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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发布时间: 2022-02-18 08:27:36

1、质量管理体系内容有哪些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的四个步骤:
策划与准备
质量方针:制定和实施质量方针是质量管理的主要职能,在制定质量方针时要满足以下要求:
(1)要与其质量管理体系相匹配,即要与本组织的质量水平、管理能力、服务和管理水平一致。方针内容要与本组织所提供的服务的职能类型和特点相关。
(2)要对质量做出承诺,不能提些空洞的口号,要反映出顾客的期望。
(3)可以集思广义,经过反复讨论修改,然后以文件的形式由最高管理者批准、发布,并注明发布日期。
(4)谴词造句应慎重,要言简意明,先进可行,既不冗长又不落俗套。
(5)要易懂、易记、便于宣传,要使全体员工都知道、理解并遵照执行。
质量目标:质量目标应符合以下要求
(1)需要量化,是可测量评价和可达到的指标;
(2)要先进合理,起到质量管理水平的定位作用;
(3)可定期评价、调整,以适应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4)要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一个部门及员工。
组织机构及职责设计:建立一个与质量管理体系相适应的组织结构
(1)分析现有组织结构,绘制本组织“行政组织机构图”;
(2)分析组织的质量管理层次、职责及相互关系,绘制“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图”,说明本组织的质量管理系统;
(3)将质量管理体系的各要素分别分配给相关职能部门,编制“质量职责分配表”;
(4)规定部门质量职责;管理、执行、验证人员质量职责;
(5)明确对质量管理体系和过程的全部要素负有决策权的责任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文件编写
质量管理体系的实施和运行是通过建立贯彻质量管理体系的文件来实现的。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贯彻质量方针;当情况改变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要求的一致性和连续性;作为组织开展质量活动的依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为内部审核和外部审核提供证据;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可用以展示质量管理体系,证明其与顾客及第三方要求相符合。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质量记录表格等。
首先应对文件编写组成员进行培训,接着制定编写计划,收集有关资料,编写组讨论文件间的接口,然后将文件初稿交咨询专家审核;咨询专家向编写组反馈,并共同讨论修改意见之后,由编写组修改文件直至文件符合要求。
试运行
完成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后,要经过一段试运行,检验这些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组织通过不断协调、质量监控、信息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和管理评审,实现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影响质量活动有效性的因素很多,例如旧的习惯、传统思想、缺乏认识、对文件理解偏差等。所以,对程序、方法、资源、人员、过程、记录、产品(服务)连续监控是非常必要的。发现偏离标准的情况,应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必要时可以增加内部质量审核的次数,通过内部质量审核和管理评审这一自我改进机制可以持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内部审核与管理评审
内部质量审核(简称内审)和管理评审是验证质量管理体系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的重要手段。
(1)内审是针对质量管理体系的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有关标准文件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各项规定是否得到了有效贯彻等内容进行的。内审特点在于它的客观性、系统性和独立性。内审分为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阶段:文件审核是评价组织编写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是否符合《标准》的要求和工作目标的需要。现场审核是评价实际的质量活动是否符合《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及这些规定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内审内容包括:组织结构与所进行的活动的适宜性;质量管理体系实施、运行情况和工作程序的执行情况;有关质量制度、规章、办法执行贯彻情况;人员、设备和器材的适宜情况;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完整性,与标准的符合性等。试运行期间,内审频次视情况可以较多,每年需要2—3次;体系正常运行后,内审方式可以分为集中审核或滚动审核。前者是集中全面审核,每年至少一次,后者是按计划陆续开展,每次审核一个或几个部门或活动,全年至少覆盖所有部门一次。
应在内审程序中明确规定内审的以下各步骤:
①策划审核(确定任务、目的、范围);
②准备审核(组成审核组、编制审核计划、检查表、准备现场审核记录、不合格报告等工作表格);
③现场审核(首次会议、现场收集客观证据、评价、末次会议);
④编写审核报告;
⑤进行现场整改,制定并实施纠正措施;
⑥纠正措施跟踪验证。
⑦编制年度质量管理体系情况汇总分析报告;
(2)管理评审是最高管理者适时地评价组织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性、有效性、适宜性和充分性。
管理评审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①实现质量方针、目标的程度;
②内审及纠正措施完成情况及有效性的评价,对薄弱环节的专门措施;
③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及趋势分析;
④顾客意见和处理情况,主要问题分析和预防措施;
⑤本组织机构和资源的适应性;
⑥质量改进计划;
⑦进一步改进、完善质量管理体系的意见。
管理体系实施常用流程(不同行业会有一点差异):
宣传
主要是对最高管理层进行标准的宣贯,使其了解组织
建立管理体系的必要性,应配备的资源和一般工作进程。
准备
任命管理者代表
明确各部门在管理体系中的主要职责
组成工作小组
进行必要的标准培训和技术培训
策划
初始评审,了解现状
对管理体系的要素进行分析与策划
收集现有文件,设计文件结构,分类、分级编写文件,使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
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客户要求
识别评价重要风险并加以管理和改善(质量:过程;环境:环境因素;职业安全卫生:危险源)
制定目标并分解实施
试运行
颁布文件
运行与管理,磨合与修正
检查(内审,审核评审)与纠正实施、改进措施
做好必要的记录
审核认证
体系得到了实施,整个体系完成了循环运行并通
过内审,可以提出认证申请并通过认证。

2、住宅质量保证书是什么样的啊?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开发商应依据《住宅质量保证书》上约定的房屋质量标准承担维修、补修的责任。
意义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主要内容
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
保修期规定
开发商在质量保证书上注明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国家规定。保修期从开发商将房屋交付给购房者之日起算。在办理房屋交付和验收时,必须有购房者对房屋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签字确认。
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屋面防水为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为1年;《住宅质量保证书》一般约定地下室及管道渗漏为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为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沙为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及卫生洁具损坏为1年;灯具、电器开关损坏为6个月;管道堵塞为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设备为一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买卖双方自行约定,并写在工程质量保证书中。
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如经保修单位维修后导致房屋使用功能受到影响,或因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根据工程质量保证书开发商应承担赔偿责任。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注明的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
给付时间
开发商必须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同时,开发商应该将《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
制度规定:
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北京市政管委、上海市住宅局,深圳市国土规划局、住宅局:
样本为了保障住房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商品住宅售后服务管理,促进住宅销售,决定在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销售中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现将《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建设行政(房地产)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在商品住宅销售中明确质量责任、确保商品住宅质量。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要结合《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实行,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质量管理制度,加强对施工及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采购的管理,使用优质产品,并明确与设计、施工、监理、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等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
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各地建设和房地产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住宅质量保证书》的样本

3、什么是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商将新建成的房屋出售给购买人时,针对房屋质量向购买者做出承诺保证的书面文件。

鉴于房屋的特殊属性,为了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国家对住宅质量进行了专项规定,要求开发商建造的房屋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并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期限的保修责任。

通常房屋保修的事项应该由开发商企业亲自负责维修和处理,如果,开发商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其他单位负责保修事宜的,必须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对所委托的单位予以明示,保证购房者权益获得实际保护。

住宅质量保证书的内容:

1、相关责任主体验收确定的质量等级;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住宅质量保证书

4、关于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中7.3设计与开发应如何做?

标准7.3只是提出对新产品研发过程的控制要求,而不是指导企业如何搞研发。是“过程控制要求”。如何展开对住宅物业的新服务类型设计,通常在立项时先做7.1策划,明确设计过程的目标、阶段、职责和期望的结果。针对7.1策划的情况,指定工作组,从收集资料、访问客户/同行开始,一步步对服务框架、组织结构、人员配置和职责、服务标准、顾客满意活动、服务评价验收标准、硬件配置等方面工作进行精心的策划。前期再精心,还是需要在实践上不断地修正。但接管物业前,至少要保证已经满足相关的法定要求。详情请参阅杭州北航物业管理内审员培训区的文章资料,或许对你有帮助。

5、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目前的房屋建筑质量监督机制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建筑法》是我国房屋建筑市场的最高层次的法律,但是它只规定了房屋质量管理的要求,没有规定房屋建筑质量监督,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的法规在我国建筑工程质量法律体系中层次过低;从内容上看,《建筑法》颁布于1997年,很多条款已不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规制和行政管理的要求,许多条款已经不能适应现在的要求,更没有规定质量监督的内容。
在执法方面,我国房屋建筑质量监督的有关法律、法规在立法工作中存在缺陷、相关的配套实施细则的不完善、法律法规的可操作性不强,这些因素使得各质量责任主体行为不规范,执法者对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见多不惊,农村房屋建筑质量监督成为监督的盲区。在房屋建筑质量监督中,有一些地方的房屋建筑质量监督人员的素质不高,监督中主观随意性大,不能真正发现并解决问题。

6、建筑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是什么

质量管理体系不管什么行业执行标准都是一样的: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但是从今年11月份起建筑行业推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时候必须同时执行:《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GB/T 50430-2007)。

7、如何建立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

1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含义2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形成的影响因素3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的基本原理4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职能5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政府监督的实施6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系统的构成7建设工程项目质量管理系统的建立8 建设工程项目质量控制系统的运行与监督9 施工质量管理的目标10 施工质量管理的过程11 施工质量计划的编制12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控制的内容13 建设工程项目设计质量控制的方法14 施工生产要素的质量控制15 施工作业过程的质量控制16 施工质量验收的方法17 熟悉常见的工程质量统计分析方法的应用18 工程项目的预防措施和改进

8、房屋质量管理体系

房产业已不仅成为国民经济重要增长点,也是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提高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是每一位施工和管理人员的共同责任。为此,这里针对房屋建筑工程出现的施工质量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措施。
一、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普遍存在的问题。
1.地基问题引起房屋沉降,造成墙体开裂,下水道堵塞、断裂等。2.墙体材料及施工方法选择不当,引起墙体开裂及粉刷起壳。3.女儿墙因屋面热胀冷缩因素,在混凝土圈梁和砖墙交界处呈现水平方向裂缝,尤其在房屋四大角出现严重裂缝。4.墙面涂料、屋面防水材料、防盗门等产品质量达不到房屋设计要求。5.砖砌体沿砖缝渗水、外墙窗周壁渗水、管道问题或与楼地面衔接处渗漏等多处渗漏问题。
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由于诸多因素混生互动、恶性循环、相互影响的结果。(一)施工方面的原因:1.工程施工队伍素质过低。2.在施工中,没有建立健全质量控制体系(或是流于书面应付资料形式),工序与工序,工种与工种之间没有严格的交接措施。3.施工管理混乱。例如预制空心楼板吊装后不经拨正就进行灌缝,施工现场成品和半成品乱堆乱放,随意损坏,严重影响整体工程质量。
(二)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例如防水工程沥青品种的选择,油毡质量和品种,预制楼板灌缝时所选用碎石粒度大小,木门窗木材品种的选择等,都对工程质量有很大影响。再如内墙装饰涂料质量不过关,很短时间出现变色、脱皮等;有的饰面砖由于吸水率过大(>10%)及外形规格不整齐,马虎施工,致使有不少新建成的工程,外墙饰面砖釉面爆皮、空鼓、脱落及灰缝不均匀等,造成外墙渗水。
(三)工程造价过低方面的原因:房屋工程的质量问题和工程造价有直接关系,造价过低,会增加施工企业经营压力而疏于管理,材料质量无保证。如当前铝合金窗的质量通病比较普遍,材质不均匀,表面防腐层质量差,短时间内就会被氧化,密封绒条太小,窗锁、走轮的质量差等,这是施工企业选用价格低廉的材料与配件原因造成的;有的建筑物屋面防水材料选用石油沥青油毡等低档的防水卷材,造成屋面防水层耐久性差,容易产生渗漏;在室内装修部分。如吸顶灯不选用玻璃或瓷质的灯罩,而是选用塑料灯罩所以就出现了塑料灯罩未等交付使用,即已老化,稍碰即碎。房屋工程的投资价格应严格科学控制,应当符合使用要求,适当的节约而不是盲目的压低造价。
(四)盲目压缩工期方面的原因:一个项目的合理建筑工期需要通过科学方法与施工经验相结合来确定。实际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征地、拆迁、地质变化、雨季、大宗材料延误等等原因造成工期滞后,这种情况一般可以通过加大人员、机械、材料投入,来减缓工期延误。但许多工程,施工方为确保按时交工,在原有极紧的工期压力下,大量增加施工人员,在上道工序刚刚完成尚不具备下道工序施工条件下盲目抢工,造成大量诸如内墙砖墙顶裂缝、抹灰层大面积空鼓、外墙开裂渗水、墙面油漆起泡、厕所滴漏、门窗严重污染破坏等等质量问题。在当前房屋销售回暖的形势下。这种不讲科学乱压减工期对质量造成影响的情况尤为突出。
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方法
(一)加强施工过程的管理。房屋建筑工程质量过程控制是工程施工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保证施工过程的质量,才能确保最终建筑产品的质量。过程控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人手:
1、认真实施技术交底制度。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部专业人员都应按技术交底的要求,向直接操作的班组做好有关施工规范、操作规程、注意事项的交底工作,并按规定做好技术交底记录。
2.对关键工序和特殊工艺均要求制订相应的作业指导书,设置质量控制点,从人员、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多方面实施连续的监控。必要时,针对建筑物特定的部位和分部工程开展OC小组活动,进行质量攻关。
3.贯彻执行样板制度,施工之前,必须先做样板间、样板房等,在对样板检查合格后,再全面展开施工,确保工程的质量。
(二)重视采购工作。工程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房建工程的质量。如果没有高品质的原材料,就不可能建造出优质工程。从材料计划的编制、采购到进场后的验收、复检等,每个环节都要进行严格规定和控制。项目部必须严格按采购程序的要求执行,最好从指定的合格物资供应厂商名册中选择厂家进行采购,并做好进货检验记录。对“三无产品”坚决不准验收入库。
(三)以项目团队成员为管理核心。人是质量的创造者,质量控制必须“以人为核心”,充分调动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质量第一”观念,通过提高人的素质来避免人的失误,以人的工作质量保证各工序的质量。
(四)充分发挥质检人员质量检查控制作用。按照“防检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推行“讲、帮、防、卡”的科学检查方法,与施工人员一道,共同对业主,对下道施工工序负责。质检人员、用户、施工人员要建立新型的合作关系,质量检查人员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目标是一致的,都是为向用户提供高质量、满意的建筑产品。
房屋建筑工程的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着我们的生命安全和正常的生活秩序。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中,有效地进行质量管理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工程施工质量的管理,关健在于针对不同类型的房屋建筑特点,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监督、管理计划,最终达到项目工程质量控制目标。

9、施工质量管理体系

给新建住房上保险!海南出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工保网



在2019年7月出台的《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基础上,海南多个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提出以海口市、儋州市作为先行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江东新区、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三亚崖州湾科技城四个园区为先行先试试点地区,从保障性住房及商品住宅工程开展试点,特别是鼓励对基层教师和医务人员等住房作为先行试点;同时,鼓励其他条件成熟的市县,以及商品住宅工程参照实施。


1、现有保证金制度无法覆盖期满后质量问题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房屋质量保障存在维权难、追责难的问题。通过制定《细则》,推动这项保险在海南落地,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房屋保障服务,有利于解决民生问题,维持社会的和谐稳定。


目前我国房屋建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出现的质量问题主要依靠质量保证金来维修,保修期限最高为2年,无法覆盖房屋在期满后出现的质量问题。相比之下,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保险期较长,且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后代为追偿责任方,能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



2、保险保障哪些内容?


《细则》明确,海南省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的承保范围有四类,分别是:


一是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的出现倒塌、坍塌、不均匀沉降或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等情况;


二是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出现渗漏;


三是保温隔热工程围护结构的保温隔热层出现破损、脱落等情况;


四是其它列入附加险的工程如电气管线工程、装修工程等附加险。


上述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一)、(二)、(三)、(四)项的保险期限分别为10年、5年、5年和2年,在保险期限之前分别有2年的等待期。保险期限从该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承保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后开始起算。鼓励推广延长保险期限,每五年续保一次。


建设单位可根据项目情况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承保范围及保险期限,但均不得低于上述规定。



3、保险如何保障权益?


《细则》要求建设单位从海南省银保监局确定的具有主承保资格的保险公司名单中选择保险公司,与其签订保险合同,并履行相关职责。


业主对保险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提出索赔申请,保险公司及时组织现场查勘,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履行维修或赔偿义务;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向建筑所有权人发出不予赔偿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保险公司亦有权依法对质量缺陷的责任单位实施代位追偿,依据法律法规或合同约定,向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责任方追究法律责任。




4、保险如何承保?


依据《细则》,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采用共保体方式承保。共保体由“主承保”保险公司和其他共保保险公司组成,其中,主承保保险公司由海南银保监局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自主选定;共保保险公司由“主承保”保险公司自行择优选择,采用统一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理赔服务、信息平台。


《细则》还提出:将TIS机构纳入工程质量管理体系,TIS机构指技术风险管理的法人机构,专门从事对质量潜在缺陷进行风险识别、分析、评价。TIS机构由主承保保险公司自主聘请,保险公司和建设单位共同授权TIS机构进入施工现场实施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的评估阶段,TIS机构分别编制相应报告报送保险公司、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督促工程整改、竣工验收的重要参考材料。



从《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到《海南省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正稳步推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海南落地。这将向消费者提供更高质量的房屋建筑和更加优质的维修服务,帮助百姓实现安居乐业。

10、体系认证满足什么要求可以给设计范围

原文到建设部网站找

工程设计资质标准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结合各行业工程设计的特点,制定本标准。
一、 总 则
(一)本标准包括21个行业的相应工程设计类型、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及规模划分等内容(见附件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附件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二)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只设甲级。工程设计行业资质和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甲、乙两个级别;根据行业需要,建筑、市政公用、水利、电力(限送变电)、农林和公路行业可设立工程设计丙级资质,建筑工程设计专业资质设丁级。建筑行业根据需要设立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可根据行业需要设置等级。
(四)工程设计范围包括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含厂/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专用铁路、通信、各种管网管线和配套的建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以及与主体工程、配套工程相关的工艺、土木、建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安全、卫生、节能、防雷、抗震、照明工程等。
建筑工程设计范围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设计、室外工程设计、民用建筑修建的地下工程设计及住宅小区、工厂厂前区、工厂生活区、小区规划设计及单体设计等,以及所包含的相关专业的设计内容(总平面布置、竖向设计、各类管网管线设计、景观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建筑装饰、道路、消防、智能、安保、通信、防雷、人防、供配电、照明、废水治理、空调设施、抗震加固等)。
(五)本标准主要对企业资历和信誉、技术条件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进行考核。其中对技术条件中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内容为:
1、已经实施注册且需配备注册执业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及相应专业进行考核。
2、尚未实施注册、尚未建立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和已经实施注册但不需配备注册执业资格人员(以下简称非注册人员)的专业,对其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学专业、技术职称按附件2专业设置中规定的专业进行考核。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需考核相应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各行业主导专业见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六)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 2中相应行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 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具体考核指标由建设部会同相关部门和行业制定。
(七)具有工程设计资质的企业,可从事资质证书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
(八)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的企业,满足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的人员要求后,可以准予与工程设计甲级行业资质(专业资质)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九)本标准所称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年龄限60周岁及以下。
二、标 准
(一)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0万元人民币。
(3)近3年年平均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不少于10000万元人民币,且近5年内2次工程勘察设计营业收入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50名以内;或近5年内2次企业营业税金及附加在全国勘察设计企业排名列前50名以内。
(4)具有2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每行业不少于3项,并已建成投产。
或同时具有某1个工程设计行业甲级资质和其他3个不同行业甲级工程设计的专业资质,且近10年内独立承担大型建设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4项。其中,工程设计行业甲级相应业绩不少于1项,工程设计专业甲级相应业绩各不少于1项,并已建成投产。
1-2技术条件
(1)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配备合理。
企业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人员不少于500人,其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不少于200人,且注册专业不少于5个,5个专业的注册人员总数不低于40人。
企业从事工程项目管理且具备建造师或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的人员不少于4人。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5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拥有与工程设计有关的专利、专有技术、工艺包(软件包)不少于3项。
(4)近10年获得过全国级优秀工程设计奖、全国优秀工程勘察奖、国家级科技进步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或省部级(行业)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金奖)、省部级(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的奖项不少于5项。
(5)近10年主编2项或参编过5项以上国家、行业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定额。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完善的技术装备及固定工作场所,且主要固定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0平方米。
(2)有完善的企业技术、质量、安全和档案管理,通过ISO9000族标准质量体系认证。
(3)具有与承担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管理体系。
(二)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的工程设计项目应满足所申请行业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中对工程设计类型业绩考核的要求,且要求考核业绩的每个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体系、档案管理体系健全。
2、乙级
2-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2-2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主持过所申请行业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中型以上项目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行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三)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1-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企业完成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或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并已建成投产。
1-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以上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其中,大型项目不少于1项。
1- 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程场所。
(2)企业管理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档案体系健全。
2、乙级
2-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2-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3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中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或大型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1项。
2-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3、丙级
3-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技术条件
(1)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少于所申请专业资质标准中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数。
(2)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年以上设计经历,且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在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规定的人员中,主导专业的非注册人员应当作为专业技术负责人主持过所申请行业相应专业设计类型的项目工程设计不少于2项。
3-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质量体系和技术、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4、丁级(限建筑工程设计)
4-1 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不少于5万元人民币。
4-2 技术条件
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5人。其中,二级以上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不少于1人;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学历、2年以上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3年以上设计经历,参与过至少2项工程设计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
4-3 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有较完善的技术、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
(四)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1、资历和信誉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社会信誉良好,注册资本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
⒉ 技术条件
专业配备齐全、合理,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符合相应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的规定。
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
(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
(2)企业管理的组织结构、标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三、承担业务范围
承担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设计业务,承担与资质证书许可范围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咨询与管理服务业务。承担设计业务的地区不受限制。
(一)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承担各行业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但在承接工程项目设计时,须满足本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专业及人员配置的要求。
承担其取得的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总承包(施工专业承包)业务。
(二)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行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行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
承担本行业小型建设项目的工程设计业务。
(三)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1、甲级
承担本专业建设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其规模不受限制。
2、乙级
承担本专业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工程的设计业务。
3、丙级
承担本专业小型建设项目的设计业务。
4、丁级(限建筑工程设计)
4-1一般公共建筑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2)建筑高度12米及以下。
4-2一般住宅工程
(1)单体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下。
(2)建筑层数4层及以下的砖混结构。
4-3厂房和仓库
(1)跨度不超过12米,单梁式吊车吨位不超过5吨的单层厂房和仓库。
(2)跨度不超过7.5米,楼盖无动荷载的二层厂房和仓库。
4-4构筑物
(1)套用标准通用图高度不超过20米的烟囱。
(2)容量小于50立方米的水塔。
(3)容量小于300立方米的水池。
(4)直径小于6米的料仓。
(四)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承担规定的专项工程的设计业务,具体规定见有关专项资质标准。
四、附则
(一)本标准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指下列人员:
(1)注册人员。
注册人员是指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执业资格证书,并按照规定注册,取得相应注册执业证书的人员。
注册人员专业包括:
注册建筑师;
注册工程师:结构(房屋结构、塔架、桥梁)、土木(岩土、水利水电、港口与航道、道路、铁路、民航)、公用设备(暖通空调、动力、给水排水)、电气(发输变电、供配电)、机械、化工、电子工程(电子信息、广播电影电视)、航天航空、农业、冶金、采矿/矿物、核工业、石油/天然气、造船、军工、海洋、环保、材料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
(2)非注册人员。
非注册人员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从事工程设计实践10年以上。
(二)本标准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三)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解释。

附件1: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
附表2:各行业工程设计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表
附表3:各行业建设项目设计规模划分表
附件4: 各行业配备注册人员的专业在未启动注册时专业设置对照表
附件5: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资质标准
附件6: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标准

附件 1:
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

序号 行 业 备 注
(一) 煤炭
(二) 化工石化医药 含石化、化工、医药
(三) 石油天然气
(四) 电力 含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
(五) 冶金 含冶金、有色、黄金
(六) 军工 含航天、航空、兵器、船舶
(七) 机械
(八) 商物粮 含商业、物资、粮食
(九) 核工业
(十) 电子通信广电 含电子、通信、广播电影电视
(十一) 轻纺 含轻工、纺织
(十二) 建材
(十三) 铁道
(十四) 公路
(十五) 水运
(十六) 民航
(十七) 市政
(十八) 海洋
(十九) 水利
(二十) 农林 含农业、林业
(二十一) 建筑 含建筑、人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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