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创新条例
1、广东修改计生条例,新增10天育儿假,对此你怎么看?
广州修改了计生条例,新增了夫妻双方各自的10天育儿假期,也就是孩子在不超过三岁的情况下父母各自享有一部分的育儿假期,每年可以选择自由去休假。这个时间是专门来陪孩子的,陪孩子一起成长,陪孩子解决一些问题。
广东省进行了这样一个创新,应该说是个好事情,毕竟现在随着经济的逐渐发展,家庭的问题是必须要考虑到的,只能说赚钱很重要,但是陪孩子成长更重要。如果一个家庭里面父母只会赚钱,忽略了孩子的成长,孩子的成长偏离了正常的轨道,三观出了问题,人生方向出了问题,那父母赚多少钱都没用。因为父母赚那么多钱的目的不就是为了更好的培养孩子吗?肯定是想让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轨道的,但这个单纯的期盼是不行的,得真的去陪孩子解决问题。
孩子成长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因为孩子有很多事情他不懂,不懂,如果这时候父母能够在身边及时陪他的话,可以问父母,但父母每天都忙着工作,可能父母回来的时候孩子都已经睡着了,一天真正能见到父母的时间也并不多,那没有办法,他只能尝试着自己去解决。小孩子有没有什么经验他自己解决不了,就非常容易受到周围一些习惯不好的人的引导,那就是说误导走上了错误的人生轨道。
父母需要陪一陪孩子,不能只顾着赚钱,父母赚那么多钱的目的不都是为了让孩子能够更好的成长吗?所以广东省有了这个创新,也希望其他省能有类似的创新。毕竟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员工,员工想要更加安心稳定的工作,离不开一个稳定的家庭,如果孩子能让父母省心一点还好,但如果孩子这个时候恰巧需要父母的帮助,父母却一直忙于工作,这个出了问题之后再想去纠正就很困难了。
2、学校有关学生旷课的处分规则有哪些?
旷课,即逃课,又叫翘课,通指无缘无故没有任何缘由而不去学校上课。下面学习啦小编给大家带来学生旷课处分决定,供大家参考!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范文一
本学期开学以来,本系大部分学生能遵守学院规章制度,按时上课,但XXX等35名同学不遵守校纪校规,纪律观念淡薄,影响正常教学秩序,经常无故旷课,为严肃校风校纪,及时教育违纪学生,也希望广大同学引以为戒,根据《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考勤制度》和《广东创新科技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规定,经过经济管理系学生违纪处理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现决定给予XXX等5名同学记过处分;给予黄柱豪等8名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陈玄礼等22名同学警告处分。受处分的35位同学如果对处分有异议,请于一周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如无异议,所有处分决定全部记入学生个人档案。
报送:学院学生违纪处理委员会、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学生处、教务处。抄送:各班级班委。
经济管理系
十二月六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范文二
学生家长/监护人:
本学期, 同学从第 周至第 周,无故旷课累计已达到了 节,根据教育部的《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我校的《关于学生旷课的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学校领导处理,该生必须由家长/监护人领回家教育两周,时间为:第 周星期 至第 周星期
(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领回家教育期间,家长/监护人必须对该生进行严加管教,使之端正学习态度,并于第 周星期 (即: 年 月 日)送该生来校到班主任处报到。如果该生仍不听老师教诲,将由家长/监护人领回继续教育,直至接受老师教育为止。
违纪学生 签 名:
家长/监护人签名:
班 主 任 签 名:
年 月 日
学生旷课处分决定范文三
各学生班级、各系、各辅导员班主任:
根据学院第2-5周《课堂考勤督察通报》,依据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本科生违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我院《本科生课堂考勤管理办法》,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研究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决定对2-5周严重旷课的16名学生给予相应处理(具体名单见后)。请各辅导员和班主任传达此文件至全体学生,并将处分决定书送达当事学生本人,同时对重点学生进行重点谈话,认真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教育督促工作。
。。。。。
机电与信息工程学院
2012年3月26
3、深圳属于广东省吗?
深圳属于广东省。
深圳,简称“深”,别称“鹏城”,是中国四大一线城市之一,广东省省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市、国家区域中心城市、超大城市,国务院定位的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和国际化城市、国家创新型城市、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中国三大全国性金融中心之一。
(3)广东创新条例扩展资料
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
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
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深圳设龙岗、葵涌、龙华、罗湖、南头、松岗6个管理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 。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
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
1982年1月,成立罗湖区,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为罗湖区管辖。
1982年9月,沙头角镇作为县级镇从罗湖区划出;
1983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设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区办事处;
1984年2月,邓小平第一次视察深圳,为深圳题词:“深圳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经济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
1984年5月设为管理区,仍作为市政府的派出机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89年12月1日,新中国第一个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诞生。
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市辖区。其中沙头角、罗湖2个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
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1993年元旦实施)。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
1997年10月,国务院批准增设深圳市盐田区(1998年实施),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
1998年3月,以沙头角为中心的区域从罗湖区析出,设盐田区,仍为特区范围。
2004年6月,深圳成为全国首个无农村无农民的城市。
2007年5月,光明新区成立,管辖公明、光明两个街道,地处深圳西部。
2009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东部片区统筹发展,促进深圳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
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到龙岗、宝安。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
2011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分别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
2015年04月,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前海蛇口片区正式挂牌启动。
2016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以龙华、大浪、民治、观湖、福城、观澜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行政区域;以坪山、坑梓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
2017年11月,深圳市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2018年0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2018年02月,国务院同意深圳市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
2018年05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深圳
4、为何东北衰落而广东崛起?
历史上东北崛起的人口因素
清初,满族人入主中原后,东北只剩下40万人口。清廷于康熙七年(1668)开始,将东北视为龙兴之地,限制汉人移垦。从此,东北地区进入了长达200年的“封禁”。而山东等地“地少人稠”,又旱灾、涝灾、兵灾、匪患不断,迫于生计,大量难民纷纷“闯关东”。
俄国崛起后,对中国东北虎视眈眈,清朝政府不得不于1860年开始解除对东北实行了200多年的“封禁”,“燕赵齐鲁之民负耒而至”,“各省商贾亦辐辏来集”,于是“地日以辟,民日以聚,繁庶之象渐异曩时”。
明治维新后的日本也迅速成为工业化强国,苏联更是在1931年之后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崛起的两个工业大国俄国和日本给临近的中国东北带来了空前的发展机遇,东北像吸水机一样吸引着内地移民。东北人口从1871年的330万增加到1911年的1800万、1940年的4000万;东北人口占全国的比例从1870年的0.9%提高到1940年的7.8%。
从1870年到1940年,俄国人口增加了121%,日本增加了112%,移民大国美国增加了230%,而中国只增加了45%,但是中国东北人口却增加了1123%。可以说,当时东北是世界人口增速最快的地区,在人类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并且移民的综合素质好(青壮年比例高、身体素质好、开拓精神强)。
充足的人口资源“面粉”在东北的“擀面杖”下被制作成美味的“面包”,东北成为中国最发达的地区,1943年东北煤的产量占全国49%,生铁产量占87%左右,钢材产量占93%,电力占78%,铁路线占42%。1942年东北城市化水平达到23.8%,相当于全国1986年的水平。中国东北在1945年时甚至超过日本成为亚洲第一经济体。
1949年后,中国中断了国际贸易,人口流动也较少。但是东北作为“共和国的长子”(含原属于热河省的部分地区),人口仍然继续增加,总人口占全国的比例从1953年的7.64%提高到1982年的9.05%。这段时间,流入东北的人口基本都集中在黑龙江(应该是开发北大荒),而辽宁的人口还有所流失。
由于全国经济的重新布局,东北经济的先发优势逐渐丧失,经济占全国比例下降到1978年的14.0%,但是人均GDP仍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5倍。
东北衰落的核心因素是人口
东北衰退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计划经济和国有企业比重高,“船大惯性大”,掉头不易。此外,苏联经济走下坡路,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的经济更是出现长期衰退,东北的地缘优势丧失。中俄贸易量不大,给中国东北的贸易机遇小。中日、中韩贸易量虽然大,但是由于朝鲜的阻隔,经贸机遇并没有流入东北。
但是东北衰退的核心原因是人口因素。东北的20-39岁常住人口占全国比例在1982年就开始下降,从1981年的10.1%下降到2010年的8.1%、2015年的7.6%。东北一方面没有如江西、广西那样能“生产”人口,一方面没有如长三角那样能“吸引”人口。
东北人口并未外流,但生育率超低
很多人以为东北劳动力占全国比例下降是因为人口外流。其实在2010年之前,东北的人口仍然是净流入,无论总人口还是年轻人口。2010年,东北的20-39岁年轻人口还流入了0.4%。
其实江西、广西等省的人口流失率较高,劳动力大量外流,但是由于生育率较高,补充了人口,留在本省的年轻劳动力占全国比例却保持稳定,甚至还有所升高。
而东北年轻劳动力占全国比例不断下降,是因为长期的低生育率。人们看到全国各地都有东北人,误以为是东北人口外流,其实东北也有全国各地的人。
近几年,东北经济下滑,人口是否在外流?根据历年人口普查数据计算,2010年到2015年之间,辽宁略有流入;吉林、黑龙江略有流出,均不足0.1个百分点。总体来说,东北人口流失率还是非常低。
东北的20-39岁户籍人口占全国比例不断下降,是因为长期的低生育率。要保持人口的世代更替,发达国家需要生育率(妇女人均生孩子数)达到2.1,而中国目前则需要生育率接近2.3。东北的生育率在1960年代后期就开始下降,1970年下降幅度也大于全国,在1980年就低于更替水平2.3了,比全国早11年。
如果要振兴东北,应该在1980年就鼓励生育才行。现在才振兴东北,为时已晚,已经无“人”为力了。
东北人为何不愿生育?
东北生育率低有下面几个原因:
第一,东北的城镇化水平高。东北的城镇化率在1942年就达到23.8%,而全国只有10%左右。1975年,全国平均城镇化率为17.37%,而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为36.47%、32.34%、36.48%;2010年全国为49.7%,辽宁、吉林、黑龙江分别为62.1%、53.4%、55.4%。东北的生育率在1980年实行独生子女政策时,就已经低于了更替水平。也就是说,1980年东北不但不应该实行独生子女政策,而且应该采取措施防范生育率的过度下降。
第二,城镇化质量不高。东北作为老工业基地,计划经济比重高,改革开放以来,东北的经济占全国比例不断下降,大量工人下岗,很多人生活比较困难。虽然东北的人均GDP长期高于全国,但是城市的开销比农村大,东北的城镇人均收入水平是低于全国的,比如2010年吉林省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5411元,低于全国平均的19109元。2012年黑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760元,在全国排名倒数第3,仅高于青海和甘肃。
第三,传统生育文化传承较差。南方很多地方有上千年、数百年的祖坟、宗祠,传统生育文化保留的比较好。而东北大多为移民后裔,传统文化根基浅。
第四,政府对计划生育抓得严,且东北体制内的人口比例高,没有超生的条件和意愿。
第五,东北因为是“共和国长子”,两代人对国家形成了过度的信赖,国家政策深入人心,养儿防老的观念弱。很多人坚信“养老不靠孩子靠政府”,没有必要养孩子。
第六,结婚率低,离婚率高,婚育年龄晚,大龄未婚男女比例高。
由于这些原因,东北民众已经习惯了一胎化政策,少生的观念根深蒂固。东北年轻人如果想超生,很多人面临的最大阻力不是计生委,而是双方父母。很多老人宁愿跳广场舞,也不愿意带孙辈。2014年实行单独二孩后,东北符合条件的人数很多,但是申请率却非常低,2015年出生人数比2010年还少。东北的少数民族有相对宽松的人口政策,但是生育率也非常低。
相比之下,广东户籍人口的生育率远高于全国。1973年全国全面实行计划生育,1978年后部分地区开始实行独生子女政策,1980年各省纷纷实行独生子女政策。但是广东却实行相对宽松的人口政策。根据1982年人口普查进行回推,1979年、1980年、1981年广东的生育率为3.0、3.0、2.9,全国为2.7、2.4、2.3。
广东于1980年2月2日出台了《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这是中国第一部有关计划生育的地方性法规,明确允许生育二胎。其后主政广东的任仲夷也有前瞻的人口思想,他说,中国最大的资源是人力资源,只有解放思想,人口包袱才能变为国力优势。
1986年,广东省对1980年的《条例》进行了修改,在将城里人政策收紧为“一胎化”的同时,仍保留了农村的二胎政策,1992年版、1997年版的《条例》也都保留了农村的二胎政策。也就是说,广东的一孩半政策比全国要早;而在全国农村相继实行一孩半政策时,广东农村已经实行全面二胎政策了。
直到1998年,广东才修改了《条例》,取消了二胎政策。
以全国的生育率为对照,二胎政策使得1981-1998年广东户籍人口多生了500多万人,拥有了全国最年轻的人口结构。
从劳动力结构看各地经济前景
东北衰不见底,川渝回升,广东保持领先,长三角优势渐失。
东北与川渝地区的总人口相当,都是1.09亿人,有可比性。20-39岁常住人口人口占全国比例,东北从1981年的10.1%下降到2010年的8.1%,;同期川渝从9.8%下降到7.2%,下降幅度比东北还大。但是川渝地区的经济占全国比例却在2006年开始回升,近年经济增速领先全国;而东北经济占全国比例却继续下降,经济增速全国垫底。这也可以从人口角度进行解释。
东北年轻劳动力占全国比例下降是因为生孩子太少,而川渝地区下降却是因为劳动力外流。比如,2010年川渝20-39岁青壮年劳动力流失了20%。但这些外出打工的劳动力,仍然寄钱回家养孩子、养老人,仍然在贡献家乡的内需和经济。
并且最近几年,川渝劳动力开始回流。2010年到2015年,重庆的劳动力已经在回流,这是近年重庆经济增速领先全国的最大的驱动力。四川的劳动力流出也开始放缓,回流增加。而东北既没有人寄钱回来,也没有人可以回流。
2010年东北0-19岁户籍人口只占全国的6.0%,意味着即便能遏止劳动力外流,20-39岁黄金年龄劳动力占全国比例仍将从2015年的7.6%降至2030年的6.0%,经济占比还将继续下降。而东北的人口结构最老,人口危机率先爆发,今后经济活力远低于全国,人口外流的势能加大。如果不出台有效措施,年轻劳动力外流,对于老年化严重的东北将是雪上加霜。
而2010年川渝的0-19岁户籍人口占全国的8.8%,意味着后备劳动力资源相对还较丰富。川渝的经济占全国比例已经从2006年的5.4%回升到2015年的6.3%、2016年的6.5%,近年经济增速领先全国。而“一带一路”又使得川渝在国际贸易体系中处于有利地位。川渝不但能够遏止人口外流,还可能能够吸引劳动力流入,2030年经济占全国比例至少能回升到1978年7.4%的水平,甚至可能将超过8.5%。
同样的视角看广东和长三角(上海、江苏、浙江),外来劳动力流入长三角的比例低于广东。年轻的“生产”劳动力上,长三角不但低于广东,并且低于全国。
广东既吸引人口,也“生产”人口,使得年轻劳动力占全国比例不断提高,经济占比也不断提高。年轻的人口结构,使广东的经济活力将长期超过全国。
而长三角,吸引来的外来劳动力刚好只弥补了本地劳动力占全国比例的下降,人口结构比全国要老,经济活力低于全国,对外流人口的吸引力不断下降。预计长三角2030年总人口占全国比例将降至11.0%,20-39岁人口占比降幅更大,人均GDP优势也将不断下降,2030年经济总量占全国比例很可能低于15%,甚至只有13%。
从中位年龄看各地的经济前景
中位年龄是将全体人口按年龄大小排列,位于中点的那个人的年龄。由于一个经济体中年轻人越多,该经济体的创新活力就越强,所以中位年龄实际上反映了创新活力,影响着经济的技术进步率,从而影响了经济的潜在增长率。
2015年,世界上最老的5个国家分别是日本、德国、意大利、葡萄牙、希腊,中位年龄分别为46.6岁、46.2岁、45.9岁、44.0岁、43.6岁。这些国家1951-2015年的中位年龄与经济增长率呈负相关关系。人口数据采纳联合国《世界人口展望-2015年修订版》的中方案,经济增长率采纳世界大型企业研究会整理的数据。
总体来说,各国的经济增长率都随着中位年龄的增加而下降,这是大趋势,德国在中位年龄超过35岁之后,经济增速也不断下降。但是由于产业结构不同,在相同的中位年龄下,各国的GDP增长率不同。德国算是在老龄化下,仍然能够保持经济增长的典范。原因之一是当其他欧洲国家因为劳动力短缺,贪图发展中国家廉价的劳动力,而将企业纷纷外移的时候,德国却能够将企业留在本国,保持了实体经济的竞争优势,失业率也较低。而希腊的制造业却在快速萎缩,失业率也较高。日本和意大利介于德国和希腊之间。
但是由于劳动力短缺和结构老化,德国、日本从事工业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比例也在下降,从1991年的40.9%、34.4%降低到2013年的28.0%、25.8%。德国高度依赖移民,但现在开始出现移民危机。
相对来说,日本、德国算是先富后老,应对老龄化相对从容;而希腊和中国(尤其是东北)是未富先老,面对迅猛的老龄化,束手无策。希腊、中国东北、中国全国的中位年龄分别在1999年、2009年、2015年超过38岁,以1990年不变的国际元计算,人均GDP分别只有$11,817、$7,069、$10,568。而日本、德国、美国的中位年龄分别在1992年、1993年、2015年超过38岁时,人均GDP分别为$19,472、$16,536、$33,100。
有些学者认为中国还有后发优势。其实后发优势只是给出了追赶的可能性和空间,但要成功利用后发优势实现经济增长,需要相当数量的年轻劳动力的支持。如果没有足够的年轻劳动力,后发就不是优势,而是劣势。希腊就是一个例子。
1950年,希腊的中位年龄比美国年轻4岁,人均GDP相当于美国的比例从1950年的20%提高到2008年的50%。但是2008年希腊的中位年龄比美国要老3.9岁了,到2038年将比美国老10岁。其人均GDP与美国的差距在2008年开始再次拉大,2015年只相当于美国的37%了,还将继续下降。
日本也是如此,1950年比美国年轻8岁,凭借年轻的人口结构,人均GDP相当于美国的比例从1950年的20%提高到1991年的85%。但是日本的中位年龄在1969年超过美国,1992年比美国老5岁,再无力追赶,与美国的收入差距再次拉大,2015年人均GDP降至美国的69%,还将继续下降。
1979年,美国的中位年龄是30岁,中国是22.7岁,比美国年轻7.3岁,凭借年轻的人口结构,两国收入差距不断缩小,中国的人均GDP相当于美国的比例从1980年的4.4%提高到2015年的32%。但是2015年中国的中位年龄开始超过美国,2030年中国是45岁,美国只40岁;2050年中国是56岁,美国只42岁。意味着中国的人均收入追赶美国的动力下降,到2030年左右与美国的差距将再次拉大。
全国人口结构最老化是东北,最年轻的是广东。2015年全国的中位年龄38岁,广东34岁(户籍人口34岁);东北43岁,相当于全国2027年、广东2032年的水平,其中吉林、黑龙江均为42.6岁,而辽宁超过44岁。2015年全世界中位年龄超过44岁的只有日本、德国、意大利这三个国家。
东北的产业结构远不如日本、德国,2015年辽宁、黑龙江、吉林的经济增长率分别为3.0%、5.7%、6.5,已经相当耀眼。但是中央纪委公布的报告中提到“一个时期辽宁全省普遍存在经济数据造假问题”,2016年辽宁的经济增长率只有-2.5%。
东北的中位年龄将分别在2017年、2022年、2027年开始超过希腊、德国、日本,成为世界上人口结构最老化的地区。可见,东北的经济前景非常黯淡。东北的老年化超前全国12年左右,意味着全国的经济前景也不容乐观。
即便千方百计鼓励生育,2030年中国的中位年龄也还接近45岁。年龄结构影响社会心态,广东最开放,东北最保守。从人口结构判断,全国的社会心态也将不断“东北化”。
如果要求东北追求与广东同样的经济增长率,即便气喘呼呼也追不上,反而累坏了身板;还可能驱使地方政府如前些年的辽宁省那样进行经济数据造假,导致地方财政危机。由于人口老化在全国蔓延,经济数据造假也会在全国蔓延,中央政府将无法掌握全国真实的经济情况。因此,应该因“人”施政,而不应一刀切。
最老化的东北应该“养生”了,应该优化经济结构,力求如德国那样在恶劣的人口结构下仍能维持经济的增长。如果东北能够探索出有效的“养生”之道,对全国也有借鉴意义。
而最年轻的广东经济还可以“冲刺”几年。从广东的情况也可以看出,中国现在鼓励生育,对近期的经济不一定有立竿见影的功效,但是将给今后几十年的经济和社会注入持续的活力,将改变社会的各个层面,功近而德远。
振兴东北,要从振兴人口入手
目前在全世界,台湾地区、韩国、香港地区、日本、意大利、德国深陷低生育率危机,但是中国东北的危机更严峻。全中国的情况也很严峻。
《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单独二孩的出生高峰年的2015年,不但没有如预计多生200多万人,反而少生了32万。
中国的1孩次生育率全球最低,是因为长达三十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已经彻底破坏了人口结构和人口生态,改变了人们的生育观念。并且中国的各项经济和社会政策、城市规划都是围绕独生子女这一家庭结构进行规划的,即便停止计划生育,这些经济和社会政策、城市规划模式仍然将惯性地延续着。
中国大陆鼓励生育的难度非常大。要有效提升生育率,必须调整整个经济模式、教育模式、文化模式、城建模式,降低房价,降低城市人口密度,提升生育意愿,增加儿童福利,建立完善的幼托体系,降低家庭的养育成本。
这些改革的难度,对今后数百年社会的冲击力,都将超过1979年的经济改革。振兴东北,要从振兴人口入手,生育率应该为振兴东北的一个重要评估指标。只有当人口恢复了可持续发展能力,才意味着东北的经济走向了可持续之路。
5、现在深圳还是属于广东省吗
深圳属于广东省。是广东省省辖市、副省级城市。
截至2016年,广东省辖有21个地级市,划分为珠三角、粤东、粤西和粤北四个区域,其中珠三角:广州、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珠海、江门、肇庆、惠州;粤东:汕头、潮州、揭阳、汕尾;粤西:湛江、茂名、阳江、云浮;粤北:韶关、清远、梅州、河源。
(5)广东创新条例扩展资料:
深圳历史沿革:
抗日战争时期,南头沦陷,宝安县政府临时迁往东莞县。1953年,因深圳联接广九铁路,人口聚居较多,工商业兴旺,宝安县治东迁至距南头10公里外的深圳墟。1979年1月,撤销宝安县,设立深圳市。
1979年3月5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广东省宝安县改设为深圳市,受广东省和惠阳地区双重领导。1979年7月,中央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建立特区。1979年11月,中共广东省委决定将深圳市改为地区一级的省辖市。深圳设龙岗、葵涌、龙华、罗湖、南头、松岗6个管理区。
1980年8月26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中通过了由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批准在深圳设置经济特区。这一天,被称为“深圳生日”。1981年10月,恢复宝安县,辖深圳经济特区外原宝安县区域。
1981年3月,深圳升格为副省级市。1982年1月,成立罗湖区,辖经济特区全部范围,盐田区域为罗湖区管辖。1982年9月,沙头角镇作为县级镇从罗湖区划出;1983年6月,深圳经济特区设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区办事处;
1988年11月,国务院批准深圳在国家计划中实行单列,并赋予其相当于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
1990年1月,特区内撤销罗湖、福田(原上步)、南头、蛇口、沙头角5个管理区,成立罗湖、福田、南山三个市辖区。其中沙头角、罗湖2个管理区合并组建罗湖区。1992年11月,民政部批复,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宝安县,设立宝安区、龙岗区(1993年元旦实施)。
1992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市政府制定地方法律和法规的权力。1997年10月,国务院批准增设深圳市盐田区(1998年实施),辖从罗湖区划入的沙头角镇和盐田、梅沙2个街道。1998年3月,以沙头角为中心的区域从罗湖区析出,设盐田区,仍为特区范围。
2007年5月,光明新区成立,管辖公明、光明两个街道,地处深圳西部。2009年6月,深圳市委市政府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东部片区统筹发展,促进深圳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将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和原龙岗区坪山街道、坑梓街道,整合为坪山新区。
2010年7月,深圳经济特区范围延伸到龙岗、宝安。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明确把前海建设成为粤港现代服务业创新合作示范区。2011年12月,深圳市委、市政府在宝安和龙岗新增两个功能新区,分别为“龙华新区”和“大鹏新区”。
2016年10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深圳市龙华区和坪山区,以龙华、大浪、民治、观湖、福城、观澜等6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龙华区行政区域;以坪山、坑梓2个街道的行政区域为坪山区的行政区域。2018年1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深圳经济特区管理线。
2018年2月,国务院同意深圳市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2018年5月,国务院批复广东省设立深圳市光明区,光明区人民政府驻光明街道广场路1号。
2018年12月,中国共产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作委员会、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正式揭牌,为深圳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6、广东深圳先行先试数据立法,这一条例会带来什么影响?
广东深圳先行先试数据立法,这一条例会带来什么影响?近日广东深圳先行进行数据立法引来了网友热议纷纷,人们对于此事件分别发表了自己不同的看法。首先有人对于这一条例持有支持的态度,数据立法不单单是中国,在整个国际社会上都是一次全新的革新,因此是一次非常好的创新的提议,可以采纳并在一定区域展开试点;而与此同时还有另一种反对的声音也在不断的发酵,既然是全新的革新,那结果就是未知的,未知的结果能够带来好的社会效益和影响,谁也无法得知,因此这个条例需要慎重考虑。
这一条例的实施是很多人都能够预测到的能够引起争议的话题,新颖的方式对于立法来说是一个好事,但何尝又不是一个挑战,能否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还尚未可知,因此我们需要严肃对待。
但不可否认的是,这个尝试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在当下互联网已经是处在高速发展的领域,因此推广到新的领域也是应该值得提倡的事,数据立法采用大数据的方式,建设网络智慧城市,能够捕捉城市之中立法的漏洞并且予以完善,智慧城市的建设带来数据量的爆发式增长。大数据就像血液一样遍布智慧交通、智慧医疗、智慧生活等智慧城市建设的各个方面,城市管理正在从“经验治理"转向“科学治理”。
大数据为政府管理提供强大的决策支持。在城市规划方面 ,通过对城市地理、气象等自然信息和经济、社会、 文化、人口等人文社会信息的挖掘,可以为城市规划提供强大的决策支持.强化城市管理服务的科学性和前瞻性。在交通管理方面 ,通过对道路交通信息的实时挖掘,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井快速响应突发状况,为城市交通的良性运转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在舆情监控方面,通过网络关键词搜索及语义智能分析。能提高舆情分析的及时性.全面性,全面掌握社情民意,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应对网络突发的公共事件,打击违法犯罪。在安防领域,通过大数据的挖掘,可以及时发现人为或自然灾害、恐怖事件 ,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因此针对这一条例我们应该还是要给与一定的空间进行开展,将变量变为可控单位,严加监管,确保不会出现大问题。
7、东莞人才新政 特级人才购房补贴最高250万元
近期,东莞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东莞市人才安居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悉,《办法》系东莞市首次出台全市系统性的人才安居规范性文件,共惠及六类人才。
其中,顶尖人才可享受200平方米左右免租8年的人才住房,在东莞全职工作满8年、贡献突出的可无偿获赠该住房;特级人才给予最高250万元购房补贴或享受3年、每月最高5000元的租房补贴;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新就业人才、新入户人才在内的基础性人才,给予综合补贴、申请入住公共租赁住房或享受租金优惠。
据东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介绍,《办法》重点加强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平台以及中子科学城、水乡新城等创新节点的人才住房项目建设,原则上要求新供应用地项目、市政府主导类城市更新项目配建比例不少于10%的安居房,用于人才住房等用途。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允许各类人才可同时享受广东省与本市有关人才安居优惠政策,并允许顶尖人才、特色人才以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历的人才在购买商品住房方面享受户籍居民同等待遇,即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无须提供个税或社保证明。
8、专利资助
应该去的地方除了深圳市科技局,还有深圳市知识产权局,深圳市人民政府,以及深圳各个行政区的人民政府网站。这些都会有。
其中一个应该是你要的,你看看。
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005年10月9日 深财企[2005]37号)
为加强对我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7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在原《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制定了《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深圳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管理,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决定》(深发〔2004〕1号)和《关于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科技强省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深发〔2004〕7号)的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是指市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安排用于促进我市知识产权(仅含专利和版权,下同)工作发展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实行自愿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科学决策、绩效评价。
第二章 管理职责及分工
第四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职责:
(一)向市财政部门提出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二)编制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三)受理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专项资金申请,并组织考察、评审、审核;
(四)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负责专项资金的日常管理;
(五)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并对资助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六)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配套的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
第五条 市财政部门职责:
(一)审核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审查专项资金年度决算;
(二)会同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并办理资金拨款;
(三)监督检查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对专项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进行评价;
(四)参与制定与本办法配套的有关管理规定与操作规程。
第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的责任:
(一)编制项目预算;
(二)负责项目实施;
(三)对项目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
(四)接受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按要求提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有关财务报表。
第三章 资助事项、资助方式及支出结构
第七条 专项资金资助范围:
(一)国内外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
(二)我市重大专利项目;
(三)知识产权的宣传培训;
(四)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公共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建设。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专项资金资助:
(一)知识产权项目有争议的;
(二)申请人因其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和著作权(版权)法规的行为被依法处罚未逾2年的;
(三)申请人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给予资金资助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专项资金采取补贴和奖励两种方式给予资助。
第十条 专项资金80%以上用于资助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和应急及预警公共平台项目建设。
第四章 资助条件及标准
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发明专利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补贴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我市常住户籍或者在我市工作、学习并持有《深圳市人才居住证》或《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工作证》的个人;
(二)发明专利及计算机软件符合我市的产业发展方向;
(三)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或授予专利权;涉外专利已获国外专利局授予专利权;
(四)共同发明专利申请中的第一申请人为本办法规定的申请人;
(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已缴纳相关费用;
(六)计算机软件已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
第十二条 发明专利申请及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补贴标准:
(一)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1.申请人请求实质性审查并缴纳有关费用后最高补贴人民币(下同)2200元(但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批准费用减缓的,在低于补贴额度下,专利申请费和审查费按实际支出给予补贴);
2.取得专利证书后,每件最高给予补贴2000元,委托深圳专利代理机构代理的,增加补贴1800元;
申请人在取得专利证书后一并申请补贴的,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按以上补贴标准一次性给付。
(二)境外发明专利申请补贴
在取得专利证书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分别按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每件最多补贴2个国家或地区)给予一次性补贴:
1.在美国、欧盟和日本等国取得专利,每件最高补贴5万元;
2.在设有专利审批机构的其他国家或地区取得专利,每件最高补贴3万元;
3.在香港和台湾地区申请发明专利的,按照国内申请发明专利资助标准办理。
(三)PCT申请补贴标准
依照PCT规则提交国际专利申请的发明专利项目,经审查符合资助条件的,在取得国际检索之后一年内,单位申请的每件最高补贴10000元,个人申请的每件最高补贴6000元。
(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资助标准
在计算机软件开发完成后一年内在国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机构进行了登记,并在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的,每件补贴300元。
第十三条 专项资金对深圳市重大专利项目实行奖励,参照国家专利奖的有关办法和标准,每年评审一次。
奖励分为专利金奖和专利优秀奖两种。专利金奖每年评选不超过3项,每项奖金50万元;专利优秀奖每年评选不超过20项,每项奖金10万元。
对获得国家专利奖的项目,深圳市给予配套奖励,其中:获国家专利金奖每项配套奖励50万元,获国家专利优秀奖每项配套奖励10万元。
市重大专利项目奖励办法,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十四条 知识产权宣传培训经费主要用于下列宣传、培训和交流:
(一)根据我市产业和经济发展的特点,针对知识产权工作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多种形式和内容的宣传培训活动;
(二)在中小学校开展知识产权基础教育活动;
(三)资助我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的培养;
(四)补助参与国家级知识产权重大活动和我市知识产权重大宣传项目。
第十五条 公共平台应依托知识产权重点及优势企业、重点行业协会(含专业中介机构)建立。专项资金根据依托单位的不同类型规模及纳税情况给予补贴,每个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
申请公共平台补贴的依托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设立有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和激励机制;
(二)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制度化,员工的培训率达到60%以上,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及事件发生;
(三)建立专利检索制度,有专人负责知识产权情报分析工作,在同行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和服务,愿意就所承担的知识产权应急及预警平台建设项目对外开展服务,但涉及本身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
(四)知识产权申请的数量居该行业前列;专利实施率达到80%以上;
(五)对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投入,包括专利申请、维护、诉讼、信息利用、培训和奖励的费用占企业研发投入的5%以上。
第五章 资助申报及审批
第十六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编制年度预算,市财政部门提出专项资金支出结构意见,报分管市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 资助申请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常年受理。申请人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资料。
第十八条 专利申请费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补贴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受理审核确定;公共平台项目、重大专利奖励项目及宣传培训项目,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项目考察、筛选、评审,考察评审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报市财政部门复核。
第二十条 重大专利项目奖励和公共平台补贴名单应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第二十一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下达专项资金计划,市财政部门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第六章 资金使用及项目管理
第二十二条 专利申请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补贴实行预先拨付、专户管理。由市财政部门预拨200万元资金到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开立的专利补贴专户作为周转,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在受理和审核补贴申请后,可从专利补贴专户中预先拨付专利申请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费用补贴。
第二十三条 专利补贴专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每财政年度结束,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将专利补贴专户的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报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宣传培训主要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所需经费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专项安排,并提供详细的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市财政部门按经复核的资金计划和资金使用进度拨付款项。
第二十五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与公共平台项目建设单位签订专项资金使用合同。专项资金使用单位在指定的监管银行开设专户,实行专款专用。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监管银行对资金使用单位提出的用款申请进行审查,发现超出合同规定使用专项资金或改变资金用途的,可授权监管银行拒付。
市财政部门负责确定监管银行并定期考核。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完工后6个月内,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组织项目验收。
第七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 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应进行项目日常跟踪管理,建立项目绩效考评制度,及时将考评结果向分管市领导报告,并抄送市财政部门;考评结果将作为审核以后申报资格的依据。
第二十八条 市财政部门应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开展资金整体使用绩效评价。
第二十九条 项目单位和申报个人违反财经纪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由市财政部门责令改正,同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的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受资助申请人有本条第一款违规行为的,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3年内不受理其资助申请,并将受资助单位及责任人列入政府资金使用诚信黑名单。
第三十条 受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在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与受资助申请单位串通作弊等行为并出具相关报告的,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依法取消其项目和经费的评审、评估和审计资格,市财政部门依照《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参与评审专家利用评审机会以权谋私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评审专家资格,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十二条 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市财政部门和监察机关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深圳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专项资金的管理费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年度部门预算申报安排。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和市财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深圳市专利申请资助管理办法》(深财企〔2003〕3号)同时废止。
发布部门:深圳市其他机构 发布日期:2005年10月09日 实施日期:2005年10月09日 (地方法规)
9、硕师计划是什么?
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开始,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硕师计划”)规模,并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结合实施。