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创业补贴
1、宁波个体工商户补贴6000什么可以拿到
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个体工商户享有合法财产权,包括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据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种债权。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不一定都有经营能力。个体工商户享有合法财产权,包括对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以及依据法律和合同享有各种债权。
2、宁波营业执照补贴6000标准可以拿几年
凭借营业执照领取的补贴是5000元,而且只能拿一次。
相关政策如下:返乡创业人员(包含大学生、农民工、退伍军人等)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家乐、农业产业化企业、手工艺品加工作坊、物流服务、农村服务队等经济实体,首次领取营业执照并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其中,若返乡创业人员吸纳贫困户成员一起创办经济实体的,补贴增加20%。由所在乡镇政府做意见盖章、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盖章后,即可领到补贴款。
3、如何申请宁波市区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
一、申报对象
本市户籍人员和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
二、申报条件
上述对象从2012年1月1日起在市级统筹区内新创办创业实体(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申报个体工商户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的,其享受期间的月平均纳税额须达到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创业,不受本条款限制。
三、申报材料
1.《宁波市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高校毕业生的,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个体工商户需提供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卡;
5.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完税凭证(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需提供);
6.受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四、受理时间
2015年7月16日- 7月31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办理。
五、受理地点
营业执照上住所所在地的街道(乡镇)人力社保服务机构.
六、表格下载
申请表格和所需资料下载查阅可登录宁波就业创业网:http://www.nbjy.org.cn。
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2333
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83867108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28830077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7329636
江东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7811397
江北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8001791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6292807
北仑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86784040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86896593
大榭开发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86762306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87917553
东钱湖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88366925
4、宁波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9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0〕41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创业者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创业社保补贴)
(一)享受对象
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二)享受条件
1.正常经营并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2.申报期月均实缴纳税额500元(含)以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不受本款限制)。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享受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四)经办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创业者社保补贴申请表》(附件1);
2.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4.完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非高校毕业生需提供)。
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一)享受对象
在我市登记注册3年内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民办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单位(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二)享受条件
招用本市户籍劳动者、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办理就业登记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和失业保险费满1年。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每带动1 人就业满1年给予2000 元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按被带动就业人员连续享受期限计算。
(四)经办方式
采取“零申报”方式办理,可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补贴资金直接发放。无法通过大数据比对生成的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被招用人员学历证明(高校毕业生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三、创业场租补贴
(一)享受对象
在我市初次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3年内的法人代表或经营负责人。
(二)享受条件
在各类创业园区、孵化基地等创业平台外租赁经营场地,签订1年以上期限租赁协议,营业执照住所地址、租赁经营地址、实际经营地址一致且实际经营满1年。场地租赁双方存在婚姻关系或使用虚拟地址登记注册的不享受创业场租补贴。
(三)补贴标准和期限
补贴标准为经营场地年租金的20%,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由属地财政予以补贴。享受期限每次不超过12个月,享受期限不超过3年。创业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3年的,场租补贴最长计算至法定退休月份。
(四)经办方式
符合条件对象可登录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申报,或向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经实地走访审核并公示无异议的,补贴资金在申报次月发放。
申报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创业场租补贴申请表》(附件3);
2.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首次办理时需提供);
3.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5、宁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贴领取,一定要宁波本地户口吗?
不是。
凭营业执照可领补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同地方有不同的补贴办法,但是都是有补贴的。补贴金额和政策也不一样。可以到当地工商局询问,领取创业补贴的具体方法和材料。
申领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在提供创业者身份证、户口本、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下列材料:
1、吸纳登记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名单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登记失业人员内网失业登记打印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明细账(单)等相关资料及复印件。
(5)宁波创业补贴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家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在家庭成员间变更经营者的,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十二条:个体工商户提交虚假材料骗取注册登记,或者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4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6、关于初创企业补贴有哪些
创业补贴需要以下条件;
(一)补贴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在校及毕业5年内);
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领取学位证5年内)。
(二)补贴标准:以上人员成功创业(本市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年内申请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5000元。
7、大学生可以申请一万元补贴是在哪里领取?
您说的补贴一万元应该是大学生创业补贴,首先不同的地区有不同的规则,在这里拿宁波地区给你举例。
1补助对象
在宁波创办小微企业(任法定代表人)的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
高校毕业生或高校在校生是指教育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成人教育、函授等各类高等教育学历毕业生或在校生。
符合在甬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申报条件(详见甬两创办〔2017〕6号文件)而未申报的,允许进行一次补报,逾期不再受理。
2补助标准
对申报时企业正常经营且带动就业1人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万元的生活补助。
3申报时间、地点及程序
1.申报时间为3月1日—3月23日,逾期不受理;申报地点为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上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县(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2.区县(市)经办机构于4月2日前完成初审并将所在地两创办审核盖章后的《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和其他申报材料报市就业管理服务局;经复核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将补助名单及《宁波市创业大学生生活补助汇总表》报市两创办确认同意后,在市两创办和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
3.市两创办会同市财政局根据全市双创项目补助申报进度统一下拨补助资金,对因企业帐户冻结、注销等情况导致资金发放不成功的,取消补助资格。
4各区县(市)经办机构名录
海曙
海曙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海曙区老实巷70号基威大厦6楼15-18号窗口
江北
江北区人才服务中心
江北区槐树路88号人才服务办公室
镇海
镇海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镇海区骆驼街道慈海南路1230号人力资源市场二楼5-10号窗口
北仑
北仑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北仑区长白山路509号3楼8号窗口
鄞州
鄞州区就业管理中心
鄞州区钱湖南路578号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142-144号窗口
奉化
奉化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奉化区南山路198号215办公室
余姚
余姚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余姚市阳明西路718号(原大丰行政楼三楼)
慈溪
慈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慈溪市北三环东路1999号4楼401办公室
宁海
宁海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宁海县梅林街道职教中心大学生创业园四楼创业就业指导中心
象山
象山县就业管理服务处
象山县天安路999号南部新城商务楼1号楼404
保税区
保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北仑区兴业大道2号保税区行政服务中心1楼47号窗口
大榭
大榭开发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大榭开发区滨海南路111号大榭管委会东楼西大厅1楼31号窗口
高新区
宁波国家高新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
高新区广贤路997号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10-11号窗口
东钱湖
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东钱湖玉泉南路302号1楼9号窗口
杭州湾
杭州湾新区人力资源开发和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杭州湾新区机电路498号303室
8、宁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贴申领必须宁波市户口吗?
宁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贴申领不需要宁波市户口,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都可以领取。
宁波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贴的补助范围:
1、今年1-4月出口额同比减少10%以上(含)的外贸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交通运输、农林牧渔、餐饮、住宿、旅行社及相关服务、游览景区管理,以及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公共场所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明确列入复工复产负面清单的20类行业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3、被认定为科技型小微企业、“小升规”培育企业、隐形冠军和“品字标”企业,以及传承老字号、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传统文化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今年1-4月有创业担保贷款利息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经享受过全额贴息等政策的不再补助)。
5、截止4月底,企业社保登记人数多于去年年底参保登记数的小微企业。
(8)宁波创业补贴扩展资料:
补助资金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实行特殊转移支付机制和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得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
(一)支付生产经营房屋租赁费;
(二)支付创业担保贷款利息;
(三)缴纳员工的社会保险费;
(四)支付生产经营性水电气等费用;
(五)其他落实援企稳岗政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