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群众工作信访
1、如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做好信访工作
全面推行依法逐级走访。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对信访群众如何走访,信访部门及其他行政机关如何受理、办理进行了明确规定。中央推行逐级走访制度实施后,省委、省政府领导明确要求:省信访局要抓紧研究落实,搞好工作衔接,细化具体措施,有效减少越级走访和非正常上访发生,推动全省信访形势持续向好。省信访局先后4次组织省市县相关人员到北京、广东、湖北等地调研学习,充分借鉴北京市“一单式”办理工作法,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研究制定了河南依法逐级走访的《实施细则》,对群众到省走访应当受理、不予受理、不再受理的范围作了详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我省按照“先试点、后推开”的总体思路,通过召开开封现场会、组织集中培训、召开新闻发布会、制作电视访谈录、报纸电台答记者问和印发口袋书、宣传册等多种有效形式,强力推进依法逐级走访,努力做到“压实两个责任、规范两个行为”。“压实两个责任”即压实各级领导的责任和压实各级职能部门的责任,“规范两个行为”即规范信访群众的信访行为和规范各级干部的工作行为,推动大批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解决。我省自去年12月1日全面实施依法逐级走访制度后,群众赴京到省越级走访明显下降。今年以来,群众到省越级走访批次、人次同比分别下降38.4%、25.6%,赴京越级走访降幅更为明显,批次、人次同比下降44.8%、59.2%,信访秩序持续好转。
严格实行诉访分离制度。一段时间以来,诉讼与信访交叉、法内处理与法外解决并存,既损害司法权威,也影响正常信访秩序。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有利于维护国家的法律权威和法治生态,有利于积极、稳定、可持续地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有利于信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2013年12月,中央先后印发了《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6号),和《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2014年以来,省信访局积极配合省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精神。政法机关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台《河南省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实施意见》等9项制度措施,确保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比如,制定诉访分离办法,建立裁定、导入制度,群众“对号入座”,属于信访的找信访,属于司法的找司法;建立公开、移交制度,该谁管的不给推卸的借口,不该管的不给插手的空间;建立转化、解困制度,跟进心理矫正和困难帮扶,引导上访群众回归正常生活;建立完善各级政法机关联合接访及分别设立窗口接访机制,有效解决入口不顺、程序空转、出口不畅等问题,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省信访局及各级信访部门坚持法定途径优先,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严格甄别把关,耐心教育引导信访人依法向有关机关提出。积极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尊重政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法律结论,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做好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和矛盾化解等工作,加强对诉访分离相关情况的分析研究。目前,全省涉法涉诉信访总量呈逐月下降的良好态势。
积极推行“阳光信访”模式。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2014年4月,国家信访局在江苏淮安召开全国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依托互联网建设全国统一的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将群众走访、来信、来电、网上投诉、视频接访等不同形式的信访诉求,全部纳入网上信访信息系统受理办理,实现“三化”(业务流程标准化、处理过程透明化、统计分析智能化)和“三个全覆盖”(对信访形式、工作过程、工作范围的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的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减少群众的信访成本和奔波劳累之苦,体现方便快捷、阳光公开。全面推行“阳光信访”,是符合群众利益、顺应信息社会发展、大有可为的民心工程。今年以来,我们在推进中突出抓好四件事:一是切实抓好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系统综合平台建设和应用。投入资金搭建全省网上信访信息综合平台,完成2007年以来1000多万条信息系统数据的迁移,以及全省市县乡近8000个行政机构及直属职能部门的编码工作。今年3月份,新系统中15个模块与国家信访局成功对接,实现了信访业务的网上流转。为确保网上信访办理顺利运行,春节之后省信访局举办4期新系统应用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6700多人,全部实现会操作使用。为确保网上信访办理顺利运行,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以省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名义研究制定了涵盖办信、接访、网上投诉、督查督办、复查复核等业务工作,符合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要求的《河南省网上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范》,以不断提高全省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水平。二是持续拓宽畅通信访渠道。健全完善绿色邮政、网上信访、电话接访、视频接访、市(县)长热线、信访代理等做法,引导群众更多地以书信、电话、视频、手机短信等形式,在基层属地反映诉求、解决问题。同时,深入推进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制度落实,注重发挥党政领导的示范带动作用,集中力量解决好信访突出问题。三是全面推进群众满意度评价工作。把通过国家信访信息系统初次登记受理的求决类信访事项,全部纳入群众满意度评价范围。通过业务沟通、专项督查、年度考评等举措,督促各级信访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切实提高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办理率,倒逼各级严格落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好每起群众诉求,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四是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征集制度。切实加大督查指导力度,推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认真抓好《河南省开展人民建议征集工作意见》贯彻落实,创新征集方法,拓宽征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为党委政府更好地汇集民智、科学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统筹化解疑难信访积案。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疑难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去年4月份,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实行省级领导包案解决信访问题的意见》(豫办〔2014〕8号),对省级领导包案提出了具体要求。省信访局持续推动领导包案制度落实,督促指导各级信访部门,坚持定期筛选一些重点疑难信访案件,呈送当地党政领导分包化解,逐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化解措施,努力推动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切实减少信访积案存量。据统计,2014年省级领导带头包案化解156起“三跨三分离”信访案件,带动市县两级领导包案化解13424件,办结率达93.2%。特别是为推动中央巡视组驻豫巡视整改意见落实,省信访局切实发挥督查督办作用,推动化解各类信访积案2.6万多起。由于积案化解成效明显,群众对信访部门的满意度达76.8%,全国排名第四位;对职能部门的满意度达57.7%,全国排名第五位。去年11月,中央办公厅来河南暗访时,对信访部门化解积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健全完善依法终结机制。完善加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认真贯彻国家信访局《关于完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和我省《关于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强复查复核工作的意见》(豫政复〔2014〕2号)精神,适应逐级走访制度全面落实后的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完善机制、优化流程、规范程序、强化责任,实现信访事项有序终结退出,最大限度减少信访积案产生。进一步畅通复查复核渠道,规范受理范围,对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及时纳入复查复核程序,作出依法、客观、公正的终结结论。不断提高复查复核的权威性,建立省级复查复核、审核案件评查专家人才库,切实加强复查复核指导把关、扶正纠错职能,对疑难复杂信访事项采取公开听证、会商评议等方式进行复查复核,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2014年以来,全省共依法终结信访事项2990起,有效减少了信访案件存量。
改革考核评价问责机制。依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中办、国办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中办发〔2013〕27号)等政策法规,以及国家信访局的《信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评分细则》,依法依规修订完善我省的信访工作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科学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突出对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的考核,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树立正确导向,逐级压实责任,推动各地各部门把主要精力放在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上。注重考核成果的运用,坚持对工作成效好的地方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成效差的地方通报批评,对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信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协调推动相关地方和部门落实责任查究。
切实加强信访法治宣传。针对目前信访工作不断改革创新,一些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不适应法治信访新形势,以及少数信访群众“信访不信法”的情况,我们围绕贯彻落实国务院《信访条例》、中央5号文件等重要法规文件,持续抓好《信访条例》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坚持将每年5月份定为《信访条例》集中宣传月。如今年4月8日,省信访局专门印发了《关于开展〈信访条例〉修订实施10周年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媒体等传播载体的优势,通过政府网站、报刊专栏、广播电视、手机短信、普法微信等载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电视访谈录、出动宣传车、设立咨询台、印发明白卡,组织知识竞赛、开展文艺会演、出动法治宣传大篷车等形式,多渠道、多领域广泛宣传《信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实现家喻户晓、人人遵守。特别是今年以来,省信访局与省电视台联合举办《百姓信访》主题栏目,通过选取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公开报道解决过程,采取专家调解、以案说法等方式,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依法信访,每周播出一期,目前已制作播出8期,增强了社会各界对信访工作的监督、互动和理解,拉近了距离,塑造了形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总之,我们将站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高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相关决策部署,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牢记宗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坚持以法治思维引领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以法治意识引导群众表达诉求,着力提升依法做好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
2、信访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2014年3月19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
小题制1:C
小题2:B
3、如何用群众工作推动信访工作创新
信访工作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工作,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是信访工作的基本职责,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性措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工作水平,不断开创新的局面。具体实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网络,搭建群众工作“平台”。
推动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政策的制定、完善和实施;贯彻落实信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民情渠道不畅、问题层层下转、矛盾逐级上交的问题,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问题的发生与积累。
二、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
要进一步拓展信访工作领域,既抓案件受理,也抓问题处理,更抓源头治理,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积极化解不安定因素。要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强化措施,有效整合各种资源,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教育引导、民主协商、提供服务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实现从信访部门孤军奋战向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的转变。
三、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做好信访维稳的基础。按照“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的要求,通过矛盾纠纷,掌握本辖区的信访突出问题,工作上的轻重缓急就会一目了然。完善信访信息预警预报机制,深化情报信息收集工作,及时掌握预警性、内部性、深层次情报信息,随时掌握信访的信息动态。四、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各项责任制,强化各级各部门的责任。认真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因官僚主义、违法行政、侵害群众合法权益引发信访问题,或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要加强源头预防,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下访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要牢固树立“事要解决”的思想,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坚持领导包案制,落实好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和工作能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好信访案件,化解社会矛盾;要进一步规范信访工作秩序,落实好双向责任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自觉维护信访秩序,有效规范信访行为,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进一步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让群众的合理诉求能够有渠道表达,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健全完善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各级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和联系会议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自身在信访工作中的职责,加大协调力度,健全和完善联动工作机制;要强化督查督办,落实好责任,确保信访问题及时得到妥善解决;要把发展和信访维稳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为群众办更多的实事,保民生促和谐,以发展保稳定,以稳定促发展。要把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与加快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把加快发展和维护稳定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组织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和先进典型人物、典型事件的先锋模范作用。
4、如何破解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一、著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徵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徵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後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後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著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5、新形势下如何做好信访工作
信访与维稳工作相互关联、相互影响。信访工作做好了,无疑为维稳工作打下了基础、创造了条件,反之,信访工作做不好,维稳工作也就失去了保障 、加大了难度。做好当下信访维稳工作,我以为要把握“三个原则”、突出“四个重点”。
所要把握的三个原则是:一要有民生情怀。信访问题既源于个别访员不讲理的情况,也有部分出于政府部门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信访工作就是民生工作。要仔细研读每一封信,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对待信访问题要区别对待,群众上访、越级集访才会减少,群体性事件才能得到控减,维稳才会有一个好的基础。
二要有政策准绳。解决信访问题,决不允许乱开口子,决不允许花钱买平安,坚决纠正所谓的“人
民内部矛盾用人民币解决”的错误做法。一些地方出现老上访户就是被个别执政者乱开口子、花钱买平安的言行,干扰了思维、混淆了视听。行,必须解决;不行,绝不妥协,领导干部对此态度一定要鲜明。
三要有法治思维。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依法办事,涉法涉诉问题必须按法律解决,遇到上访人行为违法的时候要果断出手,执法从严、违法必究。
工作中还需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底数要清。本地本部门究竟有多少突出的矛盾,主要负责人心中要有数;哪些是个性矛盾,哪些是群体性的矛盾,心中要有数。做到底数清不难,
6、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著,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6)创新群众工作信访扩展资料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7、如何创新方式方法做好新时期的群众工作
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不是纸上谈兵,喊喊口号、装装样子,必须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赢得群众满意为最终目标,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加大联系群众力度,进一步了解民情。做好群众工作,必须了解群众。要了解群众,首先要深入群众。只有这样,我们的工作才有针对性、才有说服力。要带着对群众深厚的感情多做关心群众的事,关心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当前尤其要了解掌握积石峡、黄丰电站建设库区移民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现实困难,帮助他们能搬得出、稳得下、过得好。继续加大联系群众力度,坚持到群众需要的地方去嘘寒问暖,到群众困难的地方去排忧解难,到群众积怨的地方去理顺情绪,群众是淳朴善良、最讲感情的,只要我们心里装着群众,带着感情贴近群众,再难、再复杂的问题也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二)加大为民办实事力度,进一步增加民享。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点。解决群众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满足了群众需要,群众就会真正围绕在我们周围。因此,做好群众工作要从群众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入手,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一是严格落实各项惠农政策。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地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各项惠民政策,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移民安置补偿等,严格按照政策规范操作,在落实上不以任何名义打任何折扣,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二是始终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坚持把解决单个的民生问题与提升整体的民生质量结合起来,把解决遗留的民生问题与满足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结合起来,把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责任与民间兴办公益事业的力量结合起来,更好地满足群众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扶贫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需求,真正使群众得到更多实惠。三是加大对特殊群体和特困群众的帮扶力度。建立完善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制度,扩大就业和再就业渠道,妥善解决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在生活、子女入学、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继续拓展送温暖和结对帮扶等活动,充分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共同为帮扶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众献计出力、排忧解难,通过办好一件件为民实事,让广大群众切实享受到科学发展的成果。
(三)加大问题解决力度,进一步化解民怨。实践证明,哪个地方群众心齐气正,哪个地方就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积石峡、黄丰电站建设的推进,库区群众认为征地补偿标准低、反映的问题不能及时得到解决而怨气较大,时有上访、阻挠施工等现象。对此,我们一方面由县级领导带头,组织得力干部深入农户开展摸底调查工作,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愿望和诉求。另一方面,积极向上反映问题,及时兑现各种补偿和补助,协调并争取各类政策和产业项目,解除群众后顾之忧,使他们由消极抵触向积极接触、由不配合向积极配合转变,确保了电站建设顺利推进。再比如,前几年群众一度对我们的治安和教育问题怨声较多,但通过连续几年的加强和改进,我们的治安环境不断好转,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漠视民意,必将招致民怨。化解民怨,就会赢得民心。再比如执法不公、司法不廉的问题,部分群众对执法部门缺乏信任,怀疑司法公信力,不依法通过法律渠道维权和表达诉求,信访不信法,更多采用群体上访等形式取得关注和重视。对此,我们必须把促进公平正义放在群众工作的突出位置,采取有力措施,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法队伍建设,从根本上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全面提高政法机关公信力,树立起"化解矛盾也是发展、解决问题也是政绩"的理念,经常深入群众,注意倾听民声,找到群众的怨气所在,有针对性地一一化解掉。
8、浅谈如何创新信访工作机制
齐抓共管,多方化解苗头隐患
“精确梳理,快速化解”,是经开分局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的初衷。按照这个思路,经开分局结合辖区信访工作实际,分别成立局、科两级信访工作领导机构,下发了贯穿全年信访工作的实施方案,坚持每月组织召开 一次全局信访工作会议,分析形势、解决难题、安排部署。全局民警主动深入社区、单位、乡村,扎实开展摸排工作。针对摸排出的不和谐因素,制订措施、落实责任,确保苗头性隐患在第一时间得以清除。
经开分局采取“三访”的办法,实时掌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主动权。他们积极探索解决信访难题新办法,变“上访”为“下访”、变“接访”为“约访”、变“等访”为“走访”,切实解决坐堂接访范围窄、主动性差、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据统计,去年以来,经开分局先后出动警力1327人次,摸排各类信息63条,基本做到了“管得住、不回流”。
预控互补,确保管理措施落地
经开分局通过实施警力和民力同步前置等措施,保证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留死角。他们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在主动与街道办事处、村委会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建立联动机制的基础上,采取由内及外的原则,由派出所领导与责任区民警签订责任书、民警与辖区单位负责人签订责任书的方式,将责任落实到单位、个人。
同时,他们对涉访人员落实相关措施,形成了亲属、朋友、村委会、街道办、派出所五级预控联动机制,将能否主动排查出不和谐因素、及时化解好矛盾纠纷、妥善处置和预防群体性、突发性事件作为衡量民警工作扎实与否的重要标准,纳入目标考评,提高了民警对苗头性问题预防和化解的主动性。他们与辖区生活有困难、有诉求的群众结对子,最大限度为群众排忧解难,及时精准做好预防工作。
经开分局利用“星级管理”模式,紧盯重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使管理措施逐一得到落实。他们结合辖区征地拆迁、道路拓宽、企业改制等带来的不安定因素增加的现状,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摸索出一套符合辖区实际的“星级管理”模式。分局各单位每周召开研判通报会,对摸排出的不和谐因素分门别类、标记星级、落实责任,分析研究措施,通报工作情况,指定责任领导和民警,使预控工作更规范、工作重点更直观、工作责任更明确。
9、信访工作亮点和创新举措有哪些?
信访工作是十分重要的群众工作,是反映社情民意的晴雨表,近年来,即墨一直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持续发力、勇于创新,建立了许多新的机制,推出了一系列新的举措,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建立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建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不断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针对性。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充分发挥大数据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我们投资6000多万元,建立了区级社会治理指挥中心,将人口信息、房屋信息、城市部件、群众衣食住行需求和民生服务密切相关的19个部门109项事项全部纳入网格管理,跟踪服务。此外,我们还畅通了群众诉求通道,规范政务服务热线、96711社会服务热线、即墨网格等平台的管理,事项总体办结率98%,回复率96%,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二是关注民生提高群众满意度。针对群众呼声较高,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我们加大投入力度,让群众有较高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比如,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我们每年确定10件为民要办事实。为更好地倾听民声、把握民意,征集筛选了11个方面群众不满意问题,涵盖交通出行、医疗卫生、居住环境等,针对问题逐项开展整治,明确责任、全程监督,确保取得实效。此外,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把乡村发展摆在优先位置,以党建为引领,不断夯实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全力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兜住民生底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区人民。
三是建立完善大调解中心。为深化领导干部下访机制,打造访调一体、集成联办、一站化解的调解平台,我区建立了大调解中心,按照一窗受理、集成办理的要求,进驻医疗调解、司法确认、速裁法庭、乡贤调解、心理咨询等8个工作室,受理医疗纠纷、邻里关系、涉法涉诉等多类需要调解的事项和信访事项,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机融合,矛盾纠纷排查率、化解率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高,群众集体信访、涉法涉诉案件逐年下降。
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包信访制度。我区创新实施了“三包三联”制度,区级领导既要包镇街发展,又要包镇街稳定。按照要求,区级领导下乡必须研究信访事项,定期接访下访,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最大限度地解决问题、及早化解矛盾。目前,领导下访接访已成为我区解民情、集民智、护民利、聚民心工作的重要举措。
10、如何做好信访工作提高群众满意率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改革开放的纵深推进,社会利益格局和利益关系深刻变化,各种利益诉求交织涌现。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加强执纪监督,让纪委信访室成为群众信访的“终点站”,提升群众信访满意度,成为各级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面临的重要课题。
关注信访动态 把握信访规律
近年来,纪检信访数量持续高位运行,以笔者所在的浙江省富阳市纪委为例,这几年其年均受理信访量在300件左右。为了妥善处理数量居高不下的纪检信访,就要关注信访动态,把握信访规律。就当前而言,纪检信访一般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信访举报越级化趋势明显。一些群众认为,机关越大,领导级别越高,阅批信访件的“震动”效应就越大,问题解决也就越快。因此,他们常常越过镇、县、市直接向省(市、区)、中央反映。同时,一些基层信访举报渠道不畅通、一些基层单位在解决信访问题中工作不力、一些群众因对信访程序不清楚而盲目信访等因素也加剧了这一现象。
二是信访诉求日趋复杂化。从信访举报的内容看,除了控告类的信访外,夹杂其他诉求的信访不断增多,甚至一件信访中包括申诉、咨询、批评、建议等涉及个人或群体的多种诉求。多种问题相互交错,增加了处理的难度。
三是信访途径逐渐多元化。从信访举报途径来说,除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外,网络举报或在论坛中发布举报内容等新型信访举报形式日益增多。这些形式的出现,对及时果断处置信访事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积极探索创新 提高办信水平
纪检信访举报的特点,增加了做好这一群众性工作的难度。对此,要积极探索创新,构建用群众工作统揽信访工作的体系,进而把握主动,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要拓宽渠道,畅通信访举报入口。各级纪委特别是基层纪委要敞开信访举报大门,坚持开门接访,并设立信访热线、举报邮箱等,方便群众直接反映情况。同时,针对网络举报日益增多的现实,要健全信访网络机制,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信息预警作用,争取掌握处理主动权,力争将信访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此外,还可考虑实行“纪检干部家访制”,变“被动接访”为“登门拜访”,通过让信访干部到实名信访人家中走访,采取询问、解释、核实、反馈等工作方法,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心声、解决群众诉求。
二要分类办理,提升信访办理针对性。针对内容日益复杂的信访举报,基层纪委可考虑由信访室统一受理登记,然后按照反映内容、对象的不同进行分类办理,打造以信访室、检查室、执法室等为主体的全委办信格局。同时,分类办理还要讲究战略战术。对上级及领导交办的信访,群众关注、情况紧急、案情单一的信访加大直查快办力度,及时处理。对实名信访举报,优化办理方式,可实行事前约谈、事中联系、事后反馈“三步工作法”。受理时,对信访人做“约谈笔录”,代替受理告知;办理中,与信访人联系,补充了解案件线索,告知办理进展,取得信访人理解;结案后,将调查结果当面反馈给信访人,进一步安抚其情绪。
三要因地制宜,探索信访办理方式。为适应信访工作的新形势,各地应因地制宜,大胆创新符合当地实际的信访办理方式。比如,富阳市纪委便根据当地行政区划建立“信访举报综合办信”机制。该机制将全市划分为四个片区,每个片区以中心乡镇(街道)的纪委书记为组长,以片区及职能部门的纪检干部为成员,组成调查组对片区内的疑难复杂信访进行办理,调查组由市纪委常委分片指导,未有效化解的信访件自动升级为纪委常委包案案件。
(作者单位:浙江省富阳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