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鱼头加盟连锁店
1、谭鱼头有近百亿的庞大帝国,为何会在短短几年内轰然倒塌?
" 曾经,谭鱼头有近百亿的庞大帝国,却在短短几年时间内轰然倒塌。"
" 并不是像传的那样,赌得身家全无。都是我当时太想把公司做上市了。"
8 月中旬,谭鱼头关闭了在大本营成都的最后一家店。
至此,这家曾经员工上万、资产近百亿、门店遍布大江南北," 当年比海底捞更牛 " 的连锁火锅——谭鱼头,正式结束了自己的时代。
3 个月后的 11 月 25 日,谭鱼头创始人谭长安接受了红星资本局的专访。无论是谈论起 " 老赖 " 身份,还是赌博传闻,他都显得波澜不惊。只是在听说要拍摄视频时,匆匆去换了一身西装,说 " 还是要注意形象 "。
2020 年 11 月 25 日
谭鱼头创始人谭长安接受红星资本局专访
此前一天,谭长安刚刚在抖音里开了个号,讲述自己的浮浮沉沉:几乎全部店铺的关张,全国各地餐饮公司的吊销注销,历史遗留问题所造成的高额债务,先后 10 余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
员工上万 资产百亿
轰然倒塌
" 震惊了餐饮界也震惊了我自己 "
谭长安在个人视频号中提起的 " 轰然倒塌 ",到底是啥样?总结谭鱼头的现状,谭长安说:" 谭鱼头现在基本上已经没有 "。
2014 年,谭长安离开成都前往香港生活,一直到今年疫情后。11 月 25 日,他在接受红星资本局专访时说,这期间,他几乎没有回来过。
就是在这 6 年时间里,他嘴里的庞大 " 谭鱼头帝国 ",已经轰然倒塌。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谭长安不在成都的这几年里,谭鱼头仍零星地有新闻爆出。
例如 " 谭鱼头董事长谭长安否认澳门欠下 2000 万 "、" 四川追账公司分享谭鱼头被曝涉多起债务 曾在全国拥有百余家连锁店 "、" 谭鱼头所在房产被拍卖 易主后品牌使用权归谁?"、" 谭鱼头接连易主 1 万元办的会员卡怎么办?"……
这些噱头十足的新闻标题背后,谭鱼头每况愈下的经营境遇昭然若揭。
但正式承认谭鱼头的陨落,是谭长安 11 月 24 日在自己个人视频账号中的讲述:" 如此庞大的餐饮体系,在短短几年时间里轰然倒塌,震惊了餐饮界,也震惊了我自己。"
谭长安说,以前自己的员工上万人、厂房数百亩、资产近百亿、门店遍布大江南北,包括台湾和香港。此后,谭鱼头又成为第一个将火锅带出国门的企业," 曾登上餐饮巅峰 "。
再看如今,今年 8 月中旬,谭鱼头关闭了在大本营成都的最后一家店。而其他城市尚存的门店,也多数是由谭鱼头当年的员工背着谭鱼头 " 乱搞 " 的。" 是假的!" 谭长安说。
伴随着全国各地店铺的相继关张,那些曾配合经营而设立的谭鱼头地方公司、装饰公司、物流公司等,也都已经注销、吊销和解散。
据天眼查 APP,多家谭鱼头相关公司已注销、吊销。
两次借壳均告失败
" 命中注定不能上市,就不该强求 "
谭鱼头真正开始走下坡路的原因,谭长安自己清晰地这样总结道:是因为想上市。
据介绍,2001 年,谭长安就赴香港成立了香港谭鱼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香港谭鱼头 ");2003 年,香港第一家谭鱼头分店在铜锣湾开业。
谭长安说,去香港开公司、开分店的目的就是上市。
" 我们在香港开公司以后,都是按上市的规则来做的。我们请的会计事务所也是普华永道,全部的标准都是一直按规范的上市公司来做的。" 谭长安介绍。
2009 年,谭长安遇到了第一次上市机会。
彼时,福记食品(01175,HK)因现金流、人员流失等问题,在 10 月 19 日向香港高等法院提出清盘申请。谭长安看上了这个壳资源,且福记旗下还在内地有餐厅资源,他很心动。他与当时香港资源(02882,HK)的主席黄英豪合作,准备拿下福记。
据谭长安介绍,当时已经向福记的清盘人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投标,交了 1700 万元的保证金,准备以 2.38 亿港元拿下福记,离资本市场只剩一步之遥。谭长安回忆,黄英豪随后对媒体的高谈阔论,导致了这场重组的失败。" 他接受采访后,好多内地餐饮企业都蜂拥而至。真功夫来了,俏江南也来了。"
最后,这些餐饮企业均铩羽而归。有国资背景的安徽创投以 6.58 亿港元的价格,将福记收编。
第二次借壳则更加戏剧化。
2011 年,在一次坐飞机途中,谭长安遇见一位成都老乡。这位老乡说,他在香港有一个做药的 " 壳 ",但生意不好,想要出售。红星资本局注意到,这一次的壳即是当时的维奥集团(01164,HK)。
而与第一次借壳故事类似,在他准备以 2 亿多港元悄悄拿下维奥集团时,却又被中广核 ( 01816,HK ) 旗下中国铀业发展公司以 9.84 亿多港元 " 抢 " 走。
两次借壳不顺利后,谭鱼头开始准备自己 IPO。谭长安自己认为,正是这个决定,直接影响了谭鱼头的命运。
谭长安回忆,当时跟香港的一家风投公司已经签订了对赌协议:风投出 2000 万美元,而谭鱼头则需花 3 年的时间达到盈利目标,将公司做到上市。谭长安说,他按照 2000 万美元的规模,开始紧锣密鼓地筹备、装修、开店,甚至也进行了一些其他火锅公司的股权投资。
但按谭长安的说法,许诺的 2000 万美元已经被花掉,但风投的钱只进来了前期的 500 万美元。而这 1500 万美元的窟窿,直接造成了随后资金链的紧张。
2013 年,另一则消息让谭长安的财务问题雪上加霜。彼时,四川媒体发布消息称,一家小贷公司将谭鱼头投资公司和谭长安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偿还借款本金 1500 万元及利息 220 余万元。
这则 " 豆腐块 " 大小的消息,让谭长安在银行的信誉进一步降低,借钱变得更困难了。至于欠小贷公司的 1500 万,谭长安说,这是帮自己弟弟贷的款,他做的担保。弟弟没还上钱,他就也被告上了法院。
即便如此,谭长安说,在杭州银行还有 5000 万元的额度可以贷款。但算上高额的贷款利息,他很难达成对赌协议中的利润要求,也将面临高额的对赌赔款。
就这样," 几件事情串在一起,时间也耽误了,到最后也就没这一回事儿了。"
" 命中注定是不该上市不能上市,所以就不该强求。" 谭长安说。
【赌徒】
确实赌过,我太傻了
赢了钱见人就给 10 万,大家一听我赢都来了
提起谭长安这个人,赌,是个绕不开的话题。
在百度等搜索引擎搜索关键词 " 谭鱼头 ",弹出来的第一个词组就是:谭鱼头老板澳门输光。谭长安分析 " 做垮 " 谭鱼头的原因是想上市,而在很多分析文章里,谭长安赌博成性,才是造成谭鱼头陨落的直接原因。
百度搜索 " 谭鱼头 ",关联词跳出 " 谭鱼头老板澳门输光 "
根据的报道,谭长安还曾出现在现已关闭的澳门追债网站 " 美好世界 " 上,被追讨 2000 万元赌资。
对于这种说法,谭长安表示不可理喻。
" 赌确实赌过,这个我没法儿避开。" 有意思的是,谭长安的重点并不是讲述自己 " 不赌 ",而是强调自己的 " 战绩 ":
" 并不是像传的那样,赌得身家全无。实际上我是赢的。"
谈到这个话题时,谭长安表现出明显的激动,伸出手向在场的每个人展示 " 给钱 " 的动作:" 当时我的朋友都爱跟我一起去赌场,我赢了见人就发钱。比如给你 10 万,给他 20 万的,大家一听说我赢钱就都来了。"
那追债网站上的赌债是怎么来的?
谭长安说,很多一起去赌场的朋友,会从他那拿筹码去赌。" 相当于本金给你 300 万,他拿 500 万,但后面就不认账了,收不了钱了,账就算在了我身上。"
除了赌场上的大方,谭长安说自己平常也这样。" 我的员工从头到脚都是名牌,衬衫、西装、皮鞋,都是我买的。一年买衣服都要花几百万。"
" 我太傻了。" 谭长安说。
大概也是由于大起大落的赌博经历,谭长安说自己对钱没什么概念。如同被网友调侃 " 凡尔赛 " 的马云一样,在与红星资本局的聊天过程中,他多次强调:" 我对钱都不太在乎 "" 挣多少钱不重要 "。
" 赚钱不是人的最终目的,还是要让自己活得轻松、快乐。"
跟他辉煌时期意气风发的照片相比,如今的谭长安已是大腹便便。谈吐也很随意,跟一个普通的发福中年人并无两样。采访后和谭长安闲聊,他说起如果没有这场采访安排,本来准备去市场上买火锅底料里的干辣椒," 他们这些年轻人买不来。"
2、爱吃鱼头的妈妈,作文怎么写,爱吃鱼头的妈妈嗯,作文怎么写
桌上的碟子雪亮雪亮的,一条红烧摆在碟子里。鱼身上的鳞片纹路一条连着一条,没有重叠,也不留一点儿缝隙;鱼头上,鱼的眼睛小得可怜,像两颗小芝麻,在灯光照耀下闪着亮光。鱼身上横着两根葱,形成一个英文字母“X”,葱的尖端流出油乎乎的汁,滴在鱼身上飘出阵阵香味。
妈妈坐在我的身边,用筷子把鱼夹住,手指使劲把两根筷子交叉,鱼头和鱼身就分开了。她把鱼身夹到我的碗里,鱼头留给自己。
我看了看碗里的鱼身,又看了看碟子里的鱼头,鱼头上的肉很少,只有鱼身的四分之一。我对妈妈说:“妈妈,你吃一点鱼身上的肉吧!”“不了,我喜欢吃鱼头。”
从此,我知道了一件事——妈妈爱吃鱼头。
二十年后,我长大了,妈妈也老了。一天,我和妈妈又在一块吃鱼。现在,我也喜欢吃鱼头了,但妈妈也喜欢吃。到底给不给妈妈吃呢?不给吧,我从小就知道妈妈喜欢吃鱼头的。给吧,我就吃不到美味的鱼头了。房顶上的电风扇“吱呀吱呀”地响着,仿佛在为我的思考伴奏。椅子摇动也发出“吱吱”的声音,似乎在为我作决定的那段时间加油。
我用筷子夹起那小小的鱼头:“妈妈,鱼头给您吃。”窗外的小鸟“叽叽喳喳”地叫着,仿佛在为我喝彩。妈妈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鱼头是所有妈妈都爱吃的,你也快当妈妈了,鱼身上肉多,要留给长身体的孩子吃。”
3、武汉光谷世界城广场的我爱鱼头味道怎么样?好吃吗?贵不贵啊?
表示每次在光谷玩都是提前团购的,经济又实惠
4、开一家味之绝美蛙鱼头怎么样 有了解的小伙伴吗
味之绝美蛙鱼头自己品尝了没,有没有多找一些人品尝后做调研,可以的话完全可以加盟啊,现在很多人都喜欢吃蛙,我个人就超爱吃,价格参考一下其他家的吧,多做些活动来吸引顾客。
5、鱼头吃多了好吗
近年来,吃鱼头的人多起来了,他们认为,鱼头营养丰富,所以不仅经常光顾饭店、酒家,而且常到市场购买,自己回家烹调。那么,吃鱼头到底好不好呢?
有关专家认为,鱼头营养丰富,这一点是肯定的。因为鱼头中DHA(22碳六烯酸)和EPA(20碳五烯酸)的含量均高于鱼肉。这两种不饱和脂肪酸对软化血管、降低血脂、健脑及延缓衰老是有好处的。但也应该知道,鱼头中的农药含量也比较多。据有关研究资料表明,鱼头中的农药残留量高于鱼肉5~10倍。这是因为,鱼头血管丰富,是残留农药和其它有毒化学物的密集区。目前我国农村绝大部分地区的养殖业和种植业已经进入化学时代,有些农民为提高单位面积产量,超量使用化学肥料和农药的现象很普遍,农田里的灌溉水、雨水、河水、地下水又将土壤里的残留农药带到河里。水中的浮游生物食用后,通过食物链进入鱼体内逐渐积累,其毒性也在慢慢增加。
所以专家们为此提醒大家,鱼头不宜多吃,最好还是多吃鱼肉。因为鱼肉中的蛋白质不仅含量丰富(高达25%~30%),而且含有较多的易被人体吸收的氨基酸。购买鱼产品时,也最好到正规的、有监管的农贸市场去买.
6、加盟小吃店
加盟连锁经营的注意事项
加盟连锁创业并不是人们想象中那么容易,实践表明,要成功地加盟连锁经营,你得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事项一:选对加盟行业
近年来,新冒出的热门连锁业品牌不在少数,但有不少品牌没“火”多久就消失了。可以这样说,加盟连锁的品牌几乎每年都要重新洗牌,这无疑加大了加盟连锁创业者选择的难度。因此,选择加盟行业时,一定要经得起市场的考验:连锁经营体系至少已经有5年以上。
事项二:加盟要求越高成功机会越大
加盟连锁经营,对想创业的人而言,省去了找不到创业项目的烦恼,的确是一条成功的快捷方式。据一项调查显示,日本零售业有80%的独立开店者第一年就关门大吉,能撑到第五年者只有8%;而连锁店第一年就结束营业者仅有20%,有77%的连锁店能存活到第五年,这个调查就证明“加盟一定比自行创业划算。”但这些数据并不是说,加盟后就一定百分之百能成功。
据调查,找具有一定开店经验,且连锁店数达一定规模或发展至少五年以上的总部,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比较有经营保障。有些新兴加盟体系,本身在市场上发展的时间就不够长,还没有经过市场的经验,顾客的消费习惯尚未养成,容易造成暂时生意兴隆的假象。当选择弱势连锁品牌时,虽然你可以少缴加盟金,但相对之下,所能享有的总部资源和帮助也较少;许多事情都要靠加盟店自己打理,竞争力自然也就较弱。
有竞争力的连锁品牌由于发展前途较好,加盟要求自然也高。但要明白,加盟条件越严格的品牌往往有较完整的加盟制度以及较强大的财力与实力,反而较有能力保证加盟者获利。正因为如此,越有信誉的连锁企业,挑选加盟者时把关就越严谨。
事项三:最好能与连锁总部“面对面”
现在连锁企业很多,加上前几年加盟店利润可观,使得有些新兴的连锁企业和加盟者都比较浮躁。一些创业者创业心切,只听连锁企业的一些宣传资料就草率地签约加盟,等到有纠纷才发现连锁总部比自己的店面还小,甚至是一个空壳,根本没有解决门店问题的能力和经验。因此,亲自走一趟总部及其加盟店搜集第一手现场资料,非常必要。
另外:加盟签约十大注意事项
近年来,随著创业风潮日趋盛行,加入连锁加盟店的人愈来愈多,加盟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纠纷的产生泰半肇因于加盟合约,加盟总部在加盟前,未向加盟者详细说明合约内容,而加盟者往往也未加深入了解就签下合约,在双方各自模糊处理之下,会产生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实,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就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本文仅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最后祝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