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3c认证合同范本
1、技术标标书怎么制作
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
技术要求商务条件必须依据充分并切合实际;技术要求根据项目现场实际情况、可行性报告、技术经济分析确立,不能盲目提高标准、提高设备精度、房屋装修标准等等。作为招标机构编制、审定标书,审定标书中是否含歧视性条款是最重要的工作。
作为政府招标管理部门,监督部门在管理监督招标工作,其中最重要的任务也审查招标文件中是否存有歧视性条款,这是保证招标是否公平、公正的关键环节。招标书编制要注意维护使用单位的商业秘密,也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如噪音污染必须达标,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给广电部招宽带网项目分包时就非常注意这个问题。
(1)产品3c认证合同范本扩展资料:
技术标的相关要求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注意了模式和条款,工艺和规范套用细而全,但没有结合工程的实际,失去了针对性,有的企业已通过了质量认证和环保认证,但没有针对相关工程制定具体的组织措施。
2、建筑装饰工程涉及结构、基底、水、电、风、消防、智能等,但在施工进度中只排列了装修部分而忽略了与众多专业与分包方面的交叉衔接,缺乏整体协调。
3、任何一个工程离不开用电,但在一个施工组织设计中没有体现动力用电量、照明用电量、平时用电和高峰用电量等。
2、电子产品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具体流程可以咨询当地的CQC中心。
CCC认证资料提供清单
一.初次申请或相关信息变更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登记注册证明复印件(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生产厂的组织结构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申请认证产品工艺流程图(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例行检验用关键仪器设备(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清单(初次申请或变更时提供);
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二.同类产品再次申请时需提供的文件资料
1.强制性产品认证申请书;
2、产品总装图、电气原理图;
3、申请认证产品中文铭牌和警告标记(一式两份);
4、申请认证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5、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之间的差异说明;
6、同一申请单元内各型号产品外观照片(一式两份);
7、需要时所要求提供的其它有关资料(如有CB测试报告请提供)。
3C认证流程 如何申请3C认证
1、产品认证申请;
(1)凡生产CCC目录内产品的企业,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向认证机构提供申请.
(2)认证机构对资料进行评审,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3)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将向检测机构下达测试任务.
(4)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
2、产品型式试验;
(1)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2)型式试验合格后,检测机构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评定.
(3)型式试验时间一般为整机30个工作日(因检测项目不合格,企业进行整改和复试的时间不计算在内).当整机的安全件需要进行随机试验时,按安全件最长的试验时间计算(从收到样品和检测费用起计算).
(4)产品检测费按国家认监委国认证函(2002)111号文件执行.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1)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认证机构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认证机构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2)检查人员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3)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认证机构进行审核评定.
(4)工厂审查后提交报告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以审核员完成现场审查,收到生产厂递交的不合格纠正措施报告之日起计算.
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1)认证机构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的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2)认证机构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认证证书.
(3)认证结论评定、批准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
邦思公司3C认证代理优势
1).辅导经验丰富,涉及22类产品认证
2).有专业技术人员 十年经验 倾囊相助
3).与相关实验室及认证机构比较熟悉,认证流程和规则比较专业
4).专业、认真、负责
5).主导整个过程的资料准备和现场指导,应对审核,特别指导现场试验设备的准备。
3、产品的3c认证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产品的3C认证流程复杂,一句两句没办法说明,需要的资料也要很多,可以找相关机构问下.
4、3C认证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一. 全项检测需要提供的资料:
1. 认证申请书(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2. 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代理授权通告(通过代理公司进行认证活动的)。
4. 商标的注册证明(如有商标)或商标使用授权书(指商标非申请企业持有的情况下)。
5.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以及企业对已获得证书产品之外的其他类别产品申请认证时)或最近一次有效的《工厂检查报告》。
6. 铭牌同时需要提供铭牌贴纸实物一份(模制到外壳上的铭牌除外)。
7. 说明书说明书中要有通标GB4706.1和特标GB4706.XX中7.12规定的警告语,请先自行检查。。
8. 元件表(word格式) (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
9. 非金属材料单(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针对表3信息,提供非金属材料样块。参考小家电非金属材料送样要求 。
10. 差异说明;(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差异说明要写清楚每个型号之间的具体差异,不可以仅用外观不同,控制面板不同等含糊描述。如果差异部分不容易用文字表达,可以用对比照片进行说明。
11. 样机照片1) 外观照片要求:附尺,放型号条。需要多个角度进行拍照(正面、背面、侧面等); 2) 内部结构要求:放型号条,清晰,必要时需要“微距”。如果有覆盖型号,请将覆盖型号与主检型号之间的差异部分进行拍照。
12. 电路图(或回路图、原理图) 若本产品是电子控制式。则要提供电子线路图。并要在电路图中标清楚强电部分和弱电部分。 例:电路图 强弱电说明。
13. 爆炸图(需要指明和零部件的对应关系,尤其是非金属材料部分)。
14. 接地端子防腐蚀声明(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如果器具是I类器具,请注明接地端子的螺钉、螺母、垫片(弹簧垫圈)、的材质。如果其有防腐镀层,请标明镀层厚度。(详GB4706.1中27.5)
二、 变更扩展申请追加如下资料:
变更报告历史变化表。
变更内容 (文字难以表述清楚时,可采用图文并茂的形式)。
原报告复印件(变更报告历史变化表里有的都要提供)。
CCC证书原件(涉及证书内容变更的)。
三、通过CB转3C形式的申请追加如下资料:
CB证书
CB报告
元件证书 : 标红与元件表对应的信息。
元件表(word格式)部件名称需要追加中文。
零部件单独送样(电机、电热管、非金属材料样块各3个,已获得CQC认证的除外。
四、ODM(OEM)申请需要资料:
1. 认证申请书(须加盖申请企业公章并由认证联系人签字)。
2. 申请人、制造商和生产厂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3. 代理授权通告(通过代理公司进行认证活动的) 。
4. 商标的注册证明(如有商标)或商标使用授权书(指商标非申请企业持有的情况下)。
5. 工厂检查调查表(首次申请以及企业对已获得证书产品之外的其他类别产品申请认证时)或最近一次有效的《工厂检查报告》。
6. ODM协议书 (参考《关于ODM贴牌协议内容要求的通知》提供资料) 。
7. ODM产品的照片
8. ODM产品说明书
9. ODM产品铭牌
10. 原证书的复印件
11. 原报告复印件
12. ODM型号对照表
13. 转报告说明
以上资料需要同时提供电子版和纸版,纸版资料需要盖章。
5、需要3C认证的产品怎么进口清关
3c认证产品进口清关:办理海关申报、查验、征税、放行等手续后,货物才能放行,货主或申报人才能提货。
以上内容可供参考,详细根据进口3c产品种类而定。
6、什么产品需要3c认证?
家用和类似用途设备、电焊机、电动工具、电线电缆、低压电器等等。专
7、3C认证。
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如果产品在国家强制认证目录的产品,必须要做产品3C认证,否则不能在国内销售或进口。
这是一个国家保护自已的一种认证规则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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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C认证要准备什么资料
1、采购管理程序、供应商选择和评估程序
2、供应商评估资料和合格供应商名录
3、采购清单
4、关键元器件清单和关键元器件3c证书
5、BOM、gerber和电子线路图、爆炸图
6、外发物料清单
7、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
8、外协加工协议
9、新产品检测报告
10、软件程序控制(软件管理)
11、产品的确认检验授权
12、产品加工工艺文件
13、测试程序
14、物料检验记录
9、什么产品需要3c认证
2.10.3产品的贮存环境是否能保证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 3. 产品一致性检查因为工厂首次申请3C认证时需要工厂检查,如果工厂没有做过同类产品的3C厂检,
10、什么产品不需要3c认证
1.为科研、测试需要进口和生产的产品。
2.以整机全数出口为目的而用进料或来料加工方式进口的零部件。
3.根据外贸合同,专供出口的产品(不包括该产品有部分返销国内或内销的)。
4.为考核技术引进生产线需要进口的零部件。
5.直接为最终用户维修目的而进口和生产的产品,为已停止生产的产品提供的维修零部件。
6.其它特殊情况的产品。
(10)产品3c认证合同范本扩展资料:
《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提高认证有效性,维护国家、社会和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以下简称认证认可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为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国家规定的相关产品必须经过认证(以下简称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第三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全国强制性产品认证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综合协调。
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两局)按照各自职责,依法负责所辖区域内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查处工作。
第四条 国家对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统一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统一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统一认证标志,统一收费标准。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目录,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并会同有关方面共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