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新人才
1、济南发布人才政策“双30条”,对当地的社会发展将会有哪些帮助?
今天是7月6日,根据最新的报道显示,济南发布了新的人才政策双30条,从住房保障、子女入学、到医疗以及交通、甚至到编制保障以及出入境服务都作出了详细的优化,并且提高了济南的人才吸引能力。那么这样对于当地的社会发展将会有哪些帮助呢?
第一、可以提高整体的社会素质,有利于济南的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的整体发展这次济南发布的双30条措施其实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吸引高素质的人才定居济南,济南所发布的一系列措施都可以有利的吸引外来的高学历高素质人才没有后顾之忧的加入济南,从而增加济南市民中高素质人口的比重,而高素质人口带来的不仅仅是整体社会素质的提高,更多的是高素质人才的经济产值创造力比一般人高得多,他们的专业技能可以增加济南的经济发展,提高济南的GDP的创造能力,并且他们的专业技能也能给济南带来更多的科学技术,从而提高济南的科技创新能力,进而对济南整体的社会发展来说还是非常有利的。
第二、双30条人才政策可以更好的带动社会竞争力的增加,从而增加整个城市的活跃度这次济南引进的人才不仅仅是对于整个社会有所改善,更加关键的是可以促进这个社会的竞争力增加,这些人才政策带来的人才往往有更高的能力,这就意味着本地的市民想要获得相应的扶持或者工作岗位就需要更加努力,更加奋斗,这样就带动了整个社会的竞争,这就直接提高了整体的素质发展,从而提高了整个城市的活跃度,这对于济南整体的发展是非常有好处的。
希望济南能在这种政策下发展的更好!
2、济南市2012年第五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资金发放时间
每年的三月份
济南市,简称“济”,别称“泉城”,是山东省省会、副省级市、环渤海地区南翼的中心城市、特大城市,位于山东省中西部,南依泰山,北跨黄河,背山面水,分别与西南部的聊城、北部的德州和滨州、东部的淄博、南部的泰安交界。总面积10244.45平方千米。
截至截至2020年7月,全市10个市辖区、2个县。截至2020年末全市常住人口为9202432人。2019-2020年度“中国十大美好生活城市”。
3、济南发布人才政策“双30条”,这能够帮助当地解决哪些问题?
人才缺口、解决部分公司的岗位缺口。
济南作为山东省会城市,自然需要源源不断地培养人才和吸引人才。虽然济南市伴随着多数高校,但并不意味着许多高校毕业生留在济南。为此,济南宣布提出人才政策双30条。
在保证原有人才数量的基础之上,不断的增加济南的人才数量。与此同时,官方还提出关于引进人才的多项方法,比如提高人才获得的住房保障方案,帮助更多的家庭完成子女入学。假如某一位人才的配偶需要在济南生活,官方也可以为其提供配偶随迁的条件。
解决问题一:人才缺口部分本科院校的优秀毕业生前往更优质的城市,优质城市代表着该城市的福利待遇和工资基础较高。部分优秀毕业生完全可以选择合适的工作,快速提高生活状态和质量。这就有可能导致济南出现大规模的人才缺口,专业领域的人才相对较少,不利于多个行业的发展。双30条等方案顺利实施后,将极大的缩短人才缺口。
解决问题二:增加企业招聘员工的数量虽然部分企业给予员工充分的自由和薪资待遇,但并不意味着员工会进入该公司。更何况,每一位员工的求职方向不太相同,有可能导致部分企业已招满员工,部分企业还未招满员工,影响公司的正常发展。双30条人才政策将有效地增加企业对员工的多项选择,便于优质人才留在合适的企业中。
总得来说,企业在制定各项招聘方案时,更加倾向于学历和能力同一水平的员工。再加上济南市实行人才引进政策,势必会增加济南常住人口的数量。人口数量增长时,带动多行业产生更高的产能,便于人才发展。
4、济南发布人才政策“双30条”,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享受购房补贴,配偶双向选择提高人才载体平台的支持力度等等。
济南作为山东省的省会城市,可以说是人才济济。多年来济南的高端人才总体来讲是在不断持续增加的,一直在济南生活工作的高达七八成以上。如今,济南再次发布人才政策,以吸引到更多更优秀的人才。
济南优秀人才稳步上升。
据统计,按10年一个阶段计算,济南的人口已经增加了将近110万。而在这些人口中,有7成以上都是青年人才。根据2021年的统计,留在济南的博士研究生,高达9成,硕士研究生达到8成以上,本科毕业生达到7成以上。而且目前持续稳定在济南工作生活学习的人数、也是高达七八成以上。优秀人才呈现稳步上升的局面。
济南再次发布人才政策。
为了留住更多的拔尖人才、济南从直接和间接两个方面出发,分为人才服务支持和人才发展环境两个大类。对引进的人才制定出政策清单,让他们实实在在享受到政策的红利,感受到济南真诚的邀请。济南的人才优惠政策,是为广大人才诚心抛出的橄榄枝,也表达了当地部门对人才的尊重和呵护。这个政策,无疑将会吸引到更多的人才。
“双30条”具体是如何规定的?
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对人才的支持奖励服务等优惠政策。如对全日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以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对D类以上人才的配偶,可以通过相关部门根据政策推荐工作。另一方面,对科技企业研发机构高校等部门单位,对急需紧缺人才,收入可以单独定制,或者协议工资制,年薪制,项目工资制等。对人才贷采用风险补偿和财政贴息政策等等。
5、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
法律分析:办理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
技术专家型创新人才。受聘担任企事业单位科研项目负责人,已到岗工作1年以上,并能每年在济工作不少于9个月,业绩显著。对于引进技术专家型创新人才的企业,原则上要有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科研平台,且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或纳税在500万元以上。
管理型创新人才。受聘担任企事业单位总经理、CEO等主要负责人,已全职到岗工作1年以上,做出突出贡献。申报引进管理型创新人才的企业,为规模以上企业或年纳税1000万元以上。
2、高层次创业人才
初创式创业人才。具有海内外成功创业经验或曾任国际知名企业中高级职务,为所在企业主要创办人且为控股股东,创业项目具备良好的产业化基础。
嫁接式创业人才。拥有国际先进科研成果和产品核心技术,入股驻济现有企业且所占股份不少于30%,担任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每年能够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
3、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创新创业团队具有明确的主攻方向和研究开发目标,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需要,具备突破重大技术问题的持续创新能力或成果转化能力;团队核心领军人才符合《市引才规定基本条件与本意见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条件,且能够引领产业发展走在国际国内前沿;成员间已有合理专业结构和职责分工,可稳定合作3年以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6、济南人才政策
法律分析:济南优秀人才引进政策有:1.政策待遇。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引进人才落户。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在济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亦可在济南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3.生活补贴。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
4.购房补贴。符合条件的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享受一次性购房补贴15万元。
5.配偶安置。引进的博士研究生,需要安置配偶的,根据配偶原单位身份性质,采取组织调动、单位协助或个人联系等方式予以安置。原在企业或没有工作的,同级组织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
6.子女入学。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的未成年子女入托和义务教育阶段学习,同级教育部门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优先予以落实。
法律依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一)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遵循“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的指导方针,解放思想,解放人才,解放“第一生产力”,更好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以开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支柱人才为着力点,以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和竞争力为核心,以创新人才体制机制为动力,以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为保障,着力打造济南人才高地,形成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加快建设人才强市,为实现济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三) 总体部署
一是确立人才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人才优先发展思想体现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部署中,努力做到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二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先开发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重点开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支柱人才,统筹抓好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三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突出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全面提升各类人才的整体素质。四是培养与引进并举,大力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急缺适用人才,形成人才集聚效应。五是加强人才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加大对各类园区、重点实验室、技术研发中心的扶持力度,打造一批有利于发挥各类人才作用的有效平台。六是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流动、激励、保障机制,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公平公正的人才发展环境。七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为人才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7、济南市人才补贴政策2021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20〕23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购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申请人通过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并授权查询相关信息后,系统联网调取婚姻、学历、人才等级评定、社保、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提交至用人单位。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经费补贴,对于成功引进的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7)济南创新人才扩展资料
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
第二条 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业内认可和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三条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工作,在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人才办)牵头,各县区、市直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8、济南市人才引进政策2021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做好引进人才的落户服务管理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适用对象。
符合《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高层次人才)以及来济(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及济南高新区)创业或就业的45周岁(含)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以下简称本科毕业生)。
第三条 组织实施。
有关公安分局、公安派出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山东省户口登记管理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指导集体户单位、协管员履行申报、协管工作职责。市人才服务局负责协助驻地公安机关共同做好人才集体户的日常服务管理工作。
建立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公安部门安排专人负责人才落户的办理、政策咨询以及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衔接,确保人才落户优先办理。
第四条 落户渠道。
(一)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其他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二)无合法稳定住所且单位无集体户的本科毕业生可在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
第五条 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落户应提供:
1.入户人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的高层次人才认定证书;
3.入户人《结婚证》(配偶随迁的),父母子女关系证明(子女随迁的),子女未婚声明(成年达到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随迁的);
4.申请设立家庭户落户的,提供合法稳定住所证明;申请落单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集体户接收证明;申请落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的,提供单位无集体户证明、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及《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高层次人才)》(附件1)。
(二)本科毕业生落户应提供:
1. 入户人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及单位无集体户证明;
2. 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及《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本科毕业生)》(附件2);
3.与在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及济南高新区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或在上述区域内从事二、三产业依法注册登记并取得的营业执照;
4. 人社部门出具的在上述区域内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
第六条 办理程序。
(一)申请家庭户或单位集体户落户的高层次人才持申请材料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自受理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办结。
(二)申请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落户的,需按以下步骤办理:
1.入户申请人通过中国济南大学高考网(www.cn-jnrc.com)“人才集体户申报系统”提出申请并上传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市人才服务局审核通过后,打印人才集体户接收证明和人才集体户落户申请表;
2.入户申请人所在单位将申请材料集中报送所属公安分局审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和要求的,自受理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办结;
3.公安分局审批通过后,入户申请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第七条 对我市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成建制”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及团队,经市人才办统筹协调并审核后,可办理落户。
第八条 服务管理。
强化落户登记的动态管理。公安派出所在本科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的同时,登记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落户市人才服务局人才集体户的,人才所在单位应加强与市人才服务局的沟通联系,入户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告知并维护相关信息。市人才服务局应及时健全人才集体户配套管理办法。
凡户口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入户人应当按下列规定,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相关手续:
(一)集体户成员在济取得合法稳定住所的,应按户口迁移规定将户口迁至实际居住地;
(二)已结婚人员,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具备落户条件的,应将户口迁至配偶常住户口所在地;
(三)在济有近亲属,且征得近亲属及房屋产权人同意的(户口冻结地区、农村地区除外),可将户口迁至近亲属户口所在地;
(四)出国(境)定居和应征入伍人员,应凭相关证明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五)暂不具备户口迁出条件,实际居住地址、联系电话及户口动态项目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第九条 本细则由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扩展阅读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
依据国家相关文件规定,参考国内其他城市对人才的分类标准,结合我市实际,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为5个层次,分别是: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
主要包括:
诺贝尔奖获得者;
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中国科学院院士;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
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
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国家“”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
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
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
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
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
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
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
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
齐鲁文化名家;“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齐鲁友谊奖”专家;
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首席技术官;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
主要包括: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
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泉城首席技师;
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
齐鲁乡村之星;
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齐鲁和谐使者;齐鲁金融之星;
齐鲁名师名校长;
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
经市发改委认定的十大千亿级产业总部企业高管人员;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
主要包括:济南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济南市突出贡献技师、济南市杰出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泉城乡村之星;泉城和谐使者;泉城文化英才、文化之星;
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
其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并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
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
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
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
济南产业发展急需、社会贡献较大、现行人才目录难以界定的各类人才,经市人才办认定后,享受相应的人才政策。《济南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根据需要,适时进行调整。
9、济南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济南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分为5个层次,分别是:
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主要包括:1.诺贝尔奖获得者;2.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3.中国科学院院士;4.中国工程院院士;5.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6.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7.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者工程院院士;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顶尖人才。
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1.中组部组织开展的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之外的人选;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3.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
等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5.中国政府“友谊奖”专家;6.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7.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董事长);8.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C类:省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2位之外的完成人;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3.中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获得者;4.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前2位完成人;5.省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6.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7.中国科学院率先行动“百人计划”入选者;8.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9.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10.全国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人才;11.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12.全国模范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国家级教学名师、全国优秀教师、省特级教师;13.国家卫生计生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4.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主任;15.齐鲁文化名家;16. “外专双百计划”入选者、“齐鲁友谊奖”专家;17.担任过中国500强企业、中国民营企业300强企业地区总部总经理(董事长)、首席技术官;18.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9.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D类:市级领军人才。主要包括:1.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除前2位之外的完成人;2.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前2位完成人;3.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除前2位之外的完成人;4.省、部、军队、国防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前2位完成人;5.市科学技术最高奖获得者;6.泉城特聘专家(“5150”引进人才)、泉城产业领军人才、泉城学者、赢牟产业领军人才;7.济南专业技术拔尖人才;8.泉城高端外专计划入选人才、“泉城友谊奖”专家;9.泉城首席技师;10.全国优秀科技工作者、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1.齐鲁首席技师、省有突出贡献技师、省技术能手、省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领衔人、省教学能手;12.齐鲁乡村之星;13.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齐鲁金融之星;14.齐鲁文化英才、文化之星;15.齐鲁和谐使者;16.齐鲁名师、名校长;17.省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18.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奖获得者;19.经济南市认定为总部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每家企业不超过5人);20.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并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过省级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21.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领军人才。
E类:高级人才。主要包括:1.市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2.市突出贡献技师、市杰出技术能手、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3.泉城乡村之星;4.泉城和谐使者;5.泉城文化英才、文化之星;6.市优秀科技工作者获得者、市青年科技奖获得者;7.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8.济南市规模以上企业获市级以上奖励的主要经营管理人才或职业经理人;9.具有国内外全日制博士、硕士学历学位的人才;10.相当于上述层次的高级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