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儿童玩具3c认证实施细则
1、儿童的安全玩具有哪些生产认证标准?
儿童的安全玩具,首先生产一定要符合国家的标准,其次,儿童的玩具一定要和该幼儿园们段的特点,比如再小一点的小朋友,他不能玩那种很多零部件的玩具,不然很容易吞下去,所以再给孩子选择安全玩具的时候,应当符合国家的一些安全玩具的生产的标准,韩应当从儿童的年龄出发
2、儿童电动车3c认证包括认证哪些方面
儿童玩具类电动三轮车需要3C,标准是GB 6675-2003 GB 19865-2005(不包括第20章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3、玩具需要3C认证吗
毛绒玩具不需要抄3C认证,但是一旦在毛绒玩具中加了发声、发光、电动等额外功能了,那就需要3C认证了,如果你玩具的定位高的话,你可以选择做CCC。
拓展资料:
CCC工厂检查基本要求:
第一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第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第四条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一)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数据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货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4、国家规定从6月1日起童车,电动等六类玩具要通过3C认证才可以销售,请问具体指那些玩具啊?
2006年3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根据我国儿童玩具生产、贸易的实际,开始对质量水平直接影响儿童健康与安全的童车、电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塑胶玩具、金属玩具等实施强制性认证制度。
国家质检总局重申,从07年6月1日起,童车类、电玩具类、塑胶玩具类、弹射玩具类、娃娃类和金属类6大类玩具没有3C标志将不得出售,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像小孩喜欢玩的枪支、娃娃、童车,还有金属质地的都需要通过3C!
5、哪些玩具需要办理3C认证
需要做3C认证的儿童玩具包括:
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电玩具类、塑胶玩具、金属玩具、弹射玩具、娃娃玩具。
(5)电动儿童玩具3c认证实施细则扩展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6、十四岁以上的儿童玩具需要3c认证吗
不需要。
以下玩具需要3C认证:
1、童车类
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
2、电玩具
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有一种功能需要使用电能的玩具产品,包括各种材质的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等,注:不包括变压器和电池充电器。
3、娃娃玩具
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头部和四肢由非纺织的聚合材料制成,并带有服装或身体由软性材料填充的非电的人物娃娃玩具产品。
(6)电动儿童玩具3c认证实施细则扩展资料:
适用于《出口玩具质量许可证书》产品种类和范围为列入法检范围内的玩具产品,包括:
布绒玩具(软体填充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有衣物或无衣物、用软性材料填充、身体柔软、可用手随意地挤压玩具主体部位的非电玩具。
竹木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14岁以下供儿童玩耍的竹制和木制、非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
塑胶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塑胶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品,包括静态塑胶玩具和机动塑胶玩具。不包括类似文具玩具等。
乘骑玩具(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品,包括:落地式玩具:有明显座位表面、放置在地面使用、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玩具。如:摇椅、摇马等。
运动玩具:预定承载体重20kg以下儿童,具有运动功能的玩具。如:旱冰鞋、滑板、儿童健身球等玩具。不包括童车类、水上玩具类产品。
童车——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包括: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围内),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电动童车,其它玩具车辆
电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至少有一种玩耍功能需要使用额定电压小于或等于24V的玩具产品,包括电动玩具、视频玩具、声光玩具。
纸制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用纸、纸板为主要原材料制成的非电玩具,包括纸质玩具书、拼图玩具、折纸玩具。
类似文具类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具有与文具类似功能的非电玩具,包括:水彩、油画、指画等颜料;蜡笔、油画棒;各种笔类;文具盒类;其他类似文具玩具。
软体造型类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创造造型、具有可塑性的软性材料。
弹射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机构发射弹射物的蓄能弹射玩具和由儿童给予的能量发射弹射物的非蓄能弹射玩具的玩具产品。
不包括投石器、弹弓、带有金属尖头的飞镖或标枪、气压和气动汽枪和汽手枪、弓弦的最大松弛长度大于120cm的弓箭装置。
金属玩具——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玩具主体由金属材料制成的,非预定承载儿童体重的非电玩具产品,包括静态金属玩具和机动金属玩具。不包括:类似文具玩具等。
7、儿童自行车强制3c认证丛什么时候开始的
您好 玩具类产品强制性3C认证实施规则
童车类产品
2006-01-24发布2006-03-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1适用产品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设计或预定供儿童乘骑玩耍的童车类产品,包括:
儿童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在435mm~635mm范围内)
儿童三轮车
儿童推车
婴儿学步车
玩具自行车(最大鞍座高度小于435mm)
电动童车
其它玩具车辆
认证模式
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注:产品抽样检测可以在初始工厂检查前进行。
获证条件
1)产品符合下列相应的产品认证用标准的要求:
儿童自行车:GB1474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
儿童三轮车:GB14747《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
儿童推车:GB14748《儿童推车安全要求》
婴儿学步车:GB14749《儿童学步车安全要求》
玩具自行车: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电动童车: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GB19865《电玩具的安全》(不包括第20章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
其它玩具车辆:GB6675《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符合《玩具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
认证基本环节
认证的申请
初始工厂检查
产品抽样检测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获证后的监督等
8、哪些玩具3c认证 玩具3c认证标准
主要的项目有这些:
儿童自行车
儿童三轮车
儿童推车
婴儿学步车
玩具自行车
电动童车
其它玩具车辆
电玩具类
塑胶玩具
金属玩具
弹射玩具
娃娃玩具
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
9、电动三轮车需要“3C”认证吗?
需要3C认证
电动三轮车(Electrically operated tricycle)是用以电瓶为动力,电机为驱动的拉货或拉人用的三轮运输工具。电动三轮车采用管式大容量、左右衬、深放电、牵引式电瓶,能适应长时间工作连续放电的要求,电瓶正常使用两年,内容量不减。
电动三轮车电机采用直流串激牵引式有刷或无刷电机,电机内部设有调速增力装置,正常使用不易损坏,保证了输出动力强劲。
10、儿童玩具需要3c认证吗
部分儿童玩具产品是强制性地要求要有3c认证的,具体其中包括弹射类玩具、电子类玩具、儿童车、金属
毛绒玩具不需要3C认证,但是一旦在毛绒玩具中加了发声、发光、电动等额外功能了,那就需要3C认证了,如果你玩具的定位高的话,你可以选择做CCC。
拓展资料:
CCC工厂检查基本要求:
第一条工厂是保证获证产品符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第一责任者。
第二条工厂应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认证产品。
第三条工厂应及时了解认证机构在网上公开文件中的信息及要求。
第四条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化的程序或规定,内容应与工厂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相适应:
(一)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二)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三)文件和数据控制程序;
(四)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五)供货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六)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七)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八)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九)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十)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十一)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十二)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