生产到消费的各个环节,降低消耗、减少损失和污染物排放、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能源。
4、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时起计算。
5、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6、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7、家里不宜使用节能灯的地方是频繁开关灯的地方(如走廊)。常开关灯的地方(如客厅)和很少开关的地方(如晾台)可以使用节能灯。节能灯开启时费电,但开启后会省电,如果在一个小时内能够回来,最好不要关灯。
8、电冰箱的门封条变形了可用电吹风吹。
9、电冰箱结冰霜会影响冷冻室的热交换效率,从而也会降低电冰箱的制冷能力,增加电冰箱的耗电量,因此,使用直冷式电冰箱的家庭应注意及时除霜。一般在冷冻室内冰霜厚度达到5~6毫米以上时除霜更省电。
10、达到同样照明效果,一支好的节能灯比普通白炽灯节电约70%-80%。
11、选用透明玻璃灯具有利于节电。
12、使用洗衣机时,在同样的洗涤周期内,强洗模式更费电。
13、空调的功率和房间大小应该匹配。1匹空调适合12平方米左右的房间。
14、手机在移动途中的火车、密闭的电梯等空间里使用会比较费电 。
15、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 产品、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产工艺。
16、将暖气片包起来不利于暖气片的散热。在暖气片与墙体之间插进一大张铝纸和将暖气片挂起来都有利于暖气片的散热。
17、开空调时打开电风扇辅助空调制冷效果好。
18、用电饭锅烧水不利于节能,用电水壶烧水和用煤气烧水比用电饭锅烧水节能。
19、选择深型、大功率抽油烟机抽油烟效率高。
20、我们看电视时采取控制电视机屏幕的亮度的方法可以节电。
21、目前发电主要依靠烧煤,因此节约用电可减少排放粉尘、二氧化碳、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 。
22、地球表面虽然约70%被水所覆盖,但能够直接用于生产和生活的淡水不到1% 。
23、我国是缺水国家,人均占有水量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
24、目前市场上3/6升双键分档冲洗节水型冲便器节水效果较好。
25、污水经处理净化后达到国家《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指标,供冲厕所、洗汽车等用途的水叫中水 。
26、石油是一种不可再生能源。
27、由于汽车要以燃烧汽油为动力,燃烧后将排出一氧化碳、碳氢化合物、氮氧化合物、铅化合物等。对大气造成污染的主要是前三种气体。
28、配置具有高隔热性能的各种汽车玻璃贴膜可以降低车内温度 ,有利于减少空调负荷及燃料的消耗。
29、2006年1月,国家出台的《关于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的意见》,要求2006年3月底之前取消一切针对节能环保型小排量汽车在行驶线路等方面的限制
30、驾驶手动挡汽车比自动挡汽车省油但费事 。
31、驾车起步、停车应该慢速起步、平稳刹车。
32、汽车的空气滤清器一般每行驶5000~25000公里就需要更换。
33、轿车时速达到80公里时,有60%的油耗是用来克服风阻的。如果让气流大量进入车内,风阻会更大。为减少风阻,节省汽油,汽车高速行驶中应尽量不要打开车窗。
34、在夏季开车使用空调,会增加20%的耗油量。
35、同样分量的米和同样的锅具焖饭比蒸饭更节省燃气。
36、用电饭锅煮同样多的米饭,功率大的电饭锅比功率小的电饭锅更省电。
37、布满水垢的水壶烧水,必然要消耗更多的燃料。清理水垢应在水壶中放些白醋煮或者放些小苏打煮 。
38、煮牛肉时加一小撮茶叶,牛肉会熟得快。
39、肥皂的原料来源于动植物脂肪,比一般清洁剂易于生物降解,对环境破坏更小。
40、使用含磷洗衣粉后的废水通过下水道排入江、河、湖、海,会使水中的磷含量升高,水质趋向富营养化,导致饮用水质量降低,影响人们身体健康。所以我们要坚持使用无磷洗涤剂产品。
41、国家提倡购物少用塑料袋,多用布袋子、菜篮子主要是为了减少白色污染。
42、回收1吨废纸用来造新纸可少用纯碱240公斤,降低造纸厂污染排放75%。
43、“绿色建筑”是指高效利用资源、最低限度影响环境、居住健康舒适安全的建筑。
44、房屋的外墙色彩越深越容易吸热,夏天光照强烈,室内温度容易升高,增加冷气电耗,所以,相对更节能的房屋应该是浅色外墙的住宅。
45、定制或加工防盗门时,最好在门腔内填充玻璃棉或矿棉等防火保温材料,可以起到既节能又保温的效果。
46、在建筑玻璃表面涂镀一层或多层金属、合金或金属化合物薄膜成为镀膜玻璃。通过镀膜改变了玻璃的光学性能,进而改善了它的传热特性,能够大幅度地降低建筑能耗。
47、针对月饼过度包装的问题,自2006年6月1日起实施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月饼的包装加以限制,规定包装成本应不超过月饼出厂价的25% 。
48、中国人口超过13亿,人均耕地面积不到1.5亩,是世界人均值的1/3 ,我们要大力提倡节约粮食和减少耕地的占用。
49、穿羊绒衫不利于环保。
50、元旦春节期间,大家互致问候时应该倡导电子祝福,不要邮寄纸质贺卡,以节约木材,保护生态环境。
51、在自然界中取得的未经任何改变或转换的能源,称之为一次性能源,如原煤、原油、天然气、水能、风能、地热等。
52、能源按照是否可以再生,分为可再生能源和不可再生能源,太阳能属于可再生能源,电力、煤炭和石油属于不可再生能源。
53、循环经济的基本运行模式是“自然产品→产品→再生资源 ”的循环模式、相对封闭式和非线性式经济模式。
54、能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我国使用的能源以煤炭为主。
55、我国能源资源有限,常规能源资源仅占世界总量的10.7% 。人均能源资源占有量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
56、我国是世界第二大能源消费国。
57、2005年我国工业部门终端能源消费量占全国终端能源总消费量的58.6%,建材、钢铁和化工是耗能最多的行业。
58、我国石油进口量逐年呈上升趋势,2007年共进口原油1.63亿吨,同比去年增长12.4%,目前石油依存度已接近50%。
59、我国目前生物质资源可转换为能源的潜力约5亿吨标准煤,今后随着造林面积的扩大和经济社会的发展,生物质资源转换为能源的潜力可达10亿吨标准煤。
60、2005年,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总量(不包括传统方式利用生物质能)约1.66亿吨标准煤,约为2005年全国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7.5%。 6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2007年10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62、国家实行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实施节约与开发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发展战略。
63、最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规定,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未按照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64、最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准,并报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65、最新修订的《节约能源法》指出: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000吨以上不满1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均为重点用能单位。
66、《可再生能源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05年2月28日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6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适用于从事生产和服务活动的单位以及从事相关管理活动的部门。
68、到2010年,我国单位GDP能耗降低20% 左右,这是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的重要约束性指标。
69、我国“十一五”期间的环境保护规划指出,到2010年,我国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的排放总量必须要比2005年全都下降10%。
70、《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提出,到2010年,节水型社会建设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取得明显成效,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单位GDP用水量比2005年降低以 20% 上。
71、十大节能重点工程是《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实现“十一五”单位GDP能耗降低20%左右目标的一项重要的工程技术措施。十大节能重点工程是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区域热电联产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建筑节能工程、绿色照明工程、政府机构节能工程和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72、国务院办公厅于2007年6月1日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要求所有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并经批准的用户之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7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
74、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
75、企业节能量是企业统计报告期内能源实际消耗量与按比较基准值计算的总量之差。
76、节能监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节约能源的法规(或行业、地方规定)和能源标准,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所进行的监督检查、测试和评价工作。
77、企业的能源消费统计是指系统地搜集整理计量资料与信息,建立健全能源消耗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经济核算,如实反映能源活动的过程及其规律的整个工作。
78、重点用能单位应当设立能源管理岗位,在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中聘任能源管理负责人,并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79、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
80、提高电动机的运行效率,最基本的方法是合理选择和使用电动机,确定最佳运行方式,降低电动机的能量损耗。
81、电动机变频调速系统主要包括异步电动机、变频器、控制环节、负载及传动机构。
82、能效标识上标示的是产品能源效率方面的指标。
83、能源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84、能效等级达到2级以上的才能称为节能空调器。
85、我国能效标识制度对于企业参与采用强制性实施方式。
86、节能产品认证是指认证机构检查,颁发标志,证明产品节能的活动。
87、节能产品认证是自愿活动。
88、第一个获得节能认证的产品是电冰箱。
89、建筑能耗是指建筑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主要包括采暖、空调、热水供应、炊事、照明、家用电器、电梯、通风等方面的能耗。
90、节能型建筑与非节能型建筑相比,其建造成本增加8%~10%,但能源消耗却降低50%~65%,而且受益期长达50~70年。
91、节能环保的混合动力电动汽车,采用传统的内燃机和电动机作为动力源,通过混合使用热能和电能两套系统开动汽车,最大特点是油、电混合发动机的互补工作模式。
92、汽车行驶中产生的尾气中对大气造成危害最大的成份是二氧化碳。
93、汽车耗油量通常随着排气量的上升而增加,因此购买那些排量约1.0升、油耗在每百公里5升以下的小排量的汽车更加节油。
94、许多人使用家电时,习惯用遥控器关机或定时,此时电路会继续保持通电,千万别小看这种不经意间的待机能耗,它约占家庭用电量的10%。因此,电器不使用时要切断电源。
95、节能灯是指红、绿、蓝三基色荧光灯,是一种绿色照明光源,它与白炽灯相比可节电70%~80%
96、睡觉时将空调调置到睡眠开关档,可节电约15%。
97、中水是指城市污水经处理设施深度净化后达到国家规定《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指标,能在一定范围内重复使用的再生水,中水可用于灌溉、冷却设备补充用水和城市喷泉,不能用于牲畜饮用。
98、可再生能源是指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99、消费者判断家用电器的节能水平主要依据中国能效标识。我国能效标识将能效分为1、2、3、4、5共五个等级,等级1表示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最节电,即耗能最低;等级2 表示比较节电;等级3表示产品的能源效率为我国市场的平均水平;等级4表示产品能源效率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等级5是市场准入指标,低于该等级要求的产品不允许生产和销售。在“中国能效标识”中有几种不同的颜色,其中绿色代表环保节能。
100、空调、电视机等电器用遥控器关闭后,如不关闭电源开关或未拔掉插销,多数会耗电。

其中86、87、99是比较符合你的问题的答案,不过还是建议你全部看一下,很不错的哦!

9、我国政府在农业方面的政策有哪些

1、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
政策
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部署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大力增加健康优质食用植物油供给。
红利
《意见》指出,要优化木本油料产业发展布局,继续组织实施好《全国油茶产业发展规划(2009-2020年)》,开展核桃、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树种资源普查工作,分树种制定发展规划,把发展木本油料产业与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以及地方林业重点工程紧密结合,因地制宜扩大木本油料种植面积;
要加强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建设,建立健全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良种生产供应体系,新建一批高产、稳产木本油料生产基地,对现有低产林进行抚育、更新和改造;
要推进木本油料产业化经营,积极培育跨地区经营、产供销一体化的木本食用油龙头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联合、兼并和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鼓励木本油料林立体种植和综合开发,鼓励企业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开展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开发;
要健全木本油料市场体系,建设市场需求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制定木本油料生产标准,完善油脂产品及相关副产品质量标准及其检测方法,规范木本食用油包装标识管理,建立木本食用油质量认证体系;
要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引导,加强对木本食用油原料生产、加工、储存、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监管,建立健全产品质量送检、抽检、公示和责任追溯制度,加强木本食用油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
2、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
政策
2015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意见》。
红利
《意见》提出,法律没有限制的品种均可以入市流转交易。
现阶段的交易品种主要包括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四荒”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等八个门类。
流转交易主体主要有农户、农民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涉农企业和其他投资者。除宅基地使用权、农民住房财产权、农户持有的集体资产股权外,流转交易的受让方原则上没有资格限制(外资企业和境外投资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农户拥有的产权是否入市流转交易由农户自主决定。
3、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并印发考核办法
政策
2015年1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1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办法》。
红利
《意见》指出,粮食安全是实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随着国内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一些地方存在放松粮食生产、忽视粮食流通、过度依靠中央的现象,自觉承担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加快构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必须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
《考核办法》的主要内容:
一是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
二是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
三是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
四是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
五是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
六是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
4、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政策
2015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意见》,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
红利
《意见》提出了支持返乡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一是降低返乡创业门槛。
二是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可享受减征企业所得税、免征增值税、营业税等税费减免政策。
三是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具备享受支农惠农、小微企业扶持政策规定条件的纳入扶持范围;经工商登记注册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未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可同等享受灵活就业人员扶持政策。
四是强化返乡创业金融服务。运用创业投资类基金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农村信用社和小额贷款公司,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加大对返乡创业人员的信贷支持和服务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创业担保贷款。
五是完善返乡创业园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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