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3c认证申请单位声明
1、如何办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
你好,你们单位准备进口的“连接器”税号是85369000,的却属于强制认证产品目录范围内,回因此在进口时需要答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提供《强制认证产品证明》或者《免于办理强制认证产品证明》,才可以办理申请《入境货物通关单》你这两种证明都没有就比较棘手,需要办理后者需要符合下列八个条件之一。
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零部件/产品
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括办公用品)
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来料或进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给予你帮助,如果符合以上条件、进口货物申报口岸是在北京或者最终用户单位是在北需要的话我愿意给你更具体的帮助。
谢谢!
中冶回答
2、怎么办理3c认证,免3c认证办理步骤流程
CCC认证申请分书面申请和网上申请。
申请书含申请人、制造商、生产厂和产品的有关信息。
每种型号单元的商品应单独申请。
同一种型号不同生产厂家的商品也应单独申请。
办理3C认证流程:
阶段1:申请受理
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后,CQC向申请人发出受理通知,通知申请人发送或寄送有 关文件和资料。申请阶段变为1。
同时,CQC发送有关收费和通知。
申请人按要求将资料提供到CQC。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阶段2:资料审查
在资料审查阶段,产品认证工程师需对申请进行单元划分。
单元划分后,若需要进行样品测试,产品认证工程师向申请人发送送样通知以及相应的付费通知,同 时,通知申请人向相应的检测机构发送样品接收通知。
阶段3:送样的样品接收
样品由申请人直接送达指定的检测机构。
申请人付费后,请按要求填写付款凭证。
检测机构对收致电的样品进行验收,填写样品验收报告,对于不合格的样品将出具样品整改通知,整改 后填写样品验收报告。
样品验收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检测进度表报CQC。
CQC收到样品检测进度后,在确认申请人相关费用付清后,向申请人发出正式受理通知,向检测机构发 出检测任务书,样品测试正式开始。
阶段4:样品测试
样品测试过程中,对于出现的不符合项,申请人应依照样品测试整改通知进行整改。
样品测试结束后,检测机构填写样品测试结果通知。
检测机构还将试验报告等资料传送至CQC。
阶段5:工厂审查
对于需要进行工厂审查的申请,检查处组织进行工厂审查。
阶段6:合格评定
产品认证工程师对各阶段的结果进行收集整理后,进行初评。
合格评定人员对以上结果进行复评。
阶段7:证书批准
主任签发证书
阶段8:证书的打印、领取、寄送和管理
申请人打印领证凭条,自取或要求寄送证书。
3、进口报关需要3c认证怎么办
3C认证产品进口清关报关要注意哪些问题:
首先:要找一家靠谱、值得信任的报关行或者代理。 (至关重要)
1、确认操作方式,按什么贸易方式报关?单抬头双抬头?
2、根据产品需要提前办好所需单证:能效、3C等
3、如果没有这些单证,那么请提供产品的名称,品牌,型号,大小规格等信息,让我们去落实能不能做免3C或者其他
4、如有木质包装务必确认IPPC问题
5、为海关核价及查验准备好充分的资料及方案。
以上是根据实际的操作经验提出以上,针对具体问题,需要您来电话沟通,你若托付,我便不辜负。
3C认证产品报关清关资料:
1)进口合同
2)进口INVOICE
3)装箱单
4)海运提单
5)提货单(正本海运提单 背书、传真空运单据换取)
6)各种进口许可证(或者我司可以代理的
4、怎么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
申请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需要递交的文件:
1.免办3C认证申请书
2.免办3C认证情况说明、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申请延期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票复印件
5.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
6.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 、填写范例:预录入报关单
7.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8.委托书
9.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填写范例:免办3C认证所需文件《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
明确无需或免于办理3C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3号公告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予以公告。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5、如何申请免3C认证?
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需要哪些资料
1.免办3C认证申请书
2.免办3C认证情况说明、免于办理3C认证证明申请延期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发票复印件
5.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
6.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 、填写范例:预录入报关单
7.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8.委托书
9.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填写范例:免办3C认证所需文件《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
6、怎么办理3c认证,免3C认证办理流程步骤
3c认证办理,目前主要通过在质量认证中心网站,在线申请进行办。
操作步骤如下:
1、第一步,点击打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网站。
2、第二步,在网站上,找到“在线登录”中的“产品认证登录”点击打开。
3、第三步,在新打开的页面中,如何是第一次办理在线业务,点击“注册新用户”,根据注册向导先注册一个新用户。
4、第四步,新用户注册完成后,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在线申办系统。
5、第五步,在线申办系统中点击“我的申请”栏目下面的“填写认证申请书”,然后在右侧点击“填写CCC新申请书”。
6、第六步“根据要申请的产品类型进行选择产品类别,,选择后,会弹出3C认证业务范围让你选择,此时,完成操作后,系统会提示你办理认证该类产品所需的相关文件。
7、第七步,出现新的产品认证申请书界面,此事要详细按照表格填写产品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8、第八步,此时出现附加信息界面,填写提交申请。这样,申请就提交上去,等待审核通过即可。
(6)免3c认证申请单位声明扩展资料: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证书;
(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少同种产品型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
(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
(四)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地点或者其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条件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重新工厂检查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
(五)其他应当变更的情形。
7、办理免3C申请需要注意的事项?
1. 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
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的申请条件:符合国家任监委2005年第3号公告要求
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受理范围:注册所在地为上海、浙江、宁波、江苏的企业
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需要递交的文件:
1)免办3C认证申请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822214333_153.doc);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发票复印件;
4)装箱单复印件;
5)运单复印件;
6)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http://www.cccwto.com/990.html);
7)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8)委托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762111323_252.rar);
9)产品安全符合性声明(http://www.cccwto.com/499.html);
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的工作流程
1)提供免办3C认证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复印件、装箱单复印件、运单复印件、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传真至:021-51095580-807,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发送至我们的电子邮箱(技术资料、说明书等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内);
2)我处审核资料,如符合免办3C认证(证明)申请条件,我处传真通知申请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及相关办理事项及费用;
3)我处收到邮寄资料后审核,确认资料完整无误后我处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付款;
4)申请企业须在付款后即回传汇款凭证至我处,我处确认到帐后正式开始办理;
5)正式办理周期一般为叁至柒个工作日;
6)审批通过后:上海地区的申请企业,我处将《申请免办CCC认证证明告知书》(http://www.sjz12365.gov.cn/news/ywztc/zlgl/cccrz/2009-1-15/0911516365400DJ5.html)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报检;浙江、宁波、江苏地区的申请企业,我处将《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原件邮寄至申请企业,并将《申请免办CCC认证证明告知书》(http://www.sjz12365.gov.cn/news/ywztc/zlgl/cccrz/2009-1-15/0911516365400DJ5.html)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报检。
7)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叁拾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2. 预申请办理免于办理CCC认证
预申请办理免于办理CCC认证的申请条件:进口产品在CCC认证目录范围内,且产品进口商品编码(即H.S. CODE海关编码)口岸和企业注册所在地为上海、浙江、宁波、江苏口岸。
预申请办理免于办理CCC认证需要递交的文件:
1)预申请免于办理CCC认证申请书(http://www.cnca.gov.cn/cncait/CCC/flfg/images/20080708/4805.doc);
2)进口计划;
3)外贸合同复印件、采购订单(订购单/预订单)复印件、进口发票复印件
4)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5)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委托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762111323_252.rar);
预申请办理免于办理CCC认证的工作流程
1)提供免办3C认证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外贸合同复印件、装箱单复印件(如有需提供)、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传真至:021-51095580-807,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发送至我们的电子邮箱(技术资料、说明书等也可发送至电子邮箱内);
2)我处审核资料,如符合免办3C认证(证明)申请条件,我处传真通知申请企业所需提供资料清单及相关办理事项及费用;
3)我处收到邮寄资料后审核,确认资料完整无误后我处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申请企业付款;
4)申请企业须在付款后即回传汇款凭证至我处,我处确认到帐后正式开始办理;
5)我处会在三至五个工作日完成,并会以传真形式《免办3C认证企业备案告知书》通知申请单位,自《告知书》生效之日起30天内有效;
6)待货物抵达境内口岸后,申请单位须将进口发票复印件、装箱单复印件(如有需提供)、提单/运单复印件、免办3C认证申请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822214333_153.doc)、委托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762111323_252.rar)和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http://www.cccwto.com/990.html)一式四份并全部加盖申请单位正本公章,邮寄至我处;
7)我处收到邮寄资料后审核,确认资料完整无误后于叁至伍个工作日内完成正式申请;
8)正式申请审批通过后:以传真形式《申请免办CCC认证证明告知书》(http://www.sjz12365.gov.cn/news/ywztc/zlgl/cccrz/2009-1-15/0911516365400DJ5.html)通知申请单位报检;
9)正式申请免办3C认证(证明)的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叁拾日内有效,逾期自动失效。
3. 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3C认证资料鉴定)
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3C认证资料鉴定)的申请条件:产品的进口海关编码(H.S. CODE 商品编码)在CCC认证目录范围内,但产品本身不在CCC认证范围内的进口产品。
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3C认证资料鉴定)的受理范围:上海、浙江、宁波和江苏各管辖区域内进口申报的申请企业
正式申请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3C认证资料鉴定)需要递交的文件:
1)正式申请3C认证目录外产品确认(3C认证资料鉴定)情况说明;
2)进口报检单证:包括发票复印件、装箱单(如有需提供)复印件、运单复印件
3)预录入报关单复印件(http://www.cccwto.com/990.html);
4)技术资料或产品的说明书(其中要包括申请免3C产品的彩色照片);
5)申请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委托书(http://www.cccwto.com/UploadFiles/200762111323_252.rar);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5年第3号公告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5号),针对出厂销售、进口和经营性活动中的特殊情况,对于《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中的产品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或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的条件,予以公告。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无需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物品;
2.香港、澳门特区政府驻内地官方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自用的物品;
3.入境人员随身从境外带入境内的自用物品;
4.政府间援助、赠送的物品。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无需申请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也不需加施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
二、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目录》中的产品,生产厂商、进口商、销售商或其代理人可向有关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申请书、证明符合免办条件的证明材料、责任担保书、产品符合性声明(包括型式试验报告)等资料,经批准获得《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证明》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和在经营性活动中使用。
8、哪些情况可以申请免于办理3c认证
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免于办理强制性产品认证。
1.为科研、测试所需的产品;
2.为考核内技术引进生产线所需的零容部件;
3.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所需的产品;
4.工厂生产线/成套生产线配套所需的设备/部件(不包含办公用品);
5.仅用于商业展示,但不销售的产品;
6.暂时进口后需退运出关的产品(含展览品);
7.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8.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