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证绿色有机食品
1、怎样申请绿色有机认证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生物多样性。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机认证机构众多,一些认证机构只要花钱就可以出具有机认证资格证书,严重扰乱了有机食品市场的正常秩序,相关部门正在清查,因此理事长在选择有机食品认证机构时一定要注意核实,该认证机构是否经过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CNC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等权威部门认可,拥有正式批准号等。下面以农业部主管的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hina Organic Food Certification Center,简称COFCC)的认证流程为例,说明申请认证有机食品的工作程序:
(1)申请。
① 申请人登陆www.ofcc.org.cn下载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和《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下载《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并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② 申请人提交《有机食品认证申请书》、《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以及《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提出正式申请。
③ 申请人按《有机产品》国家标准第四部分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2)文件审核。
① 认证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合同评审和文件审核。
② 审核合格后,认证中心根据项目特点,依据认证收费细则,估算认证费用,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
③ 若审核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④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⑤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实地检查。
① 企业寄回《检查合同》及缴纳相关费用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②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③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4)撰写检查报告。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并提交给认证中心。
(5)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评审,评审报告提交颁证委员会。
(6)颁证决定。
颁证委员会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
①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标准,颁发有机证书。
② 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证书。
③ 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有机转换产品”销售。
④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标准要求,颁证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7)颁证决定签发。
颁证委员会做出颁证决定后,中心主任授权颁证委员会秘书处(认证二部)根据颁证委员会做出的结论在颁证报告上使用签名章,签发颁证决定。
(8)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章程》的要求,签订《有机食(产)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有机转换标志的使用手续。
(9)保持认证。
① 有机食品认证证书有效期为1年,在新的年度里,COFCC会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
② 获证企业在收到《保持认证通知》后,应按照要求提交认证材料、与联系人沟通确定实地检查时间并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③ 保持认证的文件审核、实地检查、综合评审、颁证决定的程序同初次认证。
2、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指南谁可以提供一下吗?
申请有机食品的认证
1. 认证要求 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相应的标准生产加工的、并通过独立的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副产品,包括粮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禽畜产品、水产品、调料等。 有机食品生产的基本要求: 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 种子或种苗来自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 生产单位需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保、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 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及其他环境问题; 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未受化学物质的污染; 从常规种植向有机种植转换需两年以上转换期,新垦荒地例外; 生产全过程必须有完整的记录档案。 有机食品加工的基本要求: 原料必须是自己获得有机颁证的产品或野生无污染的天然产品; 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 95%; 只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不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 有机食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化学物质的污染; 加工过程必须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有机食品主要国内外颁证机构是: 中国的OFDC 美国的OCIA(全称"国际有机作物改良协会") 德国的ECOCERT、BCS和GFRS 荷兰的SKAL 法国的IFOAM等。 2.申请 1) 申请人向分中心提出正式申请,领取《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和交纳申请费。 2) 申请人填写《有机食品认证申请表》,同时领取《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和《有机食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等文件。 3) 分中心要求申请人按本标准 4 的要求,建立本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的技术措施和质量信息追踪及处理体系。 3.预审并制定初步的检查计划 1) 分中心对申请人预审。预审合格,分中心将有关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2)认证中心根据分中心提供的项目情况,估算检查时间(一般需要2次检查:生产过程一次、 加工一次)。 3) 认证中心根据检查时间和认证收费管理细则,制定初步检查计划和估算认证费用。 4) 认证中心向企业寄发《受理通知书》、《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简称《检查合同》)并同时通知分中心。 4. 签订有机食品认证检查合同 1) 申请人确认《受理通知书》后,与认证中心签订《检查合同》。 2 ) 根据《检查合同》的要求,申请人交纳相关费用的 50% ,以保证认证前期工作的正常开展。 3) 申请人委派内部检查员(生产、加工各1人)配合认证工作,并进一步准备相关材料。 4) 所有材料均使用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各一份,拷贝给分中心。 5.审查 1) 分中心对申请人及其材料进行综合审查。 2) 分中心将审核意见和申请人的全部材料拷贝给认证中心。 3) 认证中心审查并做出“何时”进行检查的决定。 4) 当 审查不合格,认证中心通知申请人且当年不再受理其申请。 6.实地检查评估 1) 全部材料审查合格以后,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 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依据本准则的要求,对申请人的 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申请人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7. 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送达认证中心。 8.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表、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 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9.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4) 拒绝颁证。申请内容达不到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10 .有机食品标志的使用 根据证书和《有机食品标志使用管理规则》的要求,签订《有机食品标志使用许可合同》,并办理有机食品商标的使用手续。
[编辑本段]有机食品保持认证程序
1. 通知 在新的生产年度,由中心/分中心 向获证企业发出保持认证通知,该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1)企业应准备的文件:《有机食品保持认证调查表》《有机食品保持认证书面资料清单》要求的文件; 2)检查计划 ; 3)保持认证费用 . 2. 实地检查评估 1)认证中心派出有资质的检查员; 2)检查员应从认证中心或分中心处取得申请人相关资料,并现场取得《保持认证调查表》及《清单》要求的文件,依据GB/T19630.1-.4《有机产品》的要求,对申请人的质量管理体系、生产过程控制体系、追踪体系以及产地、生产、加工、仓储、运输、贸易等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尤其是申请人对上一年颁证整改要求的完成落实情况进行核实检查。 3) 必要时,检查员需对土壤、产品抽样,由检查员和申请人共同封样,将样品送指定的质检机构检测。 3. 编写检查报告 1) 检查员完成检查后,按认证中心要求编写检查报告; 2) 检查员在检查完成后两周内将检查报告拷贝给认证中 心。 4. 综合审查评估意见 1) 认证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保持认证调查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样品检验报告等进行综合审查评估,编制颁证评估表。 2) 提出评估意见并报技术委员会审议。 5. 认证决定人员/ 技术委员会决议 认证决定人员 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调查表、检查员的检查报告和认证中心的评估意见等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做出同意颁证、有条件颁证、有机转换颁证或拒绝颁证的决定 。 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当申请项目较为复杂(如养殖、渔业、加工等项目)时,或在一段时间内(如6个月),召开技术委员会工作会议,对相应项目作出认证决定。认证决定人员/技术委员会成员与申请人如有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关系,应回避。 1) 同意颁证。申请内容完全符合有机食品标准,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2)有条件颁证。申请内容基本符合有机食品标准,但某些方面尚需改进,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要求进行改进以后,亦可颁发有机食品证书。 3)有机转换颁证。申请人的基地进入转换期一年以上,并继续实施有机转换计划,颁发有机转换基地证书。从有机转换基地收获的产品,按照有机方式加工,可作为有机转换产品,即“转换期有机食品”销售。 5) 拒绝颁证。保持认证期间严重违反有机食品标准要求,技术委员会拒绝颁证,并说明理由。
3、“三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通过什么部门来认证啊?认证流程是怎样的?
无公害和绿色是通过农业部门认证
有机食品通过社会上的认证公司认证
认证的流程基本上都是:
提交申请材料
进行材料初审
合格后现场检查
产品抽样检测和环境检查
都合格后
上报上级机构或组织进行终审发证
4、什么是有机绿色食品认证
绿色食品来源于绿色农业,是指遵守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又可分为A级和AA级两个等级。
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的产地,生产过程中允许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验、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A级绿色食品:系指在生态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标准(NY/T391-2000)的产地,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任何有害合成物质,按特定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加工,产品质量及包装经检验、检查符合特定标准,并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有机食品是外来词(是英文Organic Food的直译名),根据国际有机农业联盟(IFOAM)的定义,有机食品是根据有机农业和有机食品生产、加工标准而生产、加工出来的,经过授权的有机食品颁证部门发给证书,供人们食用的一切食品。根据美国农业部(USDA)的定义,有机农业是一种完全不用或基本不用人工合成的化肥、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体系。有机农业的概念是20世纪20年代首先由法国和瑞士提出的,历经半个多世纪逐渐认识,直到20世纪80年代才受到一些发达国家的重视,并得到很快发展。综上所述,有机农业是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遵循自然规律和生态学原理,按照国际有机农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在生产中不使用化学合成物质,不采用基因工程获得生物及其产物,利用可持续发展的农业技术,协调好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关系,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体系的农业,根据国际有机农业生产要求和规定标准生产的、通过有机食品认证机构认证的一切农产品均为有机食品。
我国AA级绿色食品在标准上采用IFOAM有机食品标准,在英文名称上与有机食品相同,所以说我国的AA级绿色食品相当于国际上提出的有机食品。
5、有机食品认证和绿色食品认证的区别是什么?
绿色食品是我国农业部门推广的认证食品,分为A级和AA级两种。有机食品是指以有机方式生产加工的、符合有关标准并通过专门认证机构认证的农副产品及其加工品
6、如何认定有机绿色食品是假的
绿色食品标志由三部分构成,即上方的太阳、下方的叶片和中心的蓓蕾。标志为正圆形,意为保护。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正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绿色食品标志还提醒人们要保护环境,通过改善人与环境的关系,创造自然界新的和谐。
7、怎么申请绿色食品认证?
(1)认证申请。申请人向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及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省绿办)领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有关资料,或从中心网站下载。申请人填写并向所在省绿办递交《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申请书》、《企业及生产情况调查表》及以下材料:保证执行绿色食品标准和规范的声明,生产操作规程(种植规程、养殖规程、加工规程),对“基地+农户”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合同、基地图、基地和农户清单、管理制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注册商标文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质量管理手册,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通过体系认证的,附证书复印件)。
(2)受理及文审。省绿办收到上述申请材料后,进行登记、编号,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认证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发出《文审意见通知单》,同时抄送中心认证处。申请认证材料不齐全的,要求申请人收到《文审意见通知单》后10个工作日提交补充材料。申请认证材料不合格的,通知申请人本生长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申请认证材料合格的,执行下一程序。
(3)现场检查、产品抽样。省绿办应在《文审意见通知单》中明确现场检查计划,并在计划得到申请人确认后委派2名或2名以上检查员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根据《绿色食品检查员工作手册》(试行)和《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试行)中规定的有关项目进行逐项检查。每位检查员单独填写现场检查表和检查意见。现场检查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工作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向省绿办递交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有关调查资料。现场检查合格,可以安排产品抽样。凡申请人提供了近一年内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并经检查员确认,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检测项目和质量要求的,免产品抽样检测。现场检查合格,需要抽样检测的产品安排产品抽样。
(4)环境监测。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由检查员在现场检查时同步完成。经调查确认,产地环境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规定的免测条件,免做环境监测。根据《绿色食品产地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经调查确认,有必要进行环境监测的,省绿办自收到调查报告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绿色食品定点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环境监测,同时将通知单抄送中心认证处。定点环境监测机构收到通知单后,40个工作日内出具环境监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环境监测情况表》,直接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5)产品检测。绿色食品定点产品监测机构自收到样品、产品执行标准、《绿色食品产品抽样单》、检测费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出具产品检测报告,连同填写的《绿色食品产品检测情况表》,报送中心认证处,同时抄送省绿办。
(6)认证审核。省绿办收到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和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审查意见,并将认证申请材料、检查员现场检查评估报告、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报告及《省绿办绿色食品认证情况表》等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中心认证处收到省绿办报送材料、环境监测报告、产品检测报告及申请人直接寄送的《申请绿色食品认证基本情况调查表》后,进行登记、编号,在确认收到最后一份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下发受理通知书,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中心认证处组织审查人员及有关专家对上述材料进行审核,2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核结论。审核结论为“有疑问,需现场检查”的,中心认证处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查计划,书面通知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得到申请人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派检查员再次进行现场检查。审核结论为“材料不完整或需要补充说明”的,中心认证处向申请人发送《绿色食品认证审核通知单》,同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需在20个工作日内将补充材料报送中心认证处,并抄送省绿办。审核结论为“合格”或“不合格”的,中心认证处将认证材料、认证审核意见报送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
(7)认证评审。绿色食品评审委员会自收到认证材料、认证处审核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进行全面评审,并做出认证终审结论。认证终审结论分为两种情况:认证合格或认证不合格。结论为“认证合格”,执行下一程序。结论为“认证不合格”,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在做出终审结论2个工作日内,将《认证结论通知单》发送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本生产周期不再受理其申请。
(8)颁证。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将办证的有关文件寄送“认证合格”申请人,并抄送省绿办。申请人在60个工作日内与中心签订《绿色食品标志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心主任签发证书。
8、什么是绿色食品?绿色食品如何认证?
绿色食品是指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内可使用绿色容食品标志(图2),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认证是指由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食品按照有关绿色食品的标准进行检测,并出具检验报告,对符合标准的食品授予绿色食品标志的过程。
目前,绿色食品标准分为两个技术等级,即AA级绿色食品标准和A级绿色食品标准。
AA级绿色食品是指产地的环境符合NY/T 391—2000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生产过程不使用化学合成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和其他有害于环境和身体健康的物质,按有机生产方式生产,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
A级绿色食品是指产地的环境符合NY/T 391—2000要求,生产过程中严格按照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和生产操作规程要求,限量使用限定的化学合成生产资料,产品质量符合绿色食品产品标准,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A级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