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创新创业 » 法院生态创新

法院生态创新

发布时间: 2022-06-27 10:48:28

1、生态创新的几个基本问题的论点论证解答?

生态创新是一个全新的理论。它结合当前被全世界广泛关注的生态环境问题,运用经济领域的眼光和手段,开拓出了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追溯其根源,不能不提及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他认为,创新是一个经济概念,而不是一个技术概念,单纯的发明创造不是创新,只有当它被用于经济活动时,才成为“创新”。我国著名生态经济学家刘思华由此将生态创新定义为:“指包括生态系统本身的变革、创造新的人工系统和经济社会系统,即社会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再生产,各个环节生态化过程。”
生态创新这一社会理论的形成与当下的社会时代特点紧密相关。当前,由于环境污染、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问题日趋严重,如果单纯依靠投入来治理,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都无力承担。生态创新的最终目的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可持续发展理论的核心在于取得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代内公平包括一个国家范围内不同阶层之间的公平和国家之间的公平,它强调资源的有效利用,要求单位资源消费量为人口创造的福利最大化;同时,它又排斥平均主义,过度的平均不利于资源开发和经济效率的提高。代际公平涉及的是稀缺资源在不同代人之间的合理配置的问题,具体体现为在数量上要至少保持稳定,在质量上要求不至于发生代际退化。

2、“毁绿补种”判决为何是生态司法样本?

湖北武汉新洲一男子因盗伐65棵意杨,被判刑两年、缓刑两年,同时,法院还另判其在原地补种130棵苗木并保证存活。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法院作出的我市首例“毁绿补种”刑事判决于8月14日生效。

近年来,一些法院在刑事案件审理中,针对非法狩猎、非法捕捞、盗伐林木、盗采砂石、水资源污染等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犯罪行为,创新司法理念,建立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机制,不拘泥于刑法条文的规定,在依法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罚金的刑罚之外,还根据被告人损毁绿地林木以及非法捕猎、盗采等的数量,结合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程度等案件具体情况,依照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以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判令被告人做出经济补偿,且在一定期限内以“毁绿补种”等形式,加倍栽种“悔过林”,并尽到养护责任,确保林木成活率等,对受损的生态环境进行修复。

这种以判令侵权人消除妨害、恢复原状等生态垦复、修复形式,来代替单纯的物质损害赔偿的做法,充分展现了运用司法手段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在最大程度上恢复、保护好绿水青山的同时,足以给被告人留下深刻教训,让其充分认识到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严重,进而诚心悔罪纠错。同时也对世人起到警醒、教育、示范作用,让案件判决取得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刑罚的功能和目的,不仅在于严厉的惩罚,更在于有效的教育和预防,对犯罪行为人以及整个社会都起到行为预测和规则引领的作用,让犯罪行为人真正从内心敬畏法律、信仰法治,进而构建文明、法治的社会秩序。如果就案办案,简单地一判了之、一罚了之,犯罪行为人除了“认栽”之外,可能并不会真正地认罪悔过,那么刑罚应有的教育预防作用就无法有效发挥,同时被毁坏的绿水青山,如果就此废弃、不加修复,可能就会杂草丛生、荒山秃岭,满目疮痍,留下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遗症”,那么刑罚的功能和司法裁判的社会价值都将大打折扣。

司法在定分止争,化解个案矛盾纠纷的同时,其最大价值就在于通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打造诚信、文明、法治的社会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社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水青山是美丽中国画卷的重要内容,建设、呵护好绿水青山,有损害就必有修复,是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健康良性发展的应有之义,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法院作出的“毁绿补种”刑事判决,用法治手段促进生态保护修复,让破坏生态环境的罪犯,不仅面临严厉的刑事惩罚,还必须承担起修复、弥补生态环境的法律责任。这一判决可以说实现了执法办案与生态修复的综合效果,彰显了生态修复性司法保护的理念,打造了生态保护的司法样本,发挥了司法为经济社会发展与和谐稳定社会大局提供法治保障的应有价值。这样的司法,也是生态的,环保的,可亲的,接上了人与自然和谐一体的地气,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意识。此判决受到社会和群众广泛点赞也是情理中事。

来源:法制日报

3、法院执行创新思路

法律分析:推进“互联网+”,创新执行工作模式。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信息化建设是人民法院的一项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当前,信息技术已覆盖了全社会的生产生活,也悄然改变着人们的思考方式。“两个法官一台车,挨家挨户满街跑”早已不适应时代潮流,信息技术也在推动着执行工作的深刻变革: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络司法拍卖……信息化为执行工作打开了崭新的局面,成为攻克执行难的有力武器。鲤城法院把信息化建设作为实现执行工作现代化的重中之重,勇立潮头、敢于创新,深度拓展执行指挥中心的功能,率先利用信息化发起跨域协作执行,跨域领取执行款、远程指挥大型执行案件、远程视频直播把握“键对键”与“面对面”有机统一,加强执行大数据分析,大力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优化升级执行,一系列信息化操作,让当事人体验到了信息化执行的优势。在网络司法拍卖方面,鲤城法院与银行签订合作协议,在泉州法院首个引入商业贷款,并由银行客户经理协助办理电话咨询、看样等工作,有效提高了拍卖的成交率、溢价率。把握“键对键”与“面对面”有机统一,加强执行大数据分析,大力推进执行信息系统优化升级使执行信息化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第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加强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

第九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和建议。

4、公考写作 组合拳 冲锋枪 先手棋,用法的词有哪些

深秋的八闽,绿意盎然,空气清新。作为森林覆盖率持续位居全国第一,全国唯一水、大气、生态环境质量全优的省份,福建被誉为“山海画廊,人间福地”。

从绿色福建、生态福建到清新福建,一以贯之的是绿色施政理念。在此背景下,福建法院坚持理念先导、机制先行、模式先试和品牌先创,举司法之力加大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形成符合省情、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司法保护之“福建样本”。

理念先导:

补种复绿的三赢效应

10月8日,龙岩市永定区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庭长林灿岗来到古竹乡陂子角村,回访卢大娘复绿补种情况。放眼望去,因大火留下的满山疮痍已化为满眼绿意。去年11月,卢大娘到农田干活,将铲好的稻草堆成堆并点火燃烧,不慎引发森林火灾,导致155亩林地受损。永定法院积极促使卢大娘与被毁山场林权所有人签订了补种协议,最终对卢大娘从宽处理,以失火罪依法判处其缓刑。

这是我省自实施补种复绿生态补偿机制以来的成功实践案例。

“补种复绿的做法源于生态修复司法理念。在这一理念的指引下,实现刑罚的惩罚功能,使被损环境得到尽快修复,还促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可谓"一判三赢"。”全国人大代表、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张玉珍告诉记者。

长汀,曾是我国四大水土流失严重地之一。为防止生态案件一判了事,当地法院创新生态环境犯罪案件“判后三督促”机制,即督促被告人落实修复义务、督促所发司法建议的落实、督促被判处缓刑人员落实承诺。通过此举,当地近96%的被毁林地重披新绿。省人大代表、长汀县水土保持站站长彭绍云说,长汀的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法院的保驾护航。

生态修复理念发端于“林”,又不止步于“林”。全省法院将单纯的林业林权保护拓展到全面的生态环境保护,探索从森林延伸到空气、水流、海域、滩涂、矿产资源等领域的生态司法保护模式。

下转第7版(上接第1版)

机制先行:

公益诉讼的制度安排

10月29日,由北京市朝阳区自然之友环境研究所、福建省绿家园环境友好中心以原告身份提起,“史上最严”新《环保法》实施后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南平中院落槌。

专家指出,该案是个积极信号,预示着环境公益诉讼立案难的老问题将开始瓦解。媒体纷纷将此案视为“中国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完善的分水岭”,标杆意义明显。

生态公益诉讼的制度设计,让更多的公民和社会组织意识到,运用新《环保法》赋予的权利和义务,手握利剑保护自己的家园,让无序生产、无视生态的污染企业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早在公益诉讼相关法律规定尚未明朗、诉讼主体尚不明确情况下,我省法院就先行一步,积极探索生态公益诉讼工作机制,尝试以林业主管部门、环保公益组织作为原告提起生态公益诉讼,为国家挽回巨额经济损失。公益诉讼入法后,我省法院进一步畅通诉讼渠道,积极健全完善受案范围和诉讼程序等相关机制,对公益诉讼所涉诉讼主体资格、举证责任、诉讼费用及禁令判决等实践性问题进行探索,鼓励、推动环境公益诉讼有序开展,推动生态公益诉讼改革落地。

模式先试:

专业审判的改革红利

去年5月,厦门大学海洋与地球学院教授杨圣云有了一个新的身份——省高院生态环境审判技术咨询专家。这意味着,今后,他将与其他11名环境资源专家一道,参与省高院生态环境疑难法律问题“把脉”,为审理生态环境重大疑难案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撑。

专家建言、智库助力,让我省生态审判专业化特色日渐凸显。

早在1982年,我省就率先成立覆盖全省的林业审判庭,为守护中国最绿省份筑牢法治屏障。随着环境资源约束趋紧,涉及生态各类案件日趋复杂,原有林业审判庭收案范围窄小,已难以适应生态案件审判工作的需要。省高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庭长祝昌霖告诉记者,以往除林业外的其他涉生态环境资源各类案件分散在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庭受理。这种模式下,司法尺度难以统一,法律矫正功能的合力难以聚集。于是,一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改革在全省持续推进——

地处闽东山区的柘荣法院率先发力。随着2007年“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落户当地,柘荣法院应势而为,成立全省首个生态环境审判庭;

2010年5月,漳州中院成立全国首个中级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

2014年5月,省高院成立全国首个高级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

改革后的全省法院生态资源审判庭,推行集中管辖制度,对涉及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民事、行政和非诉执行等各类案件统一归口管理。涉及生态的刑事案件就扩大到如破坏森林植被等31类,民商事纠纷案件扩大到涉及大气、水、噪声、放射性、土壤等环境污染责任等18类,解决了过去审判资源闲置不均、审理标准宽严不一等问题。

截至目前,我省法院已设立生态环境资源审判庭65个、专门合议庭17个,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人员达300余人,审判机构数、生态法官人数、办结生态环境资源案件数,均居全国法院首位。

品牌先创:

绿色司法的民心战略

一辆车、一枚国徽、三五张桌椅,这是古田县法院生态车载巡回法庭的全部家当。车载巡回法庭开进山村、驶入集市,让国徽闪耀在大树下、法槌声响在弄堂里。

几年前,古田县宝峰村前任村干部瞒着村民,将村里千亩松木林贱卖。就在此时,生态车载巡回法庭驶进村庄,法官林章平向村民支招——走诉讼渠道。后来,历经4个月,古田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前任村干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擅自贱卖村里财产,程序违法,合同无效。

生态是我省最具竞争力的优势之一,全省法院以生态司法保护为主品牌,大力推进生态司法品牌战略。

各地法院不断创新生态司法便民模式,在重点林区、景区、矿区、自然保护区、海域等设立生态巡回法庭、办案点、服务站142个,法官利用节假日、农闲时间等开展巡回办案、法制宣传,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让老百姓感到“法律就在身边、法院就在家门口”。

针对生态环境纠纷日益多元化、利益难平衡的特点,我省各地法院建立矛盾纠纷诉(访)前化解工作机制,设立诉前调解室、调解联络点,形成村、乡、县、市四级生态环境矛盾纠纷化解网络。同时,将调解模式从单一向聚合转换,将调解阶段从诉前向诉中、判后各个环节延伸,将调解类型从涉林向涉生态环境资源各个领域拓展,使大量涉生态环境矛盾纠纷案件更多以和谐方式得以解决。2011年以来,全省诉前化解涉生态类纠纷3966件,促进了林区、生态区的稳定和发展。

5、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21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
认真贯彻党中央司法改革部署,坚持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双轮驱动,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难题接着一个难题攻克,让公平正义成为新时代人民司法的鲜亮底色。2021年,全国法官人均办案238件,一审服判息诉率88.7%,二审后达到98%,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同比减少16.3%,在案件压力增大情况下,审判质效指标持续稳中向好,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不断增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司法责任体系建设,推动健全制约有效、监督到位、权责统一的新型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细化“四类案件”监督管理,确保院庭长监督不缺位、不越位、可追溯。出台法官惩戒工作程序规定,扎紧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的制度闭环。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成立最高人民法院统一法律适用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司法解释、案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作用,推行类案检索、量刑规范化,运用司法大数据辅助办案,加强对各高级法院审判业务文件审查,规范法官裁量权。完善统一法律适用机制,补齐短板,努力解决裁判尺度不统一问题,坚持不懈防止公平正义因地区、城乡、行业和身份不同而出现差异、打折扣。
提高审判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完成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落实证人、鉴定人、侦查人员出庭作证,以庭审程序公正保障裁判实体公正。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化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改革和建设,更好实现就地解决纠纷、方便群众诉讼、维护司法公正。
加强智慧法院建设。面对疫情,智慧法院大显身手,全国法院在线立案1143.9万件,在线开庭127.5万场。司法区块链上链存证17.1亿条,电子证据、电子送达存验证防篡改效果明显。形成经济社会运行大数据报告220份,“数助决策”服务社会治理。知识服务平台涵盖类案推送、信用评价、庭审巡查等业务场景,为全国法院提供智能服务1.4亿次。智慧法院创新成果在国家“十三五”科技创新成就展全方位展示,加强智慧法院建设进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科技赋能司法展现广阔前景。
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运用先发优势,推动技术创新、规则确立、网络治理向前迈进。浙江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福建法院融入“数字福建”,重庆法院探索“全渝数智法院”,司法紧跟数字时代步伐。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积极提供辅助引导或线下服务,帮助跨越“数字鸿沟”。在全球率先出台法院在线诉讼、在线调解、在线运行三大规则,以人民为中心的互联网司法规则体系逐步建立。我国互联网司法从技术领先迈向规则引领,为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提供司法保障,为世界互联网法治发展贡献中国智慧中国方案。
二、自觉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贯彻到法院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坚持人民司法为人民,倾听人民心声,接受人民监督,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政治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接受人大监督,就是接受人民监督。自觉接受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严格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作出的决议决定,依法报告工作。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落实审议意见和全国人大监察司法委专题调研报告意见,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汇报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情况,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出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决定,为保护当事人诉讼权利、公正高效审理民事案件提供法律保障。社会主义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自觉进行民主协商,接受民主监督,参加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共商提高涉外执法司法质效和保护未成年人权益。通过召开座谈会、联合开展重点课题调研、共同举办民营经济法治建设峰会等形式,就司法政策进行民主协商,真心诚意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办好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是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把456件代表建议、399件日常建议和153件政协提案饱含的民声民意,积极转化为公正司法的具体措施。比如,就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建议,发布司法政策和典型案例,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建行政司法协同机制。就加强食品安全司法保护的建议,完善惩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刑事政策,探索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视察法院,让司法活动始终置于人民监督之下。6960名各级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律师在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受邀见证。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开文书1.3亿份,网上观看庭审直播累计超过456亿人次。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听取特约监督员、特邀咨询员和专家学者意见建议,善于从意见建议中准确把握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回应社会关切热点,会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发布“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十大案件”,与舆论形成良性互动,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保障人民参与司法。畅通人民参与司法决策的渠道,努力让司法解释、司法政策都充分体现民意。通过组织座谈、走访调研等形式,听取代表委员特别是企业界代表委员、特约监督员意见,了解疫情下“企业想要什么”、“司法能做什么”,有针对性地出台司法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20条。邀请代表列席审委会发表意见,共同研究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就“同命同价”、网络消费、在线诉讼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5件司法解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138条意见建议。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人民参与司法的最直接形式。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扩大参审范围,落实随机抽取。全国共有33.2万名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37.3万件,其中参与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结群众广泛关注、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6670件,充分发挥人民参与司法的重要作用。
依靠人民推进公正司法。紧紧依靠人民支持推进司法改革、破解工作难题。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完善刑事和民事诉讼制度,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就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等重大改革及设立专门法院作出决定,有力支持司法体制改革。31个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或出台文件,支持法院推进解决执行难。湖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支持人民法庭促进基层社会治理。代表委员寓支持于监督之中,积极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有的直接参与法院化解矛盾纠纷。在扫黑除恶、攻坚执行难、一站式建设等一场场硬仗中,代表委员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我国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展现蓬勃生机。
贯彻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支持配合监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工作人员监督。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依法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认真审理抗诉案件,健全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共同维护司法公正。
三、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法院队伍得到前所未有的淬炼,思想作风发生深刻变化,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轮训干警80万人次,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进机关青年干部“第一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推进党史学习培训全员覆盖,引导干警筑牢政治忠诚,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真正做到明理、增信、崇德、力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人民审判成就展,推出《红色法庭百年志》纪录片,赓续人民司法红色血脉。推出15项司法为民实事清单,组织200余项办实事活动,用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庆祝党的百年华诞。
着力提升司法能力。完善法官入额、遴选、考核、退额等制度,择优选能。开展全国基层法官大轮训。加强知识产权、涉外等专业化审判人才建设。完善法官法新旧衔接政策,支持西部和边疆民族地区法院队伍建设。培养双语法官2373人。设立最高人民法院青年法官(雄安新区)实践基地,加强援藏援疆援青干部选派,让青年干警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引导广大干警改进司法作风,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全国四级法院院长、班子成员分别到6028个乡镇人民法庭驻庭调研,扑下身子,沉下心来,与法庭干警同吃同住同工作,拜群众为师,面对面听民声,心贴心解民忧。
深入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坚持刀刃向内,清除沉疴积弊,全国法院59万名干警接受革命性锻造,实现刮骨疗毒、激浊扬清、铸魂扬威。坚持问题导向,不护短、不遮丑、不讳疾忌医,一体推进顽疾整治和建章立制。坚决整治年底不立案,严禁拖延立案、限制立案、以调代立、增设门槛,全国法院去年12月收案同比增长104.2%,群众反映长期存在的年底不立案得到有效整治。全面排查1990年以来“减假暂”案件1334.5万件,对有问题或瑕疵的5.9万件督促逐一整改,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出台减刑假释案件实质化审理意见,决不允许“纸面服刑”、“提钱出狱”破坏公平正义。狠抓“三个规定”落实,各级法院全部突破“零报告”,11.2万人次记录报告信息12.8万条,有干预就报告、有过问就上报形成习惯。出台近亲属禁业清单、规范离任人员从业等规定,坚决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以零容忍态度清除害群之马,最高人民法院查处本院违纪违法干警21人,各级法院查处利用审判执行权违纪违法干警3066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509人。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刻汲取孟祥等反面典型教训,开展警示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学习英模、弘扬正气,全国法院涌现出一大批新时代好法官好干部,694个集体、596名个人受到中央有关部门表彰。滕启刚等24名法官牺牲在工作岗位上,他们用生命诠释了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法治事业的无限热爱。广大干警深入学习周春梅法官用生命捍卫司法公正的崇高精神,努力践行“一心为民、知恩报党”,“做人清清白白,裁判坦坦荡荡”,“说实话、办实事,脊梁不弯、正义不低头”。
各位代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人民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国务院大力支持,全国政协民主监督,国家监察委员会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监督制约,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支持,地方各级党政机关、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看到,人民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精准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司法能力不足,对司法实践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效果不佳,基层司法能力仍需加快提升。二是司法改革还存在不到位问题,系统集成不够,司法管理存在短板,综合配套举措落实存在差距。三是司法不公、司法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既有存量、还有增量,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重道远。四是专业化人才尤其是涉外法治人才短缺问题比较突出,一些法院案多人少、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党的领导下,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6、如何提升城市功能品质 改善生态环境??

12月21日,为期两天的南京市委十二届二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按照省委调研南京提出的要求,回顾总结南京“十一五”及今年全市工作,审议通过市委“十二五”规划《建议》,研究部署“十二五”及明年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团结带领全市人民,站在新起点上,为坚持科学发展、奋力走在前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而努力奋斗。

市委常委会主持会议。市领导朱善璐、季建业、陈绍泽、沈健、钱继红、郑泽光、王奇、许慧玲、刘以安、刘志伟、龙翔、周谦、戴华、赵晓江出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昨天上午召开的大会上,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朱善璐代表市委常委会作工作报告,市委副书记、市长季建业代表市委常委会作《关于制定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建议(草案)》的说明。市委常委会、市政府领导班子书面报告了廉洁从政情况。市委常委、副市长书面述职述廉。

朱善璐在报告中说,即将过去的一年是实现“十一五”顺利收官、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发展环境,市委常委会团结其他市级领导班子带领全市干部群众,一手狠抓应对危机挑战,一手抢抓新的发展机遇,全力确保经济高开稳走,不失时机地把工作着力点转到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上来,统筹推进其他各项重大建设和党的建设,圆满完成市委十二届十七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全年各项目标任务,贾乾勇先生指出全面实现并超额完成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十三次人代会确定的“十一五”目标任务。一是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势头。全市GDP预计到年底将突破5000亿元,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突破500亿元,人均GDP逼近1万美元大关,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服务业增加值三项主要指标在省辖市中位次明显前移。二是创新驱动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有了长足进步。南京成为全国首家“中国软件名城”,科技进步贡献率提高到55%。三是统筹城乡发展、民生改善取得重要进展。出台18条政策措施支持郊县加快发展,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幅首次超过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四是城市开放度和国际影响力不断提升。成功取得2014年夏季青奥会举办权、2013年亚青会主办权,向全球直播佛顶骨舍利盛世重光庆典活动。五是政府机构改革和基层党建创新探索出新的路数。政府大部制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公推直选在全市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实现全覆盖。

朱善璐在报告中将市委常委会一年的工作概括为8个方面。他说,市委常委会认真贯彻执行党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南京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始终坚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注重把方向、定大事、管全局,充分发挥了常委集体领导的核心作用。一年来集中力量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全力巩固和发展经济企稳回升势头,确保经济平稳较快运行实现高开稳走。二是着重把保障民生放在全年工作重中之重地位,千方百计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维护稳定,社会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力推进科技创新与高端项目投入,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迈出新步伐。四是大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城市现代化建设进程进一步加快。五是突出抓好统筹协调,城乡一体和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六是抢抓青奥会第一机遇,全面启动筹备工作,带动城市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七是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文化南京建设,巩固和发展了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八是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

朱善璐在报告中全面总结了“十一五”的发展成果。他说,回首“十一五”,全市广大干部群众面对宏观环境的复杂变化,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面对一系列重大活动的集中考验,坚决贯彻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新世纪两次党代会确定的方针战略,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坚持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直面挑战,奋发进取,埋头苦干,各项工作取得可喜成就。过去的五年,是南京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加快经济做强做大取得重要进展的5年,是南京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取得重要成果的5年,是南京城市现代化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快速提升的5年,是南京改革开放动力与活力不断增强的5年,是南京党的建设在创新中前进的5年。同时,在总结工作成绩的时候,必须清醒认识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一系列矛盾问题亟待解决,必须在今后尽快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认真解决。

季建业从6个方面对“十二五”规划《建议》(草案)作了说明,一是关于“十一五”时期南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情况;二是关于“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三是关于创新驱动和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四是关于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城市首位度;五是关于全域统筹、城乡一体发展;六是关于富民和谐及社会建设。季建业说,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结合南京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建议》明确了制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并拓展和深化了城市发展总体定位,提出了五大发展战略以及“十二五”期间6个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十二五”期间,南京必须把坚持科学发展、奋力走在前列作为“十二五”期间发展的主题,必须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型创新跨越发展作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主线,必须把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率先实现基本现代化作为“十二五”时期发展的目标,必须顺应科学发展的新变化新特征,提升南京发展战略。

21日下午,全会就朱善璐所作工作报告,市委“十二五”规划《建议》(草案)和季建业所作说明进行了分组讨论。

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市政府副市长,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党员领导,市法院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各区县委书记、区县长、纪委书记,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驻外办事处主要领导,部分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出席会议。(编辑:贾乾勇)

7、科技创新对人民法院的工作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

和人民法院对新的一些工作手段和工作技术了解一下,是可以通过网上进行处理的。

8、法院发大气污染“禁令”是真的吗?

是真的,8月18日,在审理全市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责任纠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首次依职权采取行为保全措施,裁定禁止北京多彩联艺公司未经环境审批,在不符合环境保护标准情况下继续从事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生产行为,防止损害扩大,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法院在厂区现场实施了行为保全。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保全令”大多是财产保全,进行行为保全的案件比较少;多是当事人申请法院保全,由法院主动依职权在开庭审理前采取保全措施的少。此次北京市法院首次就环境污染案实施行为保全,具有破冰意义。





环境公益诉讼为何需要“保全令”?原因就在于,环境违法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所造成的损害常无可挽回,虽然涉事污染企业生产已停止,但仍有恢复生产的可能性,法院需提前采取停止侵害的措施。毕竟企业排污与环境受损关系、损害结果认定等有个过程,要避免污染打这个“时间差”,就得未雨绸缪。

“保全令”是环境公益诉讼的重要配套措施,在许多发达国家,原告若认为不采取措施将难以实现对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就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被告发出临时停止或实施某一行为的命令。






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确立,为环保组织、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要想真正发挥其“环保利器”作用,必须完善配套制度,也在法律范畴内进行必要的“破局”式司法创新。

热点内容
我要开店淘宝 发布:2020-09-09 12:06:51 浏览:854
十大相机品牌 发布:2020-08-29 10:57:46 浏览:788
淋浴器十大品牌 发布:2020-08-29 01:52:31 浏览:627
开店宝支付 发布:2020-09-15 10:25:50 浏览:560
技术专利申请 发布:2020-08-27 21:42:43 浏览:545
怎么扫条形码 发布:2020-08-29 10:28:31 浏览:538
怎么保护知识产权 发布:2020-08-29 01:30:26 浏览:535
济南创新谷 发布:2020-09-10 04:19:14 浏览:533
淘宝开店照片要求 发布:2020-09-09 12:08:29 浏览:532
开店美发 发布:2020-09-02 20:04:55 浏览: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