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创新
1、完善公司治理与管理会计创新的导论怎么写?
一、会计信息系统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会计信息系统与公司治理有着天然的联系,有效的会计和审计信息披露是公司治理中至关重要的手段。根据当代企业理论和证券市场理论,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在公司治理领域中的作用主要表现在:
第一,有助于抑制"内部人控制"。公司治理中的核心问题,是出资人如何激励或约束经理人员,使其尽可能地努力经营以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完善的会计信息系统有利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增加管理的透明度,从而达到控制代理成本、抑制 "内部人控制"的目的。
第二,有助于遏制管理腐败。尽管有效的会计和审计制度对遏制管理腐败的作用程度与公司治理的模式有关,但这种作用是其他治理手段无法替代的。
第三,有助于完善CEO和执行董事的激励机制。CEO和执行董事的报酬如何与公司的绩效相匹配才能达到最好的激励效果,是公司制度中倍受瞩目的课题。一般认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短期激励应以会计盈余为基础,长期激励则以市场价值为基础。所以,会计盈余的计量也是激励机制的核心基础之一。
第四,有助于资本市场对公司的监控。尽管国际上自80年代之后,人们对资本市场监控公司的有效性存有怀疑,但充分有效的会计信息有助于增进这个有效性则仍是共识。尤其是如年代以来,通过资本市场重构公司的浪潮一直未见消退,如何提高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和有效性,以降低资本重组的代价,广受关注。
第五,从根本上说,有助于投资者信心的提高。因为充分有效的管理和信息披露机制有助于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形成,有效地保护作为"委托人"的外部投资者的利益,从而增强投资者的投资信心。
笔者认为,除上述这些方面外,有效的会计信息系统还与公司治理的下述层面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第一,董事会有效性的提高和对股东责任的履行。在公司治理实务中,董事会的角色日益受到关注。为了真正对股东负责、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董事会成员必须在推动公司的全面成功中成为积极的参与者和重大决策的制定者,而这种参与在很大程度上依赖有效的会计信息。
第二,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责任的履行。公司的目标不能只是股东利益最大化,还要考虑与其有长期利益关系的其他人员的利益。80年代以来,美国已有一半以上的州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要求公司经理为公司的利益相关者服务,而不仅仅为股东服务。保障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应有权利、维持企业与利益相关者的良好关系,同样需要建立在可靠、丰富的会计信息基础上。
第三,CEO业绩目标的确定。尽管CEO的业绩目标取决于公司对CEO职位角色的认定,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目标价值取向会有所不同,但无论在什么情况下,CEO的业绩目标总会包括一系列定性和定量的业绩要素,这些业绩要素往往需要用一定的会计指标予以反映,业绩实现情况也需要通过会计信息系统加以披露。
第四,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业绩评估。与CEO业绩评估不同的是,对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业绩评估主要在于对它们自身活动有效性的评估,而不是判断公司日常业务决策的有效性,因而这种评估往往不是以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作为出发点。尽管如此,这类业绩评估仍会注意到公司财务的成败,而且评估程序和披露途径也仍要涉及到会计信息系统。
第五,人力资本定价。人力资本定价是管理人员尤其是高层管理人员报酬的确定基础。只有在对人力资本恰当定价的基础上,对管理人员的各种激励机制才能有效地运作。而人力资本定价是一种典型的市场化行为,它也必须依赖充分有效的会计信息。
综上所述,要达到公司治理目标,必须进一步认识会计信息系统的作用,切实维护会计和审计活动的权威性,提高会计和审计信息质量。
二、管理会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为什么财务会计信息不能完全满足公司治理的要求
要全面发挥会计信息在公司治理中的应有作用,单靠财务会计系统显然是不够的。由于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是一项公开性很强的行为,受到下述一系列因素的限制:
第一,信息披露的范围、数量和质量必须遵循一定的会计标准。财务会计信息更多地承担对公众的责任,因而必须严格遵从 "透明性"的要求,强调信息的规范性,在性质上完全是强制性的。
第二,财务会计报告的内容以财务信息为主。尽管现在财务报告也强调要提供某些非财务信息,但毕竟这些非财务信息只具有补充性质。
第三,成本效益原则的遵循。尽管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效益往往难以准确计量,但这并不妨碍信息提供者在披露信息时对与之相关的成本与效益做出自己的判断。在规定的基本信息之外,只有那些被认为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经济利益的信息种类,企业才有可能"额外地"予以披露。
第四,商业秘密的限制。任何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尤其是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信息,企业在披露问题上一定会持谨慎态度。
第五,市场和文化背景。市场和文化背景,如对信息不足与信息过剩的不同理解、对 "自愿披露"的不同接受程度等,对信息披露的数量也有直接的关系。
正因为上述这些原因,财务报告所承载的信息量是有限的,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无法从现行财务报告中得到充分的信息满足。实证研究结果也支持这一判断。如据吴联生博士调查,无论是机构投资者还是个人投资者,认为未来机会与风险、财务预测、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会计信息的分析等信息是有用的,都占60%以上。这些信息传统上均属于管理会计的范畴,显然在现行财务报告中缺乏有效地披露。这样,提供满足公司治理目标的信息,很大程度上依靠管理会计系统,管理会计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维持治理结构的高效运转中将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遗憾的是,由于传统理论的局限性,现有的管理会计系统还很难承担起这个责任。因此,拓展管理会计理论与方法体系的必要性,己显得十分重要。
三、围绕公司治理的需要,拓展管理会计体系--目标构造与方法构造
(一)目标构造
1.管理会计目标所包含的两大问题。会计目标实际上包含了会计信息向谁提供 (服务对象)和提供什么 (服务范围)两个问题。管理会计现行理论在这两点上的定位都有缺陷。
就服务对象而言,长期的误区是将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区分为对外服务和对内服务,一般的描述是"财务会计主要满足外部信息使用者的需要,管理会计主要满足企业内部需要"。这个提法在理论上非常含糊,导致了许多歧义。最受非议的是,难道企业内部管理者不关心财务会计提供的财务报告?人们还注意到,现在公司外部对过去认为属于管理会计范畴的许多信息也十分关注。因此,会计信息系统的内外区分法已越来越与现实相悖。实际上从满足企业系统的最终目的看,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并没有本质区别,都可以并且应该为公司的内外部服务,一切形式上的不同均源于信息披露强制性程度的差异。况且,财务会计信息的披露范围和质量要求,与政府政策需要也有直接联系,而并非一成不变。因此笔者认为,对外财务报告和对内管理报告的称呼,不如用 "强制性信息报告"与"非强制性信息报告"的名称更为恰当。也就是说,凡按法定要求必须公开披露的信息,均属于"强制性信息报告"的范畴;没有强制性披露的要求但也与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有关的其他信息,则属于"非强制性信息报告"的范畴,由企业自行决定向谁提供、提供多少和如何提供。
就管理会计的服务范围而言,西方的主流观点是:第一,为制定决策和计划提供信息,并作为管理队伍的成员参与制定决策和计划过程;第二,协助经理们指导和控制经营活动;第三,激励经理和其他雇员完成组织目标;第四,计量和评价组织机构中业务活动、部门和其他雇员的绩效;第五,评价组织机构的竞争位置,并与其他经理一同保证组织在产业中的长期竞争力。这样的表述尽管己涉及到公司治理领域,比如激励经理完成组织目标,但从整体上看,它还没有全面反映公司治理的客观需要。笔者认为,管理会计目标必须明确指出服务于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的双重要求。服务于公司治理是管理会计创新的根本需要。借用"相关性消失了"这一名言,当代管理会计所失去的最大相关性恰恰是没有充分关注公司治理的需要,以服务于公司管理层面为主的传统管理会计理念在解决现实信息需求上已显得极不适应。
2.管理会计的总目标和具体目标。根据上述分析,会计两个子系统的总目标可否作这样的表述:财务会计是为企业利益相关者提供充分有效的强制性信息,管理会计是为实现公司治理与公司管理的多重目的提供非强制性的相关信息。围绕其总目标,管理会计的具体目标是:
第一,向公司利益相关者提供非强制性相关信息。在这个领域内,有三个方面特别值得关注:一是未来预测信息。相对于财务会计报告反映企业过去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状况,未来预测信息对利益相关者进行经济决策的相关性更大。至于预测信息披露的范围、程度和方式,在信息的供求双方自会达到"均衡点"。二是非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有助于对企业深层次的了解和评价,同时也有助于预测企业的未来。对信息使用者而言,非财务信息在某种程度上比财务信息具有更大的价值。三是社会责任信息。包括对债权人、职工、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和公众等方方面面责任的履行情况,都需要适当披露。
第二,辅助和审核管理决策。尽管这是管理会计的传统职能,但要从体现企业战略发展的需要和在长期经营中最佳使用经济资源的要求重新认识。
第三,服务于内部控制、快捷准确的信息传递和反馈机制。这里所言的内部控制包括两个层次,一是适应公司治理的需要,对执行董事和CEO的控制;二是作为公司管理的重要形式,CEO对公司日常运作的控制。
第四,建立激励与补偿系统,为业绩考评和确定报酬方案提供依据。包括对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责任中心及其各类员工不同层次的评价和激励。
第五,为企业经营创新和组织制度创新提供信息支持。
上述具体目标没有区分哪些是服务于公司治理,哪些又是服务于公司管理,因为在实务中它们往往交织在一起。但管理会计必须为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两个层次服务的目标指向是明确的。
(二)方法构造
目标构造决定了方法构造的基本方向,而方法构造的质量又将制约目标构造。
当前管理会计方法体系存在的两个主要缺陷是:①直接针对"公司治理"层面的手段薄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高层对管理会计的重视;②方法之间多半是简单堆积,缺乏系统整合,与企业管理其他领域的界限也不清晰。
从实现公司治理职能的角度,管理会计应创造新的方法或对传统方法实施改造,以适应下列要求:①公司价值 (或企业核心能力)的评估;②前景财务资料的编制;③内部会计和审计控制;④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保障信息披露;⑤CEO业绩责任的制定;⑥各个管理层次的业绩评价和激励补偿系统的设计 (包括针对高层管理人员的奖励与补偿合同的制定);⑦人力资本定价,等等。
至于实现公司管理职能的各种管理会计方法 (如预测决策、预算编制、成本控制、责任会计等等),主要是满足内部决策与控制、实现最佳资源配置的需要。这类方法 (包括理念)也同样要不断地推陈出新,尤其是要在管理会计活动中贯彻战略管理的指导思想。
(三)对管理会计定义的再认识
根据对管理会计目标和方法体系的讨论,有必要量新认识管理会计的定义。
美国会计学会 (AAA)下属的管理会计委员会 (CMA)所下的管理会计定义是:管理会计是运用适当的技术和概念来处理某个主体的历史的和预期的经济数据,帮助管理当局制定具有适当经济目标的计划,并以实现这些目标做出合理的决策为目的。国际会计师联合会 (IFAC)的常设分会"财务和管理会计委员会"所下的定义是:管理会计是指在一个组织内部,对管理当局用于规划、评价和控制的信息 (财务的和经营的)进行确认、计量、积累、分析、编报、解释和传输的过程,以确保其资源的利用并对它们承担经管责任。这些定义的出发点都是为公司管理当局服务,显然已不完全符合管理会计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为了能够同时反映公司治理方面的特征,管理会计的定义可以表述为:管理会计是企业会计信息系统的一个分支,提供各种强制性财务报告之外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目的是满足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中的特殊信息需求。
从管理会计定义的讨论,还可以引出以下一些思考:
第一,对 "财务报告"名称的质疑。如上所述,当今会计系统所处理的信息实际上已不再局限于财务范畴。1994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财务报告特别委员会发表的《论改进企业报告》,概括了用户所需信息的五种类型,即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管理部门对财务和非财务数据的分析、预测信息、关于股东和管理部门的信息、公司的背景。同显然已经无法用"企业财务报告"的名称来囊括所有这些内容。因此,本人认为将来可以用较有容纳力的"企业经济报告"来代替财务报告的称谓。企业经济报告包含由资产负债表、收益表、现金流量表和全面收益表四组成的"核心报表"(属"强制性信息报告"范畴,主要提供基本财务信息),以及由企业基本概况、分部报告、社会责任报告、人力资源报告、财务预测报告和特殊管理会计报告等构成的"外围报告"(大体上属 "非强制性信息报告"范畴,提供扩充的企业经济信息)。这样既可满足企业报告的多种目标,报告的提供也比较便利。尽管遵从习惯,可能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沿用"企业财务报告"的称呼,但其内涵实际上已在发生变化,今后势必会发生更多变化。
第二,对财务报告提供机构的认识。单靠传统意义上的企业财务部显然己无法完成当今信息披露的所有需要,目前财务部的职能实际上已接近于一个综合信息部。比较彻底的解决办法是设立一个职能较门的机构,比如称之为"信息部"(包容现行财会部门的职责)。也可考虑按不同的功能分设财务部和综合信息部,将一部分提供信息的工作交由综合信息部来执行,但这总不如单由一个部门来运作更有效率。若企业内仍沿用财务部的设置和名称,则应明确其职能已不再局限于提供 "纯"财务信息,同时其他职能部门也必须有清晰的责职和程序来配合财务部的信息披露工作。否则,"财务部"这样一个职能复杂、任务繁重的机构,与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协调信息披露方面的任务,将会越来越困难。
第三,对管理会计原则的认识。管理会计系统中引进公司治理这个理念后,对传统的些管理会计原则需要有新的认识。这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管理会计活动不能按过去理解那样通常可以不考虑会计标准,否则管理会计信息无法满足公司治理层面的需要;二是不同层次对管理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有时是有矛盾的,比如同样是运用在管理决策上的信息,董事会与CEO对稳健原则的要求就可能不一致。
第四,对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融合论"的认识。对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关系,一直存在"融合论"与"分立论"两种观点。作为会计信息系统中的两个子系统,管理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原本就甚为密切,从理论上说,在一个企业里完全没有必要同时存在两个不同的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也许多年以后,信息技术 (尤其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将使企业只要采集和提供源数据,至于信息的筛选、加工和分析完全可由信息使用者通过专门的计算机软件自行操作完成,到那时就不再需要学者煞费苦心地去区分哪些是财务会计信息、哪些是管理会计信息了。但是,至少目前还无从实现这样的理想,信息的提供还只能以成品形式而不是原料形式。同时,正如前面所说,由于财务报告的局限性,目前财务会计不仅不可能包容管理会计,而且还需要更加充分地发挥管理会计在信息发布上的多样性和灵活性。因此,会计信息系统中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两个分支既不是完全分立的(如在原始数据的采集方面),也还无法完全独合 (如在信息报告方面)。"管理会计报告"或称 "非强制性信息报告"在未来较长的一个时期内仍会处于独立存在的状态。
四、推进管理会计改革和发展的途径
要完成管理会计体系的拓展和改革,任务艰巨,有关理论也远末成熟。关于推进我国管理会计的发展途径,本文不再重复诸如管理会计职业化、创办管理会计专业刊物、在企业管理者和会计人员中普及管理会计知识等在会计界已形成共识的意见,仅阐述以下三点想法:
第一,应重视管理会计系统的环境因素。环境和组织的改变意味着应用于决策制定的信息类型和信息用途的改变。公司治理理论对管理会计的对象、任务和特征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思路,另一方面,也正因为管理会计系统必须直接为公司治理服务,因此,公司治理自身的特征和状况也会直接影响管理会计系统的质量和效率。一旦决策层与管理层真正分离,董事会和监事会的构成和功能更加完善 (比如外部董事、非执行董事的监督权得到强化,董事会内的提名委员会、工薪委员会、投资委员会、预算委员会等机构比较俱全并且发挥作用),势必会更有效地发挥管理会计的作用。此外,还要深入研究在现行社会经济环境下管理会计的定位问题,既要创造良好的企业环境以进一步发展管理会计,又要使管理会计的技术、方法更加适应企业环境的要求。
第二,管理制度创新与规范的结合问题。在管理活动中,创新与规范相辅相成。现在这两个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尤其是新创体制往往没有及时地予以规范。例如:0财务总监制这几年发展较快,但如何使其运作更为有效,还没有与传统会计系统 (包括管理会计系统)的改造结合起来考虑。①企业改制中虽然成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其素质要能保证治理结构的有效性,离不开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财务和会计知识背景,否则就不能承担起监控公司业绩的职责。②现在许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有效性取决于CEO的态度,从规范治理结构的角度看,内审机构更应直接对监事会或董事会负责。较大规模的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是否应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权限和职业如何清晰地界定,便其保持相当的独立性;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如何与管理会计系统相互配合,以降低监督成本、提高监督效率,这些都需要探讨和实践。
第三,充分认识会计信息的"准公共物品"性质。公开披露的财务会计信息和管理会计信息,在一定程度上都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由于信息披露中外在性的存在,政府可以并且应该发挥作用。因此,不仅是财务会计信息,对管理会计信息的规范性,政府机构同样应予关注。另一方面,从信息市场的角度来说,会计信息的数量和质量要求取决于信息需求者,所以会计信息的提供从根本上说会形成"买方市场"。现在会计信息的提供者却或多或少是一种"卖方市场"的心态,"我提供什么,你得接受什么"。然而,无论是财务会计报告还是管理会计报告,任何改进若不听取广大信息需求者的意见,终将于事无补、劳民伤财。因此,建议设立专门机构便会计信息的需求调研经常化,除不断改进财务会计报告 ("强制性信息报告")外,还要逐步对管理会计信息的搜集、加工、处理,以及需要公开发布的管理会计信息的披露 ("非强制性信息报告")提供各种指南,以利于提高管理会计基本概念范畴的规范性和管理会计实务运作的效率。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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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何强化国有企业中监事会的财务监管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培训学院集团管控项目部认为强化国有企业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必须要对管理环境与管理机制进行有效监控,尤其是国有企业内控的有效监督,同时要做好国有企业内部环境、控制活动、投资风险、信息沟通与内部监督等诸要素评估工作,对国有企业内控机制的合理性进行分析,从而尽可能地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保证国有企业财务报告与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以及经营管理的合法性,进而实现国有企业发展战略,提高整体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预防能力,实现国有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体来讲,主要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1.规范信息传递流程
要想对国有企业进行有效监督,必须要重视财务原始与基础资料。具体而言,要将企业向监事会报备的信息应纳入信息传递工作流程中,监事会要不断完善企业信息获取工作规范,及时名列企业提供的重要信息,并将其进行分解,报送各职能部门。同时,要积极应用财务系统与OA系统,明确监事会成员权限,及时获悉财务会计信息、资金流向、收文发文与领导审批建议。
2.完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
在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监事会必须要做到四点: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企业标准。监事会要积极利用国务院相关法律以及公司法赋予监督职能来强化监督。此外,要依据企业会计制度、财政税收政策以及会计核算方法,做好检查工作;二是规范监督作业行为。明确监督目标、内容、方法、程序、评价与报告方式,遵循相关程序与规定进行,完善监督检查方案;三是积极获取监事会监督资料。事先拟定文件,由监督企业填写,企业报送资料时要加盖公章,确保资料真实;四是分析与评价检查结果,并积极总结问题,提出可行性建议,完善监督检查报告。在这个过程中,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强化财务监督制度建设。健全财务总监制,逐渐由稽察特派员制过渡为监事会制。
第二,强化市场监督制度设计。整顿并重组中小事务所,加强事务所的权威性与独立性。设立中介机构监督委员会,开展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健全证券市场,规范企业并购,避免经理人员损害股东利益,积极发挥外部监控作用。此外,健全经理人才市场,构建经理人才中心。
第三,完善国有企业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设计。明确董事会成员的决策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与此同时,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其成员可由职工代表、专家学者以及地方人大代表或当地人大代表组成,国有企业要抽取一部分营业收入作为监事会成员活动经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要强化考核,确保监事会的独立性,增强内部审计效率,优化国有企业内控制度。
3.强化国有企业内部沟通
监事会要强化与企业的沟通与交流,可借助企业有关部门力量进行财务专项检查,基于优化监督资源下,完善沟通机制。首先,要强化与企业财务负责人的交流,及时获取汇报材料,了解财务状况。其次,强化与内审的沟通,参考内部审计成果。再者,强化与纪检监察的交流,及时获悉监察情况。另外,要强化与子企业监事会的沟通,构建上下监事会工作信息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强化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审计与巡视工作协同
首先,要强化财务决算审核协同,于决策批复前进行监督检查,将发现的有关会计管理、核算等方面的问题报送国资委,积极发挥监事会在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核以及批复工作中的作用。其次,加强审计协同,协助国资委进行财务抽查审计与经济责任审计,充分掌握国有企业发展情况,最大限度地提高监事会的监督效率。再者,做好巡视工作协同,将巡视监督与监事会监督进行有机结合,完善人员组成方式以及合力监督机制,强化社会审计协同,借助社会审计成果,对企业运行状况进行监督。
5.提升监督成果利用实效
积极完善报告形式以及报送程序,及时报告企业状况,揭示国有企业存在的风险与隐患。同时,将报告送至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工作实际需要,积极拓展监督成果利用范围。此外,完善报告分类摘编形式,拓宽阅读范围,向监督部门进行通报,反映有关信息。
6.提升监事会成员综合素质
重视监事会成员选拔,对其专业技术水平与职业操守与人品德修养进行考核。具体来讲,在工作中,要强化监事会成员管理,构建监事会学习体系,促使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与专业技能。与此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指导,树立职业观念,创新监管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中国人民大学集团管控项目依托人大雄厚的学科、专业和师资优势,围绕集团化发展进行深入研究,传播更科学的管控知识,引导企业不断优化和升级管控模式,并致力于帮助多元化集团企业梳理思路、印证决策、解决管控系列问题,努力推动集团母子公司协同发展,最终"实现集团从规模增长到价值增长的转变"。
3、谈谈监事会如何对企业财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对整个经济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从进行改革至今,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诸多问题。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但其财务监督机制的尚未完善是一个很大的影响因素。因此我们要完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机制,充分发挥企业治理结构中占重要地位的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监事会要做到以企业财务监督为核心,及时有效地对企业财务进行检查。在实际工作中监事会该如何发挥其监督的角色,是个值得深究的问题,本文针对解决此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建议。
一.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财务监督的外部监督和内部监督相互错位。
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规定,企业财务监督应坚持外部与内部共同监督的原则。内外结合监督体制的重要性毋庸置疑,但长期以来,这两种监督的相互错位状况:企业更重视其外部监督的作用,而忽视了进行内部监督;但国家却又注重企业的内部监督,对外部监督又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在企业财务监督机制上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企业内部的监督体制是按照会计法规定实施还是按照企业自身状况另外形成;财务总监一职是由企业另行设置还是按照会计师条例由总会计师来进行兼任完成。这些问题都值得企业及其监督管理体系深究。
(二)所有者的“缺位”问题。
许多国有企业为了响应号召,强调政企分开,使得企业经营者受到企业所有者的监督力度大为减弱,企业对责、权、利等方面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样长期以来势必会出现以下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企业经营者工作积极性不高,在职消费、以权谋私的现象可能会出现,因为对于经营者来说,这是一种收益大且风险小的方式;另一方面, 缺少一定的经济动机,经营者对下属的监督管理也会放松。
(三)企业的产权不清、产权的约束机制不够完善。
有的国有企业在企业制度的健全、完善方面没有认清企业的所有者财务与经营者财务间的差异,使其所有者和经营者间的经济责任不明确, 同时对产权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具体表现为下面几方面: 首先产权关系还存在一些模糊因素;其次在权责明确上还有权责失衡现象; 最后在科学管理上还有管理不当方面的问题。
由此可见,现在的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过程中,还存在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企业经营者对其下属监督不力、管理不当的现象。要使国有企业得到快速、长足的发展,一定要消除这些问题的存在,加大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力度。下面就着重论述企业监事会如何发挥其对企业财务的监督作用。
二.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产生及发展
监事会源于1998年实施的稽查特派员制度。当时政府机构进行改革,撤消了一些行业的主管部门,因此少了对国有企业及其经营者的最直接的监督约束机制,使得企业在经营与财务上都出现了许多问题。国家为改变这一状况,同时也对机构改革的部分公务员进行安置,在此特殊背景下设立了稽查特派员制度。该项制度当时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有效遏制住了部分国有企业中出现的混乱状况,但由于存在行政色彩过重、机构不固定等问题,需要把这种监督形式进一步规范化、日常化,这也就发展成现在的外派监事会制度。
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不同于一般性质的公司监事会,它是国家针对国有企业特别设立的一种外部监督组织,对于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目前,国务院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138家中央企业,已派出监事会的有132家,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中,除海南、青海2省外,均向国有企业派出了监事会,基本实现了全覆盖。从实践情况看,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在维护国有出资人权益,规范国有企业决策层和执行层的权力运作,推进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及从制度层面解决“内部人控制”问题、促进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等方面都发挥了较大的作用。
三.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的地位及职能
(一)外派监事会的地位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监事会是公司法定必设机构,与董事会地位对等,与董事会是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监事会不参与、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经营决策和经营活动。
外派监事会具有三个特性:一是权威性,突出外派监事会代表出资人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状况进行监督;二是专职性,委派的监事会成员是对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的专职机构的专职人员;三是独立性,监事会成员与企业没有直接的身份和经济关系。
(二)外派监事会的职能
《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规定,监事会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对企业的财务活动及企业负责人的经营管理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国有资产及其权益不受侵犯。该条例明确了监事会四项职能:第一,检查企业对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第二,对企业的财务进行检查,检查包括企业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和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资料,对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真实性与合法性进行验证; 第三,对企业经营效益、资产运营、利润分配、资产保值增值等情况进行检查;第四,对企业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检查,并根据其经营管理业绩对其进行评价,进而给出奖惩及任免建议。
(三)外派监事会的优缺点
实施监事会对国有企业财务进行监督有很多突出优点,如具有行政性、权威性且独立性强, 工作不受干预。缺点是其不参与经营管理过程,很多问题只能在事后发现,使问题不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反映及解决。
四.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的重点
(一)加强以财务为核心的全程监督。
外派监事会通过列席参加相关会议、开展调研、查阅报表、实施质询、专访谈话等方式对企业重大的财务情况、资产运作、资产质量及经营者行为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围绕事前、事中、事后三个基本环节,有效发挥监督职能。
1.以重大决策为重点开展事前监督。在企业决策前,监事会可对有关决策项目提前介入并调研论证,着重从风险防范和控制的角度进行判断,向决策层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企业决策时,监事会可以对企业决策过程进行审查和监督,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以重大经营活动为重点开展事中监督。外派监事会要紧扣企业中心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开展监督检查,选准切入点和突破口,确定检查目标和检查工作方案,有选择地对企业重大投资、重点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等经营活动深入了解,对发现的违规行为,及时提出纠正意见和建议。
3.以企业存在问题的督促整改为重点开展事后监督。外派监事会要对企业财务运作、投资担保、经营效益、资产运营、利润和薪酬分配等重点问题进行审查,对已发生的问题或存在的隐患,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帮助企业改进和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促进企业规范运行。
(二)加强对企业内控有效性的监督。
强化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必须加强对管理环境和管理机制的监控,尤其要加强对企业内控有效性监督,对企业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进行有效性的评估,评价企业内控制度在合理保证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性、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等方面的有效性,督促企业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增强风险防范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五.强化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财务监督职能的途径
(一)强化重要信息传递流程。
要想对企业财务进行有效监督,财务原始及基础资料的获得相当关键。企业向监事会报送重要信息应纳入到企业正常的信息传递工作流程,做到及时、完整、有效。外派监事会应建立知晓企业重要信息范围的工作规范,将企业需提供的重要信息列出明细,并分解到各职能部门,由各职能部门在送企业领导的同时,送监事会成员阅知。同时开放财务系统和OA系统,设置监事会成员的权限同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一致,及时获悉企业的大额资金流向、重大财务会计信息、重要的收文发文以及领导批示意见。
(二)规范财务监督检查程序。
外派监事会在进行财务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做到以下几点:首先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及企业遵循标准来实施监督检查。这就要求监事会一方面要遵照《公司法》及国务院相关法律法规赋予的监督职能实施检查,另一方面也要按照企业所执行的企业会计制度、会计核算方法、财政税收政策等开展检查监督工作。这两方面是监事会行使其职责的根本条件。其次是规范和统一监督检查作业行为。对监督检查目标、监督内容和重点、监督方法和程序以及监事会的评价和报告方式,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及相关规定进行,编制《监督检查方案》和《监督检查工作底稿》。再次是监事会监督检查资料的获得。监事会可事先拟定相关的文件及表格,要求并监督企业填报。企业提供的资料要加盖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章,以保证资料的真实完整。最后是对检查结果进行合理分析、评价,总结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出具监督检查报告。
(三)加强与企业内部的四个“沟通”。
在财务监督过程中,外派监事会要加强与企业内部监督力量的沟通,监事会开展财务专项检查可以借助企业有关部门的力量进行,这样可以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要建立四个沟通机制,一是加强与财务的沟通,通过与委派子企业的财务负责人交流,取得汇报材料,及时了解企业财务状况及存在的问题;二是加强与内审的沟通,利用内部审计的成果作为监督参考;三是加强与纪检监察的沟通,及时获悉效能监察情况、“三重一大”执行情况及违法违纪行为,共享工作成果;四是加强与子企业监事会的沟通,建立上下、内外监事会工作信息渠道,交流监事会工作经验,研究和探索监事会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四)实现与企业外部的四个“协同”。
外派监事会要实现与企业外部各方监督力量的协同配合,才能集中力量,提高效率,发挥更大、更有效作用。一是加强企业财务决算审核协同,在决策批复前,及时将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报务报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等方面的问题印送国资委,充分发挥监事会在财务决算审核和批复工作中的作用;二是加强企业审计协同,配合国资委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财务抽查审计,对于充分了解企业情况、提高监督效率会有很大帮助;三是加强巡视工作协同,使监事会监督与巡视监督相结舍,扩大巡视范围,探索巡视组人员组成方式,完善合力监督等机制,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巡视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四是加强社会审计协同,通过与社会审计机构关于审计情况、存在问题的沟通,利用社会审计的成果,有效的来对国有企业的运行情况和财务活动进行监督。
(五)提高监督成果的运用实效。
监事会报告是监事会监督检查成果的体现。要进一步完善报告的形式、内容及报送程序,及时有效向出资人报告企业情况,反映企业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充分揭示企业的风险及隐患。同时报告分项反映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国资委内有关厅局以及企业处理的问题及相关建议,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落到实处。根据工作的需要,拓展监督成果的运用范围。可以实行报告分类摘编的形式扩大阅读范围,为国家及更多部门对企业监督情况有及时的了解;可以采用座谈会和研讨会的形式,向相关监督部门进行情况通报,对有关信息进行交流;可以扩大年度报告报送范围,探索向中组部、中纪委抄报制度。
(六)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业务素质。
监事会成员在选拔录用的时候要给予高度重视,选拔的人员无论是在专业技术水平及能力上,还是在个人品德修养及职业操守方面都要进行严格考核。在平时的工作中要加强对监事会成员的管理,形成监事会的学习机制,对新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时学习、及时掌握,使个人专业技能得到不断的提高,同时注重思想教育工作,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念。每年提炼一至两个监管实践中碰到的案例或对其他企业成败的研究,总结教训与启示,创新监管思路和方法,提高监督质量和效率。
4、企业监事会年度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
各位董事、监事、公司领导:
上午好!
受监事会委托,我谨向股东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审议。
2005年是公司经营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销售和工程合同总额达到空前的X万元;是公司发展承上启下,科技创新与承包工程并肩发展,迈向成长新阶段的一年;也是团结一致迎接挑战,艰苦奋斗战胜困难,努力攀登新平台的一年。
监事会在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配合下,履行章程赋予的各项工作职能,在监督力度、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等方面都有了改进和加强,发挥了监督公司经营运作的职能作用。现将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2005年是公司发展历程中比较特殊的一年,一方面销售与施工业绩呈现持续增长局面,另一方面存在资金压力空前沉重的困难;一方面国家加紧实施水资源战略,促进了节水市场快速发育,另一方面公司发展面临专业人才管理骨干数量质量有待提高的问题。公司在挑战与机遇同在、困境与进步并存的情况下,努力开拓各项业务,取得了一定工作成绩和经营效益,公司监事会了解并注意到了这些客观情况;同时,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在2005年中,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恪尽职守,为企业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壮大发挥了应有的推动作用。
一、按章办事,依法运作,履行监督职能
2005年,监事会召开或列席董事会共三次会议,同时,两名全职监事列席了每一次总经理办公会议。听取了公司各项重要提案和决议,了解了公司各项重要决策的形成过程,掌握了公司经营业绩成果,同时履行了监事会的知情监督检查职能。
2005年2月26日召开05年度第一次监事会并列席董事会,主题是审议通过总经理提出的年度经营工作纲要。
2005年4月1日召开05年度第二次监事会并列席董事会议,主题是为鼓励鞭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奋发有为,决定对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工程总指挥等六个高级职位实施动态管理,实行内外并举、述职核查、选贤任能、招聘上岗的原则,审议通过了总经理提出的上述六个高层管理职位竞聘上岗的提案,以及相关《职位说明书》《岗位描述》《竞聘程序》三个文件。
2005年6月28日召开05年度第三次监事会并列席同时召开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表决通过了200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通过列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了解并参与审议公司重大决策,起到了必要的核审职能以及法定监督作用。
二、加强对公司运行的检查,防止违规事项发生
遵照有关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监事会主要针对公司的日常运作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董事会和经营领导班子对监事会的工作给与了应有的重视、支持和工作便利。通过对公司经营工作、财务运行、管理情况的督查,监事会认为,2005年度公司在法人治理方面、总部及下属单位业务发展方面、公司财务核算及成果方面都能够根据公司章程规范行为,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现象。公司能够贯彻授权控制原则,按照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职权范围行事,没有违反章程规定,非经股东会、董事会审议决定而越权处理公司重大权力以及决策事务。基本上做到了股东会行使权利机构的职能,董事会行使决策机构的职能,监事会行使监督机构的职能,经理层行使执行机构的职能。另外,监事会未发现公司各位董事、经理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纪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但公司在经营方面的工作尚需要进一步整改和加强,如资金不足,调度困难,如何千方百计突破融资瓶颈问题;高级营销人才不足,市场规划与实施水平需要不断提高的问题;科技人才培养和技术梯队建设持续加强的问题等。监事会提请董事会及经营班子继续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逐步解决存在问题。
三、监事会对公司2005年度工作的总体评价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2005年度的经营和运作,整体上合乎法律规范的要求,公司的各位董事、经营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能恪尽职守,没有发现违规、违章、违法的行为。公司在2005年度的重大经营活动和参与市场竞争中,交易公开,价格合理,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班子成员一年来认真负责,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对2005年度工作特别值得肯定的亮点是:
1、 公司业务开始面向国际市场开拓。三月份参加了国际贸易促进会陕西分会组织的“中国—哥伦比亚经贸交流洽谈会”;五月份通过深圳南亚集团南迪贸易公司就赴印度承揽农业灌溉工程开展了商务谈判。八月份公司产品被中国贸促会、国际商会主办的“中国出口商品大全”辑录入选。
2、 公司的社会信誉度增长。在陕西省开展的“百家信用共建单位、千家信用建设示范企业”活动中,被陕西省企业信用协会命名为“陕西省信用建设示范企业”。公司积极投身具有公益性质的节水事业,蓝新民董事长多年来为中国农业灌溉现代化奋力工作,成绩显著,被陕西省民营科技实业家协会增选为副理事长。
3、 公司科技创新获得新的进展。
公司于2002年10月承担的国家十五科技攻关计划—新型节水设备及产品开发项目,历经两年多研究试验,全面完成任务。项目总投资X万元,其中得到科技部、西安市经贸委资助经费共X万元,资助占到支出的X%。七月份通过西安市科技局组织的验收,十一月份通过科学技术成果鉴定。鉴定委员会结论认为:新型设备及其产品技术先进,性能优良,总体上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线已经投入批量生产,产品质优价廉,在市场上具有很强的竞争力。
2003年12月开题的国家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紊流迷宫内镶式滴灌管及生产线技术熟化项目,于 2005年11月建成新的生产线,项目通过陕西省科技厅的验收。项目总投资X万元,其中得到科技部和西安市经贸委资助X万元,资助占到支出的X%,项目通过了陕西省科技厅的验收。
公司分别于2003年3月、2004年三月承担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863计划两项课题,开发成功压力补偿式滴灌管、水力精量阀、大射程微喷头、低压超薄壁滴灌带等四种新产品,十月份在北京通过国家科技部组织的验收,产品技术水平评价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项目总投资X万元,其中得到国家资助经费X万元,资助占到支出的X%。新产品有待进一步开展工业化生产中试工作。
公司按计划完成国家863计划重大专项课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十五科技攻关计划任务,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
(1)完成五种农业节水灌溉关键设备的研制和改进,增添了四种新产品,取得了研究开发的新经验、新业绩,提高了公司科技创新能力,扩大了公司的知名度。
(2)成功开发的新型生产线,生产效率高,产品质量稳定,增强了公司的生产能力,新产品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节水灌溉产品系列化,更好的适应客户多样化需求。
(3)与兄弟厂商开发成果相结合,形成国产化的、可靠的大田微灌系统,有利于增强国产节水设备的配套能力。使得公司跻身于国内大田节水微灌设备知名生产基地。
(4)公司申请发明专利X项,提高了公司在行业内自主知识产权创新地位和企业无形资产含金量。
2006年,监事会将按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监督、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规范进程。更加关注公司权力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的协调运作;关心大小诸位股东、公司经营团队之间的和谐关系;关切各级管理人员的道德行为、尽职敬业、成果业绩等方面的进步和存在问题。在新的一年里,监事会将认真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忠实地履行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及诸位股东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http://www.peace-sn.com.cn/gsxw/060703.html
5、如何加强监事会的建设
银监会党委书记阎海旺在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人员培训班上强调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 加强监事会监督能力建设最新国内·国际金融焦点和专家分析请查阅中国金融网《行长经理内参》
日前,银监会党委书记阎海旺在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人员培训班上强调,监事会要以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认识监事会工作的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加强监督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近日,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人员培训班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举办,国有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专职监事和工作人员共70多人参加了培训。培训班以学习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与监管以及加强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为主线,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授课。银监会党委书记阎海旺在培训班上就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监事会监督能力建设作了重要讲话;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就国有银行改革与监管等有关问题作了专题报告。阎海旺指出,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会议,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加强党执政能力建设提出了全面要求,目标非常明确,任务非常具体。监事会要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注重把学习全会精神与更新监督理念、创新工作机制、提高监事会工作水平结合起来;与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和任务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结合起来;与支持和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我国银行业整体竞争力结合起来;与促进金融机构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阎海旺强调,监事会要从自身监督检查工作实际出发,深刻领会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监督能力建设。重点要加强监事会科学判断经济金融形势的能力建设,准确把握工作方向和思路,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加强监事会依法监督、规范检查的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质量和水平;加强监事会识别、分析金融风险能力的建设,督促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树立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加强监事会对金融机构存在的重大问题、典型问题分析研究能力的建设,为金融机构改进和加强经营管理提出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建议和对策;加强监事会指导金融机构完善内控机制能力的建设,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强化管理、提高效益;加强监事会廉洁从政能力的建设,进一步增强监事会为党和人民用好权力的自觉性。阎海旺要求,监事会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和纪律教育,促进监事会党员干部进一步发扬爱岗敬业的精神,廉洁奉公,严明纪律,树立监事会的良好形象。要加强干部队伍的素质建设,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现代经济金融知识,努力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监督检查能力。阎海旺强调,监事会要以加强监督能力建设为契机,不断推进监事会工作向前发展。一是要进一步加大现场检查力度。继续紧紧围绕宏观调控目标和任务,加大对国有银行执行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力度;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实施后国有银行的风险状况;切实抓住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中的“重大风险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二是要针对监事会以往检查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追踪检查和持续检查。通过检查,督促金融机构加强整改,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督促金融机构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三是要继续加强对金融机构内部监督部门的工作指导。要督促金融机构针对薄弱环节完善内控制度、逐步构建科学合理的内控体系;要充分运用内部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成果,最大限度地提高监督效率。四是要继续加强与银监会有关部门和派出机构的沟通协作,切实发挥银监会强化监管和监事会外部监督的两大优势,努力形成监督合力。查阅最全面的金融信息和最有价值的金融资源请登陆中国金融资源总库
阎海旺指出,建立国有金融机构监事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今年以来,监事会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目标和任务,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来之不易。随着中国银行业的进一步开放、国有商业银行改革的逐步深入,监事会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新的任务。监事会要进一步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严格管理、扎实工作,努力为金融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6、求公司监事会工作报告,急急急急急急~~~~~~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高中元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我受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五届监事会委托,向大会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一年来工作的主要情况
五届监事会自2005年9月组成以来,从建章建制、规范程序的基础工作做起,注重对协会常设机构的日常工作和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在保障会员合法权益、规范协会发展方面发挥了作用。一年来,监事会所做的工作主要有:
1.协同理事会,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财务公司行业的开展
2006年1月,中国银监会就“在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向协会征求意见阶段,各监事单位应秘书处要求提出了自己的意见。3月,“方案”正式颁布实施后,财协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财务公司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确定了由协会理事长、监事长和几位副理事长以及秘书长共同组成财务公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其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认真部署下,秘书处在加强宣传报道、督促专项工作落实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刘明康主席明确提出行业协会要抓紧制定公约、组织开展反商业贿赂承诺活动的要求后,监事会会同协会秘书处,研究草拟了《中国财务公司行业反不正当竞争公约》、《中国财务公司行业从业人员道德公约》和《中国财务公司行业从业人员流动公约》。“三个公约”即将在本届会员大会上由全体会员单位共同签署,这将从长效机制建设上,进一步推动财务公司行业的商业贿赂治理。此外,还总结了财务公司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的阶段性成果,将在本届大会上予以通报。
2.召开监事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2005年9月15日,中财协会五届一次监事会议在西安召开。这次会议是五届监事会新获选后的第一次会议。中石化、华北制药、西电、贵航、海航五家监事单位代表都出席了会议。会议选举了中石化财务公司作为协会监事长单位。
2006年6月23日,中财协会五届二次监事会议在贵阳召开。中石化、华北制药、西电、贵航、海航五家监事单位代表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罗新泉同志关于秘书处在五届一次监事会议以来主要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审议讨论了秘书处提出的“关于协会和中财联公司2005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报告”和“关于会员基金的情况说明及账务处理的建议”等有关议案。就会员基金的债权保全和清收、有关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等问题,我们监事会都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3.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程序,加强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为规范监事会的议事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7月中旬,监事会委托秘书处,在结合《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章程》和《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会议制度》有关规定基础上,草拟“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从会议的召开和议事范围、会议的表决程序、会议的决议和记录都做规范,细化了监事会对秘书处的监督和对协会的自律工作,强化了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为促进中国财务公司协会的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
4.委托监事单位,对协会及中财联公司的会计报告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现场审查
2006年6月,北京神州会计师事务所对中财协会及北京中财联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协会所属实体公司,简称中财联公司)进行了年度财务审计。在此基础上,7月,监事会委托中国石化、海航两家监事单位,组织审计人员,对中财协会及中财联公司2005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复审。经过复审,我们认为,中财协会及中财联公司2005年的财务报告能够公允、真实的反映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协会及中财联公司的财务管理严格,未发现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进步明显。我们的审查报告,随本次会议文件印发各会员单位,请阅读。
二.协会的财务收支和会费收入情况
1.2005年度的财务收支情况
协会(中财联公司已合并计入)2005年实现收入616.47万元。其中:投资理财收益为158.38万元,培训收入189.99万元,会费收入266.96万元。协会各项支出合计391.49万元。其中费用支出225.30万元,培训支出143.78万元,税金支出22.41万元。2005年度结余224.98万元,扣除会费收入中会员基金冲抵的196.96万元,实际结余28.02万元。
2.2005年和2006年的会费收入情况
2005年度应收会费286.96万元(四通、长城等7家处于重组状态财务公司未计入),实际收到266.96万元,其中196.96万元是由协会开具“会费”发票用于各会员单位冲抵会员基金的,该部分收入没有资金的流入,2005年实际现金会费收入70万元,4家财务公司未缴纳会费(1家财务公司2006年补交了会费5万元)。
2006年度应收会费327.15万元(四通、长城等6家处于重组状态财务公司未计入),实际收到327.15万元,其中217.15万元是由协会开具“会费”发票用于各会员单位冲抵会员基金的,实际现金会费收入110万元。
从会费的收缴情况看,2006年,各财务公司都及时足额缴纳了会费,这体现了大家对财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希望各会员单位都能继续履行自己交纳会费的义务,以后,我们将责成协会秘书处,每年通报各会员单位的交费情况。
三.对协会及秘书处工作的总体评价
监事会认为,中国财务公司协会在五届理事会的领导下,立足于财务公司的工作现实,着眼于行业长远的未来发展,本着“自律、维权、协调、服务”的宗旨,时时以自律和服务为核心,扎实管理,严格要求,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在服务会员财务公司和企业集团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协会的各项工作正逐渐呈现出四个加强的趋势。
一是,加强了与各部委的沟通协调,桥梁纽带作用更加突显。一年来,协会积极向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劳动与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等上级部委汇报反映情况,与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贸促会、中国企业集团促进会等协会组织加强了横向联系,与各会员单位的信息沟通联系也更加及时和密切。
二是,贴近了会员实际需求,会员服务内容更加丰富。协会成功组织了全国性的业务交流活动,在从业人员培训方面也取得了进步,满足了会员单位加强工作交流、提高业务水平的迫切需求。
三是,关注行业发展中问题,维权工作内容更加务实。协会先后组织了对企业年金、资金集中管理、申请设立财务公司等有关业务和问题的研讨会,把这些问题向有关部门做了情况反映,在协调解决这些关乎行业长远发展问题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是,严格了计划,规范了管理,协会自身的自律得到加强。从理事会工作规划、协会年度工作计划到秘书处的季度工作计划,理事会或理事长办公会都予以了审议,并反复做了修改,计划制定和执行都更加严格。协会各项工作制度,也由理事长办公会议制定并得到了很好的执行。
我们希望,中国财务公司协会能在理事会的领导下,抓住党中央加快改革开放、调整经济结构、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强理论研究,探索和引进先进管理模式,帮助财务公司科学运营,防范风险,夯实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要积极创造条件,引导和协助会员创新实践,增强财务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形成行业长远发展的持续推动力。秘书处的同志要加强学习,恪尽职守,努力工作,使服务更贴近会员,更贴近银监会,为使协会的工作面向未来、更具成效而奋斗!
以上,就是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五届监事会报告的全部内容。敬请各位代表审议。
中国财务公司协会五届监事会
2006年12月
7、对监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为进一步发挥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的职能作用,加快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向纵深推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文件要求,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章程》及上级供销社的有关规定,现就加强和改进全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适应改革发展进程,进一步增强做好监事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监事会是供销合作社组织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体现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属性的本质要求。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是依法依章治社的必然要求,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治理结构的客观需要,是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促进供销合作事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近年来,在上级党委政府及供销合作社的领导下,全市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认真履职、扎实工作,在健全民主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推进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的督查落实等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同时也要看到,各级供销合作社还存在对监事会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到位,组织体系不够健全,监督检查不够有力,人员素质亟待提高等问题和不足。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对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发挥监事会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深入学习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政府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监事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牢把握新时期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工作的目标任务。
按照“调查研究,反映情况,监督检查,提出建议”的工作方针,加强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创新工作方式,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全面提高监事会监督管理水平,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作出新贡献。
二、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机构,完善职能,努力实现监事会组织体系全覆盖
建立健全监事会组织体系是加强和改进监事会工作的基础和组织保障。《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5〕16号)、《中共青岛市委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意见》(青发〔2016〕15号)都对加强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建设。
发挥监事会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从站位“三农”发展的战略高度,指出了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建设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了监事会的职能定位。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抓住当前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有利时机,积极推进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和制度建设,把监事会建设工作作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工作来抓。要着力加强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对于尚未建立监事会组织机构的,要积极争取组织、编制部门支持,确保年内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齐监事会领导和工作人员。
对已设有监事会组织机构但工作相对薄弱的,要着力完善制度,规范工作,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区、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加强对所属社有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的指导协调,建立健全社有出资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
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交流工作,推动社有出资企业和基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及办事机构有效开展工作。要进一步推动本级社有出资企业监事会及其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企业监事会的监督职能。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组织的工作指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民主管理,强化民主监督。
要切实加强和充实外部兼职监事力量并充分发挥其作用,定期组织开展活动,主动汇报工作、征询意见,争取工作支持。要充分利用现有的监督手段和工作渠道,整合监督力量和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发挥好监督作用。
对区、市供销合作社、社有出资企业以及基层合作社监事会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市供销合作社和各区、市供销合作社要将其纳入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确保这项任务落到实处。
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中,要把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与明确监事会工作职责同步进行,不断完善监事会监督职能,切实转变行政化思维方式和工作方法。要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社章要求,建立健全监事会工作制度,规范和创新监事会工作流程,搭建供销合作社内部监督平台,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进一步完善上下级社监事会工作指导和报告制度,上级监事会要对党委政府出台的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在对各级供销合作社组织建设情况摸底的基础上,督促各级供销合作社建立完善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工作任务,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形成上下联动机制,促进监事会工作水平的全面提升。
三、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保驾护航
当前全市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各级供销合作社监事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坚持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深入研究综合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经验,探索监事会参与综合改革的新路径、新思路,及时发现改革中的问题,积极为党委、理事会建言献策,自觉维护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大局。
要着力加强对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监管。围绕构建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为农服务体系,引导各级供销合作社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高标准为农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土地托管“扩面、提质、增效”,实现“两个延伸”“两个提升”。
围绕财政专项资金的争取和使用,加强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项目资金的绩效评价,防止违规使用财政资金,有效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有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进一步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和水平。
围绕重点项目和重大投资,加强工程预决算、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监督,深化监督服务内容,重点做好决策程序、招投标程序、制度执行等方面的监督。围绕培育社有龙头企业,指导督促各级社有企业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管理手段,打造一流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实力和为农服务能力,推进社有企业可持续发展。
围绕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重点加强企业对外股权投资、债权回收、投资回报、合并报表、规范运行的监督。围绕发展供销社放心农产品直销店项目,积极推进放心农产品进社区活动,畅通农产品进城渠道,保证农产品安全,将其打造成让农民满意的安心工程、市民满意的放心工程、党委政府满意的民心工程。
(7)监事会创新扩展资料
国有企业监事会代表国家对国有重点大型企业实施监督。为确保树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忠于职守的形象,国有企业监事会成员要遵循“六要”、“六不”的行为规范。
“六要”:
(一)要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学习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论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要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严于律己,公道正派,光明磊落;
(三)要依法办事,敢于讲真话,不怕得罪人,勇于同违反国家政策、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的行为作斗争,自觉维护国家利益;
(四)要努力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政策水平、业务能力;
(五)要正确行使监督权力,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地评价和反映企业的经营、财务状况和领导人员工作业绩;
(六)要严格履行公务员义务,恪尽职守,埋头苦干,深入群众,注意听取各方面意见,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六不”:
(一)不得泄露检查结果和企业商业秘密;
(二)不得参与和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活动;
(三)不得直接向所监督企业发表结论性意见和提出经营管理方面的建议;
(四)不得让企业承担检查费用和接受企业的任何馈赠、报酬、福利待遇;
(五)不得吃请受礼、借机游山玩水和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履行公务的活动;
(六)不得在企业兼职、购买股票和为自己、亲友及他人谋取利益。
8、如何调动职工监事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进一步发挥职工监事的作用?如何建立职工监事考核机制?
要充分调动职工监事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进一步发挥职工监事的作用,就必须建立职工监事考核机制,加强对职工监事的业绩考评,完善职工监事激励机制。对职工监事的业绩考评,应围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规定》中规定的监事会的各项职责,着重于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同时,监事会管理机构应建立必要的评价制度(包括评价程序、评价内容和评价标准等),定期对各监事会和职工监事的运作情况、履行职责情况和实际业绩、职工监事的工作能力和履职状况作出评价。同时通过合理确定监事会成员(包括职工监事)的薪酬水平来逐步完善监事会成员的激励机制。职工监事的考核与奖惩,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对职工监事的考核应以年度为单位,采取日常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个人总结与集体评议相结合的的办法。日常考核由监事会主席负责,定期考核于每年年末或翌年初进行。年度考核的结果,是对职工监事实施奖励或惩处的主要依据。对职工监事的奖励,应坚持物质奖励与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在实际工作中,可推行以下制度:
(一)推行职工监事述职制度。职工监事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每年至少一次。报告内容或者提纲应当提前一周告知职工代表。
(二)推行职工监事评议制度。职工监事应当在认真述职的基础上,对职工代表提出的质询予以答复,接受职工代表的民主评议。评议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
(三)推行职工监事奖惩制度。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要对职工监事进行考核,实施必要的奖惩。对履行职责好的职工监事,应当给予表扬奖励;对不称职或者有渎职行为的职工监事,应当进行撤换或者罢免。
(四)推行职工监事保障制度。职工监事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任何人不得压制、阻挠或者打击报复。职工监事在任职期间,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届满,除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外,公司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作出不利于其履行职责的岗位变动。职工监事履行职务时的出差、办公等有关待遇参照公司董事、监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