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创业补贴
1、一次性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人员及其创办的创业组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自2020年11月30日起,创业人员在本市首次创办创业组织,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
(2)创业人员在所创办的创业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且累计满6个月,其中入乡创业人员所创办的创业组织需招用本市户籍劳动力达到3名,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6个月;
(3)创业组织自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经营且依法纳税1年以上;
(4)创业人员及所创办的创业组织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黑名单”;
(5)符合条件的入乡创业人员创办的创业组织,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先行申领补贴资金的50%。
2、济南市人才补贴政策2021
在全国城市化过程中,为了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多地都推出了人才补贴政策,以吸引更多的人才,根据《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申请发放实施细则》(济人才办发〔2020〕23号)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起,济南市高层次人才购房补贴实行常态化受理,可通过济南人才网(http://rc.jinan.gov.cn/)购房补贴系统随时申报,申请人通过单位分配的账号登录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个人及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并授权查询相关信息后,系统联网调取婚姻、学历、人才等级评定、社保、网签备案、不动产登记等信息,提交至用人单位。济南市域内企事业单位委托第三方机构引进高层次人才,还可以申请经费补贴,对于成功引进的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招聘费用50%的补贴,每人次最高不超过5万元,每家用人单位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2)济南创业补贴扩展资料
符合《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发〔2017〕16号)中人才分类目录确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A类)、国家级领军人才(B类)、省级领军人才(C类)、市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及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的其他高层次、高技能人才本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3、济南小微企业补助政策最新
法律分析:对各类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领取企业营业执照、正常经营并在创办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创业者(离岗创业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原单位参保的除外),发放1.2万元一次性创业补贴。上述成功创业者招用失业人员和本市生源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为其在创办企业连续缴纳4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的,可按照申请岗位开发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的数量,给予每个岗位2000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正常经营是指企业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且有正常营业收入。
法律依据:济南市委办公厅 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积极应对疫情促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第一条 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稳中有升。严格落实国家疫情防控期间信贷政策,引导各银行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平均增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资金暂时受困的中小微企业,严禁各银行机构抽贷、断贷、压贷。
第二条 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各银行机构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方式,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对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各银行机构要建立、启动快速审批通道,简化业务流程,切实提高业务办理效率。
第三条 提供个性化金融扶持。对各银行机构在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一律纳入我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项目库。符合贴息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贷款,按政策要求给予最高标准贴息支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担保费率不超过0.8%,取消反担保要求。充分运用数字金融“一贷通”融资平台的“101”模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更快、更便捷的融资渠道。
4、济南24000创业补贴现在是暂停状态还能放开吗
济南市创业补贴一直没停。
创业补贴是指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以及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可选其中一种困难情形,按规定申领一次性补贴。
5、济南大学生就业补贴
法律分析:高校毕业生住补贴的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的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其中,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二)申请人申领补贴时须具有本市户籍(在“两区”就业创业的外籍及港澳台高校毕业生不受户籍限制);(三)申请人在我市就业创业,并由用人单位或创业实体(含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包括以灵活就业身份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刚毕业的大学生根据不同地区规定,可以领取的补贴包括就业补贴、租房补助、购房补贴、创业补贴、人才引进补贴等,另外还有一项福利是为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大学生提供,如果是学生个人缴纳社保费,可到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一定的社保补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条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贫困县可扩大至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职毕业生。对吸纳上述人员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一定标准的就业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6、济南市对大学生创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优惠政策具体为:注册优惠:对当年入驻留学人员创业园的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注册资金可低至3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可兑换外币,并可按照《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享受扶持资金。
用房和征地优惠:留学人员入园创办企业租用办公、科研和生产用房,前三年在一定面积内享受一定比例的减免优惠。留学人员在济征地建厂,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配套增容费给予优惠和照顾。
资金扶持:对于留学人员的高新项目,每年由市人事局向国家人事部申报项目资助经费,并按照《济南市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给予1∶2匹配,每项资助数额在10万元以上。
税收扶持: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企业申请,税务机关批准,从投产年度起,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的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总产值70%以上的,经税务机关核定,减按10%的税率征收所得税;留学人员回国兴办的内外资企业,凡属国家鼓励发展的国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除不予免税商品外,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周到服务:“海归”企业申请企业执照、办理出国手续、税收减免等手续,由创业园人员提供无忧创业服务,都不用企业出面。愿意在济落户的留学人员及其家属子女,或其配偶及18岁以上子女在农村的,由市人才引进办公室会同公安等部门及时办理落户手续。
生活扶持:来济南工作的留学人员,可向市人才引进办公室申请租赁周转房,并由市政府一次性补助1—4万元安家费;加入外国国籍的留学人员或其配偶、子女在国(境)外的,其在济取得的合法收入,可按外汇调剂中心价格全部购买外汇携带或汇出国(境)外。
7、创业补贴需要什么条件
法律分析:各地条件均不一致,一般如下:
1.毕业五年内大学生
2.本地在读大学生
3.毕业五年内留学回国人员
4.登记失业人员(限户籍)
5.退伍军人(限户籍)
6.随军家属(限户籍)
7.残疾人(限户籍)
如济南市为在济南市首次创业同时在三年内毕业的,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减收8000限额内的相关税收。
法律依据:
《济南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第一条:补贴对象和条件,在本市首次创业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下列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1 税收优惠:持人社部门核发《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应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国家规定享受相关税收支持政策。
2 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在创业地按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为10万元。
3 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学生从事个体经营(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4 享受培训补贴:对大学生创办的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生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对大学生在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内参加创业培训的,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就业、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
5 免费创业服务:有创业意愿的大学生,可免费获得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的创业指导服务。
6 取消高校毕业生落户限制: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直辖市按有关规定执行)。
7 政策支持大学生创业首违免罚:工商、城管执法等部门在对大学毕业生在创业过程中首次出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后果的一般性违法行为,只给予警示告诫,帮助大学生创业者纠正,不给予行政处罚。
8、创业补贴款申请需要什么条件
创业补贴款申请需要的条件如下:
1、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2、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3、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用于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重点支持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及维护,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其与高校开展的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对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补,以及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对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第九条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试点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具体试点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另行制定。
9、济南本科生人才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政策待遇。
由用人单位提出聘任意见,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正科级或副科级工资待遇;聘任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2.引进人才落户。
人才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济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设立家庭户落户;在济无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单位集体户落户,亦可在济南市人才集体户落户。
3.生活补贴。
在济南行政区域内就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毕业一年内申请办理“泉城人才交通卡”,3年内在济免费乘公交地铁。市属及各区县事业单位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可申领每月1500元的租房和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6个月。
法律依据:《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省委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大力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最大限度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为“打造四个中心,建设现代泉城”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现结合济南实际,就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创新创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