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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实验室质量体系认证

发布时间: 2022-03-05 12:19:20

1、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在哪办理

办理步骤:
1、办理机构:向体系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在认监委有备案的机构都可以
2、提交材料:营业执照、代码证、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化的材料,如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记录等
3、费用:根据企业人数来订
一般企业直接联系认证咨询公司来办理,这样方便又快捷

2、国家实验室认可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关系

你看时间还来得及不,ISO9001认证书最快的可以在半个月拿到
中国国家实验室认可是属于哪种性质的嘛,ISO是一套工具,有ISO认证说明的是你在用这套工具,跟资格认证书不太一样。

3、如何取得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资格

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国家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从事认证工作的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审核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认证实验室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实行国家注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hina National Registration Board forAuditors)〔简称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负责审核员、评审员的考核、评定注册资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及团体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对审核员、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负责实施对审核员、评审员的资格评定;

(四)负责对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处理与国家注册工作有关的申诉。

第五条 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申请国家注册审核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介绍;申请国家注册评审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评审员介绍;并由认证机构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国家注册委员会考核、评定注册资格;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发注册证书。

第六条 申请国家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正确执行有关认证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相应的质量管理或者实验室评审的标准、指南和有关规定;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接受过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

(四)从事三年以上认证、质量监督、质量管理或者产品检验管理工作,并且有质量体系审核或者实验室评审的工作实践;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能够解决审核或者评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七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权利:

(一)受认证机构、评审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注册范围内的审核、评审任务;

(二)受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业务培训授课任务;

(三)受认证咨询机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认证咨询业务。

第八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二)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在审核、评审工作中,如实记录被审核、被评审方的现状,不得提示其改变现状;

(三)严格按照注册范围从事审核、评审工作,对出具的审核、评审报告负责;

(四)保守被审核方、被评审方的技术秘密;

(五)不得对被审核方、被评审方既提供咨询又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六)接受国家注册委员会和聘用机构的监督;

(七)按规定向注册委员会交纳注册费用。

第九条 聘用机构有权对其聘用的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进行监督,对违反职业道德、有失公正、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及处理情况应当在十日内向国家注册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对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实施监督管理。对不能履行第八条所述的各项义务,或者证实不适合承担审核、评审工作的,经国家注册委员会审议后,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暂停或者撤销注册资格、收回注册证书。

第十一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国家注册审核员应当至少进行五次有效的质量体系审核活动;国家注册评审员应当至少进行二次有效的实验室评审活动。

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当向国家注册委员会申请办理重新确认和换证手续。

第十二条 外籍人员可以向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依据本办法制定。

第十三条 对特殊行业的审核员、评审员的国家注册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当执行国家注册委员会的相应规定。

第十四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检查员和检验机构评审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怎么取得

审核流程:

(1)与认证机构签订审核合同;

(2)接到审核机构的审核计划,并确认相关内容;

(3)现场审核:安排陪同人员,审核组现场抽查实际操作过程,收集审核证据,并作出审核结论;

(4)被审核单位进行不符合项进行整改,并提交审核机构确认;

(5)审核发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6)由取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资格的第三方认证机构于年度进行监督审核;

(7)三年复审换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疾控中心实验室质量体系认证扩展资料

特点

(一)它代表现代企业或政府机构思考如何真正发挥质量的作用和如何最优地作出质量决策的一种观点。

(二)它是深入细致的质量文件的基础。

(三)质量体系是使公司内更为广泛的质量活动能够得以切实管理的基础。

(四)质量体系是有计划、有步骤地把整个公司主要质量活动按重要性顺序进行改善的基础。

任何组织都需要管理。当管理与质量有关时,则为质量管理。质量管理是在质量方面指挥和控制组织的协调活动,通常包括制定质量方针、目标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和质量改进等活动。实现质量管理的方针目标,有效地开展各项质量管理活动,必须建立相应的管理体系,这个体系就叫质量管理体系。它可以有效达到质量改进。ISO9000是国际上通用的质量管理体系。

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纸张的大小一股都是A4,小一点就是B4的,采用纸张和照片纸或者薄一点的硬纸板差不多,或者小日历的那种。不同公司使用的纸张是不一样的,但厚度一般都是差不多的

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要年检吗?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要年检。
一年一次叫监督审核,三年以后,证书到期审核叫换证审核。
如果已经签了合同,合同上有的。
一般费用标准为不低于初审认证合同价格的三分之一。
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
2、企业计量及检测设备的检定报告;
3、特殊岗位的上岗证书;
4、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质量手册,控制程序,作业指导书,现场的记录等;
5、企业供销方面的资料;
6、企业人力资源方面的资料;
7、企业简介及现有员工数;
8、管理评审、内部审核、满意度调查等资料;
9、企业产品信息;

7、如何取得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资格?

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国家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从事认证工作的质量体系审核员和认证实验室评审员的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对质量体系审核员(以下简称审核员)、认证实验室评审员(以下简称评审员)实行国家注册管理制度。

第三条 国家技术监督局授权中国认证人员国家注册委员会(China National Registration Board forAuditors)〔简称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负责审核员、评审员的考核、评定注册资格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有关机构及团体的代表和专家组成的评定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具体实施细则和实施方案;

(二)组织对审核员、评审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三)负责实施对审核员、评审员的资格评定;

(四)负责对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日常监督管理;

(五)负责处理与国家注册工作有关的申诉。

第五条 审核员、评审员国家注册的程序是:

(一)个人申请。申请国家注册审核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审核员介绍;申请国家注册评审员的,有两名相应资格的国家注册评审员介绍;并由认证机构或省级技术监督部门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推荐;

(二)国家注册委员会考核、评定注册资格;

(三)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颁发注册证书。

第六条 申请国家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能够正确执行有关认证的方针、政策、法规,熟悉相应的质量管理或者实验室评审的标准、指南和有关规定;

(二)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和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三)接受过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培训,并且取得合格证书;

(四)从事三年以上认证、质量监督、质量管理或者产品检验管理工作,并且有质量体系审核或者实验室评审的工作实践;

(五)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和综合评价能力,能够解决审核或者评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六)遵纪守法,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作风正派。

第七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权利:

(一)受认证机构、评审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注册范围内的审核、评审任务;

(二)受国家批准的认证培训机构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业务培训授课任务;

(三)受认证咨询机构聘用,可以承担有关认证咨询业务。

第八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的义务:

(一)严格按照有关认证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二)尊重客观事实,保证审核、评审工作的公正性,在审核、评审工作中,如实记录被审核、被评审方的现状,不得提示其改变现状;

(三)严格按照注册范围从事审核、评审工作,对出具的审核、评审报告负责;

(四)保守被审核方、被评审方的技术秘密;

(五)不得对被审核方、被评审方既提供咨询又进行审核、评审工作;

(六)接受国家注册委员会和聘用机构的监督;

(七)按规定向注册委员会交纳注册费用。

第九条 聘用机构有权对其聘用的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进行监督,对违反职业道德、有失公正、谋取私利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者解除聘用合同。处分及处理情况应当在十日内向国家注册委员会报告。

第十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对注册的审核员、评审员实施监督管理。对不能履行第八条所述的各项义务,或者证实不适合承担审核、评审工作的,经国家注册委员会审议后,报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暂停或者撤销注册资格、收回注册证书。

第十一条 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注册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在注册证书有效期内,国家注册审核员应当至少进行五次有效的质量体系审核活动;国家注册评审员应当至少进行二次有效的实验室评审活动。

证书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应当向国家注册委员会申请办理重新确认和换证手续。

第十二条 外籍人员可以向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申请注册。具体办法由国家注册委员会(CR-BA)依据本办法制定。

第十三条 对特殊行业的审核员、评审员的国家注册管理,除执行本办法外,还应当执行国家注册委员会的相应规定。

第十四条 国家注册委员会可以依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家技术监督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九二年一月三十一日国家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产品质量认证质量体系检查员和检验机构评审员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8、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哪几个部分

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包括:

1.明确质量形成过程

实验室是专门从事检验测试工作的实体。实验室工作的最终成果是检测报告。检测报
告就是实验室的产品,同样有一个质量形成过程。为了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
检测报告的质量,就必须明确它的质量形成过程和过程的各个阶段可能影响检测报告质量
的各项因素。从而对这些因素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管理和控制,使其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以保证最终产品——检测报告的质量。由于生产组织的性质不同,产品特性不同,实验室
的工作任务不同,因而,其质量形成过程也不尽相同。在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时,应根据本
实验室的工作特点,进行分析研究,以明确其质量形成过程及涉及的要素。比较典型的质
量形成过程,大体上包括以下各阶段。

(1)明确检测依据。接受某项检测任务,首先要明确检测依据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熟悉和正确掌握它的技术要求和检测条件。必要时,在完全理解检测依据的基础上,编制
便于操作的具体的检测程序和方法。以防止在掌握检测依据上出现偏差,保证具体操作上
的一致性,避免发生质量问题。

(2)样品的抽取。为了使抽取的样品具有代表性,且真实完整,应制定合理的随机抽
样方案,明确抽样、封样、记录、取送方式等各项质量要求或严格按检验规程规定进行抽
样工作。

(3)样品的管理和试样的制备。为了保证样品的完好,不污染、不损坏、不变质,符
合检测技术要求,应编制样品的交接、保管、使用、处置的质量控制措施。需要制备试样
时,还应制定制备程序和方法,对制样的工具、模具等也应进行质量控制。

(4)外部供应的物品。对检测工作需用的从外部购进的材料、药品、试剂、器件等物
品。应有明确的质量要求和进行验收的质量控制措施。

(5)环境条件。应有满足符合技术要求的工作环境,并有必要的监控环境技术参数的
技术措施。

(6)检测操作。检验人员要依据技术标准和检验规范规定的方法,正确、规范的进行
检测操作,及时准确的记录和采集检测数据。

(7)计算和数据处理。依据检验规范的有关规定,对检测数值进行正确的计算和数据
处理,并经过校对验证,以确保结果正确无误。

(8)检测报告的编制和审定。检测报告的内容应完整,填写应规范、正确、清晰、判
定准确,并严格执行校核、审批程序。

分析检测质量形成过程,准确的找出可能影响检测工作质量的各项因素,使其持续的
处于受控状态。这是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一项基本要求。一个完善的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
应能实现纠正和预防质量问题的发生,即使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也能及时发现,迅速予以纠
正和改进。

2.配备必要的人员和物质资源

在明确质量形成过程中应开展的质量活动的基础上,为使质量管理体系能有效的运行,
应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各类人员和物质资源。

(1)配备包括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监督人员的各类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同工作任
务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经验和技能,规定有明确的质量职责、权限和彼此的相互关系。

(2)配备物质资源包括仪器设备、工作场所、环境设施、技术控制手段和其他检测装
置等。资源的配置应满足工作任务的需要和检测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仪器设备的功能和
准确度符合产品的技术要求,环境条件和监控设施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3.形成检测有关的程序文件

(1)
程序文件是规定检测活动和检测过程的途径,是为控制可能影响质量的各项因素
而制定的文件。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是通过贯彻实施程序文件实现的,因而制定好程序文
件是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2)程序文件应做到全面、适用、可操作。其内容通常包括:开展某项质量活动的目
的和范围;对检验要做什么;由谁来做;如何做;如何控制;使用的设备和文件等做出具
体的规定。

(3)编制程序文件时应参照GB/T 15481一2000《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国家标准和结合本生产组织实验室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实际需要而定。应组织有关人员对
编制的程序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适用,可操作进行评审,提出意见,经修改、审核后正
式批准、颁布执行。

(4)应制定的程序文件一般包括:各类人员的质量责任制、检测工作程序、样品质量
控制、技术文件控制、仪器设备质量控制、环境条件控制、外购检验用品质量控制、分包
检测的控制、记录和报告、质量申诉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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