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化债创新
1、化债资金列入什么经济科目
两种情况分别计入一下两种科目:
1、如果被界定为销售,应进行表外处理,此时证券化资产从资产负债表中剔除,同时证券化收入确认为收入,交易成本计入当期损益; 2、如果被界定为融资担保则应进行表内处理,证券化资产仍保留在资产负债表中,同时发起人获得的资金被当作负债处理,交易成本作为融资成本资本化。 资产证券化的处理,一般要通过特设目的机构SPE进行。我国现在进行的信贷资产证券化采用的大多是信托模式,即由受托机构负责管理特定目的信托财产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这是由我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所决定的。 (1)三和化债创新扩展资料: 资产证券化,是指以基础资产未来所产生的现金流为偿付支持,通过结构化设计进行信用增级,在此基础上发行资产支持证券(Asset-backed Securities, ABS)的过程。 它是以特定资产组合或特定现金流为支持,发行可交易证券的一种融资形式。 资产证券化仅指狭义的资产证券化。 自1970年美国的政府国民抵押协会,首次发行以抵押贷款组合为基础资产的抵押支持证券-房贷转付证券,完成首笔资产证券化交易以来,资产证券化逐渐成为一种被广泛采用的金融创新工具而得到了迅猛发展,在此基础上,现在又衍生出如风险证券化产品。 概括地讲,一次完整的证券化融资的基本流程是:发起人将证券化资产出售给一家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 Purpose Vehicle, SPV) ,或者由SPV 主动购买可证券化的资产,然后SPV 将这些资产汇集成资产池(Assets Pool ),再以该资产池所产生的现金流为支撑在金融市场上发行有价证券融资,最后用资产池产生的现金流来清偿所发行的有价证券
2、CPI、RPI、WPI之间有什么关联?
CPI:这是消费者物价指数的英文缩写。这个指数反映消费者支付商品和劳务的价格的变化情况。这个指数也是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经常参考的指标。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格林斯潘就用它来衡量美国国内的通货膨胀到底到了什么程度,是否以加息或减息来控制美国经济的方法。这个指标在美国由劳工部每月统计一次后公布,我们应该引起重视。当这个指数上升时,显示这个地区的通货膨胀率上升了,说明货币的购买力减少了。理论上对该货币不好,可能会引起这个货币的贬值。目前欧洲央行把控制通货膨胀摆在首要位置。通货膨胀却利好这个货币,假如通货膨胀受到控制,利率同时回落,该货币的利率反而会下跌。
RPI:零售物价指数。在美国,这个数据由美国商务部在每月的全国性商业调查中进行抽样调查。用现金或信用卡形式支付的零售商品均做为调查对象,包括家具,电器,超市上销售的商品和药品等,不包括服务业的消费。如果经济发展迅速,个人消费就会增加。供过于求,导致物价上升,这个指数就会上升,将为后来带来通货膨胀的压力。该国的政府就会收紧货币政策。于是利率趋于上升,给这个国家的货币带来利好的支持
WPI,批发物价指数(Wholesale Price Index)是根据大宗物资批发价格的加权平均价格编制而得的物价指数。包括在内的产品有原料、中间产品、最终产品与进出口品,但不包括各类劳务。公布日期为每个月9日-16日。趸售物价指数为通货膨胀的征兆。讨论通货膨胀时,最常提及的三种物价指数之一。
3、如何理解在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以结构化方式来进行的内部增信
2007年以前,我国的企业债券发行主体多为国有大型企业,信用增级方式也非常单一,国有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券提供担保是最主要的信用增级方式,属于典型的外部增信模式,内部增信模式基本没有应用。随着企业债券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希望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原有单一的增信方式不能满足市场的需求。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严格限制商业银行为企业债券担保,此举切断了企业债券银行单一担保增信的传统路径,使得中小企业发债难题进一步加剧。2008年以来,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出现了因融资难引发的大面积中小企业倒闭潮,备受各界关注。因此,作为我国资本市场直接融资渠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债券市场如何通过引入信用增级模式创新来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题,从而推动我国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成为市场参与主体需要共同解决的难题。
二、债券信用增级模式
所谓债券信用增级,其实质是对债券产品进行一定风险分析后,通过一定的机制和一系列增级程序对产品进行风险结构重组,将原来的低信用级别提升为高信用级别,改变以信用主体的原始信用作为主要支撑的传统模式,最大限度地降低产品原始信用因素中的不确定成分的过程。
按照信用增级提供主体的不同,债券信用增级模式可分为内部增级和外部增级两种类型。
外部信用增级又叫第三方信用担保,是指除发行人、发起人(银行)、服务商、受托人以外的机构提供的全部或部分信用担保,借以提高证券化债券的信用级别。主要有第三方信用证、资产出售方提供追索权、债券担保三种方式。
内部信用增级即通过证券化结构的内部调整,将现金流量重新分配,使债券达到所需的信用等级。内部增级主要采取优先/次级分层结构化安排、利差账户、超额担保、现金储备账户、担保投资基金和发起人或发行人提供直接追索权等方式。
与外部信用增级相比,内部信用增级最大的优点是成本较低。这是因为,外部担保机构往往是基于最坏情况下的风险估计来确定担保费率的,发行人所支付的费用一般高于资产的实际风险所需的担保成本。如果通过内部信用增级的方式,发行人只需承担实际的损失,还可以从抵押资产的剩余权益中获益。此外,外部增信模式受制于第三方的担保意愿和担保行为,存在不确定性。
大型企业由于信用等级较高,担保成本相对较低,因此通过引入外部担保增信,提高信用等级以降低发行成本是经济的,担保机构也乐于向他们提供担保。但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则不然,中小企业风险高、信用等级低,运用外部担保增信模式需要支付高额的成本,因此在完全市场化前提下,中小企业通过担保方式发债是不经济的,加上风险高,第三方担保意愿不强,需要政府等外部力量干预,构建外部增信模式难度大。
三、中小企业债券信用增级模式的国内外实践
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债难题,国内外均有不同程度的实践探索,所采用增信模式也各有不同,我国采取的是政府干预下的外部担保增信模式,而国外则主要采取优先/次级分层结构为基础的内部增信模式。由于中小企业自身的信用质量特点,从实践效果看,市场化的内部增信模式更为市场接受,运用效果更明显。
(一)国内实践。为解决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题,我国部分发达地区曾尝试在政府推动下,借助外部增信模式发行中小企业债券。2007年,在深圳地方政府的大力协调下,以市贸工局为牵头人,借助国家开发银行的政策性银行统一担保,将市政府筛选出的20家中小企业以“统一冠名、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发行集合债券,首次通过债券市场募资10亿元。此后不久,4家中关村高新技术中小企业以同样的模式发行集合中小企业债券募集3.05亿元。
从增信原理看,该模式属于典型的外部增信模式。以“07深圳中小债”为例,债券设计了三层担保结构,由国开行对债券提供统一担保,政府担保机构向国开行提供反担保,中小企业向担保机构提供反担保资产(见图1)。
集合债券内的20家中小企业的主体信用等级本来在BBB-A+之间,但由于国家开发银行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集合债券的债项信用等级达到了我国债券市场最高信用等级AAA,5年期债券年利率仅为5.7%,直接融资成本低于同期贷款利率27%。此外,由于是政府干预下的非市场行为,国开行及担保机构尽管为高风险的中小企业提供了的实质担保,仅向企业收取了低廉的担保费。
这种以非市场化外部增信原理为基础的中小企业债券由于各方的收益和成本不对等,因此很难持续。原因有几点:
(1)银行及担保机构的担保成本难以覆盖担保潜在风险,因此持续提供担保的积极性不高。(2)由政府筛选的中小企业获得了超额受益,而且信用等级越低的企业收益越高,这一示范效应可能导致未来被筛选中小企业的寻租行为。(3)由于该模式的最主要增信动力来自国家开发银行的国家信用担保,一般的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担保无法达到低成本融资的要求,因此一旦担保方担保行为发生根本变化,这种外部增信方式的基础就不再存在了。2007年10月,中国银监会下发《关于有效防范企业债担保风险的意见》,严格限制银行为企业债券担保。这一政府推动下的中小企业集合发债模式由于暂没有可替代的市场化增信方式而不幸夭折。尽管此后国内多个省市宣称要以此模式为蓝本继续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但至今再没有新的中小企业债券问世。
(二)国外经验。在国外,一些国家为了促进中小企业融资,也推出多种融资工具,多以资产证券化为基础的内部增信模式为主。在德国,德国复兴信贷银行(KfWBankengruppe,以下简称KFW)在2000发布其PROMIsE计划,为各银行提供了一套将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标准化结构,以降低交易成本,推进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西班牙财政部也推出PTPYME机制支持中小企业,对满足该机制的从级以上资产证券化产品,西班牙政府的担保额度可达80%,该机制提升了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也降低了发行人及中小企业的融资成本。欧洲投资基金(The European Investment Fund, 以下简称EIF)则在贷款资产证券化过程中以担保形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便利。ElF要求标的资产池50%的资产为中小企业贷款,在对标的资产池分层后,EIF主要对信用等级为A级及BBB级的债券层提供担保,以提升该类债券的信用等级,目前该方式已经成为欧洲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的主要方式,截至2007年底,EIF已以该方式为中小企业承担了42,28亿欧元的担保。
除了上述中小企业贷款证券化方式外,韩国政府推出的P-CBO(Primary collaterali zed BondObligation)模式更为独特,该模式融合了中小企业集合发债及资产证券化,通过引入以优先/次级分层结构安排为基础的内部增信原理有效解决了韩国中小企业的发债融资问题。
P-CBO是CBO(collateralized Bond Obligation)的一种,所谓CBO就是以一组垃圾债券为标的资产的ABS产品,其目的就是通过资产证券化,将一组垃圾债券重新打包成多组不同风险和收益的债券,以满足不同投资者的需求。尽管CBO的标的资产为垃圾债券,信用质量较差,但由于债券数量较多,信用风险能够足够分散,使得重新打包成的优先级别的债券达到投资级债券标准,因此从这个角度看,CBO实际上就是一种将垃圾债券转化为投资级债券的工具。
1999年底,韩国政策性金融机构SBC(small Busi-hess Corporation)成功组织发行了第一个P-CBO(如图2所示)。在该P-CBO交易中,23家中小企业在SBC的统一组织协调下联合向SPC发行720亿韩元的债券(sPc是专为该次交易设立的一家特殊目的公司),23家公司的平均信用等级为BB级,所发行的债券均属于垃圾债券;随后,为了吸引投资者,SPC将该720亿韩元的债券组合重新打包成两大类不同优先级别的ABS,其中一部分为445亿韩元的优先层债券,该部分债券向广大投资者发售,余下的275亿为次级层债券则由SBC持有。根据发行安排,23家中小企业的偿债资金首先用于偿还优先层债券,只有当优先层债券部分的本金完全清偿完毕后,偿债资金才开始用于偿付次级层债券,如此安排使得债券组合的违约损失首先由SBC全额承担,只有当违约损失超过275亿时,优先层债券的投资者才开始承担超出的损失,因此,通过债券分层设计,优先层债券投资承担的违约风险已经大为降低。与此同时,韩国的住房和商业银行(The Housing and Commercial Bank)为参与企业提供t00亿韩元的流动性支持,在必要时,为中小企业提供一定的信贷资金,保障到期债券的偿付,进一步提升债券的信用质量。
从上述交易我们可以看到:相对于银行借款、普通企业债券,P-CBO作为一种创新型的中小企业融资工具,具有以下明显的优势:第一,P-CBO以资产证券化技术将多家中小企业发行的公司债券重新打包分层,以优先层债券和次级层债券等多个不同风险水平的债券类型重新配置风险和收益,满足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通过次级为优先级增信,从而保证了中小企业在信用等级不高的情况下,完全不依靠外部担保增信顺利实施债券融资。第二,P-CBO降低了中小企业的发债成本。23家中小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仅为BB,所发行的债券也只能属于垃圾债券,即使能直接向投资者发行,投资者也会要求较高的利率;而采用P-CBO后,这些债券的62%(发行金额)成了投资级债券,发行利率较垃圾债券低。第三,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到,SBC仅利用275亿韩元就为23家中小企业创造了720亿韩元的融资,杠杆效应高达2.6倍,P-CBO提升了政府机构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成效。由于上述优势,P-CBO迅速被韩国广大中小企业所采用,2000年韩国P-CBO发行量达到73073亿韩元,占整个ABS发行量的14.8%,有效解决了韩国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问题。如表1所示:
自首次成功发行后,SBC随后又成功发行了11起P-CBO,在这11次P-CBO项目中,SBC共为598家次的中小企业融资18347亿韩元,平均每家次融资规模达到30亿韩元。每起P-CBO都有众多的中小企业参与,尤其是在2002年11月发行的第五起P-CBO中,参与的中小企业数量达到了空前的131家。从表中还可以看到,这些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质量均不高,平均信用等级位于8-BB之间,在首次发行的P-CBO项目中,参与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达到BB,但此后,随着投资者对该类产品的不断了解,参与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有所下降,在后面发行的几起P-CBO中,参与企业的平均信用等级均为B+,更大范围地帮助韩国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
四、结论与建议
2008年12月13日,国办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并作为债券市场支持经济复苏的重要举措。但中小企业由于风险高,信用等级低,在没有垃圾债券市场的情况下,单靠自身信用无法通过债券市场融资,引入外部担保增信则需要支付高额的担保成本,取消银行担保后,更是缺乏可替代的担保人。因此,现阶段在我国仍依托外部担保增信模式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操作难度大、成本高、不经济。
通过对不同增信原理在国内外中小企业发债过程中应用效果的比较研究发现,将多个中小企业集合后,引入资产证券化分层结构内部增信原理发行企业债券,是一种有效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债券既不依赖第三方担保,也不增加额外的增信成本,完全依靠资产证券化分层结构自身的内部增信作用来实现风险与收益对等,以提高债券信用等级,降低发行成本,因此是一种可行的市场化增信模式,符合中小企业发债的特点,具备可持续性。
所以,为有效解决我国中小企业发债融资难问题,我们应积极借鉴国外成熟经验,推动我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模式发展。当前我国ABS市场已经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资产证券化产品已经得到了广大投资者的接受,因此,我国可以借鉴韩国P-CBO的交易结构,通过引入分层结构化内部增信模式创新,有效解决中小企业发债难问题。
4、保险金融服务创新报告
我国金融业取得了巨大进步,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我国还不是金融强国,金融领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平稳经济增长处在合理区间,金融改革持续推进金融体系整体稳健但面临的国内外环境十分复杂,经济金融平稳运行与隐忧风险并存。可以用一句话简单概括我国金融的总体形势,我国已经是金融大国,但还不是金融强国
从金融服务功能来看,金融发展的最终目的,是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壮大,服务于居民生活的改善。就此来看,虽然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非常迅速,但是与发达经济体相比,在服务功能方面还有许多不足之处。例如,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农村金融发展困境方面,各国都有许多成功的经验,而近年来我国虽然有所改观,但是尚未从根本上实现金融支持的突破。另外,金融支持一直是各国居民获得多方保障、大胆消费的基础。而在我国,无论是金融性的保险、保障体系,还是消费金融的服务与创新,都还有所不足
们要牢牢把握发展实体经济这一坚实基础,从多方面采取措施,确保资金投向实体经济,防止虚拟经济过度自我循环和膨胀。
正确认识和处理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关系,对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那么,什么是实体经济?什么是虚拟经济呢?简单说,实体经济主要指物质和精神产品的生产、流通、服务等经济活动,既包括农业、工业、交通通信业、建筑业等物质生产和服务部门,也包括教育、文化、科技、艺术、体育、信息等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服务部门。虚拟经济就是货币金融活动,说通俗点,就是直接经营金钱的那一部分经济,它不是直接靠生产和服务去挣钱,而是用钱生钱,如货币信贷、股票、债券、基金等。二者是什么关系呢?打个比方,就是“皮”与“毛”的关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一方面,实体经济是一国经济发展的根本,是虚拟经济存在的基础,没有相应实体经济支撑的虚拟经济很容易积累泡沫,一旦泡沫破裂,不仅虚拟经济要崩盘,而且会牵连拖累实体经济。另一方面,科学合理地发展虚拟经济,对实体经济是有好处的。可以说,没有纳斯达克股市,就培养不出微软、苹果等一大批现代信息高科技企业。
当然,虚拟经济不仅仅是金融,但与金融有很大关系。“百业兴则金融兴,百业枯则金融亡。”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这是金融的宗旨。我们总结美国、欧洲金融危机的教训,就能看出来,他们主要是出了两方面的问题:一个是金融的问题,另一个是政府财政的问题。金融问题主要表现之一就是,金融没有服务好实体经济,越来越独立,以自我为中心,自我膨胀,在虚拟经济中自我循环。当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背离达到一定程度时,不仅会产生金融危机,而且会损害实体经济。
虚拟经济为支撑我国实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同时也要看到,近些年,我国也出现了“脱实向虚”的苗头。一方面,大量信贷资金在金融体系内循环,造成金融体系资金过剩,实体经济却资金难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另一方面,大量资金囤积在投机领域,追求一夜暴富,损害了实体经济的健康发展。房地产市场和股市吸引了全民目光,成为社会资金的重要投资领域。另外,从黄花梨木、普洱茶、大蒜、姜、中药材等普通商品到古董、字画等艺术品,随便赋予一个概念,其价格都会出现飙升,投机盛行。这一系列问题都来自于金融和实体经济关系的扭曲。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金融改革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完善金融体系的功能,这就需要从深入认识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观念入手。
对于我国来说,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背后,实际上隐含了以下几方面重要问题。
第一,在微观层面上,是强调满足非金融企业和居民的合理金融需求,使多数微观主体充分享受经济增长与金融发展的成果。由此来看,衡量金融是否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关键,就是能否为那些最需要金融资源的主体提供了支持。就企业来看,小微企业与解决就业相关,农业企业与农业现代化相关,新技术企业与生产率提高相关,而它们又都是极易面临金融短缺的主体,因此理应是落实金融服务功能的着力点。就居民来看,与其“衣食住行”相关的消费和投资行为,都离不开金融支持,但在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对象里,对其重视程度却一直弱于企业。
因此,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就必须抓住金融服务的薄弱环节,抓住最需要金融支持,但又得不到足够资金保障的部门和主体。最为重要的,就是通过发展地方小型金融机构、新型金融产品、场外资本市场等,来解决小企业融资难;通过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农村金融组织,来解决农村金融的“失血”;通过发展消费金融,创新面向个人的财富管理,来促进居民财产性收入提高和消费升级等。
第二,在宏观层面上,是有利于实体部门规模和结构的完善。换句话说,如果现有实体经济结构存在缺陷,那么金融部门不应强化这种矛盾,否则就是金融市场功能出现了问题。从总需求角度看,当前,过高的储蓄与投资,最终消费中的居民消费不足,都是改变我国结构失衡的重点,因此也应是金融服务的落脚点。从总供给角度看,产业结构的核心矛盾,应该是三次产业内部的低效扩张,而不仅是之间的替代问题,即高端的农业、工业、服务业发展都严重不足。如果不能认清金融支持的路径,那么就只会加重现有经济矛盾。
因此,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就必须有效服务于中央所强调的新型城镇化和新型工业化。一方面,不仅通过发展绿色金融,来应对传统工业化道路中面临的“高污染、高能耗”,引导和支持绿色制造业的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发展科技金融来促进技术进步和发展,通过发展新型信贷产品、创业板市场、风险投资基金等,为科技融资提供持续的支持。同时-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因此,金融不仅要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稳定的中长期资金,而且不能只把目光放在房地产等领域,而要关注“以人为本”的金融模式,重视促进产业协调发展、城乡协调发展等。
第三,从金融部门内部来看,则是避免内部结构失衡和金融创新的失控。一方面,所谓“己不正难以正人”,如果金融部门内部效率低下,金融机构与市场体系不完善,金融产品与服务严重落后,那么也谈不上服务实体经济,引导经济优化。因此,促进金融市场、机构、产品等基本要素的完善,自然是重要的。另一方面,判断金融创新失控与否,无非就是分析这种活动是否距离实体部门的金融需求太远,或者是否带来不可控的额外金融风险,以及是否会扭曲微观主体的行为。就此而言,虽然说我国面临的仍是金融创新不足,但也必须避免把推动创新成为金融部门追求超额利润的幌子。
因此,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必须坚决推动金融创新,努力使得金融业更具有改革动力和活力;另一方面,必须始终以金融业的服务对象为落脚点,防止出现一些过分脱离实体的金融创新“游戏”,使金融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第四,从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之间关系看,要解决好二者之间的分配问题。从历史上看,影响备国持续稳定的最终因素,还是要归为分配失衡。之所以有人开始把金融部门与实体部门对立起来,也是这个原因。譬如,所谓“银行高利润”背后,其实也是两大部门出现了分配矛盾。总之,金融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一方面要注意避免对金融机构进行行政性.的干预,防止为了片面追求服务实体经济,而把实体部门的风险转移到金融部门。另一方面,则需始终注意金融产业与实体产业的发展次序,尤其是在当前各地方都高举金融大旗的情况下,要认识到,如果把金融手段当作发展目标,则金融最终也会成为“一场游戏一场梦”。
三、民生金融怎么建
我国现有金融体系尚未充分满足公众的各类金融需求,今后应该更加注重“以民为本”,充分发挥金融在促进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积极作用,让急需用钱的小微企业和个人能够顺利贷到款,让闲置的民间资金有合适的地方去。
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神圣职责和终极目标。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近期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由此来看,所谓民生金融,就是以促进民生为核心目标的金融发展模式,意味着金融体系发展由更重视支持生产层面,转向更重视满足居民的合理金融需求;由过去更加重视服务大企业,转向更关注与就业相关性更大的小企业;由“高高在上”的正规金融体系为主,转向充分关注和运用“民间金融”,“草根金融”的作用。
1.金融改革应“以民为本”
当前,国内金融改革不断加快,但从根本上看,现有金融体系尚未充分满足公众的各类金融需求,改革重点应该更关注“以民为本”,包括如何更好地支持和保护个人金融消费者与投资者。国务院前不久提出要“建立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制度”,《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也强调要“健全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政策体系”,就是金融改革发展“以民为本”的体观。
金融改革的核心就是创新,但迄今为止,对金融创新的讨论更多还是集中在宏观层面,而对个人的影响则关注不足。从长远来看,新的金融工具、技术、规则的出现只是过程而非目的,最终是要通过金融运行效率的提高,为人们生活提供更多便利。换句话说,民生为上的改革发展,要求金融创新同样关注“以民为本”。可以看到,在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经济体中,金融创新往往由金融机构主导,同时推进面向企业和个人的新产品和服务。对个人的产品与服务创新,深刻地改变了西方人的财富观念,投资和消费模式也不断完善,最终带来普遍的福利增进。
金融改革与创新的“双刃剑”效应已为人们所认识,在当前经济发展背景下,衡量金融创新合适与否的标准,首先应该是能否服务于实体经济,是否有利于居民最终福利的改善,而不仅是对金融行业自身有益。在实践中,“以民为本”的金融改革应该关注以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金融改革要面向个人投资者。当前金融市场的一大顽疾,就是个人投资工具与产品的严重缺乏,这使多数人除了银行存款外,找不到更好的风险收益合理的投资渠道,不仅使资金使用效率低,而且妨碍了个人财富增长。一方面,伴随着老龄化、城镇化、通货膨胀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居民产生更加复杂的投资与财富管理需求,迫切希望更好地运用金融手段,来抵御风险、增加财产性收入或改善自己的生活。另一方面,从民间资本的供给角度来看,伴随着财富在民间积累,由于正规金融体系提供的投资产品有限,更多的逐利资金便到处寻求出路,既形成了繁荣的民间金融,又造成许多资产与商品投机泡沫,近期的黄金抢购热潮,就反映了这种投资需求与金融供给不足之间的矛盾。目前,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各类财富管理产品,往往更多被金融机构作为表外业务的规避渠道,以及传统资产负债业务的补充,尚未真正转变为客户导向的财富管理模式,扎根本土的创新力有所不足。将来除了要开发多元化的、符合国内投资者习惯的产品,还要注意现有业务要针对不同群体、量体裁衣地展开,而不是仅仅对富裕人群。
第二,金融改革要面向消费者。从中长期来看,我国已经逐渐进入向后工业社会过渡的阶段,经济发展在缓慢地由“投资型”向“消费型”转换,金融模式也同样从“生产型金融”向“消费型金融”发展,因此,必须促进面向消费者的金融创新。当前国内居民消费增长缓慢,不得不说金融创新不足是重要原因。金融创新的最大作用在于能释放个人消费潜力。住宅、汽车能够成为拉动增长的主要行业,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两个领域的金融创新比较活跃,客观上拉动了消费。比如大家所熟知的贷款买车,就有零利率、零首付等各种金融方案。消费金融的改革创新,旨在使居民突破收入约束,增强消费融资能力。对此,除了继续推动银行消费信贷的发展外,其他非金融机构的融资支持、保险和担保的风险分散保障等,都是消费金融改革的着力点。
第三,金融改革还要满足为居民服务的便利性。例如,对商业银行来说,要创新服务理念,诸如收费的“霸王条款”、业务出错拒绝认账、限时服务不了了之等现象需要扭转。还要使个人与银行打交道更容易,如网上银行、结算汇款等业务要更适合普通人操作等。同时,网络支付工具和模式也在深刻改变着传统金融运营体系,使得金融市场更加重视个体自由选择,由此金融业不仅要适应新技术的革命,更需要构建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全新理念。当然,“以民为本”的金融改革,还要体现某些政策性金融特征,避免走向完全市场化的极端,包括小微企业、住房保障、农村等政府应承担更多责任的金融支持领域。
2.重点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
小微企业融资难是世界性的难题,在我国由于政策保障和金融支持体系不完善,变得更为严重。考虑到小微企业是解决就业的主要载体,也是草根经济活力的源泉,政府理应对此有所着力。虽然近年来对小微企业融资更加重视,但还有所不足,未来应该继续从几方面着手。
第一,完善法律法规,理顺政策体系。应该尽快在中央层面上设立中小企业金融政策的协调部门,出台与中小企业金融相关的法律,创新针对中小企业金融业务的监管机制,增加鼓励中小企业金融活动的政策措施,这些都是改革必不可少的基本保障。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尽快实现中小企业法律体系专业化与专门化,并可考虑在经济案件审理与执行层面设立快速通道,尽快制定《中小企业担保法》、《中小企业融资法》等法律,使中小企业的各种融资渠道都有法可依。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促进法》等相关法制建设。
第二,促进金融机构的创新。首先,包括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在内,对于解决融资难,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通常会发挥较大的作用,今后在较长时期内仍需要强化政策性金融支持。其次,从国外发展经验来看,在支持中小企业的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中,作为独立法人的中小企业银行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我国也应逐步允许发展作为独立法人的中小企业银行,并且构建相关的制度和政策体系,从而真正出现战略经营目标与中小企业发展完全一致的金融机构。最后,积极发展各类准金融机构,充分利用民间资本与民间金融资源,使得小微企业更加规范有效地利用民间资金。
第三,促进金融产品的创新。包括银行业的信贷产品创新、资本市场的金融产品创新等。比如广西农村信用社根据小微企业融资“短、小、频、急”和缺少有效抵押担保等特点,为小微企业量身定制信贷产品,推出了林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使用权抵押或质押贷款等信贷产品,提高了小微企业资产利用率,缓解了小微企业用钱的“燃眉之急”。
3.民间金融要到“阳光下”
发展民生金融,必须解决一直困扰金融体系的民间资本与民间金融问题。我国的民间资本具有典型的两面性。从其积极方面来看,主要表现在几方面:一是支撑了长期经济增长的动力;二是支持了我国经济中最具活力的民营经济的发展;三是对金融体制改革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四是对“三农”起到重要支持作用。从其消极方面来看,最为典型的有两点。一是由于民间金融建立在人与人之间相互了解的基础上,这在带来效率的同时,也蕴含了一定的风险,并且由于其没有纳入到金融监管体系中,这种风险的积累是难以控制的。二是民间金融中的“黑色”部分,包括各类带有欺诈性或高风险的金融活动,一旦发生问题就会造成金融秩序的混乱,并且影响社会安定。
为了更好地使民间资本对经济社会发挥正面作用,应该从多方面着手加以改革。
第一,完善民间资本面临的制度环境。一方面,尽快出台《放贷人条条例》和规范私募基金发展的法律;另一方面,通过相关法律的修订来明确非法集资等模糊的概念。例如,在美国正是由于有《贷款真实性法案》、《存款真实生法案》、《广告真实性法案》、《公平信贷法案》、《电子信贷转移法案》、《平等信贷机会借贷利率上限管理制度比较法案》、《社区再投资法案》、《公平收债法案》等众多法律的约束,民间资本才能相对健康地自由运作。
第二,疏通民间资本融资渠道。一是疏通民间资本的间接融资渠道。目前推进的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改革,还有社区银行等,都可充分吸收民间资本。实际上,我国需要大量的这类小型金融机构,来满足县域以下不同层次、规模、地域的资金需求。二是疏通民间资本的直接融资渠道。例如,私募基金走向阳光已指日可待,其他如债券、产权交易市场等也应进一步开放。通过引导支持民间直接金融创新,使大量过剩的民间资金更易找到用武之地。
此外,还应当为他们提供更加公平的实业投资机会,如战略新兴产业和各类带有垄断性的行业。还要加快基础金融产品创新,为民间资本提供风险可控的金融投资机会,防止其在大宗商品、房地产和有限的金融资产中进行无序投机。还要支持民间资本“走出去”,鼓励他们在全球进行资产配置,并且有效地与国家战略利益结合起来。
四、金融风险怎么控
金融业是高风险行业,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我们要把防范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生命线,积极稳妥化解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防范风险是金融业永恒的主题。一家金融机构发生的风险所带来的后果,往往超过对其自身的影响。比如2008年,美国投资银行雷曼兄弟破产就引发了全球金融海啸。一旦发生系统风险,金融体系运转失灵,必然会导致全社会经济秩序的混乱,甚至引发严重的危机。
回顾历史,金融风险爆发所导致的危机,大体上可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和银行危机。在古代社会,金融风险所导致的危机通常是货币危机,并往往会转化为政治危机。例如,西汉末期王莽取得政权后,屡次改变货币制度,不仅打击了大地主和商人,也给平民带来重大损失,成为其政权崩溃的重要原因。而在古罗马黄金本位时代,黄金的供不应求,使罗马暴君尼禄采取货币贬值方式,用同量金属铸成更多货币,此后国家逐渐走下坡路。货币大幅贬值确实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隐性金融风险造成非爆发式危机的结果。进入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现代金融产品、机构的迅速发展,金融危机也更加多元化,很多情况下表现的是包括货币、债务、银行在内的综合危机。
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金融风险突发性强、波及面广、危害性大,如果处理不好,小风险会酿成大风险,区域性风险会酿成系统性风险,危及国家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关乎金融安全、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时刻绷紧这根弦。
我国政府和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金融风险控制。2012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更是强调:要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系统性风险是全局性、整体性风险,区域性风险是局部的、某个地区可能产生的风险,在一定条件下两者可能发生转化。区域性风险如果不能及时纠正和防范,就可能发生多米诺骨牌效应,演变成系统性风险。相对于系统性风险,区域性风险是系统性风险的具体化,随着风险的转移和扩散,区域性风险可随时演变成系统性风险。
从根本上看,当前我国面临的金融风险与危机的挑战,主要源于三大方面。
第一,经济下行带来的风险。过去多年我国金融业取得良好的业绩,主要是依托本世纪初以来经济的健康高速增长,还尚未经历一次真正的经济衰退冲击。但是我们看到,过去我国经济跨越式增长体现了后发优势,但对于当前庞大的巨型经济体来说,过快的增长显然难以持续。因为,在劳动力成本上升、重要资源稀缺性程度凸显的背景下,这样的高速增长显然难以为继。一旦经济增速不断下滑,就会影响到企业利润增长,进而对银行业为代表的我国金融业也产生负面冲击,从而带来系统性金融风险。
对此,从宏观经济角度来看,经济过于求快的背后,反映了政府业绩考核的导向、地方经济的竞争推动等诸多因素,节奏要主动慢下来也非一日之功,但尽快加以改革和调整,才能迎来并适应健康的增长“慢”时代。而从金融角度来看,则要加快业务模式转型,从靠规模“吃饭”转向靠核心竞争力、服务能力和金融服务水平,提前做好“勒紧裤腰带”的准备。
第二,金融改革创新带来的风险。金融活动是为了更好地利用风险,改善人们的生活,风险存在并不意味着金融危机一定会产生。在金融创新成为风险积累的主要途径下,建立多层次防火墙,避免风险积累和全面支付危机爆发,是我们面临的考验。
对此,我们应该做到大胆创新与防范风险相结合。要深刻认识金融创新是金融业发展的动力,因此应不断推进金融发展的观念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积极开发适合我国经济发展需要的、金融市场上的新机构、新产品、新服务等,坚持以开放促发展,以创新求提升。同时还要正确处理加快金融发展与强化金融监管的关系,通过优化金融监管来防范风险隐患,努力做到“促发展”和“防风险”相统一,不断提高我国的金融竞争力,推进其安全稳健发展。
第三,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的转移。金融风险与危机的发生,很多是源于金融体系之外的因素。例如,在历次重大的金融危机中,许多国家由于政府财政存在脆弱性,往往会更容易受到危机影响。而近年来的欧洲部分国家的主权债务出现问题,使得人们更加关注财政可持续性。多数情况下,财政可持续性都强调政府债务清偿能力,如果一国政府的债务可持续性出现问题,则很可能激发相应的财政金融风险。
实际上,中央强调“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底线”、“抓紧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正是着眼于此。我国的政府债务负担,尤其是地方隐性负债问题,目前已经成为影响经济金融稳定的重要因素。
目前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融资主要有两种表现形式。一是发行债券。根据现有法律,地方政府是没有发债权的。为有效化解地方财政风险,寻找新的地方政府举债路径,我国对地方政府发债模式进行了探索。2009年,根据《预算法》特别条款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开始代理各地方政府发债。2011年上海市、浙江省、广东省、深圳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二是平台融资。包括城投债、基建信托等方式。
与其他国家比,我国地方政府债务占GDP的比重并不高,债务风险尚在可控范围之内,不应过度放大风险。但考虑到地方政府财政和债务透明度不高,很多隐性债务难以统计,加之地方GDP的水分,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地方财政的偿债风险,因此也不能忽视。
当前地方债务风险主要表现为这几方面:一是软预算约束将给地方政府举借债务带来巨大的道德风险,并最终转嫁给中央政府。二是地方政府可能逐渐出现“收不抵支”。三是地方税制体系和地方债券融资模式尚未充分健全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持续融资缺乏有效的“正门”只能更多地依靠各种“旁门”,这就会使得隐性负债的膨胀成为可能,其中的潜在风险不言而喻。四是在面临较大资金压力情况下,地方政府会通过行政压力、奖励激励等多种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尤其是地方银行的信贷资金流向各类建设项目,而不是国家所希望的方向。
对地方债务的困局,应该从多方面入手解决。
一方面,把治理整顿地方融资平台作为重中之重。虽然目前源于平台贷款的短期风险相对可控,但是,一方面,随着更多的平台贷款逐渐到期,经济形势和财政收入状况却影响地方偿付能力,使平台贷款风险对银行的潜在影响仍不容忽视;另一方面,虽然平台融资开始更多依靠金融市场,但在银行仍是市场最大承销者和买方的背景下,许多风险依然会向银行转移,因此需要治理整顿。例如,尽快推动包括《预算法》在内的相关制度完善,推动市政债券的改革,建立地方财政的偿债基金,促进地方政府融资的规范化发展。再如,要促使其融资平台负债从信贷化逐渐转向债券化。
另一方面,从根本上看,要防止财政风险向金融风险转移,需要推动政府投融资的市场化。未来,我们的城镇化和工业化之路,将由规模扩张变为更加重视质量。这样,以投资拉动经济增长的空间在变窄,政府投资的效率也在降低。今后,一方面加强规划,逐渐减少政府直接投融资行为;另一面推动相关领域进一步向民间资本放开,以市场力量来解决政府投融资难题,从而从源头上减少政府投资责任带来的负债;中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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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什么是 完全市场化的公司债券
1.转变证券市场的发展战略,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提高资金的配置效率
(1)理顺股票、国债和企业债券三者的关系,明确企业债券的主体地位。就静态而言,股票、国债与企业债券三个市场所吸纳的资金量的确表现为此消彼长相互替代。然而从动态和结构看,三者则呈现出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的关系。近期我国债券的发行,特别是上市公司的融资债券以及非上市公司的可转换债券发行,有助于减轻股市扩容的压力。因此,在证券市场发展指导思想上,不应当简单化地把企业债券同股票、国债对立起来。
(2) 扩大企业债券的发行额度,满足一些经营优良的大企业的发展需求。目前我国已具备了对企业债券的巨大需求,但由于大力发行企业债券的系列配套条件还需要在发展中逐渐完善,我国可以采取逐渐扩大规模的办法,最后取消债券发行的额度控制。在企业债券发行额度的结构控制上,我国一方面应当继续保持一些国有重点企业的发债需求,另一方面可以安排一部分额度给予一些经营业绩优良、却又资金短缺的民营企业。
2.明晰企业产权,严格发债主体,提高企业信誉
要构建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债券市场,最根本的是要对企业产权进行改革。从根本上说,产权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创造出真正的所有者或理性的市场主体。企业一旦改造成为真正能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求发展的法人实体或法律地位独立、行为自主、责任自负的市场主体,也就自然成为企业债券市场上的主体,必然拥有真正的筹资自主权,企业债券的发行必然是企业自主选择的结果。企业产权明晰,拥有独立的财产,企业根据市场的供求,基于自身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逐步发展企业债券的规模,成为真正的合格的发行主体,接受市场和投资者的合理约束和监督,在真正市场风险和回报的环境中运作,并确保债券的到期偿还。同时,要建立企业债券市场的准入机制,不具备发行条件的企业,坚决不能进入企业债券市场。这样明晰企业产权,严格发债主体,就可以过滤掉一大批不合格的企业进入债券市场,这对于提高企业信誉,重建企业债券形象,树立投资者信心和规范举债企业的行为将起到很好的作用。
3.对企业债券的发行市场进行配套改革
(1)建立人民币债券市场的基准利率,使发行利率市场化。利率是企业债券发行流通的核心问题之一,在一定程度上对债券市场供求关系起着决定作用。因此,发展企业债券市场要求建立我国的人民币基准利率,理顺资金市场价格,实现利率市场化。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证明,在众多的金融产品中,能担负起人民币基准利率重任的只能是国债产品。因此,我们要大力发展国债市场,尽快实现国债发行利率的市场化,丰富国债期限结构,增强国债利率的基础参考作用,使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制定不再比照银行储蓄存款利率,而是以同期限国债的收益率为基准利率,并在此基础上实现包括债券收益率在内的利率市场化。
(2)建立科学的企业债券定价体系。高风险、高回报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法则。根据这个法则,投资者要想获得高的投资额,就要承担高的风险。企业要想以较低的成本融入资金,就得有较高的信誉。因为不同信誉级别的企业融入资金所支付的成本是不一样的。如果说AA级企业的融资成本为同期国债收率(基准利率)上加30个基本点,CCC级企业斥应该加上200~300 个基本点。正因为不同信用级别的筹资者的成本不一样,这在客观上迫使企业改变经营机制提高自身信誉和信用级别,并在投资者群体中树立良好形象。
(3) 发行方式创新,发行规模化,降低发行成本。由于我国企业债券流通性差,企业信用级别低或者券商自身销售渠道不畅等原因,历年来我国企业债券的销售状况不佳(这两年略有改观) 。要解决这一问题,就必须进行发行方式的创新。一是采取利率招标的方式,使企业能选择发行成本较低而发行效率最高的券商,直接降低企业筹资成本; 二是发行规模化,管理层应适当加大中央债券的额度,鼓励增加单个发行体的发行量,企业债券上网发行,扩大无纸化债券的比重。
(4) 积极推行企业债券的新品种。品种单一,投资者选择余地小,这也是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交易市场发展缓慢的重要结症之一。因此,应研究开发,适时推出一些新品种,如上市公司或准备上市的公司可发行可转换债券;外向型公司可适当发行外币债券;此外,还可推出贴现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可赎回债券和收益债券等,以适应市场的需要。
4.积极培育企业债券的流通市场,提高企业债券的流动性
我国的企业债券长期以来一直处于“只发行,无交易, 的状态,尤其是地方企业债券。由于企业债券交易呆滞,流通性差,加大了投资者对其的风险预期, 到期兑现要求增加,使债券的滚动发行更加困难。因此,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当务之急,是解决企业债券的流通问题。
(1)发展企业债券的二级市场。二级市场是债券市场的生命线,如果一个市场只有一级市场而无二级市场,那么这个市场就不可能壮大,因此,要建立一个活跃、高效的企业债券二级市场,为一级市场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配合利率市场化改革,增加企业债券的上市品种,逐步放开企业债券转让流通价格,使债券在持有期间能合理流动和直接变现,从而推动债券发行市场的健康发展。
(2)建立企业债券的场外交易市场。从一些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企业债券二级市场由场内交易市场和场上交易券商柜台交易市场并列构成,其中多数国家以场外市场为主。针对我国目前场外交易市场相对薄弱,应重点考虑发展场外市场。
(3)建立统一的债券登记、保管和清算中心。从各国发展经验看,金融市场越来越依赖于以先进的电子计算机技术和现代通讯手段为技术支持的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我国要发展证券市场,就应建立全国统一的债券保管和清算中心,只有这样,才可能使我国的债券市场上一个台阶。
5. 培育企业债券的机构投资者队伍机构投资者具有专业知识,能够对投资工具的好坏作出自己的判断,不易出现跟风行为,这对于市场的平稳发展是必不可少的; 机构投资者可以自己的风险嗜好进行资产组合,抗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强;机构投资者有一套内部和外部制约机制,投资行为比较规范;机构投资者的发展和壮大有利于二级市场的繁荣。因此,要使我国证券市场走向规范和成熟,就必须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队伍,确切地说,就是要大力发展各式各样的投资基金,(目前我国投资基金己开始起步) 如证券投资基金、国债基金、股票基金、企业债券基金、混合型基金、保险基金等,以满足各个阶层、各种风险嗜好的投资者的需要。同时,机构投资者队伍发展起来后,由于在市场上进行操作的是以专业人士为主,因此,证券市场的发展就会更加平稳和规范。
6.建立企业债券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政府监督建立和完善与企业债券相关的各项法律制度,加强监管是促进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国管理层应当在相关证券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债券发行的法律法规,从而规范企业债券市场与交易市场的运作。同时,由债券主管部门对我国的企业债券市场建立一个有力监管体系也是当务之急的。
(1)完善企业债券的信用评级制度,树立中介机构信誉。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标志着债券本身的信任程度和企业的偿债能力。把企业债券的信用等级公开披露出来,有利于投资者识别和判断。债券评级由专门的中介机构评级公司进行。要建立一个被广大投资者信任的评价机构,就必须建立一套严格的对中介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法规,使信用评级机构对自己的评定结果负责。同时,政府有关部门应借鉴国际上通行的信用评级办法制定一个债券市场信用评级国家标准,这样可防止信用等级极差的企业债券进入市场,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一个选择投资产品的参考。
(2) 完善企业债券的担保制度。强化企业债券担保制度,开展资产抵押、不可撤销或负连带责任等多种担保形式,担保不落实或虚假担保的一律不予批准发行债券,这是对防范企业债券违约的一项重要制度。担保制度健全的关键在于对企业违约时处理抵押物的技术操作问题。西方国家的财团抵押方式值得借鉴。这一方式的特点是以企业特定的财产(例如容易变卖的产品、原料甚至机器设备等)为抵押标的,比较有利于操作。
(3)建立对债券持有人的利益保护机制。投资购买债券是一种投资行为。投资有收益也有风险,争取收益规避风险,是投资者的共同愿望。因此,有必要在企业债券市场上建立起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机制,保障投资者债权的实现,使投资者保持对企业债券市场的信心。从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看,建立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法律保护机制,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增强债券条款的约束力。这要求债券票面上不仅要规定兑付债券本金和利息的条款,而且在债券上或有关法律文件中,应当有两项主要的契约条款,即同等优先清偿权条款和限制抵押条款。二是建立企业受托人制度。在西方国家这一制度是为了解决人数众多的特券人难以集中行使权利的问题而设立的,即由发债公司与信托公司签订协议,如前者不能到期兑付,则持券人将权力委托给信托公司,让其统一行使抵押权以使投资者获得本金。我国今后在企业债券发行中要逐渐引入并完善这一制度。
(4)建立企业的偿债基金。发债企业为了保证到期还本付息具有足够资金,耍建立偿债基金制度,可以从每次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也可以从银行存款中定期划出一定金额,转存到偿债基金专户中去,这样日积月累,到期还本付息的资金就有保证。
(5)加强企业债券市场的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企业债券兑付困难,企业债券信誉不佳,原因之一,是资金末按发债章程规定合理使用。从外部看,就是信息披露工作没有做好。因此,要规范企业债卷市场的信息披露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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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国债分几种哪种最好
最常见的4种国债:
1、无记名式国债
这类国债在票面上是不记载债权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因此无记名式国债不记名、不挂失,可以上市流通,购买手续也比较便捷。
也是因为不记名、不挂失,无记名式国债的安全性就不如其他类型的国债,因此建议,无记名式国债比较适合金融机构,或者一些投资意识较强的购买者。
2、凭证式国债
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债券。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到就近的银行储蓄网点就能购买,并且凭证式国债可以记名挂失,也可提前兑取;不能上市流通,也避免了市场风险。
它类似储蓄,安全、方便、收益适中,是大爷大妈非常喜欢的理财产品,3月10号发行的凭证式国债需要到银行现场购买,据说有很多大爷大妈凌三点就去排队了,不知道大家都买到了没?
3、记账式国债
记帐式国债又称无纸化债券,没有实物形态的票券,而是以电脑记账方式记录债权。记账式国债可以上市交易,所以说想要买记账式国债的小伙伴们,只要有个证券账户就可以购买和交易了。
记账式国债因可上市交易,故流动性最好,不可提前兑取,但是可通过上市交易、低买高获取资本利得。
4、电子储蓄国债
也称电子式国债,是互联网时代我国创新发行的,以电子方式记录债权的储蓄国债品种。电子储蓄国债不记名、不挂失,不可流通,不可上市交易。
但是与传统的储蓄国债相比较,电子储蓄国债的品种更丰富,购买更便捷,利率也更灵活,只要你开通网银,开通国债账户,在家动动手指,就能买电子储蓄国债了。
拓展资料:
国债又称国家公债,是国家以其信用为基础,按照债券的一般原则,通过向社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国债是中央政府为筹集财政资金而发行的一种政府债券,由中央政府向投资者出具的、承诺在一定时期支付利息和到期偿还本金的债权债务凭证,由于国债的发行主体是国家,所以它具有最高的信用度,被公认为是最安全的投资工具。
主要特点
国债是债的一种特殊形式,同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具有以下特点:
从法律关系主体来看
国债的债权人既可以是国内外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是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政府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而债务人一般只能是国家。
从法律关系的性质来看
国债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较多地体现了国家单方面的意志,尽管与其他财政法律关系相比,国债法律关系属平等型法律关系,但与一般债权债务关系相比,则其体现出一定的隶属性,这在国家内债法律关系中表现得更加明显。
从法律关系实现来看
国债属信用等级最高、安全性最好的债权债务关系。
从债务人角度来看
国债具有自愿性、有偿性、灵活性等特点。
从债权人角度
国债具有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等特点。
按照不同的标准,国债可作如下分类:
按举借债务方式不同,国债可分为国家债券和国家借款。
国家债券:是通过发行债券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债券是国家内债的主要形式,中国发行的国家债券主要有国库券、国家经济建设债券、国家重点建设债券等。
国家借款:是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形式,由借贷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形成国债法律关系。国家借款是国家外债的主要形式,包括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和国际商业组织贷款等。
7、面对企业债事众合天下如何处理?
众合天下司主要运用国际精算模型,通过搭建债务链,对因负债陷入困境及陷入死局的企业或个人,采用闭合、对冲、置换、兑换等精算工具,进行债务的减少减除。通过债事生活服务践行平台,在债务不平等的情况下,经过模型匹配令债事者摆脱债事缠身的烦恼,债事生活服务业是一个新生的服务业。
在多角债、多边债、断头债、三角债的背景下产生的新型业态,是经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法中介服务平台。
众合天下既可减少减除三角债的烦恼,还可以减少法律上的纠缠,更可以避免因野蛮收债带来的违法行为与过失、过度犯罪,为缓解社会矛盾、维护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保障健康的金融秩序与环境,将起到积极作用。
(7)三和化债创新扩展资料:
这种运用先进模型服务债事者的居间服务机构——债事生活服务行,本着既不碰钱也不碰账的原则,让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运用先进模型减少减除债务。
以往的借贷等使用的是债务增量工具,导致的结果是债务的不断增长,而债事生活服务行提供的是债务减量工具,结果是债务得到减少减除。这不仅一次是模式的创新,更是将债事的减少减除成为顺便的事,从而帮助企业走出“负债死局”。
8、银行不良资产的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
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市场格局再次引发关注 创新模式不断出现
2018年末,不良贷款余额达到2.03万亿,不良资产市场的市场格局再次引发关注。不良资产的市场随着经济周期的波动更迭,资产管理公司(AMC)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公司处收购不良资产,然后处置回收。对于银行等机构或公司来说,可以加速不良资产处置,快速收回资金,投入到正常业务中;而对于AMC而言可以折价收购不良,处置资产回收资金后赚取一定价差。
在行业蛋糕变大的同时,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也在不断革新,如债务重组、市场化债转股、产融结合基金、不良资产证券化、互联网+不良资产处置等创新模式不断出现,拓展了不良资产处置途径。
不良资产处置市场规模创近年高位水平
不良贷款余额在2018年末达到2.03
万亿元,较3季度末有所下降,减少68亿元,但依旧处于近年来高位水平。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1.83%,较上季末下降0.04个百分点。
从全年趋势看,不良贷款率从年初开始连续三个季度攀升,到4季度有所下降。1季度不良贷款率为1.75%;2季度不良贷款率升至1.86%,在连续9个季度稳定在1.75%左右之后首次出现上升;3季度,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上升
0.01个百分点至1.87%;4 季度,随着国家一系列防风险政策出台,不良率有明显下降,为1.83%,仍处于近年高位。
商业银行五级贷款方面,近两年,正常类贷款占比有小幅度提升,关注类贷款占比则 一定程度的下降,不良类贷款占比升高。2018
年四季度末,中国商业银行正常类贷款余额105.02万亿元,关注类贷款余额3.46 万亿元,不良贷款余额2.03万亿元。
2011-2018年Q4中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统计情况
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整理
从不良资产供给角度看,夏雨认为,商业银行三类贷款增速上,不良贷款增速开始抬头,从2017年维持在12%附近,快速上涨到201·8年三季度的21.66%。未来不良资产包的形成或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而保持较大的供给量。
从不良资产需求角度看,“4+2+N+银行系”的不良资产市场格局基本确定,变数仅在“N”(民营未持牌资产管理机构)。随着市场趋于饱和,未来不良资产经营机构的数量将保持在较慢的增长水平。
不良资产处置模式不断创新
产公司可通过追偿债务、租赁、转让、重组、资产置换、委托处置、债权转股权、资产证券化等多种方式处置资产。
除了传统的资产处置方式,不少市场人士认为未来,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应以投行的理念、工具、模式经营不良资产,通过债务重组、产融结合基金、市场化债转股、不良资产证券化、“互联网+”等创新方式积极参与运作,发现由于信息不对称而暂时被低估价值的资产,并嫁接资本市场,提升其内在价值。例如,中国长城总裁、执行董事周礼耀曾表示:“面对新形势,长城资产的不良资产处置模式,已经主要从政策性时期的‘三打’模式实现了向商业化的‘三血’模式转变。”
目前,许多处置方式都在由传统模式向投行化思维转变。马赛在采访中也提到处置不良资产的两个行业理论:冰棍理论和劈柴理论,所谓冰棍理论——“处置不良资产就像卖冰棍。冰棍在手里时间长了,就融化了,不良资产也是如此。如果不能赶快处置,时间长了,就只剩下一根儿木棒了。
——更多数据参考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不良资产处置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9、最近,听别人说有消债公司可以直接消除债务。叫云消债?靠谱吗?有人
云消债是真的,云消债是深圳群鱼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一款软件,该公司是一家综合性的高新技术开发企业,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深圳前海有名的企业咨询、营销策划、网站建设、APP开发为一体的全新创新型公司和资源整合的平台。现有自主研发产品(云消债),是利用互联网+债务,将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务进行收集、整理、分类处理,通过对冲原理将债务消减消除。
平台为深陷债务危机中的个人、中小微企业,通过各级债务数据登记重构债务链条,利用专业金融杠杆工具加对冲原理,搭建债务消减消除、债权变现、重组并购的互联网服务平台。通过债务对冲匹配系统和专业化的独立服务方案,快速解决个人和中小企业的债务问题。利用手机便捷操作即可放大债务人偿还能力,以小钱还大债,消债时间短(当日即可消债),打破债务死局,盘活呆坏死帐,变债务为资源,实现逆向融资。
更重要的是,“云消债”APP打破了几千年的传统还债模式,其颠覆性思维和方案在于没钱也能还债!可以说,“云消债”以创新思维的模式,专业求索的团队,助力中国的社会和谐,让债事双方都可以从中获益,彻底打通已经断掉的经济脉络,重新加快了中国经济的流通。
“云消债”真正实现了让债事双方互相信任、重建关系的纽带作用,让要债成为简单的日常,让重复借款成为充满信任的人际往来。在“云消债”面前,一切债务都将成为成就债事双方事业的新起点,在这里,每个债事者都将获得新生!
“群鱼债事运转生态圈”的架构和完善不仅能够实现帮助债务人债务偿还、帮助债权人债权变现,还能够利用注册账户的优势进行线下生活消费、线上购物、获得收益、项目合作、资产重组、资源共享、解决现金流紧缺、帮助企业“三去一补一降”等行为,从而构建起完善的债事服务系统。
这预示着以后群鱼科技不仅在解决企业和个人高负债方面是专家,在针对企业现金流短缺、企业盈利低下和成本偏高、去库存难等问题的解决也能提供完善的生态系统,群鱼科技通过打通企业间的发展脉络,促进企业发展的良性循环,塑造共赢发展的良好生态。
10、什么叫非标融资?
非标融资全称叫非标准债券融资。
非标准债券融资:企业的融资行为按资金的类别可分为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债务融资)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有公开上市交易的债权性金融产品。
中国的债权性金融工具有两个公开交易的市场:银行间市场和沪深交易所市场。在这两个市场上上市交易的债权性证券,属于公开上市的标准化证券非标准化债权资产,指未公开上市交易的债权性资产,如信托贷款等。
比起标准化债券资产,这类资产一般不公开发行,风险较高,流动性也低,缺乏标准化的证券特征,但名义收益率会高很多。
(10)三和化债创新扩展资料:非标融资注意事项:
1、并非所有非标都会公开公布融资方,因而我们最后只提取了1990个有效的产品的数据,换言之大概只有20%的产品公布了融资方信息。
2、用益信托的口径也并不是完整的,用益信托数据信托口径下不到3万亿,信托业协会融资类4.4万亿,因而有大概1.5万亿,大概三分之一的数据缺失。
3、并非所有非标都是以产品形式出现,因而会有大量数据丢失。
4、个别分省份行业样本较少,收益率可能可能不具有代表性。建议只参考非标数量多的省份、行业统计数据。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非标准化债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