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创新奖励
1、如何利用物流信息技术促进现代物流的发展
物流行业在我国虽然是一个新兴的产业,但是确属后起而勃发的一个行业。传统物流向现代化物流转变的关键在于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活动中开发和应用。将先进的物流信息技术广泛地应用于物流运作的各个环节,以提升企业或整个物流行业的运营效率和效益水平,实现物流资源的优化配置,从而实现整体利益的获得。
1.现代物流与物流信息化的概念
1.1现代物流之概念
现代物流是指由物资原材料到货物半成品再到所需产成品过程中相关信息的有效流动过程。现代物流是将原材料运输、存储到材料的加工整理,产成品的配送等方面的信息的有机结合,从而形成完整的一体化信息链,为物流客户提供多位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就其本质而言,主要包括实质流动、实质仓储、信息流动、协调管理四个部分。
1.2物流信息化含义
所谓物流信息化指的是在物资的生产、采购、存储、保管、运输、分发、服务等物流的全部环节和过程中,利用现代信息管理手段,凭借信息自动化设备对有关物流的信息进行采集、共享、分析、加工、处理,从而达到物资的提供方、存储方和购买方的有效沟通与协调,形成效率高、速度快、成本低地物流活动链条,最终达到物流资源合理配置,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利益的目标。
1.3现代物流信息核心技术
在现代物流活动中主要运用的核心信息技术主要有条形码技术、射频识别技术、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电子数据交换技术等,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创新与发展,应用于现代物流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将会更加广泛,能够更大程度上地促进现代物流的效率提升和效益提高。
2.物流信息技术对现代物流的推进作用
2.1增强物流业务运作的及时性、优越性
环节层次多、信息量大是物流活动的重要特点。而物流信息的突出特点就是及时性和动态变化性。物流公司要高职高效地完成物流业务运作,形成自身物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树立企业品牌,就必须对物流运作全过程的动态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地掌握与控制。实时了解物流运作各个环节中的活动状况,解决物流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处理一些突发性事件。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性、全面性,能够覆盖物流活动的全过程,确保物流企业的管理者和调配者观察物流业务运行状况,掌握供应方、需求方和仓储方的准确信息,合理调配优化物流运作过程,为客户提供高效率的物流服务。
2.2增强物流活动的有效性
信息流是保证物流运作的重要环节。一旦整个物流活动缺乏相应的可靠信息支撑,就可能出现物流运作中的不经济状况。当物流活动有充足完善的信息支撑和参考时,管理者可以利用信息设备对整个物流活动进行科学全面地分析优化。物流企业以最合理经济的方式对货物进行周转流通,降低物流过程的盲目性,降低物流成本,避免物流资源的浪费,从而大大地提升物流运作的有效性。
2.3提升物流服务的水平和能力
当今社会迅速发展,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全球化互联网技术也得到了迅速地应用和普及。经济活动中的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以及产品的消费活动都有机地紧密结合在一起。不仅消除了经济活动的地区、时间限制,而且也大大地拓展了现代物流的服务领域,相应的,物流客户也可以通过信息技术享受到更为满意优质的服务。
2.4保持物流能力的供需平衡
物流行业在我国兴起的时间比较晚,现代信息技术在现代物流中的应用还不是十分全面和广泛。据我国物流行业的相关资料统计,我国目前的物流中心整体平均空置率在一半以上。这种现象出现的关键原因在于物流能力的利用率低,物流供求信息的不通畅。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应用在现代物流行业内,将会为物流企业提供越来越充分和完整全面的物流信息,为物流运作提供强有力的信息支撑,提高物流能力的资源配置,提高货运能力的利用率,消除物流能力供需不平衡的现象,从而大大地提高物流资源和能力的利用率,降低能耗,实现最大化的利益价值。
3.推进我国物流信息化的途径和建议
3.1政府部门的主导与调控作用
3.1.1政府相关部门要迅速制定和完善有利于促进物流行业信息化发展的政策法规,进行合理的科学规划和政策支持,从而促进我国物流行业已经整个社会的信息化进度。适当地加大物流信息技术和设备的投资力度,提高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行业中的运用范围和程度,为物流行业的信息化发展提供优越的政策和技术环境,并适当地拉动市场物流需求。
3.1.2政府部门要适当地鼓励和帮助相关物流信息技术设备的研发和应用。加大重点科研规划项目中现代物流信息技术的研发力度;鼓励物流行业企业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物流管理和运营方式,对一些成功采用信息技术实现企业转型的进行适度的奖励;支持和帮助组建上、下游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沟通、共享平台网络体系。
3.1.3政府部门要对企业转型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归纳和总结,为其他的物流企业进行示范,引导他们少走弯路,以最佳发展的方式科学运用现代物流信息技术,并在此基础上寻找构建上下游企业间物流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平台的措施和方法,加快我国物流行业内现代信息技术的运用和普及脚步。
3.2培养高素质物流信息技术人才
3.2.1作为企业的领导者和决策者,要具备前瞻性的思维,认识到实行物流的信息化建设是企业经营模式转变、技术革新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对企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进行合理地调整优化,组建技术、生产和物流合为一体的统一体系,促进企业信息化的发展。同时利用信息化优势来促进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从业工作者素质的提升,增强企业的市场综合竞争力,获得目标经营利润。
3.2.2物流企业要想全面实行现代化,就必须注重物理信息技术人才的培养,建立企业人才储备。一方面企业要提供一些有利地条件和优惠政策,吸引高素质的现代物流信息人才,为企业注入新鲜的血液;另一方面要注重在职从业人员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企业工作人员的整体信息化素质,建立一直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2、百蝶杯物流大赛含金量
百蝶杯物流大赛含金量较高,获得的奖项属于国家级比赛奖励。
百蝶杯是全国大学生物流仿真大赛,面向全国物流及其相关专业的本科生,百蝶杯是国家级别的比赛,但是含金量较高。
百蝶杯物流大赛积极回应“数字要素驱动”、“数字化效率提升”的行业新定位,应对物流业数字化转型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挑战,培养学生的批判性和创造性思维,激发创新创业灵感,以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为宗旨,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核心,推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实现高等教育人才培养水平的整体提升。
比赛方式
物流仿真设计大赛以团队竞赛模式,以"百蝶物流仿真运营软件"为平台,参赛团队模拟运营一家物流企业。通过"实际"经营物流企业,了解企业真实的工作过程,并将理论知识落地且应用到指导实际工作中去。在省区赛阶段其中方案设计部分选手在学校自行完成,方案实施部分在百蝶互联网在线学习平台中完成。全国决赛阶段方案设计部分选手在学校自行完成,方案实施和答辩部分则统一集中至承办校执行。
3、创新人才奖励 退税多少
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根据《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31号)、《关于继续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2020〕29号)、《关于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深人社规〔2020〕4号),制定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20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
一、申报人相关条件
(一)申报人身份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身份条件之一:
1.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以永久性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2.赴港澳定居的内地居民(已注销内地户籍)。以港澳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为准。
3.取得香港入境计划(优才、专业人士及企业家)的香港居民(不包括受养人)。以香港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身份证和香港入境事务处签发的相关入境证件为准。
4.台湾地区居民。以《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为准。
5.外国国籍人士。以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为准。
6.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以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国外长期或永久居留凭证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必要时,需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作为补充文件。
7.海外华侨。以中国护照、内地居民身份证、国外居留凭证和出入境记录为准。必要时,需提供住在国中国使领馆出具的居留权公证书、认证书或住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公证书和住在国居留记录作为补充文件。
(二)申报人工作条件
1.申报人在深圳市工作,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聘用)合同。
(2)由境外雇主派遣,境外雇主与深圳市接收单位签订了派遣合同。
(3)提供独立个人劳务,并与深圳市纳税单位签订了劳务合同。
2.申报人2020年在深圳市工作天数累计满90天。
3.申报人工作单位发生变更的,且2020年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工作天数满90天的,可通过该单位申报,该单位应予以配合。
(三)申报人资格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
2.国家、省、市认定的境外高层次人才。
3.持有广东省“人才优粤卡”的人才。
4.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A类、B类)或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的人才。
5.国家级、省级或市级重大创新平台的科研团队成员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6.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院、公共卫生机构中的科研技术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或承担市级以上在研重大纵向课题的团队成员,市级以上重点学科、重点专科等带头人,以及医疗卫生技术骨干人才。
7.总部企业、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大型骨干企业、上市企业以及“专精特新”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8.在深圳市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科研团队成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
以上第1-3条款以国家、省、市政府部门核发的证书或相关认定文件为准,相关证书有效期不作为申请限制条件(被撤销的除外);第5-8条款所述“科研团队成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技术技能骨干和优秀青年人才”等由单位自主认定,以申报单位提供的书面说明、承诺为准。
(四)申报人纳税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纳税,且在深圳市已纳税额大于测算税额(详见“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方法”)。
2.须授权同意受理机关向相关部门查询纳税信息。
(五)申报人其他条件
1.遵守法律法规、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记录,虚报、冒领、骗取、挪用财政资金记录,违反科研伦理、科研诚信等不诚信行为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2)在境内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明确结论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或对申报单位上述行为记录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对申报单位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负有直接或主要责任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2.申报人2021年度未享受以下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奖励或补贴之一:
(1)深圳市产业发展与创新人才奖。
(2)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人才发展引导专项资金。
二、申报单位相关条件
(一)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的企业、机构。
2.遵守法律法规。至受理机关受理之日,不得有以下情形之一:
(1)近5年内存在不依法纳税行为记录的。
(2)在经营异常名录内的。
(3)有正在执行、未解除、未整改完毕的行政处罚记录的。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经查询深圳市公共信用平台,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二)申报单位其他条件
申报人按照第一条第(三)项第5-8条款申报的,其申报单位应当符合条款所述条件(详见“相关名词释义”)。
三、个人所得税补贴计算方法
(一)在2020年纳税年度内,申报人在深圳市已纳税额减去测算税额,即为申报人可申请的个人所得税补贴额,该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已纳税额”是指下列所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在深圳市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入选人才工程或人才项目获得的补贴性所得。
2.根据税法规定应办理汇算清缴的,其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应以次年办理汇算清缴并补退税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根据税法规定无须办理汇算清缴的,其个人所得税已纳税额应以补退税后的全年实际缴纳税额为准。
3.“测算税额”是指申报人在深圳市的个人所得按照香港税法测算的应纳税额。2020年测算税额按标准税率法测算,即测算税额=申报人应纳税所得额×15%。
(二)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根据个人所得项目,按照分项计算(综合所得进行综合计算)、合并补贴的方式进行。
(三)申报人申领过2020年批次深圳市、各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的,实际个人所得税补贴额需扣除深圳市、各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总额;个人所得税补贴额低于深圳市、各区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总额的,不予补贴。
(四)个人所得税补贴额最高为500万元。
四、申报审核程序
申报人、申报单位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地址: http://tyrz.gd.gov.cn/)注册用户,个人用户需进行实名验证。
(一)个人申请
申报人于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提出补贴申请,确认应纳税所得额、已纳税额,提交相关材料,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申报人身份信息应与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所使用的身份信息保持一致。申报人使用多个不同身份证明登记纳税的,须在税务部门进行税务并档后申报,并提交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申报人对应纳税所得额、已纳税额有异议的,可联系辖区税务部门进行确认。
(二)单位申报
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申报信息及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书面说明、承诺后,于2021年9月30日前在申报系统提交申请。
申报人以个人劳务申报的,无需通过单位申报(已纳税额中包含工资、薪金所得的,须通过单位申报)。
(三)窗口受理
受理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申报材料不齐的应当告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补正。申报人应当在30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的,受理机关不予受理并告知申报人或申报单位。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按照容缺受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资质审核
受理机关应自受理之日起90日内作出审核决定。情况复杂需要延长的,应当在审核期满前告知申报人,审核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受理机关作出行政决定前依法需要听证、调查、鉴定评审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审核未通过的,应当及时告知申报人。
(五)补贴核算
资质审核通过后,列入拟发放补贴名单。受理机关依据计算规则再次核算补贴金额并告知申报人。
(六)异议处理
申报人对补贴金额有异议的,应当在被告知之日起15日内,在申报系统提交补贴金额重新核算申请,受理机关应当在45日内完成核算。核算后有差额的,应予以修改后告知申报人。申报人在被告知之日起15日内未对补贴金额提出异议的,受理机关按流程发放补贴。
(七)补贴发放
受理机关对照发放名单和核算补贴金额,通过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系统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申报人指定的金融社保卡账户或其他个人银行账户。
五、其他事项
(一)补贴业务由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前海合作区财政、人力资源、税务等部门按职能负责。其中,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业务的受理、审核和发放工作;各区税务部门负责税务数据的核实工作;各区财政部门配合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二)补贴业务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申报人、申报单位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申报人、申报单位所作出的书面承诺,受理机关有权进行信用监管和事后稽核,申报人、申报单位应配合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如查实申报人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并自取消之日起5年内不得再次提出个人所得税补贴申报;对已经取得个人所得税补贴的,由补贴发放部门对补贴资金及利息予以追缴;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参照上述方式处理。
(四)符合2019年纳税年度个税补贴申报条件而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的,可在本次申请期限内提出补办申请,申报人、申报单位资质条件以《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为准。
(五)本申报指南自2021年8月16日起实施,有效期1年,2020年纳税年度内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请、审核、发放,按照本申报指南执行,《深圳市境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2019年纳税年度个人所得税财政补贴申报指南》(深人社规〔2020〕7号)同时废止。
六、相关名词释义
(一)“重大创新平台”:指深圳市发展改革、科技创新、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认定的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平台。
(二)“高等院校”: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规定,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设立的高等学校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
(三)“科研机构”: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规定,由国家、省、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准的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及依据《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由民政部门登记的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四)“医院”:指依据《深圳市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办法(试行)》的规定,由深圳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五)“公共卫生机构”:指深圳市、各区卫生行政部门所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共卫生机构。
(六)“重大纵向课题”:指国家各部委、广东省和深圳市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属重点、重大、国际合作的项目课题。
(七)“总部企业”:指依据《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规定,由深圳市总部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的总部企业。
(八)“世界五百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指2020年度《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内的企业及其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一级分支机构。
(九)“高新技术企业”: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深圳市科技、财政、税务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依据《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深圳市科技、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且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在2020年纳税年度内有效。
(十)“大型骨干企业”:指深圳市年主营业务收入100亿元以上,并经广东省认定的重点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
(十一)“上市企业”:指在世界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总部。
(十二)“‘专精特新’企业”:指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十三)“重点发展产业、重点领域”: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机构:
1.近3年内获得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工业和信息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展改革专项资金支持,不存在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逾期未验收情况的项目建设单位。
2.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和一级分支机构,以及经深圳市政府批准可参照金融机构总部或一级分支机构待遇享受相关政策的机构,具体以深圳市金融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机构名单为准。
3.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具体指依据《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由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纳税年度内有效的深圳市重点物流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4.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具体指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纳税年度内有效的深圳市工业百强企业名单内的企业。
5.获批准组建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制造业创新中心的依托企业,具体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确认的2020年纳税年度企业名单为准。
6.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百强企业,具体指深圳市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2020年纳税年度内有效的深圳市文化企业百强名单内的企业。
7.纳税前20强的创业投资企业和管理规模前5强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具体以深圳市金融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2020年纳税年度机构名单为准。
8.深圳市优势传统产业企业,指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具体以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提供的推荐企业名单为准。
9.现代服务业企业,指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企业,具体以深圳市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商务、地方金融监管等行业(产业)主管部门,前海合作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提供的推荐企业名单为准。
(十四)“取得国外长期居留权的回国留学人员”:指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或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不少于12个月,且取得国外长期(5年及以上)或永久居留权、未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回国工作的中国公民。
(十五)“海外华侨”:指已取得住在国长期(5年及以上)或永久居留权,并曾在住在国连续居留满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或尚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的中国公民。出国留学(包括公派和自费)在外学习期间,或因公务出国(包括外派劳务人员)在外工作期间,均不视为华侨。
(十六)“个人劳务”:是指以独立的个人身份合法从事科学、文学、艺术、教育或教学活动,或以医师、律师、工程师、建筑师和会计师等身份提供专业性劳动服务。
4、求德邦物流创新管理规定
公司员工,不论工种,不论级别。只要提出建议、方法可以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版成本、降低错误权率以及可以提高客户满意度的经公司审核认可的,公司都将给予一定的奖金奖励(创新达到一定数量的可以直接给真将来的竞聘高等职位加分这是十分吸引人的)。公司对创新的审核也是很公正的,这使得员工普遍相信这是真实的。
5、如何改善我国物流业人才匮乏的现状
2016年全国社会物流总额229.7万亿元。目前,我国高素质技能型物流人才的需求缺口巨大,供给总量不足,人员结构不合理,制约了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参考《2017-2022年中国物流行业商业模式与发展趋势分析报告》指出,当前要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物流人才教育培训体系。鼓励省内有条件的高校开展物流管理教育,设立物流专业硕士、博士点;加强物流人力资源开发和管理,制定政策积极引进国际国内高端物流管理人才;安排高校教师出国进修,聘请物流企业优秀人才担任兼职教师等,提高高校物流培养的师资队伍水平;不断创新现代物流职业教育体系的体制和机制;企业及物流协会和学会大力开展物流职业岗位培训,广泛提高行业职工知识业务能力。通过学历与非学历教育互为补充,完善物流人才培养体系。
同时,要完善物流人才薪酬制度。在工资分配上,对于高级物流管理人才,其工资水平不应低于相应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水平。在福利待遇上要考虑给予本市高级物流人才一定的住房优惠、岗位津贴、城镇落户等优惠待遇。对那些先进设备、工艺、操作方法的创造者给予奖励并采用本人名字命名,激励物流业创造发明的积极性。同时,通过社会资助、政府支持、民间捐赠等途径筹措资金,建立物流业高技能人才专项奖励资金。
6、物流公司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固定的格式你可以自己考虑,很简单,关键是考核,下面给一份评价表,雀巢的
Shenyang Branch,Regional Sales North-East, Totole
员工非量化考核表
Employee Checking
被评估人姓名:_______________
评分标准:
1、突出/优秀;2、超出预期要求;3、达到要求(有效率和能力);4、有待发展;5、不满意;NA、不适用
1 1.1 KNOWLEDGE OF JOB 对工作的熟识程度 R E M A R K S
a. Various procere of the job 不同的工作程序 / N/A
b. Skills in handling 处理问题的能力 / N/A
1.2 QUALITY OF WORK 工作质量
a. Accuracy 准确性 / N/A
b. in time 及时性 / N/A
c. Ability to plan / organize work systematically / N/A
对工作的计划性及系统安排工作的能力
1.3 QUANTITY OF WORK (OUTPUT OF USEFUL WORK)
工作量 (有效的工作量) / N/A
1.4 COOPERATION 合作能力
a. Supervisor 与主管的合作 / N/A
b. Others 与他人的合作 / N/A
1.5 INTEREST AND ATTITUDE OF JOB
对待工作的兴趣和态度 / N/A
1.6 DEPENDABILITY
可靠性 / N/A
1.7 INITIATIVE AND JUDGMENT
主动性和判断力 / N/A
1.8 DISCIPLINE & PUNCTUALITY
纪律观念和时间观念 / N/A
1.9 PERSONAL 个人情况
a. Appearance 仪表 / N/A
b. Sincerity & loyalty 诚挚及忠诚度 / N/A
1.10 GENERAL 其它
a. Treatment of company property / N/A
对待公司财产的态度
b. Oral / Written expression 口头/文字表达能力 / N/A
2 Areas to be developed or improved in the current job Action by 执行人
(Including training needs)
目前工作中有待发展及提高的方面 (请指出对培训的要求)
Proposed options for career development Action by 执行人
对个人发展的建议
3 Overall Performance Rating : (check one box only) 总体表现评估 (请选择其中一项填入)
1 20~18 Well above expectations: significantly exceeds all major objectives
明显超出预期要求: 出色地超额完成所有主要目标
2 17~14 Above expectations: meets all & exceeds some major objectives
超 出预期要求: 达到所有且超额完成部分主要目标
3 13~10 Meets expectations: meets the majority of major objectives
达到预期要求: 完成大部分主要目标
4 10~5 Below expectations: falls below most major objectives
尚未达到预期要求: 未达到既定的主要目标
5 0 Well below expectations: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position
低于预期要求: 不符合该职位的要求 最后评分:
4 COMMENTS & SIGNATURE OF APPRAISER:
主管意见:
Date:(日期) Signature:(签字)
5 JOB HOLDER'S COMMENTS & SIGNATURE:
被评估者意见:
Date:(日期) Signature:(签字)
6 COMMENTS & SIGNATURE OF APPRAISER:
经理意见:
Date:(日期) Signature:(签字)
7 COMMENTS & SIGNATURE OF APPRAISER:
营销公司意见:
Date:(日期) Signature:(签字)
秀员工评选制度
为维护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奖励类别
奖励分为:
优秀个人(每月10名)
优秀集体(每月2名)
特别奖(1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集体)
二、评选标准
奖例事件获奖者,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经理签发《公司奖例审批表》经总经理签批生效。
1、“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评选奖项:
a、 积极维护公司荣誉,在客户中树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有客户口头或书面表杨者);
b、 认真、勤奋、承办、执行、或督导工作得力者;
c、 对工作表现出积极态度,工作勤奋,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
d、 对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
e、 积极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减低成本确有成效者;
f、 检举揭发违反规定或损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g、 对可能发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确保公司及财物安全者;
h、 策划、承办、执行重要事务成绩显著者;
i、 在工作或技术上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应者;
j、 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对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显著功绩者;
k、 对公司发展有重大贡献,应记大功之事迹者;
l、 一年中累计三次记大功但无记大过记录者;
m、 在当月工作中给公司带来重大效应(经总经理口头或书面表杨)者;
n、 在当月工作中,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工作成绩优秀,无处罚记录,经部门主管或经理提名,经评选达一致认同者;
o、 在同等格条件下,当月工资达到一定要求:如计件工资最高、当月工资最高者;
p、 十分注意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和整理整顿工作;
q、 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协作态度,顺利推动工作;
r、 经常扬言说要离职。
2、“优秀集体”评选标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或多者,应予以评选奖项:
a、 本单位员工流失率在1%以下者(不含1%);
b、 当月本单位员工处罚记录次数在10次以下者;
c、 当月超额完成工作任务者(由生产排单定);
d、 对工作流程积极配合其它部门并达到一定效益者;
e、 当月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组织的活动并获得奖项者;
f、 当月“5S”评分前五名者。
g、 经常注意保持生产现场的安全卫生和整理整顿工作
h、 勇于向传统模式提出挑战并进行有创造性的偿试
3、“特别奖”评选标准:
a、 如员工达到优秀员工评选标准中的10条以上者;
b、 如集体达到优秀集体评选标准中的4条以上者;
c、 由总经理特别提名应获特别奖者。
三、奖例办法
1、 当月上榜的优秀个人:每人奖例现金50元;
2、 当月上榜的优秀集体部门:主管奖现金100元,各组长奖现金50元,员工派发小礼品;
3、 当月上榜的特别奖:如为员工奖例现金200元;如为集体奖主管现金200元,各组长100元,员工派发小礼品;
4、 当月被提名者发给纪念奖;
5、 以上所有奖项都须通报;
6、 以上获奖者只能获得其中一奖项,均不能同时获得另一奖项。
四、评选流程:
1、 每月1号由各车间负责人根据个人评选标准选出2名(部门所有员工中)备选员工(参见《优秀员工评选表》);
2、 每月2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高级主管、厂长、总监、经理)根据集体评选标准选出5个备选车间(参见《优秀集体评选表》);
3、 每月3号由人力资源部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同上)对备选人员或单位组织评选,选出优秀个人、优秀集体、特别奖的获得者(参见《特别奖评选表》);
4、 每月4日把评选结果上报总经理审批(参见《公司奖例审批表》);
5、 《公司奖例审批表》生效后,须把记录登记在人事档案中,以备存查;
6、 评选结果须及时公布在“光荣榜”上;
7、 以上若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不能当日进行评选的,依次顺延。
7、如何构建科学的物流成本管理制度
酒店管理理论 物流成本是企业的物流系统为实现商品在空间、时间上的转移而发生的各种耗费的货币表现。物流成本从其所处的领域看, 可分为流通企业物流成本和生产企业物流成本, 具体包括生产企业内部原材料的采购、供应, 生产制造中的半成品、成品的仓储、搬运、装卸、包装、运输以及在消费领域发生的验收、分类、仓储、保管、配送、废品回收等环节发生的所有成本。本文针对物流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相应的对策,企业物流成本管理存在的问题从企业物流发展的现状来看,物流成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 物流成本没有分列记账 物流在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中没有单独的项目, 一般是将企业所有的成本都列在费用一栏中,因而较难对企业发生的各种物流费用作出明确,全面的计算与分析。 2. 企业难以正确把握实际的物流成本 通常的企业财务决算表中表示的物流费, 核算的是企业对外部运输业者所支付的运输费或向仓库支付的商品保管费等传统的物流费用;对于企业内与物流中心相关的人员费、设备折旧费、固定资产税等各种费用, 则是与其他经费统一计算。因而, 从物流 管理的角度看, 企业难以从外部正确把握实际的物流成本。 3. 物流成本的计算和控制分散进行 对于物流成本的计算和控制,各企业通常是分散进行, 换言之,企业根据自己不同的理解和认识来把握物流成本,这就带来管理上的问题,企业间无法就物流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也无法得出产业平均物流成本值。比如, 不同企业外包物流的程度不同, 但由于缺乏相互比较的基础, 无法真正衡量各企业相对的物流绩效。 4. 不能清楚地划分物流成本的组成 在一般的物流成本中, 物流部门完全无法掌握的成本很多,如保管费中过量进货,过量生产、销售残留品的在库维持以及紧急输送等产生的费用, 增加了物流成本管理的难1 叶予舜 3/12/2012 9:39:57 AM 度。 5. 不能从销售关联角度清楚地划分计算分类项的物流成本 从销售关联的角度看, 物流成本中过量服务所产生的成本与标准服务所产生的成本是混在一起的, 如许多企业都将销售促进费算在物流成本中。 6. 没有从物流的 ”效益递反” 规律来对物流成本进行控制管理 物流成本中各项目间存在此消彼长的关系, 即某些项目成本的削减可能引起其他项目成本的增加。因此, 物流成本间各项目是相互关联的。 此外, 企业没有充分应用物流成本的乘数效应来改进物流成本的管理和控制, 没有体现出物流成本削减所带来的巨大的乘数效益。 企业物流成本管理改进策略改进 企业物流成本管理, 要创新物流成本管理机制, 构建科学的物流成本管理制度, 还要多方联动降低物流成本。 1. 创新物流成本管理机制 创新物流成本管理机制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考虑: (1)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在责权利一致的原则下,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 将个人利益与物流成本管理绩效挂钩, 推行 “年薪制”,,克服 “月薪制” 造成的人员短期行为, 对贡献突出的人员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政府可以在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工资福利和住房等方面予以一定的政策倾斜。 (2) 建立物流成本管理组织体系 全面成本管理(Tota} Cost Management) 战略强调企业全员参与成本管理, 将员工个人目标融入企业整体目标之中。为此,应强化决策层的物流成本意识,使全体员工树立成本效益观, 确立物流成本管理的应有地位, 组建权威的管理机构, 全面负责和协调物流管理工作, 规划物流成本管理的远景任务和目标。 2 叶予舜 3/12/2012 9:39:57 AM (3) 构筑有效的物资采购成本控制体系 设法降低物料采购的各项费用, 强化采购人员的业务素质,积极采用J盯(Just一In一Time)采购、供应链采购和网上采购、外包采购等技术, 按照物项采购价值实施技术分类管理, 将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现货采购与远期合同采购、直接采购与间接采购 有机结合起来,物资采购应通过合理的价值分析(物资价值二功能/成本),降低采购成本。同时,企业应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调查、评审,遴选体系, 建立和完善索赔制度。 (4) 实现供应链一体化 物流成本控制不仅要强调局部控制,更应重视系统化的综合控制,企业应按照现代物流的系统理念,从总成本的角度出发,分析物流各环节的成本控制,整合各项物流业务,追求整个物流系统的效率化,应考虑从产品制成到最终用户整个过程的整合优化,协调企业与供货商,运输商客户之间的关系,实现信息共享、技术扩散、资源优化配置,以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在全球寻求资源采购、生产制造和产品分销,使产销双方能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削减交易成本,在库成本和流通费用,其产销联盟已成为供应链管理的典范�5�0 (5) 建立物流成本综合管理框架 物流综合成本控制的实现框架一般由横向控制、纵向控制和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控制三部分组成。物流成本横向控制主要包含物流成本的预测、计划、计算、分析、信息反馈和控制、决策等步骤,在进行可行性分析后选择最佳方案,物流成本纵向控制是物流过程的优化管理,物流系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对其进行纵向优化需要借助适当的控制方法和手段, 使其与横向控制交织进行�5�0常见的技术手段包括作业成本管理法,数理分析法等。通过引入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供应链一体化,可以大大提高控制的效率,采购人员根据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功能,收集并汇总订货信息,根据供货商的可供商品货源、供货价格、交货期、供货商信誉等资料,向指定供货商下达采购指令,而供货商则能根据网络中心转来的相关信息及时安排出货,实现系统最大效率。 2. 构建物流成本管理制度 3 叶予舜 3/12/2012 9:39:57 AM 物流责任会计是根据不同级别的物流管理人员和管理部门应负的责任, 收集、汇总及报告其有关资料的一种会计制度,能将成本核算与责任实体控制有机地结合起来。其中重要的是明确物流责任中心,物流责任中心是指由一个主管人员负责,承担规定责任并具有相应权利的内部物流单位,合理划分好责任中心后,搜集和报告其计划数据和执行过程中的实际数据,对此进行控制、分析和评价。促使物流计划和控制不断相互作用,基本内容包括:第一、事前编制责任预算或责任成本预算;第二、事中进行日常控制和核算;第三、事后进行业绩考核,通过各个责任层次对内部物流活动进行监督控制,使各部门和环节为实现物流系统总目标担负各自的责任,并通过物流责任中心信息反馈,使物流系统决策部门随时掌握情况。
8、跨越速运获得过哪些奖项?含金量高吗?
跨越速运是国内AAAAA级物流企业,被喻为中国“限时速运专家”。跨越速运两次上榜胡润研究院发布的《2018Q3胡润大中华区独角兽指数》《2019一季度胡润大中华区独角兽指数》榜单。
在2020年11月份,跨越速运获得了百度品牌数字资产榜“2020最具成长力物流服务平台”的称号,这是对跨越速运在物流市场领域内持有影响力的极大肯定;同样是在11月,跨越速运还荣获了2020年中关村5G创新应用智能物流赛道的三等奖,这个奖项的含金量也蛮高的,这也进一步证实了跨越速运的科研实力非常不错!
9、2022年两会中哪些提案你很赞同?
2022年3月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将在北京召开。全国的人大代表都会齐聚北京,对国家的政治、经济、法治等各个方面提出自己的改革建议。为全国人民更好的生活、和国家的长远发展建设出谋划策。这些提案有些非常关注人民的日常生活,可以说如果真的实施对我们每个人都有极大的影响。下面列举几个我十分赞同的提案。
珠海格力集团董事长董明珠今年两会一共带来了7份建议,其中的二份和我们每个人的生活都有很大关系,也是我最赞同的二个提案。分别为《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加大非工资性收入个税征管力度的建议》、《关于允许企业弹性安排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一、提高个税起征点、加大非工资性收入个税征管力度的建议
董明珠指出:“较低的个税起征点使企业涨薪时普通员工获利的部分远少于企业支出的成本,降低员工获得感且增加了企业的成本。”她认为,资本性所得等征管相对较松,且存在部分高净值人群通过在不同收入类型个税之间、个税与企业所得税之间进行税收筹划或偷税漏税。
关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问题,在我的记忆当中董大姐已经不是第一次提出了,现在每月5000元的起征点真的太低了,想想北上广深等大城市月薪上月的比比皆是,但是实际可以支配的收入并不多,他们还是每月要为房贷、车贷、医疗、教育等支入所拖累、过者十分节俭,但是每月每光的生活,降低个税确实可以为他们减少一部分负担,增中工资收入,同时通过个税的缴纳来平衡贫富之间的差距,让富人在获得更多财富的同时多交一些税。同时加大非工资收入的缴税额,这些都可以保证财政开支的基础上还可以有让利于民。如果真的施行,每月省下的几百块钱,又可以给自己多加几个鸡腿了。
二、允许企业弹性安排法定节假日的建议
鉴于新冠肺炎疫情目前仍呈现多点散发态势,允许企业弹性安排法定节假日有利于推动错峰过节,减少疫情传播风险,疏解社会运行压力。”董明珠建议她建议逐步放开企业对法定节假日安排的自主权,允许企业根据地方政府的指导,结合不同工种特点,在取得员工本人同意的情况下灵活制定具体的调休政策,并制定相应的约束措施和监督机制,避免部分企业滥用政策的灵活性,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看董大姐就是干实业的,所以特别了解现在的企业情况,确实由于疫情的因素把企业的法定假日把打乱了,其实是对于我这个外地工作的感觉更加的明显,以前法定假日回家过节。但是由于疫情已经二个假期不能回家过节,只能在单位或宿舍独自中度过自己的假期时候。就这样白白浪费于家人团聚的时间。而且像我这样的外地打工人群不在少数,如果企业可以自行安排假期,我们就可以申请错开体假,就可以完美地解决这个问题。同样作为一名技术支持人员,由于假期企业中的技术人员休息,我们的技术支持电话是最忙碌的。如果可以调配,我们还真的希望休假时间和正常的企业错开,这样不影响我们的工作,还可以给我们一个相对轻松的休假时间。
三、关于拐卖妇女、儿童实行买卖同罪的建议
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将在今年两会期间发出提议,收买与拐卖同罪,最高可判死刑,对涉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应当数罪并罚。
每次看到一幕幕母子相隔十几年再重逢、被拐女子受尽凌辱,被公安人员解救的的画面,作为一名旁观者也是眼眶湿润。建立健全一个完善的法律制度,加大打击力度势在必行。这件事表面上和大多数人没有关系,但是谁也保不定就成了这个偶然事实的受害者。不能冷眼旁观,积极发声,关注和推进事件的进展也是我们普通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10、鼓励创业创新政策有哪些
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富民之道、强国之举,有利于产业、企业、分配等多方面结构优化。面对就业压力加大形势,必须着力培育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把创业和就业结合起来,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力,为促进民生改善、经济结构调整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新动能。现就进一步做好就业创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
(一)坚持扩大就业发展战略。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合理区间的下限,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重要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合理确定经济增长速度和发展模式,科学把握宏观调控的方向和力度,以稳增长促就业,以鼓励创业就业带动经济增长。加强财税、金融、产业、贸易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的配套衔接,建立宏观经济政策对就业影响评价机制。建立公共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带动就业评估机制,同等条件下对创造就业岗位多、岗位质量好的项目优先安排。
(二)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创新服务业发展模式和业态,支持发展商业特许经营、连锁经营,大力发展金融租赁、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和旅游休闲、健康养老、家庭服务、社会工作、文化体育等生活性服务业,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提高劳动密集型产业附加值;结合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引导具有成本优势的资源加工型、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具有市场需求的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挖掘第二产业就业潜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培养新型职业农民,鼓励有文化、有技术、有市场经济观念的各类城乡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到农村就业创业。
(三)发挥小微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产品和服务。发展政府支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风险分担机制,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落实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政策,加强市场监管执法和知识产权保护,对小微企业亟需获得授权的核心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发挥新型载体聚集发展的优势,引入竞争机制,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中央财政给予综合奖励。创新政府采购支持方式,消除中小企业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面临的条件认定、企业资质等不合理限制门槛。指导企业改善用工管理,对小微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符合相关条件的,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支持,不断提高小微企业带动就业能力。
(四)积极预防和有效调控失业风险。落实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稳定就业岗位。将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由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等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通过与职工进行集体协商,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弹性工时、协商薪酬等办法不裁员或少裁员。对确实要裁员的,应制定人员安置方案,实施专项就业帮扶行动,妥善处理劳动关系和社会保险接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再就业。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资金、依据兼并重组政策规定支付给企业的土地补偿费要优先用于职工安置。完善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应对失业风险的就业应急预案。
二、积极推进创业带动就业
(五)营造宽松便捷的准入环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落实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坚决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年内出台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意见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案,实现“一照一码”。继续优化登记方式,放松经营范围登记管制,支持各地结合实际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推动“一址多照”、集群注册等住所登记改革,分行业、分业态释放住所资源。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政策集中公示、扶持申请导航、享受扶持信息公示。建立小微企业目录,对小微企业发展状况开展抽样统计。推动修订与商事制度改革不衔接、不配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全面完成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再取消下放一批制约经济发展、束缚企业活力等含金量高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面清理中央设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规范审批行为,明确标准,缩短流程,限时办结,推广“一个窗口”受理、网上并联审批等方式。
(六)培育创业创新公共平台。抓住新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机遇,适应创业创新主体大众化趋势,大力发展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金融、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业,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众创空间,实现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落实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或通过盘活商业用房、闲置厂房等资源提供成本较低的场所。可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或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建设创业基地,为创业者提供服务,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投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
(七)拓宽创业投融资渠道。运用财税政策,支持风险投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等发展。运用市场机制,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本支持创业活动,壮大创业投资规模。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原则,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加大对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投入,促进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支持新兴产业领域早中期、初创期企业发展。鼓励地方设立创业投资引导等基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加快创业板等资本市场改革,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
(八)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针对有创业要求、具备一定创业条件但缺乏创业资金的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提高其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明确支持对象、标准和条件,贷款最高额度由针对不同群体的5万元、8万元、10万元不等统一调整为10万元。鼓励金融机构参照贷款基础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对个人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基础利率基础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由财政给予贴息。简化程序,细化措施,健全贷款发放考核办法和财政贴息资金规范管理约束机制,提高代偿效率,完善担保基金呆坏账核销办法。
(九)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实施更加积极的促进就业创业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吸纳就业税收优惠的人员范围由失业一年以上人员调整为失业半年以上人员。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抓紧推广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税收试点政策,将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企业转增股本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奖励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全面清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落实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和创业负担举报反馈机制。
(十)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积极性。探索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于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原单位应当根据专业技术人员创业的实际情况,与其签订或变更聘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加快推进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试点政策推广。鼓励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科研机构、普通高校、职业院校,通过合作实施、转让、许可和投资等方式,向高校毕业生创设的小微企业优先转移科技成果。完善科技人员创业股权激励政策,放宽股权奖励、股权出售的企业设立年限和盈利水平限制。
(十一)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依托现有各类园区等存量资源,整合创建一批农民工返乡创业园,强化财政扶持和金融服务。将农民创业与发展县域经济结合起来,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项目,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依托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等公共平台,提供创业指导和服务。鼓励各类企业和社会机构利用现有资源,搭建一批农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见习基地,培训一批农民创业创新辅导员。支持农民网上创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积极组织创新创业农民与企业、小康村、市场和园区对接,推进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
(十二)营造大众创业良好氛围。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创新成果和创业项目展示推介等活动,搭建创业者交流平台,培育创业文化,营造鼓励创业、宽容失败的良好社会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蔚然成风。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政策。推进创业型城市创建,对政策落实好、创业环境优、工作成效显著的,按规定予以表彰。
三、统筹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
(十三)鼓励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完善工资待遇进一步向基层倾斜的办法,健全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鼓励毕业生到乡镇特别是困难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对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结合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推进,在基层特别是街道(乡镇)、社区(村)购买一批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优先用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对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社会保险补贴。落实完善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将求职补贴调整为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展到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深入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整合发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基金,完善管理体制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实现基金滚动使用,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提供支持。积极支持和鼓励高校毕业生投身现代农业建设。对高校毕业生申报从事灵活就业的,按规定纳入各项社会保险,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人事、劳动保障代理服务。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参照高校毕业生享受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十四)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确定就业困难人员范围,规范认定程序,加强实名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坚持市场导向,鼓励其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比例的社会保险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可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托底安置,并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及适当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初次核定享受补贴政策时距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规范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适度控制岗位规模,制定岗位申报评估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安排就业困难人员,不得用于安排非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在岗情况的管理和工作考核,建立定期核查机制,完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扶持政策期满退出办法,做好退出后的政策衔接和就业服务。依法大力推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加大对用人单位安置残疾人的补贴和奖励力度,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加快完善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扶持政策,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灵活就业。加大对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力度,确保零就业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等困难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较集中的地区,上级政府要强化帮扶责任,加大产业、项目、资金、人才等支持力度。
(十五)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和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清理针对农民工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完善职业培训、就业服务、劳动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特别是对劳动力资源较为丰富的老少边穷地区,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作用,积极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加强对转移就业农民工的跟踪服务,有针对性地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推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做好被征地农民就业工作,在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要明确促进被征地农民就业的具体措施。
(十六)促进退役军人就业。扶持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落实各项优惠政策,组织实施教育培训,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搭建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官、义务兵,要确保岗位落实,细化完善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时同等条件优先录用(聘用),以及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按比例预留岗位择优招录的措施。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作年限。调整完善促进军转干部及随军家属就业税收政策。
四、加强就业创业服务和职业培训
(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提高服务均等化、标准化和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中小企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等机构的作用,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服务,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健全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切实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将职业介绍补贴和扶持公共就业服务补助合并调整为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支持各地按照精准发力、绩效管理的原则,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创新就业创业服务供给模式,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格局,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十八)加快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化。按照统一建设、省级集中、业务协同、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成以省级为基础、全国一体化的就业信息化格局。建立省级集中的就业信息资源库,加强信息系统应用,实现就业管理和就业服务工作全程信息化。推进公共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各类就业信息统一发布,健全全国就业信息监测平台。推进就业信息共享开放,支持社会服务机构利用政府数据开展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政府、社会协同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
(十九)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灵活的人力资源市场,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残疾等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和就业歧视,形成有利于公平就业的制度环境。健全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推进人力资源市场诚信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建设。加强对企业招聘行为、职业中介活动的规范,及时纠正招聘过程中的歧视、限制及欺诈等行为。建立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动实现招聘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加快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规范发展人事代理、人才推荐、人员培训、劳务派遣等人力资源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
(二十)加强职业培训和创业培训。顺应产业结构迈向中高端水平、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需求,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利用各类创业培训资源,开发针对不同创业群体、创业活动不同阶段特点的创业培训项目,把创新创业课程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和失业人员转业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尊重劳动者培训意愿,引导劳动者自主选择培训项目、培训方式和培训机构。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支持企业以新招用青年劳动者和新转岗人员为重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强化基础能力建设,创新培训模式,建立高水平、专兼职的创业培训师资队伍,提升培训质量,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合理确定补贴标准。推进职业资格管理改革,完善有利于劳动者成长成才的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畅通技能人才职业上升通道,推动形成劳动、技能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机制,使技能劳动者获得与其能力业绩相适应的工资待遇。
(二十一)建立健全失业保险、社会救助与就业的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作用,鼓励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尽快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对实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在核算家庭收入时,可以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
(二十二)完善失业登记办法。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镇常住人员,可以到常住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为登记失业的各类人员提供均等化的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和普惠性就业政策,并逐步使外来劳动者与当地户籍人口享有同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将《就业失业登记证》调整为《就业创业证》,免费发放,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及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业领域的应用。
五、强化组织领导
(二十三)健全协调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就业创业工作的领导,把促进就业创业摆上重要议程,健全政府负责人牵头的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就业形势分析研判,落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就业目标完成和就业局势稳定。有关部门要增强全局意识,密切配合,尽职履责。进一步发挥各人民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各方促进就业创业积极性。
(二十四)落实目标责任制。将就业创业工作纳入政绩考核,细化目标任务、政策落实、就业创业服务、资金投入、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提高权重,并层层分解,督促落实。对在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有关地区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当地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实行问责。
(二十五)保障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就业状况和就业工作目标,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就业相关资金。按照系统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明确政府间促进就业政策的功能定位,严格支出责任划分。进一步规范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强化资金预算执行和监督,开展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着力提高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二十六)建立健全就业创业统计监测体系。健全就业统计指标,完善统计口径和统计调查方法,逐步将性别等指标纳入统计监测范围,探索建立创业工作统计指标。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全国劳动力调查制度建设,扩大调查范围,增加调查内容。强化统计调查的质量控制。加大就业统计调查人员、经费和软硬件等保障力度,推进就业统计调查信息化建设。依托行业组织,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
(二十七)注重舆论引导。坚持正确导向,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大力宣传促进就业创业工作的经验做法,宣传劳动者自主就业、自主创业和用人单位促进就业的典型事迹,引导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就业创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转变观念,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大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本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同时要切实转变职能,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以稳就业惠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