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院创新
1、贵阳职业技术学院电子商务创新创业班不用上高考直接上大学,是真的吗
都是需要参加高考才可以。
贵阳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综合性、开放型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1]
学院成立于2007年,2009年1月,贵阳市财经学校、贵阳市第一高级技工学校、贵阳市科技学校、贵阳市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四所中专并入学院。2012年,贵州省地质学校并入学院。[1]
截至2015年12月,学校有院本部、二戈寨校区、清镇校区、开磷校区、西工校区等5个办学点,占地面积共1307亩,建筑面积2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1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图书馆总藏书量93.9万册,建有校外实验实训基地156个;学校设10个教学系5个特色分院5个部4个中心,开设55个高职专业;学校有教职工611人,截至2015年9月,有全日制学生10484人。
2、贵阳学院德联创新是干什么的?
相遇在雨中漫步的雨后,才是最合适的偶遇、么么哒
3、贵阳有哪些大学?
1、贵州大学,简称“贵大”,位于贵州省贵阳市,是教育部与贵州省人民政府“以部为主、部省合建”高校,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一省一校”重点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孔子学院奖学金院校、
2、贵州师范大学,简称“贵州师大”,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与贵州省共建,以教师教育为特色的综合性学科布局的省属重点大学,入选“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贵州一流学科建设高校。
3、贵州财经大学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是贵州省经济管理人才培养基地,入选贵州省一流大学专业重点建设项目、贵州省一流大学一流平台建设(培育)项目、全国第二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
4、贵州医科大学简称贵医大,是国家“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高校,贵州省属重点高等院校,贵州省唯一医学博士学位授予单位,“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试点工作单位,全国来华留学质量认证试点院校,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高校,首批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
5、贵州民族大学简称贵民大,坐落于贵州省贵阳市,由贵州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入选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全国普通高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名,是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优秀等次高校和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高校,由华东师范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对口支援建设。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贵州大学、网络-贵州师范大学、网络-贵州财经大学、网络-贵州医科大学、网络-贵州民族大学
4、贵阳学院贵州省红十字会证可以加创新学分吗
可以。
红十字会证书都是可以加两个学分的,当然也要考虑特殊情况,毕竟有的学校是不一样的,可以提前去教务处了解,咨询一下,以免出纰漏。
红十字会证件是主要从事灾难反应、备灾、社区医疗与急救、人道价值主意的传播等方面的工作的人员所必备的证件。
5、贵阳学院
校训,博 ,新 ,雅 ,信。
来了就知道了,
食堂两个,宿舍有四人,六人,八人间。
电子阅览室两个,相当学校内的网吧。收费有差别,因为机子有差别。
硬件设施不错,也就是学校建筑以及教学涉世。校园环境不错,获得08年“优美校园”称号。学校大门,有贵州高校第一门之称!进门右转是小吃街。呵呵
软件设施,也就是师资力量正在紧罗密布中的筹建中,博士越来越多,一般只聘请研究生以上级别的教师。有贵州高校唯一的,微软公司直属的“微软班”
学风一般,图书馆正在增加新图书,所以部分藏书处于封馆状态。
我是06的,也快走了,学校游泳池也就是学生活动中心还没动工。休闲区--后山以及连接后山的彩虹桥,好像快动工了。如果你来,应该能赶上。
(楼上讲的,我就不复制了。直接登陆www.gyu.cn一看就行)
6、贵阳学院怎么样?
在同类院校中属于中等水平。
1、宿舍条件:贵院宿舍分为一小区(梨园小区)和二小区(竹园小区),每间寝室都有独立的卫生间、浴室以及阳台,新生所住寝室由学校分配,床位可自行选择,每栋宿舍楼都有专门的洗衣房,宿舍钥匙在每栋寝室的宿舍管理人员处领取。
2、师资力量:截止到2021年7月8日,学校现有教职工948人,专任教师706人,其中教授100人、副教授265人,博硕士699人。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2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1人;
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专家3人、省管专家5人、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9人、省级一流教学团队1个,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名师4人,贵州省优秀青年科技创新人才4人、市管专家10人。
3、就业率:截止到2021年7月8日,近三年初次就业率达93%左右,毕业生在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城镇社区和科研设计单位就业占比逐年上升,在贵阳市内的就业比例达70%左右。
专业建设
截止到2021年7月8日,学校设有17个教学院(含1个继续教育学院)、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哲学),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生物与医药)。
学校本科专业涉及到工学、理学、文学、法学、农学、经济学、管理学、教育学、艺术学9个学科门类,其中以工学、理学和文学为主要学科门类。拥有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4个省级重点支持专业,8个校级重点建设专业。
以上内容参考:贵阳学院-学校简介
7、从大数据产业发展看贵阳创新驱动战略
从大数据产业发展看贵阳创新驱动战略_数据分析师考试
5月26日至29日,全球首次以大数据为主题的峰会和展会——贵阳国际大数据产业博览会暨全球大数据时代贵阳峰会举行,马云、马化腾等业界“大腕”出席并演讲,科技企业大数据相关项目“云”集贵阳,引发一场大数据的“头脑风暴”和“智慧盛宴”;
……
在全球产业版图上,这是贵阳大数据的节奏。
2013年,贵阳聚焦大数据,既着眼当前,又谋划长远,既聚焦数据“块上集聚”、产业发展,又着力吸引企业落户、人才常驻,成功申报“国家级大数据产业发展集聚区”等一批示范试点,被中国数据中心产业联盟授予“最适合投资数据中心的城市”……
贵阳,这个地处西南腹地的欠发达城市,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正从“跟跑者”逐渐成为“领跑者”,朝着高新技术的“云端”奋力前行!
创新驱动
“双赢”发展的必然选择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决定着中华民族前途命运。”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经济社会发展指明了方向。
地处西部的贵阳,空气清新、海拔适中、地质稳定、灾害罕见、气候舒适宜人,能源资源“水火互济”,有良好的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禀赋,但也面临巨大的发展压力。
紧扣中央精神,贵阳人认识到,打造贵阳发展升级版,必须以改变生产方式和调整产业结构为着力点,协调好经济与环境的关系。高新技术产业成为重要发展方向。
路线已定,坚定前行。贵阳乘势而起,将既要发展经济又要保护环境的双重挑战,变为自身发展的双重机遇,充分发挥先天禀赋与后天优势,决心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依托中关村贵阳科技园、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平台,抢抓大数据产业尚未形成垄断、整个行业处于竞相布局的历史机遇期,以发展大数据为突破口,走上“双赢”发展之路。
漫步“云端”
促进经济跨越发展
近年来,贵阳着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将大数据产业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质转型的主攻方向,以大数据产业为引领,努力实现经济“洼地”的绿色崛起。
贵阳充分运用政策、生态等多重优势,努力构建大数据产业生态环境和发展环境,先后出台《贵阳市大数据产业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明确提出从201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安排不少于1亿元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发展及应用;实施平台创优工程和科技引领工程,以中关村贵阳科技园、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等平台为载体,相继举办“3·1”“3·21”等系列招商推介活动,吸引众多公司落户、人才长驻;按照“抓两头促中间”的思路,设立呼叫中心产业投资基金,着力发展数据中心与呼叫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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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科技创新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科技创新,是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活动。第三条 科技创新工作坚持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的指导方针,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应当包括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目标、投入、重点领域与重大专项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促进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第二章 科技创新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工程,解决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要求,编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指南,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第八条 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的方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交通、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建立军用与民用科技资源的衔接、协调与共享机制,促进军用与民用科技的互通交流和技术双向转移,实现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促进企业逐步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用于科技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或者缩短折旧年限。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投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和专项计划项目,对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予以相应匹配。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采取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等方式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第三章 科技创新平台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研究开发平台的发展规划,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独立建立或者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依法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等高端人才聚集平台,市人民政府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等高端人才予以工作经费补贴。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数据、科技文献、信息服务、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高新技术研发聚集地和产业化基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其他从事科技评估和咨询、知识产权、科技信息等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9、贵阳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2021修正)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促进科技创新,增强城市核心竞争力,建设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促进科技创新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科技创新,是指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的活动。第三条 科技创新工作坚持自主创新、合作创新、加强转化、重点突破、引领跨越的指导方针,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加强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
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应当包括科技创新发展战略、目标、投入、重点领域与重大专项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创新促进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科技创新促进工作。第二章 科技创新活动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围绕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技术组织开展科技攻关,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工程,解决产业升级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产业发展要求,编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指南,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第八条 坚持引进和培育并举的方针,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运用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九条 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创新,加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示范园区,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第十条 鼓励和支持应用先进科学技术,促进教育、文化、卫生、交通、城乡规划、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公共安全、城市管理等社会发展领域的科技创新。第十一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军民两用技术,建立军用与民用科技资源的衔接、协调与共享机制,促进军用与民用科技的互通交流和技术双向转移,实现资源整合和有效利用。第十二条 鼓励企业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促进企业逐步成为创新投入的主体。
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企业用于科技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可以加速折旧或者缩短折旧年限。第十三条 支持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每年用于研究开发的投入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十四条 支持企业申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和专项计划项目,对列入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的项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性资金予以相应匹配。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引导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采取联合开发、委托开发、共建经济实体等方式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加强产学研合作,推进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以及产业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第十六条 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开展各种形式的国内外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第三章 科技创新平台第十七条 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研究开发平台的发展规划,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独立建立或者联合建立研究开发平台。
鼓励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依法建立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等高端人才聚集平台,市人民政府对进站工作的博士后等高端人才予以工作经费补贴。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各类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共享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数据、科技文献、信息服务、研究实验基地、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整合和有效利用。第十九条 鼓励和支持企业依托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建设高新技术研发聚集地和产业化基地,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第二十条 鼓励和支持发展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以及其他从事科技评估和咨询、知识产权、科技信息等服务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建立有利于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平台,推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
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按照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